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观是指人们对民族教育这一事物以及对民族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关系的根本看法。作为一种价值导引,民族教育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民族教育实践的进取方向。可以说,民族教育观的科学正确与否,决定着整个民族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也决定着民族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然而,作为一种主观价值,民族教育观总会因为社会主体的立场、视角不同而存在差异,要纠正偏颇、规避误区,统一共识、凝聚力量,加深对民族教育的本质体认和规律把控,则有必要对民族教育观进行前提思辨。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了“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这一概念,以期为民族教育的超越发展提供应然的理论指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这为我们在理论上阐明民族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导。所谓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我国新时代背景下民族教育诸要素的属性、关系以及对其作用、功能、目标等要素的理性认识,是与封闭僵化、陈旧狭隘的民族教育观相对应的一种应然性、合理性的民族教育观。作为一种价值导引,民族教育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面对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革,民族教育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推进民族教育观的与时俱进,保障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快速、长效发展,则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时代价值。
首先,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权威。直面鲜活的实践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崇高的理论品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得以持续性地完善和升华,并日益呈现出独具个性魅力的“中国特色”。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出现的民族人口流动、民族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亟待全新的、与时俱进的民族教育理论予以密切关照,而民族教育理论的这种革新和超越,无疑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又一次自觉升跃。
其次,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关系到我国民族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教育观既是教育实践遵循的逻辑起点,也是教育实践指向的终极旨归。面对纷繁的民族教育理论、民族教育政策及其共同指导下的民族教育实践,要实现理性评判、科学反馈,做好群众疑虑消解和诉求满足工作,则亟须建构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
再次,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关系到我国各民族的未来走向。长期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民族地区的“西化”和“分化”阴谋从未间断,教育领域更是他们抢占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同时,社会转型期产生的各种问题泛化到了民族教育场域,一些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领域出现了稳定与发展的双重矛盾,并呈现出日益复杂的局面。因此,树立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并以其为指导,有效推动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则显得刻不容缓。
最后,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家的发展,是指包括汉族在内的所有民族的全面均衡的发展。在具体的社会建设中,各民族群众对国家的价值认同和群体行为不仅影响到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更直接关系到中华文化的统整和国家的持续发展。而树立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可有效加强民族教育政策的执行,把各民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凝聚各方力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对“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的内涵解读,需要基于对民族教育本质的把握。归根到底,民族教育是以双语教育为手段,以民族团结融合为平台,以民族区域和整个国家发展为旨归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为此,探究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就必须对上述维度予以整体观照。
首先,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是一种“大教育观”。民族教育场域内的问题,不单单是民族教育的专有矛盾,更是民族区域社会发展在教育场域内的一种投射反映。譬如,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之间的教育差别、由于城乡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城区与牧区民族教育的差别等。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就必须将民族教育问题放置在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大背景下进行探讨,而不能仅仅把目光局限在学校教育场域,也不能仅仅把民族教育放在教育学、民族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概念范畴下抽象地谈问题。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规避“只见一斑”的狭隘民族教育观念,并从整体性的视角对民族教育问题予以系统消解。
