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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史过论晋惠公必无后

襄王使邵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 [1] ,吕甥、郤芮相晋侯不敬 [2] ,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 [3] 。内史过归,以告王曰:“晋不亡,其君必无后。且吕、郤将不免。”王曰:“何故?”对曰:“《夏书》有之曰 [4] :‘众非元后 [5] ,何戴 [6] ?后非众,无与守邦 [7] 。’在《汤誓》曰 [8] :‘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 [9] 。’在《盘庚》曰 [10] :‘国之臧 [11] ,则惟女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逸罚 [12] 。’如是则长众使民 [13] ,不可不慎也。民之所急在大事 [14] ,先王知大事之必以众济也 [15] ,是故祓除其心以和惠民 [16] 。考中度衷以莅之 [17] ,昭明物则以训之 [18] ,制义庶孚以行之 [19] 。祓除其心,精也 [20] ;考中度衷,忠也 [21] ;昭明物则,礼也;制义庶孚,信也。然则长众使民之道,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礼不顺,非信不行。今晋侯即位而背外内之赂 [22] ,虐其处者 [23] ,弃其信也;不敬王命,弃其礼也;施其所恶,弃其忠也 [24] ;以恶实心 [25] ,弃其精也。四者皆弃,则远不至而近不和矣,将何以守国?

【注释】

[1] 襄王使邵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左传》记此事在襄王四年(公元前649年),是年为晋惠公二年。襄王,周惠王之子,名郑,公元前652—公元前619年在位。邵公过,邵穆公后人邵武公。晋惠公,晋献公庶子,姬姓,名夷吾。赐命,新君即位,周天子给予册封,表示一种荣宠。命,瑞命,指赐予命圭以为瑞节。

[2] 吕甥、郤芮:晋国大夫。夷吾因晋献公听信骊姬谗言而流亡在外,吕、郤二人帮助他回国继位为晋惠公。吕甥,又叫瑕甥、瑕吕饴甥、阴饴甥。盖吕、瑕、阴皆其采邑,饴为其名;为晋侯之外甥,故名曰甥。郤芮,又叫冀芮。相:相礼。

[3] 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左传·僖公十一年》作“受玉惰”,意即晋惠公受玉时怠惰。玉,信圭,为诸侯所执。卑,低下。稽首,跪拜磕头。

[4] 《夏书》:佚书。内史过所引文字被后人收入伪古文《尚书·大禹谟》。

[5] 众:众民。元后:明君。元,善。后,君主。

[6] 戴:奉。

[7] 守邦:守卫邦国。

[8] 《汤誓》:见于《尚书·商书》,记载汤伐桀的誓词。

[9] “余一人有罪”四句:这几句话见今伪古文《尚书·汤誓》。余一人,天子自称。以,与。万夫,万民。

[10] 《盘庚》:见于《尚书·商书》,记载商王盘庚迁殷的训词。

[11] 臧:善。

[12] 逸:过。罚:罪。

[13] 长众:为众民之长。使民:统治人民。

[14] 大事:指祭祀、战争。《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15] 以众济:依靠民众取胜。

