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许多民族的遥远记忆中,都曾经有过关于洪水大灾难的种种传说。
中国古文献有四种基本说法。《五帝本纪》云:“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夏本纪》云:“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皆服于水。”先秦文献《孟子》云:“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山海经·海内经》则说:“洪水滔天。”
以《创世记》为代表,西方神学界的传说是:洪水曾经布满全部大地,甚至淹没了最高的山脉,淹死了差不多全部的人类和禽兽。非洲尼罗河流域的埃及民族,也有远古大洪水的传说。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民族,也有远古大洪水的传说。
对远古洪水的真实性,现代研究的评估,大体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西方洪水传说的分析评价,中外学者大体都是否定的。
专门研究洪水神话的英国学者富勒策,在其《洪水故事的起源》中说:
所有的此类传说,一半是传说的,一半是神话的。就它们保存实际发生过的洪水的记忆而言,它们是传说的;就它们描述从未发生过的普遍世界的泛滥而言,它们是神话的。我们可以具有相当把握地宣布,它们是假的。
中国的远古史研究家徐旭生,在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提出:
18世纪及19世纪前半的神学家们,往往主张这一种说法。这一类的大变化,即或发生过,也是在古生代、中生代,或新生代前期。它们离现在或超过十亿年,或已经几亿年。可是我们人类的出生,仅在新生代后期,距现在不能超过一百万年。当日还没有人类,怎么能有遗事的流传?所以,这一类解释很不适当。
第二种情况,对中国远古洪水史料的评价,中外学者基本都是肯定的。
汤因比在其《历史研究》中说:
远古中国所要应付的自然环境的挑战,比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的挑战要严峻得多。人们把它变成古代中国文明摇篮的这一片原野,除了沼泽、丛林和洪水的灾难之外,还有更大得多的气候上的灾难,它不断地在夏季的酷热和冬季的严寒之间变换。黄河流域创造了文明,是由于他们遇到了一种挑战……在文明的起源中,挑战和应战之间的交互作用,是超乎其他因素的一个因素。
徐旭生先生更为具体地论证了中国近古洪水灾难的真实性,他提出:
我国洪水发生的时期相当明确,大约不出公元前三千年的后期。……注意到当时的人民尚未发明掘井技术,必须逐水而居,雨量稍大,即成灾难。同时,当时已经是农耕社会初期,淹没长期火耕才能获得的土地,淹没历经艰难才能积累的食物、衣物、房屋、牲畜,以及打造出的石器木器农具等,损失的巨大,对于人民印象的深刻,会超出畜牧社会很远……传说中间所涵神话量的多寡,与每一部族人民的幻想力发达的高度为正比例。我国人民性情朴质,幻想力不够发达,所以他们所保存的传说,离实在经过的历史还不很远。
卡尔·魏特夫在其《东方专制主义》中明确认为:中国文明的起源,在于大河流域在远古时代的大规模治水。
可见,极其重大的洪水灾难,是近古中国社会的真实历史。
我们的祖先,是以什么样的姿态迎接这场空前巨大的灾难呢?
要解密中国近古文明的历史跨越,就必须解密中国远古时代的治水历史。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远古的洪水灾难与治水历史,究竟有多长时间?历史的记忆是:洪水从尧帝时期开始发生,历经了尧、舜、禹三代近古政权。传说中的尧帝,活了117岁,在位98年。其中后28年,尧将帝位禅让给了舜。那么,尧帝的有效在位期,就是将近70年。从尧帝曾两次主持遴选治水领袖的事迹可以推定:大洪水的发生,至少在尧执政的中期就开始了。也就是说,尧帝时期的洪水灾难,至少有30—50年。
其后,舜代尧政28年,称帝39年,共有67年。这67年,无疑都是洪水期。
大禹受命治水,开始于尧逝世之后舜对禹的任命,用去了13年。但是,治水成功时舜帝还在。所以,这13年应该统合在舜帝执政期内。如此,尧帝30—50年,舜帝60余年,洪水肆虐与艰难治水的历史,大体是百年上下。
如此一个数字,足可以使我们将那段伟大的生存奋争称为洪水时代。
那么,这百年上下的伟大治水,我们的先祖族群是怎样走过来的呢?
