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大民族的文明形态演进,都有一个神话时代。
神话是什么?神话,就是一个民族对自己生命史前状态的追忆,是对自己文明出发点的想象。神话对一个民族的意义,在于它饱含了这个民族对生命创造与文明创造的最原初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文明的民族,永远有着不同的远古神话。在世界民族之林的神话园地里,构成中国文明远源的中国神话,与构成西方文明远源的希腊神话,是最为鲜明的具有两极对立意义的两种神话体系。
古希腊族群与中国远古族群,对人类史前世界,有着截然不同的想象与描述。
希腊神话的特质,是人类原初活动的被动性。
在古希腊神话中,人类的一切原初出发点,都是天神赐予的;人类的一切原动力,也都是天神赐予的。人,是天神普罗米修斯与天神雅典娜创造的;火,是天神普罗米修斯盗给人类的;文字、家畜、车船、医药等,同样是天神普罗米修斯和他的天神朋友赐予的;爱情是天神掌管的;阳光是天神普照的;连人类的种种灾难,也是天神们着意制造的一个另类女神潘多拉释放的。
总而言之,在希腊神话里,人类在出发点时期是消极被动的生命群体,只是在天神赐予人类原初生命与原初动力之后,人类才开始了自己的创造。天神,是人类进入生命存在的第一出发点;天神,是人类进入文明创造活动的第一推动力;天神,是与人类不同质的生命存在,他们生活在大地之外的未知空间。人类就是人类,天神就是天神,两者具有不可逾越、不可转换的生存特质。
希腊神话对文明远源的想象,具有先天的被动性。
中国神话的特质,是人类原初活动的主动性。
中国神话,与希腊神话截然不同。在中国神话里,人类自身生命,一切与人类相关的生存环境,一切与人类相关的器物,都是半神半人的远古英雄创造的。盘古氏开天辟地,创造了整个世界生存环境;女娲氏造人,创造了人类生命的出发点。盘古氏与女娲氏,都不是希腊神话里具有完整神性的天神,而是神性与人性统一的中国神话里的人神。
人类一旦开始了生命历史的活动,中国神话与希腊神话便有了更为鲜明的差别。
这一差别是:人类生存活动的基本点,都是人类英雄创造的,而不是天神赐予的。且看,燧人氏钻木取火;有巢氏创造房屋;神农氏遍尝百草;后稷氏创造农耕;黄帝创造了衣裳、弓箭、指南车;鲧发明了筑城术;黄帝的妻子嫘祖,发明了养蚕织帛;仓颉造出了文字;蚩尤发明了兵器;伯益发明了凿井;奚仲发明了车辆;共鼓、货狄发明了舟船;夷发明了战鼓;伶伦发明了音乐;隶首发明了算数……
在中国神话与远古传说中,举凡人类生存所需要的一切根基,都是人群中的英雄人物创造的;完成了创造性业绩的英雄们,或在生前,或在死后,就变成了永远被人群敬仰的神。这就是中国的人神——从开拓生存的众生中走来,从创造生活的英雄中走来。
人类生存活动的出发点,是人类自身活动创造的结果。神,是人类个体英雄在族群精神中的神圣化。神可能是人,人也可能成为神。神以人为根基,人以神为升华。人与神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人与神的生存状态与生存空间,具有同质性。
中国神话中,人类早期的生命活动史具有先天的主动性。
神话时代,是一个民族对生存环境起源与自身生命诞生的想象。神话的特质,充满了模糊性、矛盾性,以及无可验证的虚幻性。神话时代的意义,在于它最充分地体现了这个民族的原初思维方式,也体现了这种思维方式所能达到的对世界的解释能力、解释方法,以及所能达到的解释高度。从文明史的意义上说,神话时代的个性,是各民族在不同的生存环境中所生发的第一组文明基因,是一个民族的理解方式与思维方式的最初根基。这种以特殊的理解方式、特殊的思维方式为根基的原初想象力,朦胧地涵盖了一个特定族群在此后文明创造中的一切基本精神。
而对自身早期生命历程的想象,中国神话思维则充满爆发性。
创世神话,形象地展现了远古中国人对环境起源与生命起源的特殊解释,朦胧混沌中饱含着宏大而深刻的想象力与理解力。具体地说,中国的创世神话大体是三个方面:
盘古氏开天辟地的神话,对创世活动作出了最具爆发性的宏大想象。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盘古氏开天辟地的神话,隐含了对宇宙生成的不自觉解释。开天辟地说,与当代科学揭示的宇宙大爆炸学说,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暗合。暗合的根基点,是都将生存环境的出现,植根于某种大规模的爆发活动,而不是渐变式的构造活动。这种深邃的想象力,这种爆发性的思维,饱含了中国早期人群的特殊理解力。基于人类思维的某种灵异性,我们很难说中国早期人群的这种想象力是纯粹自发的。
相比之下,诞生很晚的西方《圣经》中的“创世”说,则是渐变式的思维,其所呈现的活动则是构造式的活动。《圣经》对人类生存环境起源的想象,明显表现出浅显性与散漫性的特点。耶和华用了整整一个礼拜来完成天地环境的多种铺排构造,既无强大的精神动机,又无惊人的瞬间爆发,其过程几乎完全接近于一幅油画创作。这种方式,与宇宙及地球生成的真相,没有任何思维方式意义上的接近。
女娲氏造人的神话,具有劳动爆发而创造生命的直觉意识。
为了避免新生天地的死寂空旷,女娲氏辛勤劳作,用黄土成泥,开始奋力捏造一个个灵性的人。进程之中,女娲深感一个个造人之慢,遂造出一条巨大无比的长鞭,而后蘸泥挥舞,甩出无数星星点点的人群,开始了批量造人的群体生命的出现。因用力难免不均,于是出现了美丑肥瘦各不相同的形形色色的个人。