其次,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是一种“大发展观”。“发展”不仅是民族教育的终极旨归,也是解决民族教育矛盾、实现民族教育自我超越的重要途径,更是衡量民族教育效果的唯一准绳。所谓“大发展观”,就是以超常规的发展理念、超常规的政策支持、超常规的发展措施来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它不仅强调对民族教育的“大发展”,更强调民族区域社会和整个国家的均衡进步。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民族教育所面临的实践问题不断变化,需要我们采取与时俱进的发展策略,发掘臻于完备的民族教育规律,并在准确把握民族教育矛盾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引领和超越,进而以民族教育的进步来带动民族社会的发展。
再次,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是一种“大团结观”。团结是一切民族活动开展的关键前提,是民族教育实践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的重要平台,更是国家和谐发展、社会恒久安泰的基本保证。随着社会的持续进步,各民族间的交流频率不断增大,对彼此民族习俗文化的悦纳就必然要由“浅层认同”升至“深度接受”。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要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同时也要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 。
最后,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是一种“大文化观”。民族之间的团结交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彼此间的文化尊重和文化融合,是一种文化博弈后的文化共生、文化重构。文化并未有尊贵优劣之分,少数民族在长期的个性化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独特文化,这些文化资源,是我们开展少数民族教育的逻辑起点和平台载体。各民族“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经济上相互依存,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 ,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及悠久灿烂的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只有充分挖掘各民族的文化资源,整合各民族的文化优势,促进各民族的文化交流,才能进一步地加强民族间的团结融合,为民族教育的实施扬帆助力、保驾护航。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科学正确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发展民族经济的理路抉择是科学合理的,这也再一次证明,“要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教育问题的正确道路,从实际出发,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认同” 。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基于科学正确的理论指导。尊重民族文化平等,倡导民族文化多元,其重要前提是必须认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和各民族文化的多元相统一。因此,树立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就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提高各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
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思想的确立,是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与现实意蕴的。从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特点来看,实践性和与时俱进性是其重要的理论品质。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然强调直面不断嬗变的民族教育矛盾,强调建构日趋完备的理论体系,强调在消解民族教育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民族教育的发展。从我国多民族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异”必有“大同”。这里面的“同”就是指统一的指导思想和各民族共同的价值信仰。“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 。而倡导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就是对共同价值信仰的统一构筑,是为多元习俗、多元文化的融合寻求共同的实践契合点。
综上可见,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智慧结晶。民族教育工作应该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构建和谐、团结的中华民族。
教育是“以文化人”促进个体社会化的实践活动,民族教育则是促进个体民族化、国家化、现代化的多重意义的活动。这其中,就涉及民族个体、民族文化、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等要素。坚持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就必须把民族教育中存在的对抗、偏离等要素统整起来,在动态中找到各要素关系的平衡点,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补互生关系。
文化总是在“物竞天择”的运动中,实现着自我更新与发展。在这个彼此博弈与自我革新的动态过程中,总有一部分文化被长期留存,也有一部分文化被重构甚至被遗忘。作为一种民族个性的外在表征,民族文化总是扮演着民族灵魂的角色,彰显着本民族的别具一格。坚持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首先就必须坚持正确的民族文化发展观。面对新的时代背景,是将民族传统文化执拗地封闭保留,还是对其进行决绝的革故鼎新,这些都是“以文化人”所必须进行的前提性批判。
事实上,这种看似相悖的两种观念,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希尔斯认为:“每一代人都需要其前辈和祖先的帮助。他们不仅需要其血缘上的祖先的帮助,同时还需要其精神和文化上的祖先,即以往世代的社会习俗、信仰、准则和典章制度等方面的文化遗产的帮助。” 由此可见,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必须采取批判性的扬弃。在保留民族文化精髓的基础上,依据民族发展的矛盾,开展民族文化的革新。而民族教育,恰恰是链接二者的绝佳纽带,发挥着传承和创新的双重功效。尤其是针对部分“自给自足”的民族地区,民族教育必须承担着如下的几重任务:一是要促进该地区由传统的农牧、农林文化向现代的工商业文化转型,二是要促进传统民族文化向现代信息文化迈进,三是要促进部分带有极端宗教色彩的民族文化向现代的“人本位”民族文化转变。