共工其人,《山海经》说是炎帝列山氏的第六代孙。《五帝本纪》正义则说,共工是穷奇族群的首领。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这位共工曾经被举荐为尧帝的接班人,举荐人是浑沌族群首领讙兜。可见,共工在当时已经是很有威望的特大族群的首领了。但是,讙兜这一举荐,遭到了尧帝的拒绝。后来,讙兜又再次举荐共工做一件大事,但史书却没有明确说是什么事。依据《五帝本纪》的文本逻辑,并与后世文献《国语·周语下》记载的“共工……壅防百川”相印证,这件大事应该就是主持治水。
让我们摆脱文字考据,大体系统地呈现一番第一次治水的人选决策与经过。
讙兜举荐共工做治水领袖,尧帝拒绝了,却将主持第一次治水的任务交给了职司工程的高层官员——工师,而只指派共工做了“工师”的辅助者。但是,作为拥有人力资源的共工,一定在治水期间起到了主导作用。作为官员的“工师”,在那个时代是无法与特大族群的首领抗衡的。因此,后来因治水失败而获罪的,不是“工师”,而是共工。依据史书记载,治水之中,“共工果淫辟”。也就是说,共工在治水中又犯了老毛病——不诚实,走邪路,并很顽固地浸淫于此道,不听“工师”号令,或者自作主张。
必须留意的是,《五帝本纪》的这种叙述方式与评价基准,是西汉史家以成败论人论事的传统笔法。分析当时的实际情形,参照后来的文献记载,共工氏所以能被尧帝不得不任命为治水副手,不是有什么老毛病,而恰恰是有曾经治水的实际经验。
那么,这种被后世史家看作“淫辟”走邪路的治水经验,究竟是什么呢?
古文献《国语·周语下》,揭开了这个古老的谜团——
周灵王二十二年,也就是公元前550年,周都洛阳发了大洪水,几乎要淹没王宫。周灵王立即下令修筑堤防,堵塞水流。太子晋听到消息,立即前来劝阻。劝阻的理由就是:五帝时期的共工曾经以堤防堵塞水路,但是遭到了惨痛失败。太子晋的说法是这样的:远古圣王时期的久远传统是,“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不削平山头、不填高洼地、不修筑堤防、不堵塞湖海,一切水流都听其自然)。可是,这一古老的圣王传统,在共工治水时却遭到了巨大的破坏。共工放弃了这一圣王之道,壅防百川,用堵塞之法防备水患,削平了山头,填高了洼地,给天下造成了极大的祸害,以致“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总之,后果极为严重。
显然,所谓共工的“淫辟”邪路,就是“壅防百川”,以修筑土堤的办法堵塞水路。
后人与今人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在洪水不是普遍暴发且规模不大的情况下,修筑堤防无疑是有效的。共工的“壅川”治水之法,一定是曾经在大洪水灾难到来之前的中小型治水中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否则,不足以成为该族群坚定信奉的成法,更不足使后来的治水领袖再次效法。
结果是毋庸置疑的,共工治水失败了,被流放到了北方幽州的荒野地带。
壅川之法的第一次失败,说明了从尧帝时期开始的百年大洪水,确实不是寻常的洪水灾难,不是山石泥土筑成的堤防所能阻挡的寻常洪水。唯其如此,经验是无效的。今人不是神,古人更不是神。面对任何灾难,人类的初期应对,都只能是以既往经验为根基。历史的创造与跨越,必然在效法既往经验的失败之后。
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就必然有了创造性的新路吗?
洪水之势越来越大,族群首领们已经不能相信共工氏族群了。
共工氏的第一次失败,一定给联盟权力与古老族群的首领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适时召开的联盟权力会议上,四个大族群首领(四岳)强力举荐鲧主持第二次治水。可是,尧帝却认为:“鲧负命毁族,不可。”只是由于“四岳”坚持已经没有人可以再选了,尧帝才勉强决断,任用鲧做了第二次治水的领袖。
这个鲧,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氏族首领,竟被尧帝指责为“负命毁族”之人?