这一壮美的神话,包含了一种朴素而深刻的理解:人类生命体的产生,一定经历了辛勤而艰难的劳动过程,一定经历了某种爆发性的突变。相比于西方《圣经》中的上帝无意识造人,亚当、夏娃两人世界的寂寥,中国神话的理解要深刻得多,内涵要丰厚得多。
破坏与建设的英雄神话,对人性善恶冲突的爆发具有深刻的直觉呈现。
神性之恶,神性之善,中国神话都表现得直接、剧烈,而又壮阔无比。
在中国神话中,神和神之间一开始就有着直接的善与恶的剧烈冲突。火神祝融氏与水神共工氏开战,共工氏战败,愤怒地撞坏了不周山天柱,天地几乎要崩塌了。刚刚开始繁衍的人类,面临全部滚落开裂大地的危险,以及遭受洪水与山林大火的灭顶之灾。在灭绝人类生命的关头,造人的女娲氏炼成了流质五色石,补全了天地。从此,天地之间生成了无垠苍穹的绚烂霞光。之后,女娲又以巨石顶天立地,支平了天地四柱,吸干了洪水,擒杀了黑龙,女娲所造的人类又重新开始了生命的历程。
与此相比,希腊神话中神性善恶的冲突,则要缓和得多、局部得多。潘多拉女神不定期释放人类灾难,大约是最具恶性的天神了。除此之外,其余天神的个别不善行为,很难说具有神性恶的特质。也就是说,希腊神话中天神善恶冲突的深刻程度(毁灭人类生命)与普遍程度(神界的全面战争),都远远不能与中国神话相比。
中国早期人群这种深邃、酷烈而又壮美无比的史前神话,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是独一无二的。应该说,正是这种独一无二的神话思维的原初特质,构成了我们生命群体最早的精神因子。
神话时代之后,我们的民族走进了远古传说时代。
所谓远古传说时代,是一个民族关于自身早期脚步的历史记忆。在文字出现之前,世界所有的民族都是通过口耳相传的形式来追忆自己的历史的。世界上至今仍然有许多没有文字的民族,他们的历史脚步,依然保留在种种传说之中。尽管,传说的历史不那么确定,不那么清晰,但是,它确定不移地包含了一个民族早期发展的基本方面,是一个民族早期文明的粗线条历史,是任何一个民族不可或缺的文明史环节。
华夏文明的远古传说时代,可以分为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接近于神话的朦胧的远古传说时代;
第二阶段是大体有排序纪年的近古传说时期,也就是清晰传说时代。
在这两大传说时代里,华夏族群已经在今日中国大地的各个区域开始了多姿多彩的文明创造。东北、华北、西北、中南、东南、西南、岭南,到处都有被现当代地下发掘证实的早期文明遗存。史料所记载的,只是部分远古传说,只是当时局部地区的基本活动,用今天的语言表述,就是当时特大族群中心区域的传说,而远远不是中国大地全部的远古文明记录。
这一点,我们务必要有清醒的意识,不能堕入黄河流域唯一论的褊狭境地。
在远古时期,那些开拓生存空间与创造人类最早生活方式的出类拔萃者,都是半神半人的救世者。从文明发展史的意义上审视,这种具有时代符号意义的远古人神,我们的远古历史上共出现过四个——伏羲氏、有巢氏、燧人氏、神农氏。可以说,这四个半神半人的创造者,是中国远古时代的四大圣雄。从实际历史看,他们所在的时代,也就是远古社会的四大发展时期。
据说,伏羲氏是蛇身人首的灵异者。伏羲氏发明了结网捕鱼,又发明了最早的神明预测术——八卦。从实际意义看,渔网的发明,使先民们有了第一种可以大量捕捞的天然肉质食物——生鱼。这一点,我们很容易理解,因为它对人类的早期生存有着最直接的意义。
但是,对于八卦在这一时期的发明,今天的我们已经很难理解了。
可是,若从生存避险的意义上看,则很容易理解。在生存能力还很脆弱的条件下,人类要存活下去,就必须能够迅速而成功地逃避种种凶险与灾难。而要迅速成功地逃避,能否预知凶险灾难的来临,则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如何预知随时可能突然来临的凶险与灾难,是当时人类最迫切、最普遍的需求。在此社会需求下,一个具有超越人类智慧的半神半人,发明出一种今天的我们难以理解的预测凶险的方法,就不是十分突兀的事情了。
从实际生存的意义上说,伏羲氏八卦,可以看作是远古人类的第一个生存预警系统,对于人类生命的延续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无论这种预测方式,在人类生存环境已经大大变化的今天看来是如何的神秘诡异、如何的矛盾与不可靠,但是,远古生存环境下的人群一定具有非同寻常的自然灵异性,这种神秘预警方式,对于他们具有非常有效的实用性。
关于伏羲氏,还有另一种传说,说他也是创世神之一,是女娲氏的兄长,兄妹都是蛇身人首。伏羲氏与女娲氏兄妹成婚,才繁衍了此后的人群。据说,伏羲氏还为当时的人们确定了婚姻方式,这就是“制嫁娶”;还发明了姓氏制度,这就是“正姓氏”。这种存在于远古传说中的矛盾说法,从文明史的意义上说,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据说,有巢氏用树木枝条搭建了某种窝棚,这就是“构木为巢”。
构木为巢的实际意义,是为当时的人群发明了最早的房子,使先民们有了遮风挡雨的去处,有了拼搏谋生之后休养生息的立脚点,人群的成活率由此大大提高。居巢房屋的出现,意味着人类摆脱了动物禽鸟式的栖居状态,为固定居所的普遍出现,提供了最直接的条件。这种“居巢”房屋,当然应该看作是广义的,它既可能是树林间搭建的早期窝棚,也可能是地穴地窖,也可能是山洞石窟。只有房屋时期的到来,当时的人群才有了稳定地聚居在某一区域的可能。而人口相对集中的居住,才有可能产生稳定的通婚,才有可能发展为大的群落。否则,经常处于流散栖息之中的人群,是无法稳定聚合的。
