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苏关系开始紧张,中苏关系的变化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苏联模式的弊端促使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自己的建设道路,提出“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走上了自力更生的道路,但对自力更生的片面理解,使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出现了“闭关自守”的倾向。
同时由中苏关系恶化引发的“反修防修”斗争使20世纪60年代的中国经济政策急剧“左”倾,加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国经济再次陷于停滞状态。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极大地冲击了现行的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呈现压倒一切意识形态的态势
,工人成为无产阶级的主力,私营企业主交出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自愿自觉”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期间私营企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抑制,公司治理成为典型的行政型治理,计划经济色彩浓厚,市场缺乏竞争机制,企业发展缺乏激励
,从而产生了政府主导的行政性收权与放权
,即政府和企业重新划定了经济管理权力。
中共中央于1960年3月22日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鞍钢宪法。鞍钢宪法重点推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强调实行民主管理。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形成了比较著名的“两参一改三结合”。
这是工业企业中运用民主集中制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过对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改革,广大职工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得到不断调动,极大地激发了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但是在推广鞍钢宪法的过程中,厂长负责制被企业弱化甚至忽略,工厂的管理层及其权威受到较大的挑战,很多企业厂长的生产经营指挥权被削弱甚至取消,大批企业的生产指挥系统失灵。
中共中央于1961年9月颁发《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提出了“工业七十条”,初步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成为企业扩大民主,吸引广大职工参加管理、监督行政的制度依据。
工业七十条包含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管理、工资管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党的工作等重大问题。
工业七十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特别是三年“大跃进”带来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总结,对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执行,“左”倾思潮影响的消除,企业管理和工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工业发展的加快,职工积极性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水平,充分体现了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管理思想的一致性。
1966—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这期间,中国企业经历了三次企业领导制度的变动:一是破坏了企业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领导权被造反派组织掌握;二是革命委员会取代造反的群众组织掌握了领导权;三是通过整党,在企业内部建立了党委负责制,领导权由革命委员会转移到党委。这一时期的主要模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不分,生产资料公有制,政府的指令性计划主导了绝大多数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又称为指令性经济时期。
出现了计划经济消灭了市场经济的外部治理机制;产生了私有制被消灭、单一的公有制所有权结构;政府与工人相互合作的信念在“工人阶级领导”下产生,同时,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国家经济机构管理所有企业,企业内部产生了明确的官僚治理结构,建立了管理和奖励机制,工人得到了较好的福利与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