鲧,是当时“崇”地一个特大族群的首领,被人尊称为崇伯。所谓伯,就是这一地域具有最高地位且最受人拥戴的族群首领。“崇”在哪里呢?就在今日河南省登封县的嵩山地带。也就是说,鲧族居住在嵩山地域,是最为古老的河南人。合理推论,很可能鲧个性刚强,在率领族群开拓奋争的过程中不听最高联盟权力的招呼,自作主张,抢夺相邻族群的人畜土地太多,曾经招致众多进攻而遭失败,并给本族带来过重大损失,所以被尧帝指责为“负命毁族”之人。
据说,鲧在历史上的贡献有两件大事:一件是尽人皆知的治水,一件是鲜为人知的“作城”。什么是“作城”?就是鲧族发明了筑城术。当代远古史专家们的考证结论是: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都是治水。
既是治水,为什么有了筑城的说法和联想呢?
城邑出现的历史很遥远。之后,又有黄帝作城、鲧作城的说法,用今天的理念看,显然不是指再次的发明,而是不断改进筑城术的历史记忆。远古农耕部族原本没有城,就其生计活动而言,也不需要城。城邑的出现,起源应该就是修筑堤坝,防备洪水。人们之所以修筑高墙,并住进这道高墙之内,直接的需求不是居住,而是预防洪水。后来,人们发现住进这道高墙之内,还可以加强对战争与异族劫掠的防御,于是,高墙就经常化了,城池就出现了。即或在黄帝之前更早的远古社会,城邑出现的社会需求,也是防备洪水。
进入鲧治水的时代,高墙、大堤、土城,几乎是同一功能的东西。从防御水患说,是堤防;从防御战乱与劫掠看,是城墙。在那个时代,在鲧族所在地,大堤防,或者是大城墙,一定比前代修筑得更好更坚固,也比其他族群聚居地修筑得更好更坚固。于是,便有了鲧族发明筑城的说法。
鲧的治水持续了九年,最终还是失败了。
鲧是如何治水的呢?
关于鲧的治水方式,历史文献有两种基本说法,一种写实,一种神话。写实记载,《尚书·洪范篇》云:“鲧,堙治水。”《国语·周语下》云:“崇伯鮌……称遂共工之过。”神话说法,《山海经·海内经》云:“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两种说法的根基点是共同的:鲧与共工同样,都采用了堵塞治水的方法。
神话中的鲧,没有如共工氏那样费力气,他盗窃了天帝的“息壤”。这是一种可以自动增长的永远不会耗尽的神性土壤,只要撒出去一把,就是一道忽忽长高的山陵,就能堵截住洪水。可是,不知道是息壤的长高速度比不过洪水,还是息壤总有用完的时候,总归是鲧没有用这种神土阻挡住洪水,洪水还是再度泛滥了起来。息壤治水的神话,是我们民族最为美丽、最具创造性的一则神话。那种永远不能耗尽且能无限增高的神性物质,蕴含了远古先人多么宏大的追求、多么神奇而丰富的想象力!
历史文献的说法,则要现实得多——
鲧的堵塞之法,就是给所有族群的聚居地修筑起高大坚固的防护堤,或者土寨子。对于联盟首领们的驻地,则要修起更加高大、更加坚固的山石泥土堤防。联盟首领们原本便居住在较高的土丘上,这就是“帝丘”。现在,鲧还要在“帝丘”四周再度修筑一道高大坚固的土石堤防,使“帝丘”更为坚实。据说,当时的大堤防已经达到了三仞的高度。若按一仞八尺的说法,三仞就是两丈多,足有今天的两三层楼高。可以想见,即或是诸多部族一起动手,在大洪水中要修筑成如此高大的堤防,也是极其艰巨的。肩负领导责任与治水主力的鲧族群,一定为此付出了最为辛勤的劳作,最为巨大的牺牲。
那么,鲧为什么要继续采用共工的壅川之法?