因此,房屋的出现,是远古人群稳定居住并进一步发展的第一块文明基石。
这就是有巢氏时期的实际生存意义——为人类的稳定群居提供了物质条件。
据说,燧人氏用尖头木钻稍软的木板,发明了火,这就是“钻木取火”。
据说,燧人氏又用火烧水,将猎物丢在滚水里煮熟了吃,这就是“教民熟食”。
火的发明,熟食的发明,是远古人群生存方式的第一次跨越,是向文明境界迈进的最大一步。也可以说,这是远古人类文明的第一个伟大坐标。假如说,此前远古各个时期的发明,主要解决的还都是如何保存并延续人类群体生命的问题,那么,火与熟食的发明,则改变了人类的食物结构,解决了人类生命如何更加强壮、如何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并实现人类生理机能大大跨越的问题。
据说,神农氏人身牛首,是其母看见神龙之首而感应所生下的一个神异者。
这个神农氏,用木头制造出了耒耜,其形状类似于后世翻土的锹。而后,神农氏又用这种工具开挖生土,撒进某些植物的种子。不久,这些植物破土而出。收获成熟之后的籽粒,竟然可以煮出来吃。这就是神农氏的“制耒耜,教民耕稼”。神农氏还有一个伟大的发现,就是遍尝山野百草,发现了可以治病的药材,并发明了服用草药的方法。从此,华夏族群开始有了医药。
耕作工具、耕稼活动以及药材的出现,使人类进入了自己创造食物、自觉维护生命力的阶段,相对摆脱了纯粹依靠自然资源生存的方式,有效克服了食物短缺的生存危机,使人类真正进入了劳动生产的创造时代。因此,工具与耕稼的发明,是远古人群又一次伟大的文明跨越,使之真正迈进了近古文明的门槛。
这些半人半神的远古圣雄,是一个个历史时期的代表人物、文明符号。
透过这些历史符号,我们可以鸟瞰远古时期广阔而坚实的生存画卷。
从远古传说时期迈入近古传说时期,是我们远古祖先一个巨大的文明跨越。
我们的近古传说时代,已经开始有了大致清晰的社会轮廓。这一社会轮廓,是以各族群首领及其业绩为标志的。黄帝轩辕氏、炎帝烈山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少昊金天氏、尧帝陶唐氏、舜帝有虞氏、东方九黎族的首领蚩尤、东方共工氏、禹帝姒氏等领袖人物,是近古传说时期的主要标志。另外,还有其他诸多族群的姓氏、图腾、业绩与传承等,也都具有了大体明确的框架。在这样一个近古时代,我们的族群实现了第一次大聚合,建立了松散的联盟权力社会。
那么,这一文明的跨越,是基于什么样的历史背景实现的?
远古时期的最后阶段,先民们已经完成了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进入了较大规模的社会性生存状态。具体地说,就是先民们已经走过了远古时期的自发性生存状态,开始以特定地域为经常性生存空间,以特定族群的稳定聚居为生存方式,开始了相对稳定的发展。让我们来想象一番近古开端时期先民们的生存状态吧——
散漫的人群开始在各个地区聚集起来,形成了以家族、氏族为基本单元的大型族群;
这些大型族群有了共同的名号,有了稳定的领袖,有了组织实施不同事务的各种头目;
这些不同族群之间,已经有了相互通婚的习俗,人群的繁衍进一步稳定;
各族群的族内人口,已经有了粗线条的大体分工,以氏族为基本单元的生产方式已经相对稳定。群体刀耕火种,群体渔猎游牧,族群之内与族群之间的协作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远古时期。部分食物、衣物与日用品的剩余,已经开始出现。族群内部也有了相对公平的分配方式。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婚姻家庭,其组成方式与生活方式,也已经基本稳定。
总体上说,这时的人群生存状态,已经进入了以族群为社会组织单元的早期文明。
但是,族群之外的大社会,也就是当时的“天下”,还处在一种极其混乱的无序状态。无数分散在特定地域的大小族群,依然面临着巨大的生存挑战。在刀耕火种的近古时期,自然资源的多寡,几乎完全决定着族群生存状态的优劣。各个族群所在地域的山林、水面、草地等有效资源,在极其粗放的一次性刀耕火种中迅速减少。各个族群要继续维持相对良好的生存状况,或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就要不断地开拓新的生存空间,争取占领尽可能多的未开发土地,以供较长时间内的一次性耕种。这种拓展更多山林、水面、草原与土地的急迫需求,对于所有的族群都是同样的。
这就是说,任何一个族群都面临着同样的生存挑战——只有占据更多更好的土地资源,才能保持较好的生存状态。这种普遍的生存挑战,带来了三种普遍的社会争夺:首先,是各个族群对尚未开发的无主土地的争相抢占;其次,是特大族群对中小族群土地的野蛮侵占;第三,是特大族群之间对大面积资源的相互抢占或相互争夺。如果,当时的“天下”不能有效地遏制这种普遍的、无序的、残酷的、大规模的流血争夺,先民社会在远古时期积累的生存成果,完全有可能毁灭在规模越来越大的对自然资源的普遍争夺之中。我们先祖人群的文明脚步,很可能在残酷无序的相互残杀中同归于尽,就此中止。
正是在这样无序争夺的大背景下,先民们进入了近古初期的黄帝炎帝时代。
黄帝炎帝时代的中国人类生存状况如何呢?