语言是民族文化的物化表征,是开展民族教育的重要工具。坚持语言与文化的统整,首先,要坚持少数民族语言和少数民族文化的统整。部分民族地区开展功利性导引,出现了弱化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的现象,这种去民族化的教育,势必导致民族语言和文化的淡化,进而消退了我国多民族文化的斑斓色彩。因此,民族教育绝不能以“淡化”或者“代替”某一民族的语言文化为代价。对于少数民族而言,他们与自己的语言文化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民族语言文化的消失、消减,会给其带来沉重的心理危机,并进一步滋生“国家离心力”,久而久之将直接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其次,要坚持汉民族语言和汉民族文化的统整。语言是民族间交流融合的重要工具,而文化理解则是民族间深度融合的重要前提。历史地看,无论是汉唐的“和亲会盟”还是元代的“崇儒兴学”,都彰显了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深度交融。而开展汉语教育和包括汉文化在内的多民族文化教育,无疑是民族深度融合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
最后,要坚持民汉双重语言和文化的统整。双语教育是促进各民族交往和理解的重要纽带,它一方面具有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功能,另一方面具有国家宏观政策的宣传与实施功能。双语教育并非单纯的民族教育工具,而是要在“共语”交流的前提下,强调对跨文化能力的掌控和对包括汉文化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内化。也只有打破民汉之间、民族之间的语言和文化隔阂,方能科学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才能长久持续地发挥各民族文化相互激发砥砺的文化功效。
“民族性是指某一个民族在其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及共同心理素质基础上形成的,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有的认知思维、情感习俗和行为方式。” 是一个民族在特定的历史、自然、社会环境中经过锤炼而产生的独特品质。丧失了民族性的民族,无异于游荡在水面的浮萍,失去灵魂的根基而无所归依。可以说,民族性是民族教育的基石,是保障一个民族区别于他族、成为其自己的“个性化”因素,是民族教育理论和实践必须观照的文化基因。
“国家性”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辖区内,由于历史的原因,共同生活于其中的单一民族或多民族社会群体,基于共同利益而结成水乳交融的命运共同体,并在保留本民族个性的前提下,逐渐产生具有统一性的价值观、义利观和文化观。它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是一个历史概念;既是一个文化概念,也是一个政治概念。事实上,“国家性”也是“民族性”,是一种整合各民族利益和价值的“多民族性”。在开展民族教育时,必须以“国家性”来整合“民族性”,以“国家性”来增进个民族间的团结融合,砥砺超越。
综上,坚持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就必须统整“民族性”与“国家性”的关系,既要尊重各民族的“异”,更要强调各民族的“同”。要深入发掘各民族的价值交叉点,让各民族在教育的平台上,“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的践行,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它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避繁就简,需要牢牢地扎根传统文化,从纵向的历史中发掘自身的个性基因;需要理性地借鉴外域文明,从横向的参照中反思自身的嬗变轨迹;需要严谨地直面实践矛盾,从问题的视角进行应然性的理论建构;需要立体地推进观念落地,从多维的方向统筹系统化的迈进策略;需要科学地健全政策法规,从宏观的层面完善规约性的制度保障。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的灵魂,它影响者人们的行为习俗,导引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而“民族教育观”本身就隶属文化范畴,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孕育出来的,反映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积淀与当代智慧。践行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就必须扎根于中华文化的土壤,传承各民族文化的价值精华,把包括各民族文化在内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作为底色,把新时代对文化的新诉求作为民族教育观的新内涵,保障民族文化对新时代科学正确民族教育观的持续性给养。
坚持本土并非盲目排外。批判性地借鉴他者文明,符合我国各民族共同的教育价值诉求。因此,践行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就应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汲取各国发展民族教育的优秀经验与成功典范。要以胸怀宽广的民族气度,统整“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学习他者的同时,既要警惕“夜郎自大”的狭隘民族教育观,也要不吝将自身的科学理念、优秀做法传予他人,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实践性与认同性是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的突出特点。民族地区教育实践是民族教育观生成和发展的基础,各民族群众的认同是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落地生根的关键。因此,我们不仅要挖掘民族教育中最具时代精神、实践特色,最能凝聚人气的价值理念,使其成为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形成的源头活水;还要牢牢立足民族地区教育实然,准确把握民族地区的教育矛盾,以教育问题的消解和教育实效的提升来满足各民族群众的教育价值期待。
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立体性”,即体现为社会、学校、家庭、个体在价值诉求、价值共识上的内在统一。在践行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时,必须全维发力,齐头并进。尤其在民族社会教育、民族家庭教育等相对薄弱的环节,更应给予大力的观照。要通过广义的教育手段,感染全体民族群众的思想,规约受教群体的行为,进而凝聚各民族、各阶层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
抽象的民族教育观,需要物化于显在的实践方能凸显其价值。而实践的科学合理,又必须通过一定的政策法规予以制度规约。即是说,民族教育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必须凸显新时代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一段时间来,学界有关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的“少数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取向之争,恰恰反映出民族教育政策导向上的模糊性。因此科学正确的民族教育观的践行,亟须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应通过宪法的实施、法制的推行、政策的制定以及人权的保障来实现民族教育的合理发展。
执笔人:苏德
刘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