从根本上说,一定是使命紧急,必须立见功效。从个人素质说,鲧没有新思维,一定是认定共工的失败在于堤防修筑得还不够坚固,不够高大,一定是对自己族群能够修筑坚实高大的土石堤坝深具信心,才决然领命治水的。可是,“势若漫天”的大洪水是严酷的,这种万分紧迫而又万分艰巨的堵截劳作,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九年过去,鲧族群的治水大业,还是最终失败了。
《史记·夏本纪》对鲧治水的结局记载是:“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乃求人,更得舜。”这就是说,鲧的治水失败,给最高联盟权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耄耋之年的尧帝已经不堪其累,于是将最高联盟的实际权力,禅让给了正当盛年的舜。但是,因为尧还在世,所以舜即位的头28年,被后世视为“摄行天子政”的时期。
舜帝新政,开启了洪水时代的新篇章。
舜帝是一个极有才具、办事果决的领袖。刚刚执掌权力,舜立即定下了五年一巡狩的规则,开始巡行各氏族聚居地。其间,舜接连处置了三方面的基础大事:其一,遴选出各族新首领22人,并立即擢升这些首领做了联盟最高层的重要官员,后来这22人都立了大功;其二,整肃天下秩序,各种民生法度相继建立;其三,也是最重要的,舜立即开始了治水大业的战略铺排。舜帝筹划治水的步骤,即或在今天看来,也依然是智慧非凡、勇气非凡的。
第一步,舜帝公平执法,从速并严厉处置了前期治水的三桩遗留事端:其一,讙兜举荐共工,有失察之罪,被流放到崇山,也就是今日的嵩山地带;其二,共工治水失败,被流放到幽州山地,也就是今日的河北地带;其三,鲧耗时9年而治水失败,舜帝派出祝融执法,将鲧处死在了羽山。
第二步,舜将反复叛乱的三苗族群,迁徙到西部大山;将尧帝一直不能处置的四凶族,流放到四千里之外的荒僻山地。由此,最高联盟的权力大大加强,族群秩序大大整肃,为治水大业开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三步,舜帝开始公正地遴选治水人才,使真正的治水英雄登上了历史舞台。
基于上述新政及其之后的连续功业,《史记·五帝本纪》对舜帝有一句总体性评价:“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帝始。”应该说,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从文明史的意义看,舜帝的最大功绩有两方面:一是为战胜大洪水创造了社会秩序的历史条件;二是为战胜大洪水遴选出了天才的治水领袖,将中国族群战胜洪水劫难的历史道路引上了正确的方向。
对于遴选新的治水领袖,《五帝本纪》的记载是:“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也就是说,禹主持治水,是舜帝亲自举荐的。若非如此,一个治水失败而被处死的族群首领的儿子,是很难走上统领诸多族群治水的领袖地位的。我们真得为近古联盟首领们的胸襟感慨——舜帝亲自下令处死了禹的父亲鲧,却又亲自推举鲧的儿子继续治水,这该需要何等的目光、心胸与勇气!