[16] 祓除其心:使心灵纯洁。以和惠民:以和谐政治惠爱人民。

[17] 考中度衷:考省己心去推度民心,即推己及人。莅:驾驭。

[18] 昭明物则:昭示事物法则。训:训导。

[19] 制义:制定事宜。庶:众。孚:信。

[20] 精:洁。

[21] 忠:尽己责之谓忠。

[22] 背外内之赂:夷吾在即位之前,曾许诺以河外五城贿赂秦国,又承诺给晋大夫里克、丕郑田地,即位之后便违背对内外的承诺。

[23] 虐其处者:施虐于那些留在国内的大夫,指杀害里克、丕郑。

[24] 施其所恶,弃其忠也:惠公将己之所恶施于人,故曰弃其忠。

[25] 实:满。

【译文】

周襄王派邵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圭,晋大夫吕甥、郤芮为惠公赞礼而态度不敬,惠公执信圭低下,跪拜时又头不着地。内史过回到东周,将所见禀告襄王,说:“晋国虽然不会灭亡,但惠公一定没有后继者,而且吕、郤将免不了灾难。”襄王问:“这是什么缘故?”内史过回答说:“《夏书》有这样的话:‘众民若没有明君,将拥戴谁呢?君主如果没有众民,就无人守卫邦国。’《汤誓》说:‘我一人有罪,与万民无关;万民有罪,责任在我一人。’《盘庚》说:‘国家有善,功在你们众人;国家不善,过在我一人,应受惩罚。’如按照先王这些话,那么身为众民之长来统治人民,不可不慎重啊。治民所急的是祭祀、战争大事,先王知道大事一定要依靠众民才能成功,因此要纯洁自己的心灵,用和谐政治施惠爱于民众。考省己心推度民心来驾驭民众,昭示事物法则来训导民众,制定民众所信的事宜来规范民众行动。纯洁己心叫做精,考省己心推度民心叫做忠,昭示事物法则叫做礼,制定民众所信的事宜叫做信。这样说来,统治民众的方略,不精就不能和谐,不忠就不能立足,不循礼就不能顺利,不讲信就行不通。如今晋侯即位而背弃对外对内承诺的贿赂,施虐于那些留在国内的大夫,这是丢弃了诚信;不敬周王之命,这是丢弃了礼;将他所厌恶的施加于人,这是丢弃了忠;心内装满了恶,这是丢弃了精。精、忠、礼、信四者全丢弃了,就会导致远人不来近人不和,这将拿什么守卫国家呢?

“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 [1] ,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 [2] 。诸侯春秋受职于王以临其民 [3] ,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 [4] ,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共其上 [5] 。犹恐其有坠失也,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 [6] ,为贽、币、瑞、节以镇之 [7] ,为班爵、贵贱以列之 [8] ,为令闻嘉誉以声之 [9] 。犹有散、迁、懈、慢而著在刑辟 [10] ,流在裔土 [11] ,于是乎有蛮、夷之国,有斧钺、刀墨之民 [12] ,而况可以淫纵其身乎?

【注释】

[1] 崇:尊崇。立:建立祭祀。明神:指下文的日神、月神。

[2] 朝日:祭祀日神。夕月:祭祀月神。

[3] 诸侯春秋受职于王:诸侯于春、秋入朝述职,接受周王政令。

[4] 日:每日。恪:恭敬。位著:大夫和士在朝廷中站立的位置,引申为职位。儆(jǐnɡ)其官:指以谨慎严肃的态度供职。儆,警戒。

[5] 共:同“供”,供奉。

[6] 为车服、旗章以旌之:车服、旗章的上下等级,作为区别贵贱的标志。车服,车驾服饰。旗章,旗帜徽章。旌,表识。

[7] 贽、币、瑞、节:贽,古代见面礼。币,泛指车、马、皮、帛、玉器。瑞,作为凭证的玉器。节,符节。韦昭注曰:“贽,六贽也。谓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币,六币也: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也。瑞,六瑞:王执镇圭,尺二寸;公执桓圭,九寸;侯执信圭,七寸;伯执躬圭,七寸;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皆五寸。节,六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道路以旌节,门关用符节,都尉用管节,皆以竹为之。”则此四物亦标志等级差别。镇:镇服。

[8] 班爵:制定不同级别的爵位。

[9] 令闻:美好名声。声:传播声誉。

[10] 散:涣散。迁:转移。懈:松懈。慢:怠慢。辟:法。

[11] 流:流放。裔土:荒远地带。

[12] 斧钺(yuè):指大辟、腰斩之类的大刑。刀墨:用刀在脸上刻划后涂墨,指黥刑。

【译文】

“古时候,先王在已获天下之后,又尊奉上帝和日月之神而恭敬地祭祀,通过祭日、祭月来教化人民如何事奉君主。诸侯在春秋时节接受天子政令来统治人民,大夫和士每日恪守职位,谨慎严肃地履行官职,庶人、工匠和商人各守其职业,以供奉上司。这样做仍怕有所失落,于是制定车驾、服饰、旗帜的等级作为区分尊卑的表识,确定不同等级的贽品、币物、瑞玉、符节来镇服人心,制定不同爵位和贵贱等级来序列官员,确定美名令誉让有功德的人声名远播。这样做仍存在涣散、转移、松懈、怠慢的现象,于是不得不制定刑法,将其流放到荒远地带,这样就有了蛮夷邦国,有了遭到斧钺和刀墨刑法的罪民,何况君主可以放纵其身呢?