从文明史的意义上重新审视黄帝炎帝时代,我们不能依靠诸如少时神异、晚年成仙,以及征召天神、呼风唤雨那样的神话传说进行评判分析,而要依据种种史料,进行科学分析,重新发现。我们确信,以《史记》为轴心的种种史料,已经对遥远的历史记忆作出了认真的甄别与相对系统的整理,其基本框架与基本事实,完全是中国近古社会的信史。以当代理念分析这些史料,我们可以确立的基本事实有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近古时代的中华大地,已经形成了许多大规模聚居的有组织族群。
根据历代史学家的种种考证,黄帝时代大型族群的名称至少有20个:少典氏、少昊氏、神农氏、西陵氏、蜀山氏、风后氏、力牧氏、常先氏、大鸿氏、应龙氏、涂山氏、共工氏、方雷氏、彤鱼氏这14个是农耕渔猎族群;另有3个大游牧族群,山戎氏、猃狁氏、獯鬻氏,他们是后世戎狄人与匈奴人的先祖;同时,还有3个特大型族群,一个是列山氏族群,大体以江淮流域的上中游山地为生存活动区域。一个是轩辕氏族群,大体以黄河流域上中游地带为生存活动区域。一个是九黎氏族群,大体以江淮流域下游与滨海地带为生存区域。如果再将未被记载的族群,以及特大族群不断的分解分支估算在内,这一时代的区域族群数目将是非常庞大的。《史记·五帝本纪》中所谓的“天下诸侯”,不过是这种各自生存的族群的后世称谓而已。
其次,三个特大族群都有了自己稳定的领袖,已经进入了有组织的早期权力社会。
列山氏族群的领袖,称作炎帝;轩辕氏族群的领袖,称作黄帝;九黎氏族群的领袖,称作蚩尤。那么,“帝”是什么?是后世权力意义上的君主吗?显然不是。在文字还没有发明的近古社会开端期,我们有理由相信:“帝”这个称谓的原发意义,既不是天神,也不是圣王,而应该是某种功能性的物事。
战国时代的《庄子》有《徐无鬼篇》,提供了“帝”这个说法的原发意义。《庄子》的说法是:“帝……药也。其实堇也,桔梗也,鸡癕也,豕零也,是时为帝者也。”也就是说,帝,原本是植物与动物身上可以做药材的那些宝贵部分。应该说,先民们对于动植物名称与动植物功能的确认,一定先于对社会权力框架的确认。所以,宝贵药材的说法,是“帝”的原发意义。
另一佐证是,远古神农氏时代已经发现了药材,药材“帝”的称谓,应当先于权力“帝”的称谓的出现。所以,这时的先民们用“帝”这个说法称呼族群领袖,是顺理成章的。也就是说,当时的远古先民们称某人为“帝”,并不是承认他是天神圣王,而是认定他在族群中的作用与地位类似于植物动物中最有用的宝贵药材,所以呼之以“帝”。由此可知,虽然轩辕氏、列山氏的领袖都被称为“帝”,但还远远不是后世权力意义上的天下君主,而只是某族群或某区域的英雄领袖,是最有影响力的实际组织者。
那么,“蚩尤”又是什么称谓呢?