值得注意的重大史实是:在这次确定治水领袖的最高联盟决策会议上,后来创造中国原生文明时代的四大族群的领袖,全部都出现了。这四大领袖及其族群是:以禹为首领的夏人族群,以契为首领的商人族群,以后稷为首领的周人族群,以伯益(大费)为首领的秦人族群。这次最高联盟会议的决策是:夏、商、周、秦四大族群全部参与治水,以禹为领袖,以其余三大首领为辅佐,共同构成第三次迎战大洪水的主力族群。
这是一组惊人的历史密码。
在此后的两千年历史之中,治水时代所生成的这一组历史密码,不断在相互组合中推动着历史态势的演变,践行着中国原生文明伟大的、连续的历史跨越,演绎出无数次血火大争的重大历史事变,将华夏文明一浪又一浪地推向了高峰。
我们应该牢牢记住这一组历史密码。
因为,它是此后两千年文明风暴的源头。
一场历史伟业,在禹的有效领导下开始了。
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夏本纪》说:禹是黄帝的第五代玄孙,本名叫作文命。另有后世《谥法》云:受禅成功,曰禹。综合史料,禹的大体情况是:或姓公孙,或姓姬,或姓姒,名叫文命。禹,有可能是他的名字,也可能是他受禅后的帝号。这一历史记忆的精准程度,大可不必追究,我们还是以今人熟悉的名号——大禹,来称呼他。
透过种种不甚清晰的历史记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的基本事实是:崇地的大禹族群,已经是当时社会的最大族群之一了,它直接分支于黄帝族群,在当时的“天下”是很有影响力的。唯其如此,在人口数量起决定作用的近古时代,鲧、禹两代先后受命治水,才有坚实的根基。
大禹的出生,《山海经》记载了一则神话:“帝令祝融杀鲧于羽山。鲧,复生禹。”
这个“复”是“腹”的同声假借字。也就是说,禹是从父亲鲧的肚子里生出来的。这则神话更具体的说法是:鲧死后三年,尸体不腐烂,一日腹破,禹破腹而出,乘龙飞去。虽然,这只是一则神话传说,但可以确定地说,大禹的出生一定是很不寻常的。大禹很可能是鲧的遗腹子。也就是说,鲧死之时,禹尚未出生。
如此一个禹,为什么舜帝与大族首领们那么信任他?仅仅基于是黄帝之后裔吗?
文献《夏本纪》这样描述历史对大禹的记忆:“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亹亹穆穆,为纲为纪。”显然,大禹作为族领,是一个极富魅力、极富创造性,又极富威严感与秩序感的人物。他智慧勤事,亲近大众,出言有信,德行不违规矩。如此族领,一定是深受民众喜爱了。但是,更重要的方面在于,大禹是一个极具创造天赋的人。他说话的声音,天然地符合音律;他的身形,就是天然的尺度;他的出行举动,都是经过称量权衡的。以身作则的原初意思是什么,不正是禹的“身为度”吗?从总的方面说,大禹是一个勤勉肃穆、堪为天下纲纪的首领。
如此近乎神圣的人格,仅仅是一种传说中的溢美之词吗?
应当是可信的。因为,大禹有形成如此人格的精神根基。文献《夏本纪》云:“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这是说,大禹是在痛苦的磨炼中成长起来的。治水失败,是崇地族群的巨大劫难。族领父亲因治水而身死,族群先人们则不知付出了多么惨重的生命代价,这些,无疑会在年幼的禹的心灵上,刻下难以愈合的深深的伤口。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这种族群大劫难的重压之下,都可能或自甘毁灭,或奋发再造。无疑,大禹属于后者。
应该说,无数血的代价,才终于锻铸出了一个超越经验的天才的治水领袖。
大禹治水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且让我们对其最重要的创造先作一个总体概览。
今人都知道,大禹治水是将壅川筑堤之法,改成了疏导入海之法。在后世理念看来,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在当时,这种改变无异于石破天惊!因为,这是对前人经验的彻底否定,一举颠覆,是反其道而行之。在极其看重祖先成例的远古时代,这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首先,提出这种新思维的基础条件,是需要对天下水流规则有大量的观察、有深刻的理解的。此前的共工氏与鲧,为什么要堵水?一定有着认识上的根源。他们一定认为:遍地流淌的大洪水是无序漫延的,人们无法引导它们的流向,只有水来土屯,才能防止灾难的发生。在这种思维惯性下,要得出水流是有规则可循的、是可以疏导入海的结论,该是一种多么艰难的跨越。大禹,一定是一个极具发现天赋的超一流的近古科学观察家。
其次,这一理念的付诸实施,工程量之大是修筑堤防不可比拟的。导水工程的可行性、可靠性,更是一片朦胧模糊,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参照。也就是说,在当时,疏导治水的前途究竟如何,是完全无法预知的。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能够将这一方法坚定地在最高联盟的决策会议上提出,禹的勇气与明晰,不得不令我们感佩万分!
