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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开放初期的现代公司治理制度(1978—1991年)

这一时期中国进入经济恢复期,国民生产总值在1978年比1965年翻了一番多,工业体系相对独立且门类齐全,但是仍存在技术比较落后、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温饱没有解决、科技教育落后的问题,执政危机和信任危机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出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吹响了改革的号角,揭开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序幕,建立和完善了现代产权制度,扩大了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不断完善了所有制结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前不断发展。 单一的所有制结构逐渐转化为复合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公司治理采用了容易被当时观念接受的、具有意识形态负面冲击的形式,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放权让利,并逐步发展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理念,实行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期间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替代计划经济体制,中国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正式拉开了公司治理改革的序幕,对内拓宽商业合作模式,对外大规模引进外资,迎来了经济体量的爆发增长期。 党和政府在不改变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对企业进行整顿,在企业外部采用承包制,对内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这一阶段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重心是放权让利,极大地推动了企业发展,实现了“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 ;通过推行企业承包制,充分调动了企业经营者和工人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中国从“左”倾思想中得到解放,“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成为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核心。 这段时间以下重要举措构成了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关键(见表2-1)。

表2-1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公司治理发展的关键节点

续表 5jycUzkQLHY9qbmp9RAk0Jr6iKlrGyH6c4TrSS5Dz8nC87D/LCabLhcg52Pfws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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