蚩者,虫也,海兽也;尤者,最突出也,最特异也。合起来,“蚩尤”的原发意义就是虫类中或海兽中的最出色者、最凶猛者。九黎氏族群的首领,能被族群人众以海兽虫豸之中的最特出者比之,将其呼为“蚩尤”,可以想见这个族群一定聚居在滨海山林地域,对大型虫豸海兽的威力记忆深刻。
再次,几个特大族群的生存状态比较接近,有相对普遍的血缘联系。
当时的列山氏,是江淮流域的山地族群,以江河渔猎为主,山地农耕为辅。当时的轩辕氏,是黄河流域族群,以平原农耕为主,畜牧渔猎为辅。当时的九黎氏,则是滨海湖泊的山林水面族群,以渔猎为主,山地农耕为辅。这种生存方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种种具体的差别。从早期文明的意义上说,这三个特大族群已经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早期文明形态。
但是,这三个特大族群,都生存在同一片大陆地带,中间并无大海洋、大高原等特殊险阻的隔离,相互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经常性的相互争夺,当是必然的社会现象。在远古末世与近古之初,这三个特大族群都在当时的“天下”范围之内,没有超出中国大陆族群的社会视野,都是同一文明之下的分支。
依据对传说时代的史料分析可以证明:这三个特大族群都曾经先后统率过“天下”,作过“天下”的权力领袖。蚩尤,曾经是“古天子”;列山氏的炎帝,更不用说是神农氏的后裔,或直接就是神农氏,是黄帝之前的“天下”盟主;轩辕氏的黄帝,则是即将凝聚三大族群的天下盟主了。
就相互联系而言,列山氏与轩辕氏之间的血缘与通婚关系最为典型。
一种说法是:轩辕氏与列山氏,都是更古老的少典氏族群的分支;黄帝炎帝,都是少典氏族首领娶有
氏女所生下的两个儿子。也就是说,黄帝、炎帝是同胞兄弟。在文明史的意义上,少典氏是人名还是族群名,抑或是另一个联盟领袖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黄帝和炎帝是不是同胞兄弟,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一说法的背后,隐藏着最重要、最基本的事实是:轩辕氏族群与列山氏族群,肯定有着源远流长的普遍来往,甚至有过共同聚居于某一地域的历史。其间的相互通婚一定是相对频繁的,以至于两个特大族群在后世生发出了他们的领袖是同胞血缘的传说。当然,这时各个大小族群之间的通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而不仅仅是炎黄两族通婚。譬如,黄帝的四个妻子都是外族人,其中的“元妻嫘祖”是西陵氏族群的女子;黄帝的儿子昌意,则娶了蜀山氏族群的女子为妻。
没有相同的文明根基,后来的近古大聚合是不可能发生的。
当大混乱与大争夺来临的时候,当时的社会权力状况是什么样的呢?
远古末世,由于神农氏的巨大业绩,天下受益族群把神农氏无限神化了。神农氏产生的巨大的精神影响力,使神农氏族群事实上成了最能影响天下秩序的力量。于是,神农氏在最后的传说时代被视为“天下”领袖——天子,甚或与后来的炎帝在传说中成为一体。可是,当天下族群进入大争夺时期后,神农氏族群所能延续的精神影响力已经大为衰减了,对大争夺的局面也无能为力了。这就是《史记·五帝本纪》所说的“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的具体所指,“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
在文明史的意义上,神农氏显然不是联盟权力意义上的盟主,而只是一个曾经保持着巨大精神影响力的“天下”领袖。甚至,神农氏究竟是不是“天下”领袖,是不是与炎帝是同一个人,我们都可以忽略不计。我们需要清楚的,是这样的基本事实:这个时代确实爆发了天下大混乱,爆发了近古社会第一次对生存空间的大规模争夺,先民社会陷入了巨大的长期混乱与动荡之中。此时,还没有一种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权力机构来消弭灾难,来防止无序争夺。这就是史料中所谓的“死生”之说,“存亡”之难。
就在早期社会陷入大沉沦边缘的时刻,连绵不断的大战争爆发了。
这一时期最大的历史事件,是黄帝轩辕氏族群主动发起了大规模的平乱战争。
略去那些语焉不详的传说,略去那些神话因素,相对客观地复原再现历史,那一定是一段残酷壮烈的岁月。那时的轩辕氏族群,一定是一个雄烈勇武而具有社会正义感的耕牧族群。那时的黄帝,一定是一个胆略过人、目光远大且具有天下意识的天才领袖。否则,在大混乱大争夺的时代,很难有巨大的勇气迎着乱世逆流宣战。于是,轩辕氏族群在黄帝统率下,不甘天下无休止争夺,起而主持公道,开始以武力征服那些肆意抢夺的族群。数年之中,历经五十余次中小战争,天下大体恢复了平静,居住区域也大体按着黄帝的号令恢复了秩序。这便是《史记》所说的“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
但是,东方山海间的九黎族群却强悍不服,不服从黄帝关于居住地域的分配号令,依然四处暴力争夺土地人口,没有一个族群能够抵抗。于是,一场大规模的近古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这就是黄帝族群与蚩尤族群的大规模英雄战争。
蚩尤族群,是早期社会一个多有神异色彩的族群。史料关于蚩尤的传说,大体有三个方面:一说,蚩尤是古天子,蚩尤族群曾是领袖天下的族群;一说,蚩尤族受卢山之金,而作五兵,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震天下,强悍无伦;一说,蚩尤族群与黄帝族群大战,蚩尤被擒杀,或被黄帝族群收服后做了黄帝的“大臣”,并曾主天下之兵,蚩尤死后天下再度大乱,黄帝遂画蚩尤像以威慑天下。
