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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题党日制度的发展和含义

主题党日制度是我们党在党建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项制度,是新形势下对党史上的“党日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等制度的延续和创新。

据考证,“党日”一词,最早出现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在红军部队中开始实行的。1936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五军团政治部的《关于党支部工作的总结》,文中明确规定:“每个星期日及星期三的党日用来上党课召开党的会议等。”这是实行党日制度的开始。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总政治部在1940年《政治工作总结》中指出,各部队“一般都建立了党日(每星期一次),在党日进行教育及会议”。解放战争时期,华东军区1948年10月开始试行的《关于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规定,“党日制度仍须保持,以每星期六之一天(或半天)进行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这一变化给党的建设带来了新的课题与任务,党中央对此早就作出了准备。早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了“两个务必”,要求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夺取全国政权后要经受住执政的考验。会议还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作出了防止资产阶级腐蚀和反对突出个人的六条规定,为执政后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日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支部工作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党日“一般以星期六为适宜,战时可根据情况决定,在党日进行党的教育及各种党的活动”。1961年11月,中国人 民解放军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日一定要进行党的活动,召开党的会议,或者进行党的教育,向非党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这些规定,为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日活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党自身的建设也迈上一个新台阶,党日制度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起来。1978年,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提出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七项制度”,其中第二项便是“党日制度”,其内容是“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后来,这个条例曾有几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对党日制度作出过规定。

1999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其中规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对于这项规定,农村基层党组织简称为“党员活动日”。

进入21世纪,随着党日制度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样,在原来“党日”的基础上,又加上了“主题”二字,形成了我们今天的“主题党日”制度。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规定,“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这里虽然没有提到“党日”,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活动主要是在党日活动中进行的。可以说,这项规定是主题党日制度的雏形。

2014年7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其中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中央要求和各自实际,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教育培训。”这是在党的文件中,首次出现“主题党日”的概念,标志着主题党日制度开始形成。

2016年3月,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展开,各地基层党组织为了保证党员的学习时间,纷纷利用“党员活动日”安排党员集中学习研讨,完全激活了“党员活动日”,提升了“党员活动日”在基层党组织中的地位。

2017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利用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主题党日”在全国全面推行。《意见》明确了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为各地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指明了方向。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这是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党内法规中,首次对“主题党日活动”作出了规定,是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基本遵循。

从以上党日制度的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党日是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的组织活动的一个专门时间。根据《条例》的规定,主题党日制度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题党日是一项制度化、常态化的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它要求在每个月组织一次,每次的时间为一天。

第二,主题党日的时间要求相对固定,比如一个基层党组织决定在每月10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遇到法定节假日予以顺延。那么,就要求保证活动能在每个月的10日,除非遇到确实无法保证的情况,一般不要改变。

第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首先要研究确定活动的主题和内容,这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固定要求。没有确定活动的主题,主题党日活动就开展不起来,或者开展不好。

第四,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可以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这条规定,为组织主题党日活动预留下比较大的设计空间,即除了《条例》中提到的内容外,基层党组织也可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设计自己的活动主题。

第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在落实。基层党组织要抓好落实,确保活动能够收到成效。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条例》颁布以后,各地的党组织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或健全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或规定。在这些文件中,明确了“主题党日”的组织形式、主要内容、组织保障,明确了规范主题党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起到良好的效果。

【案例参考】

老一辈革命家是怎样参加党日活动的?

在党的历史上,老一辈革命家非常重视参加党日活动。他们严于律己的精神,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下面,我们看两则老一辈革命家参加党日活动的小故事。

抗日战争时期,朱德与警卫班的党员编在同一个党小组。一次,这个党小组响应总部机关支部的号召,根据朱德的提议,在党日活动时间参加平整操场的义务劳动。当时,朱德的工作非常忙碌,党小组 组织这次党日活动时,他正在作战处埋头工作。为了不打扰朱德,党小组组长就没有通知他去参加这次活动。

事后,朱德知道了这件事,就亲自去找党小组组长作检讨,并在小组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他说:“党内没有特殊党员,都是普通党员。每个党员都应当尽一个党员的义务,总部机关的同志参加平整操场的义务劳动,是我建议的,党组织也作了决定,我理应带头执行。这次义务劳动没参加,是说不过去的,欢迎同志们对我提出批评,监督我严格执行党的决定。”

总司令作了自我批评,大家都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但是,时隔不久,朱德又提起了这件事,再次作了自我批评。有的同志说:“这件事你在党小组会上已经检讨过了,往后就别再提了。大家说总司令50多岁了,日夜操劳,干活的事还是不参加的好。”

朱德听后,严肃地说:“任何党员都没有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理由。我年岁大一点,工作多一点,都不能成为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条件。参加组织生活,向组织汇报思想,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党性。”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林伯渠身上。那是1946年,林伯渠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与机关办公厅的同志组成一个党支部。有一次,党支部利用党日活动的时间,召开党支部大会。

会议开始时,主持会议的同志说:“我们办公厅的党员,除了出差的同志和工作繁忙的林主席没有通知外,其余的都到齐了。”恰在这时,林伯渠走进了会场。原来,他并没有因为工作忙碌,放弃参加党日活动。

会议结束时,大家请林伯渠发表讲话。林伯渠站起来,严肃地说:“我要讲两点:一是检查,二是请求。过党日,是每个党员组织观念强弱的表现,我迟到了,应该检查,应该受到批评。我当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和同志们只是工作岗位不同。当主席可以特殊,无人 管,天下第一,那就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因此,我请求支部书记,以后不要取消我参加党日活动的资格。”

支部书记连忙站起来,解释说:“我们看到您工作那样繁忙,不愿打搅您。”

林伯渠说:“同志,你们不打搅我,自由主义可要来打搅我了。请记住,我是一个普通党员。”

说完,他看了看在座的同志,微笑着说:“还请诸位监督执行。”

从以上两位老一辈革命家参加党日活动的故事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他们严于律己的精神,更能感受到他们对党日活动的重视。

(根据以下两文编写:《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风范:老一辈革命家“三严三实”事例选》,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我是一个普通党员,没有什么特权可讲》,王惠民主编:《老一代革命家风范300例》,东北工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485Kuupof9Pj3ngrU/q5AVYfXWgZiOfCxBDX6wJhkX9tKcU2ZiiwV2chxUr1lb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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