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编纂民法典的任务已经完成。民法典继承编是在原《继承法》的基础上编纂而成的,实现了我国继承法律制度的改进,在保障被继承人支配身后财产的自由权利、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和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债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在民法典编纂中,我作为中国法学会编纂民法典领导小组指派的继承编专家组的负责人,自始至终参加了民法典继承编的编纂工作,我和我的团队经过深入研究和讨论,提出了继承编草案的建议稿,并且参加了所有的继承编立法专家研讨会,对继承编的编纂建言献策,恪尽了自己的职责。
在民法典分则各编中,改动最小的就是继承编。一方面,由于继承编涉及全国人民的财产权益,应当保持基本制度的稳定;另一方面,在继承法领域,保守观念还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因此,可以看到,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我国继承制度,没有原则性的改变,只是在具体的规则上有所变化,因而留有一些遗憾。
按照出版社的安排,我根据对民法典继承编的解读写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还是围绕着继承编的条文进行阐释,并选择比较典型的案例,用以说明条文的主旨,最后收录了部分国家民法典继承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法资料。需要说明的是,本书选择的典型案例,都是原有的、适用原《继承法》的规定判决的案件,因此,案例中引用的法律还是原《继承法》的规定。
本书写作过程中,于晓副教授帮我选择和整理了典型案例,莫若云博士研究生帮我整理了比较法资料。借本书出版之际,谨向他们表示感谢!
由于民法典刚刚通过颁行,我对其继承编的研究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因而在阐释条文和说明案例中会有不当之处。欢迎热心读者批评指正。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立新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