无伦何种说法,都没有排除一个事实:蚩尤族群与黄帝族群曾经有过一场大规模战争。应该注意的是:此时的轩辕氏族群,已经是久经战场、多有胜利的成熟的兵民族群了。更重要的是,作为最高统帅的黄帝麾下,已经有了风后、力牧、应龙等一大批得力辅佐了。据说,风后是黄帝的丞相,力牧、应龙则是战场大将。《汉书·艺文志》在著录的兵书53家中,就有《风后》13篇、《力牧》15篇,可见两人都是近古时代的大兵家。有那时的兵法,有那时的名将,黄帝轩辕氏的兵民大军,一定是一支能征善战且训练有素的近古大军了。
此时,东南的蚩尤族群已经北上,西北的轩辕氏兵民大军也北上了。
两方相遇在华北平原的“涿鹿之野”,一场惨烈的大战爆发了。关于这场战争的爆发地,战争的经过与结局,历史的记忆是明确的:发生地在涿鹿之野。
关于战争经过,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古代典籍《龙鱼河图》之说:上天派遣玄女下界,送给黄帝“兵信神符”,黄帝才打败了蚩尤。一种是《太平御览》与《山海经》的壮阔神话:第一场大战,黄帝派遣应龙进攻蚩尤,蚩尤请天神作法,大雾弥漫三日,应龙大军不辨方向。此时,风后制作的指南车发挥作用,应龙大军杀出迷雾。第二场大战,蚩尤请来风伯、雨师,作狂风暴雨,应龙军陷于覆灭之境。黄帝当即请来“天女旱魃”,以强热天火止息暴风雨。应龙得以率众攻击,大获全胜。关于战争的结局,也大致有两说:一是《史记》《逸周书》的说法,即黄帝擒杀蚩尤;二是《管子·五行》的说法,即黄帝任命蚩尤为“六相”之一,做了执掌天时的“当时”;《艺文类聚》则引《龙鱼河图》之说,作“制服蚩尤,(黄)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
历经两战,黄帝战胜蚩尤,有效遏制了一个最强悍的特大族群向新秩序的挑战,为消弭近古开端时期的大混乱减少了阻力,使当时社会的聚合向前大大迈进了一步。
战胜蚩尤之后,黄帝又与炎帝族群爆发了近古最大规模的一场战争。
关于黄帝炎帝这两个特大族群的大战的起因与过程,史料记载的传说语焉不详。
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有三点:
其一,这场大战发生在华北平原的“阪泉之野”。
其二,黄帝一方训练出了猛兽集群,以熊、罴、貔、貅、䝙、虎六种猛兽群进入战场,才打败了炎帝一方。这一事件在当代理念中的说法是:六种猛兽是氏族图腾,是黄帝一方的六个主战氏族打着猛兽图腾旗,或扮作这种猛兽,实际上是六支精锐民军。但是,这种推定未必可靠。以近古社会的环境气候论,以那时人群与自然融合的紧密程度论,将猛兽训练成冲击力量不是没有可能的。直到后世战国初期,黄河中下游丛林的大象还曾经被魏国训练成为象军。直至当代,还有训练猛兽表演的职业存在。因此,司马迁的记载应该是相对可信的。
其三,这场战争打了三次,黄帝族群才最终战胜炎帝族群。古典史学家对这三战的解释是:黄帝族群与炎帝本人统率的族群民军,实际只有一战;后两战,是平息炎帝族群的余部与后裔力量。应当说,这是较为可信的历史真实。因为,大规模的战争不可能连续发动两次、三次,而一个占据广大地区的特大族群的真正平定,又绝不是一场大战的胜利就能轻易结束的。
隐藏在战争之后的另一个问题是:黄帝族群与蚩尤族群、炎帝族群的大战,为什么都发生在华北平原,而不是三方中任何一方的聚居之地?为什么三个特大族群之间的决战,都要被赶到这一方大平原上去?
历史的真相,只有到历史深处去寻找。综合种种史料,按照历史的逻辑分析,真相似乎应当是这样的:当时的华北平原,虽然有许多族群分布,但是,尚没有形成特大族群的稳定聚居。也就是说,当时这片土地上还没有强大的抵抗力量,谁获得胜利,这里就将是谁的生存资源。而当时黄河中下游的西部、中原、江淮、东方山海间,都有许多大族群聚居,可供争夺的有效生存空间已经很少。蚩尤族群与炎帝族群,要向黄帝族群发出挑战,一定要以占领广袤土地的形式来证实自己的强大。
这样的生存区域,在当时只有华北大平原了。于是,华北平原成了当时最具诱惑力的大争夺之地。两个特大族群的挑战,都离开了自己的聚居地域而远道北上,根本的原因正在这里。
近古时期的英雄战争,是我们的先祖实现文明跨越的最重大社会枢纽。
黄帝的大作为,并没有在涿鹿、阪泉之战后终止。
黄帝的兵民大军开始了前所未有的远征。北上,驱逐了当时叫作“獯鬻”的游牧族群。南下,至于长江中游的大湖区,黄帝登上了湘山。东来,抵达东海之滨,黄帝登上了泰山与琅琊山。西去,抵达了陇西地带,黄帝登上了崆峒山。
最后的大举措,是在涿鹿山下建造了城邑,在附近的釜山举行了“合符诸侯”的盛大仪式。所谓合符,就是族群首领们举着各种符、契形式的权力信物,来与黄帝举行核对确认,表示明确的臣服。
可以说,以这次天下首领大会为标志,黄帝大体上建立了最早的联盟权力体系。这一联盟权力的实际根基,是建立在连续战争胜利基础上的强力统一。尽管那时还没有“统一”这个词,甚或也还没有“统一”的自觉意识。但是,历史的实际进程已经明确呈现出了早期族群统一为一个大联盟权力的实践性。这一历史实践,无疑已经种下了我们民族后来形成的强烈的统一意识的最早精神因子。
大合“诸侯”之后,黄帝建立了第一个统一联盟权力体系。虽然,这一权力体系仍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依据《史记》的说法,是“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也就是说,黄帝建立的权力机构还没有固定的都邑治所,走到哪里都要以兵营所在地为权力行使中心。尽管如此,黄帝所建立的第一个具有近古统一形态的联盟权力体系,仍然具有空前完整的结构。
这种权力体系是极其粗简的,但也是相对全面的。
最高领袖开始有了尊贵的名号——黄帝。黄帝之下,设立了治民四大主官:风后、力牧、常先、大鸿;再下又设立了春、夏、秋、冬、中五大权力系统,分别以青云、缙云、白云、黑云、黄云名之;以蚩尤为当时(执掌天时),大常为廪者(执掌仓廪),奢龙为土师(执掌建造),祝融为司徒(执掌农业),大封为司马(执掌兵马),后土为李(执掌刑狱),号为“六相”。同时,还设立了监理天下族群的两大监察系统——左右大监。又特设师兵,以为营卫。应该说,最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如此遥远的权力系统中,竟然还有着权力监督、制约、平衡的近古监察系统。这种几乎近于神奇的近古权力设置,不能不使我们发出由衷的赞叹!
