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结果是我楚中天把敌人揍得满地找牙,连他亲妈咪都认不出来,然后我屁事儿没有!
“我只是来通知你一件事情的。”说到这里,伊姆斯特意看了看低垂着眼睑的楚中天,他能够看出来这小子有些紧张,这个人不太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
但是他理解楚中天此时的表现。任何一个年轻人在面对着不可知的未来时,都会这样,尤其那个未来还是他们非常关心非常在意的——如果他不关心不在意,他来试训做什么?
可是他理解错了,楚中天心里压根儿就没想着“试训结果”这玩意儿。他只是担心对方一开口会让他赔钱,或者告诉自己他们已经报了警,因为他打伤了那个英国人。他一点都不怀疑英国人会更偏向自己的同胞,将全部责任都推给率先出手的自己,而那个拉塞尔只是正当防卫……要换做他,他也会偏袒自己的同胞,人之常情。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不舒服。
“因为你没有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所以我只好自己找上门来通知你了。”伊姆斯继续说道。
他一直不说出是什么事情,楚中天就越是担心会是一个很糟糕的事情。赔偿医药费、被戴着尖顶高帽的英国皇家警察从酒吧里带走,手上再戴着一副明晃晃的手铐,老板和酒客们吃惊地在一旁看着,不知所措。围观的人群中出现了艾米丽那张冰冷的脸,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鄙夷,仿佛在质问他:“你这个可恶的暴力分子!你们都是这么野蛮的吗!?”
不仅仅是英国,在国内,他的锒铛入狱也掀起了轩然大波。父母伤心欲绝,几度昏厥。媒体们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
这样的未来让楚中天的额头和后背都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尽管酒吧天花板上的吊扇正在卖力的工作,他还是觉得很热。
就在他还胡思乱想的时候,伊姆斯一句话却让他猛地从这可怕的未来中跳了出来。
“……你已经通过了我们的试训考验,从明天开始,你就是我们AFC温布尔登的一名球员了。”
楚中天张大了嘴巴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他怒打拉塞尔之后,他就没对那个什么试训抱希望了。自己打了人家的同胞,怎么可能还能被选入球队?哪怕技术再好,能力再出众,你打了人,那就是不对。就要接受惩罚,你在队伍里可能会被开除,也可能罚款道歉,如果你不在队伍里,那就别想进队了。
楚中天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不会有哪支球队的主教练脑子抽疯了找一个打了队友的家伙进队伍里来的。所以他压根儿就没再想过什么在AFC温布尔登踢球这种事情。
他吃惊地看着伊姆斯。
AFC温布尔登的主教练觉得很奇怪,楚中天是第一个在听到这消息不是高兴而是惊讶的人。
周围的人在听到伊姆斯这么说之后,都纷纷端起酒杯走上来拍拍楚中天的肩膀,向他祝贺。楚中天却依然一脸迷茫和惊讶,他好像还有点没搞清楚状况。
伊姆斯决定搞清楚原因,于是他对那些络绎不绝的酒客们说:“伙计们,能不能让我和楚单独谈谈?”
约翰老板连忙抢过了楚中天手中的杯子,对伊姆斯笑道:“没事,你们谈,你们谈。楚,这里不用你忙了,你和伊姆斯先生去那边聊聊吧。”说完,他指了指吧台一角。
楚中天擦擦手,跟着伊姆斯走了过去。很快,约翰老板给伊姆斯端来了一杯黑啤酒,“你们慢慢聊。”
等约翰老板离开之后,伊姆斯问楚中天:“你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惊讶,为什么?”
“呃,我……我打了人……”楚中天有些尴尬地说。“我以为自己一定已经没戏了。”
“那不是问题,只是一次小摩擦。”没想到伊姆斯的回答轻描淡写,表情满不在乎,仿佛那次打架就好像是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
“可是我们打得很凶,他先侮辱我,我先动了手……”
“我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伊姆斯摇头打断了楚中天的话,“是他先骂了你也好,还是你先动手打了他也好。我找的是能踢球,能帮助我的球队赢球的人,而不是道德模范,翩翩绅士。”
这番理论在楚中天听来很新鲜,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都是“要学会做人”,不管是上学还是踢球,大人们总是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先学会做人,再学踢球”。这句话究竟有多少作用不知道,反正最近几年中国足坛没学会做人也没学会踢球的人不少,可最起码这是一句不少人都会提的口号。所以楚中天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尽管他自己都没怎么学会先做人,但是没做到只能说明自己出了问题,而不是口号的问题。
现在却有这么一个外国人告诉他“做人什么的,先放到一边,我们先踢球”,他能不觉得新鲜吗?
见楚中天还是一副不能理解的样子,伊姆斯不得不继续耐心对他解释。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球队吗?”
楚中天答道:“AFC温布尔登。”
“那你知道她的来历吗?”
楚中天点点头。他在这酒吧工作,这里的人都是温布尔登球迷,还有艾米丽帮忙,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球队的来历。
见到楚中天连连点头,就像鸡啄米一样,伊姆斯并没有接着往下问,而是沉默了一下才开口道:“你对温布尔登足球了解多少?”
“还可以吧。”楚中天想了想说。他说完之后发现这次轮到伊姆斯有点惊讶了,于是解释道:“我在这家酒吧做了快一年酒保,这是一家温布尔登球迷酒吧。我经常听他们讲,多少了解一些。”
伊姆斯点了点头,这解释合情合理。
“我们之前一直有一个绰号,被叫了大约十几年吧。凡是和我们交过手的球队都会那么叫我们。他们叫我们——‘狂帮’。”
这绰号楚中天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在这里打工的时间里他听了不知道多少次这个绰号。最初听到的时候,他觉得这绰号真是酷毙了。
听听,狂帮!
就像武侠小说里面的天下第一大帮丐帮一样!
以后行走江湖之间,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号,那些好汉大侠们哪个不得礼敬三分,退避三舍的?
可不是吗?如今的人在街上走路遇到浑身脏兮兮,散发着恶臭,身体还有点部分缺陷,拦路要钱的乞丐,哪个不是退避三舍,打老远就开始绕路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