最后,即或经过了大量的观察与探寻,大禹已经认定了水可入海这个结论,但是,要拿出来说服联盟领袖,说服各大族群首领,说服也曾经信奉堵水之道的本族群元老们,也是极为艰难的。如此情势下,禹要面对的,实际上是要说服整个社会。后来的事实是,疏导治水的总方略,终于被联盟最高权力认可了、被各族群认可了。那时领袖群的深刻理解力,不得不令我们再次感喟万分!
大禹一定是一个极具说服力的领袖,也一定是一个意志力极其顽强的领袖。应该说,以舜帝为首的联盟最高权力,拥有大禹、殷契、后稷、皋陶、伯益这样一班深具英雄气质的大才,实在是一个具有非凡决策能力的伟大群体。在我们的近古族群面临灭顶之灾的时候,他们具有深远的智慧,具有强毅的精神,具有创新的思维,作出了最为伟大而正确的选择。
关于大禹治水涉及的地域,以及近古水患大势,历史的记忆多有不同。
综合对种种史料的交错考据,我们首先将远古水患的形势大体勾勒一番。那时的中国,水源大量过剩,气候普遍炎热。即或今日之黄河中下游两岸,也是接近于亚热带气候的丛林茂密的深绿色山川。其时的淮水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更是水乡泽国,万里荒莽,湿热难耐。这一切,远非今日之人所能想象。由于水流众多,处处冲突交错,且没有稳定水道,于是,在交错冲撞的大小水流之外,更形成了无数的汪洋湖泊。仅仅一个远古云梦泽,便占去了后世长江流域的三分之一强。加之当时气候炎热,雨量丰沛,人群防御水患的能力非常原始,因此时常导致种种泛滥。洪水弥漫之势,几乎是绵延不绝。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说当时的中国处在长久的水患之中,绝不为过。
战国时期的孟子,对上古历史有着精深的研究。他的说法是:“当尧之时,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禹疏九河,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显然,孟子认定:大禹治水不仅仅是主治黄河流域,不仅仅是将黄河流域的众多水流引导入海,而且也疏导了江淮流域,将淮水、泗水等河流系统疏导进入长江水系。从此,中国才有了稳定的农业耕地,才有了大体稳定的农耕时代,人民才得以普遍存活。
当代的许多上古史专家也认定:大禹疏导治理江淮流域,是可信的历史记忆。疏导黄河水系,是治洪;疏导江淮水系,解决长期的积水泛滥之患,本质上也是治洪。
以大禹的疏导之法治水,是伟大的先祖们绝地求生的胆魄,是真正的背水一战。
依据《夏本纪》,大禹的治水路线是从冀州开始的,也就是从今日的华北平原地带开始的。《尚书·禹贡》记载其过程云:“导河积石,至于龙门……至于大伾……至于大陆……入于海。”关于大禹治水的出发地与进行路线,是两个多有说法的历史难题。当代史学家中,对此两大问题最有研究的,是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的徐旭生先生和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的姚政先生。但凡有兴趣者,可以去看这两位先生的诸般考据。
从文明史的意义上看,大禹治水的最艰难处,是对治水社会组织形式的创建。
天下治水,是一项规模庞大、历时长久的工程,其中所需要的社会动员深度、各方协调方式、种种社会组织法度、实际施行能力等,即或在今天看来,依然不是轻而易举所能够实现的。那么,大禹治水,究竟是以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形式,来完成这一庞大工程的呢?