当然,这些官员群的职责划分,一定是模糊而笼统的。官员也未必全部是职业官吏,许多官员很可能是半职业性的。但是,这毕竟是中国近古社会最早的天下联盟权力,是后来国家时代的雏形。其间最主要的标志,是黄帝有了初步稳定化的军队——师兵,联盟权力有了某种形式的强制力量。所谓师兵,是以轩辕氏族群人口为主要组成部分的、隶属于最高联盟领袖的武装力量。这种武装力量,很可能还没有固定的形式,也还没有职业化,还是有事则聚、无事则散,不能算是常备军。但是,就其服从联盟最高领袖的号令而言,这种时聚时散的武装力量,仍然使最高联盟的权力具有了相对强大的威权性。
社会的稳定与大联盟权力的建立,使中国近古文明发生了一次巨大的历史性跨越。文明跨越的具体形式,是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大创造。
这一时期的社会大创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具有具体功能性质的社会发明,譬如早期的文字、音律、算数、历法、度量衡等等。
另一类,是具有整体功能性质的社会规范创造。譬如人与人之间最早的交往规则——五礼;譬如排解纷争方面的最早规则——象法,后世史书称其为“五常之刑”等。实际上,这就是被现代法学理论认定的早期习惯法。在惩罚罪犯方面,开始有了最早的意象牢狱——用种种方便物件围起来的圈禁场所。后来,这种意象牢狱的象征物开始固定化。在殷商早期,成为用麻布围起来的帛牢;在周人早期,则成为画地为牢。
中国的历史意识,将许多器物的发明权都堆积在了黄帝身上。虽然其中不乏附会之说,禁不起认真考察。但是,就大的方面而言,黄帝时代确实是近古之世的一个发明高潮期。举凡当时人群生存所需要的基本器物,那时都被创造出来了。
其中,最重大的技术推进是筑城术。据当代考古发掘证实,埃及南部地区发现了距今七千年的古城遗址,叙利亚发现了距今五千余年的古城遗址,湖南澧县发现了距今六千年的古城遗址,河南郑州西山发现了距今五千余年的古城遗址。凡此等等,都说明黄帝时代的筑城术,很可能是对更早的造城术的一种重大改进,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明。但是,作为最高联盟权力的筑城,却无疑是首次的,它对于近古社会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
另外,衣、食、住、行与生产、军事方面的许多基本器物,在这时都被创造了出来。衣裳、车、船、地面房屋、弓箭、大皮战鼓,以及具有生产技术意义的养蚕、织帛等,都在黄帝时期发明了出来。
回望近古英雄时代,尤其是黄帝时代,其文明历史的意义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我们的先祖族群在那个时期走出了朦胧模糊的远古传说时代,并确立了中国早期文明的坚实起点;其二,黄帝时代成功消弭了近古社会的无序大争夺,完成了中国近古族群最早的秩序大聚合,成功避免了近古族群在自相残杀中同归于尽,给我们的文明成长夯下了最为广阔的根基;其三,黄帝时代是中国近古文明的第一个原创时代,文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本要件,大体都在这一时代被创造出来了。
但是,我们还没有进入国家时代,近古文明依然是不成熟的文明。
在世界许多民族的遥远记忆中,都曾经有过关于洪水大灾难的种种传说。
中国古文献有四种基本说法。《五帝本纪》云:“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夏本纪》云:“当帝尧之时,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皆服于水。”先秦文献《孟子》云:“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山海经·海内经》则说:“洪水滔天。”
以《创世记》为代表,西方神学界的传说是:洪水曾经布满全部大地,甚至淹没了最高的山脉,淹死了差不多全部的人类和禽兽。非洲尼罗河流域的埃及民族,也有远古大洪水的传说。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民族,也有远古大洪水的传说。
对远古洪水的真实性,现代研究的评估,大体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西方洪水传说的分析评价,中外学者大体都是否定的。
专门研究洪水神话的英国学者富勒策,在其《洪水故事的起源》中说:
所有的此类传说,一半是传说的,一半是神话的。就它们保存实际发生过的洪水的记忆而言,它们是传说的;就它们描述从未发生过的普遍世界的泛滥而言,它们是神话的。我们可以具有相当把握地宣布,它们是假的。
中国的远古史研究家徐旭生,在其《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中提出:
18世纪及19世纪前半的神学家们,往往主张这一种说法。这一类的大变化,即或发生过,也是在古生代、中生代,或新生代前期。它们离现在或超过十亿年,或已经几亿年。可是我们人类的出生,仅在新生代后期,距现在不能超过一百万年。当日还没有人类,怎么能有遗事的流传?所以,这一类解释很不适当。
第二种情况,对中国远古洪水史料的评价,中外学者基本都是肯定的。
汤因比在其《历史研究》中说:
远古中国所要应付的自然环境的挑战,比两河流域和尼罗河流域的挑战要严峻得多。人们把它变成古代中国文明摇篮的这一片原野,除了沼泽、丛林和洪水的灾难之外,还有更大得多的气候上的灾难,它不断地在夏季的酷热和冬季的严寒之间变换。黄河流域创造了文明,是由于他们遇到了一种挑战……在文明的起源中,挑战和应战之间的交互作用,是超乎其他因素的一个因素。
徐旭生先生更为具体地论证了中国近古洪水灾难的真实性,他提出:
我国洪水发生的时期相当明确,大约不出公元前三千年的后期。……注意到当时的人民尚未发明掘井技术,必须逐水而居,雨量稍大,即成灾难。同时,当时已经是农耕社会初期,淹没长期火耕才能获得的土地,淹没历经艰难才能积累的食物、衣物、房屋、牲畜,以及打造出的石器木器农具等,损失的巨大,对于人民印象的深刻,会超出畜牧社会很远……传说中间所涵神话量的多寡,与每一部族人民的幻想力发达的高度为正比例。我国人民性情朴质,幻想力不够发达,所以他们所保存的传说,离实在经过的历史还不很远。
卡尔·魏特夫在其《东方专制主义》中明确认为:中国文明的起源,在于大河流域在远古时代的大规模治水。
可见,极其重大的洪水灾难,是近古中国社会的真实历史。
我们的祖先,是以什么样的姿态迎接这场空前巨大的灾难呢?