“夫晋侯非嗣也 [1] ,而得其位,亹亹怵惕 [2] ,保任戒惧 [3] ,犹曰未也 [4] 。若将广其心而远其邻 [5] ,陵其民而卑其上 [6] ,将何以固守 [7] ?夫执玉卑,替其贽也 [8] ;拜不稽首,诬其王也 [9] 。替贽无镇 [10] ,诬王无民。夫天事恒象 [11] ,任重享大者必速及 [12] 。故晋侯诬王,人亦将诬之;欲替其镇,人亦将替之。大臣享其禄 [13] ,弗谏而阿之 [14] ,亦必及焉。”

【注释】

[1] 嗣:嫡嗣。晋惠公夷吾是献公的庶子。

[2] 亹亹(wěi):勤勉不倦的样子。怵惕:戒惧。

[3] 保任:保持。

[4] 未:未足。

[5] 广其心:放纵情欲。远其邻:背弃赂秦诺言而疏远邻国。邻,指秦国,秦晋相邻。

[6] 陵其民:虐待留在国内的人。卑其上:不敬王命,指执玉卑,拜不稽首。

[7] 守:守其君位。

[8] 替其贽:废弃执贽之礼。替,废。

[9] 诬:俞樾认为是“轻”字之误。

[10] 镇:重。

[11] 天事:天下之事。恒象:善恶常常因果相报。恒,常。

[12] 任重享大:责任重,享受大。速及:很快得到报应。

[13] 大臣:指吕甥、郤芮。

[14] 阿:曲意迎合。

【译文】

“晋侯并不是献公的嫡嗣,而得到君位,勤勉谨慎,保持戒惧,尚嫌不够。如果他放纵情欲,背叛邻人,陵辱臣民,轻视王命,那么他将靠什么固守君位?晋侯执玉低下,这是废弃了执贽之礼;跪拜而头不着地,这是轻视周王。废弃执贽之礼就无以自重,轻视周王就没有人民拥护。天下的事善恶常常因果相报,责任重、享受大的人会很快受到报应。因此晋侯轻视周王,别人也会轻视他;他想废弃对天子使臣的执贽之礼,别人也会废弃对他的礼节。大臣享受国家的俸禄,不劝谏君主反而曲意逢迎,也一定会赶上灾难。”

襄王三年而立晋侯 [1] ,八年而陨于韩 [2] ,十六年而晋人杀怀公 [3] 。怀公无胄 [4] ,秦人杀子金、子公 [5]

【注释】

[1] 襄王三年:周襄王三年为公元前649年。

[2] 八年:周襄王八年为公元前644年。陨于韩:晋惠公在秦晋韩之战中战败,做了秦人俘虏。陨,战败。

[3] 十六年:“六”当为“七”,周襄王十七年为公元前635年。晋人杀怀公:怀公,惠公之子,名圉,即位后不得人心。其叔父公子重耳在秦国帮助下,与留在国内的晋大夫结盟,入为国君,是为晋文公,派人在高梁杀死了怀公。

[4] 胄:后代。

[5] 秦人杀子金、子公:子金即吕甥。子公即郤芮。二人悔纳文公,欲焚公宫,寺人披告知文公,文公潜会秦穆公于王城,秦穆公诱而杀之。

【译文】

襄王三年晋侯被立为君,襄王八年晋侯在韩之战中战败,襄王十六年(当为十七年)晋人杀死惠公之子怀公。晋怀公没有后代,吕甥和郤芮也被秦人杀死。 I5QOrMGJ0BzV9SzDOMqORzrzZLORLqrmZpozQkHnDfWXLjOCnLZtUGMM6kl7HT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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