依据星散的史料,我们可以将大禹治水的组织情形,大体归纳呈现如下:
其一,大禹成功发动了“天下”各大族群参与治水。
其间最重要的是,大禹将殷契、后稷、伯益三个特大族群作为共同治水的主干力量,实际上形成了治水的轴心。这一点,对动员“天下”其余族群参与治水,起到了最为重要的带动作用。必然的连带结果是:这个具有战略架构意义的四方轴心,一定形成了以大禹为最高领袖,以殷契、后稷、伯益为辅助的领导集团;在治水力量架构上,则形成了以禹族为核心力量,以其余三大族群为主干力量的某种社会组织形式,从而使治水以有序的方式进行。
其二,成功地解决了以粮食问题为核心的后勤输送问题。大规模治水,必然需要大量脱离农耕而专事工程的民众队伍。此中关键,是这些众多的工程人员的食物能否长期保障?诸多工具的打造与输送能否保障?
依据史料归纳,大禹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五条:一则,各族群力所能及地自带衣食,这是最基础的办法;二则,互相调配物资,富族支援穷族;三则,派遣伯益族组织不直接参与治水的人,开发临时耕地,就近种稻取食;四则,派遣精于农耕的后稷族开发治水民众所需的特殊食物,主要是当时难得的蔬菜;五则,寻觅未被洪水淹没的少数可耕地区,动员该地氏族向治水民众提供粮食物资支援。这五种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掘了当时的社会自救力量与社会后援力量。
其三,号令严明,以接近于军事化的管理方式,树立起了非常有效的权威组织。
天下治水,参与民众必然是一个数目庞大的群体。其时人口再少,参与者也至少数以百万计。这里的关键,是严明的组织,是可行的法度。这种组织与法度,完全可能已经接近于军事化管理。甚至可以说,治水管理直接推动了最早的紧急状态法律、最早的常备军的产生。
可是,大禹治水的法度究竟有哪些,历史已经模糊了。在《夏本纪》中,只有一句弹性极大的记载:“禹,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古典注释家认为,这是说禹能够听从左右辅佐人员的建言。但是,我们有理由认定:这则史料的基本面说的是大禹治水时时事事有法度,且能够不违反天时地利而施行的状况。
其四,大禹以身作则,垂范民众。
大禹的个人辛劳,公而忘私,在历史的记忆中已经以动人的传说,留下了普遍而深刻的痕迹。三过家门而不入,妻生子而不知,13年跋山涉水,两大腿磨出了厚厚的老茧,等等。这些极其劳苦的行为,一定对当时的治水民众起到了极大的精神激励作用。再加上大禹的才干、创造性思维、令行禁止的严明法度等,在当时极有可能使禹已经具有了超凡入圣的人格感召力。
没有如上四方面的社会组织创建,大规模治水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大禹治水,历经13年,终于取得了全面成功。
这种成功,不仅仅是洪水消退了。更重要的是,在大禹治水的过程中及治水之后,大规模的创造活动,使当时天下族群的生存格局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基本的变化。依据对种种史料的归纳,这种大变化的基本方面是:
其一,对当时大陆的区域划分有了初步认定,此所谓禹开九州。
确认并划定近古时代的生存地域,是在治水过程中连带完成的。因为,若是治水之后再度重新界定,其巨大的人力成本是近古社会无法承担的。能够在治水中同时完成这一大规模的“国土”资源调查,说明了当时的大禹集团是极具深谋远虑的。否则,不可能随时记录种种资料数据。当时划定的九州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九州的划分,无论多么缺乏后人眼中的精确性,都是一个空前伟大的创造。须知,此前中国大陆的近古族群,虽然已经有了最高联盟权力,各族群也大体有了相对稳定的生存区域,但是,联盟权力对社会的认知与粗简治理,大体只是以活动的族群为依据,尚没有以界定地域而规范生存空间的意识。再者,对广泛辽阔的地理形势,近古社会也没有机会、没有能力进行专门的普遍勘查。只有大规模的治水,同时提供了全面勘查天下地理的条件。虽然,划定九州地域的直接原因,很可能是经济征发的需要。但是,它同时标志着一个更为深刻的、历史性的文明创新:最高联盟权力的社会视野,已经超越了既往的经验,出现了全社会分地域、分层级规范生存空间的国家意识。
