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荷载和作用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永久荷载:包括导线及地线、绝缘子及其附件、杆塔结构、各种固定设备等的重力荷载;土压力、拉线或纤绳的初始张力、预应力等荷载;
2 可变荷载:包括风和冰(雪)荷载;导线、地线的张力;安装检修的各种附加荷载;结构变形引起的次生作用以及各种振动动力荷载;
3 偶然荷载:包括撞击荷载、稀有气象条件等引起的荷载;
4 地震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垂直地震作用。
4.1.2 杆塔和基础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 除导线和地线的张力外,可变荷载应采用标准值和组合值作为代表值;对于导线和地线的张力,应分别按不同情况对应的气象条件和工作状态确定其代表值;
3 对偶然荷载,应依据杆塔和基础的运行环境确定其代表值;
4 对地震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根据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对大跨越杆塔和基础,当需要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确定地震作用标准值时,应组织审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4.1.3 荷载的标准值应按本标准各章的规定计算;风荷载和冰荷载的组合值,应按不同情况所对应的气象条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