其二,各地山河都有了确定的名号,各地土壤都有了大体的等级认知。
大规模的“国土”资源调查,带来的是对近古生存环境的系统认知。史书中所谓的行山刊木、众土交正、九山刊旅、九川涤原、九泽既陂、四海会同等说法,说的都是在13年治水中,大禹他们已摸清了所有的山水情形,而且给它们确立了标记,确立了名号;对可耕土地,则进行了土质的对比与确认。
东汉经学家郑玄,对众土交正四个字的注释是:“众土美恶及高下,得其正矣!”从现代文明的眼光看,这无疑是一次最大规模的自然资源大调查。它对中国近古族群认识自己居住的整体环境,并实现文明的历史性跨越,具有极其重要的实际意义。
其三,出现了最初的贡赋制度。
这种贡赋制度的原初形式,出现在治水过程之中。
不参与治水的族群,向治水权力营地无偿提供各种物资,再由治水权力机构分配给治水族群。这种无偿提供,本来应该随着治水结束而结束。但是,在治水成功之后,人们却发现大量的社会公共问题,仍然有待于治水权力机构去解决。而治水权力机构拥有的官员、军士、工师以及大量的施工人口,事实上无法亲自谋生,依然需要各族群无偿提供谷物与物资。若不能继续提供无偿物资,已经形成的接近于稳定的生存状态,就有可能再度崩溃。于是,经过种种磋商,这种无偿提供的形式就延续了下来。
这种原初贡赋制的大框架是:在考定九州耕地情况之后,将农耕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再将各族群居住地与联盟权力所在地的距离加以形式确认;再依据运输路途的远近,确定各州应该缴纳的物品种类、应付劳役的多寡,并同时建立经常化的缴纳方法。当然,治水时期确立的原初贡赋制,还不完全是后世国家的赋税制。但是,无疑已经具有了国家赋税制的两个最基本特征:无偿性缴纳,经常化缴纳。
其四,出现了平均分配土地的井田制。
井田制,是大禹治水过程中最大的社会创造。
洪水一片片消退之后,众多地区被曾经的大洪水淤漫成了大片的肥沃平原。譬如后世的华北大平原、长江中下游大平原,都是近古大洪水的连带恩赐。在当时的人口条件下,这些肥沃的平原土地,已经足够各个农耕族群居住耕种了。但是,放任各族群自发进入无主的平原土地,则必然形成新的大规模的族群争夺,远古乱象必将再度重演,整个社会秩序必将荡然无存,治水大业也将毁于一旦。
于是,随着治水的进程,以大禹为轴心的治水权力机构构想出一种平均分配平原沃土的新方法,这就是井田制。作为一种对无主土地分配的方法,最大的公平莫过于均平。也只有均平,才能最大限度地消弭当时有可能威胁治水的普遍骚乱与普遍争夺。从洪水劫难中重生的人群,也一定是欣欣然接受了这种均平的分配。
我们必须明白,此前的远古社会与近古社会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只有争夺,没有平均分配一说。即或在黄帝平定大混乱而建立初期联盟权力后,五帝时代的初期与中期,对土地资源的占有也大体以自然占有或争夺占有为主要法则。其时,最高联盟的土地分配权力,不能说没有,但不会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禹的治水权力机构能平均分配土地,除了临时性、公平性这两个基本点外,治水权力的社会威望与实际威权性,一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历经13年艰苦卓绝的努力奋战,大禹治水终于获得了历史性的成功。
回望洪水时代的意义,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场最大的生存浩劫,它成就了我们民族最伟大文明的母体。具体地说,大禹联合三大族群及“天下”族群第三次治水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它成功地战胜了严酷的洪水时代的生存挑战;其二,第三次大规模治水所产生的社会组织形式,为国家文明的诞生奠定了成熟的条件与深厚的根基;其三,对远古中华族群的生存环境,进行了第一次最大规模的探索与整理。
那么,治水结束了,天下就太平了吗?
从文明史的意义上说,我们更为关注的是:伟大的治水时代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社会大变局,从而使我们的近古文明脚步一举跨入了国家时代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