要解密中国近古文明的历史跨越,就必须解密中国远古时代的治水历史。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远古的洪水灾难与治水历史,究竟有多长时间?历史的记忆是:洪水从尧帝时期开始发生,历经了尧、舜、禹三代近古政权。传说中的尧帝,活了117岁,在位98年。其中后28年,尧将帝位禅让给了舜。那么,尧帝的有效在位期,就是将近70年。从尧帝曾两次主持遴选治水领袖的事迹可以推定:大洪水的发生,至少在尧执政的中期就开始了。也就是说,尧帝时期的洪水灾难,至少有30—50年。
其后,舜代尧政28年,称帝39年,共有67年。这67年,无疑都是洪水期。
大禹受命治水,开始于尧逝世之后舜对禹的任命,用去了13年。但是,治水成功时舜帝还在。所以,这13年应该统合在舜帝执政期内。如此,尧帝30—50年,舜帝60余年,洪水肆虐与艰难治水的历史,大体是百年上下。
如此一个数字,足可以使我们将那段伟大的生存奋争称为洪水时代。
那么,这百年上下的伟大治水,我们的先祖族群是怎样走过来的呢?
共工其人,《山海经》说是炎帝列山氏的第六代孙。《五帝本纪》正义则说,共工是穷奇族群的首领。在《史记·五帝本纪》中,这位共工曾经被举荐为尧帝的接班人,举荐人是浑沌族群首领讙兜。可见,共工在当时已经是很有威望的特大族群的首领了。但是,讙兜这一举荐,遭到了尧帝的拒绝。后来,讙兜又再次举荐共工做一件大事,但史书却没有明确说是什么事。依据《五帝本纪》的文本逻辑,并与后世文献《国语·周语下》记载的“共工……壅防百川”相印证,这件大事应该就是主持治水。
让我们摆脱文字考据,大体系统地呈现一番第一次治水的人选决策与经过。
讙兜举荐共工做治水领袖,尧帝拒绝了,却将主持第一次治水的任务交给了职司工程的高层官员——工师,而只指派共工做了“工师”的辅助者。但是,作为拥有人力资源的共工,一定在治水期间起到了主导作用。作为官员的“工师”,在那个时代是无法与特大族群的首领抗衡的。因此,后来因治水失败而获罪的,不是“工师”,而是共工。依据史书记载,治水之中,“共工果淫辟”。也就是说,共工在治水中又犯了老毛病——不诚实,走邪路,并很顽固地浸淫于此道,不听“工师”号令,或者自作主张。
必须留意的是,《五帝本纪》的这种叙述方式与评价基准,是西汉史家以成败论人论事的传统笔法。分析当时的实际情形,参照后来的文献记载,共工氏所以能被尧帝不得不任命为治水副手,不是有什么老毛病,而恰恰是有曾经治水的实际经验。
那么,这种被后世史家看作“淫辟”走邪路的治水经验,究竟是什么呢?
古文献《国语·周语下》,揭开了这个古老的谜团——
周灵王二十二年,也就是公元前550年,周都洛阳发了大洪水,几乎要淹没王宫。周灵王立即下令修筑堤防,堵塞水流。太子晋听到消息,立即前来劝阻。劝阻的理由就是:五帝时期的共工曾经以堤防堵塞水路,但是遭到了惨痛失败。太子晋的说法是这样的:远古圣王时期的久远传统是,“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不削平山头、不填高洼地、不修筑堤防、不堵塞湖海,一切水流都听其自然)。可是,这一古老的圣王传统,在共工治水时却遭到了巨大的破坏。共工放弃了这一圣王之道,壅防百川,用堵塞之法防备水患,削平了山头,填高了洼地,给天下造成了极大的祸害,以致“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总之,后果极为严重。
显然,所谓共工的“淫辟”邪路,就是“壅防百川”,以修筑土堤的办法堵塞水路。
后人与今人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在洪水不是普遍暴发且规模不大的情况下,修筑堤防无疑是有效的。共工的“壅川”治水之法,一定是曾经在大洪水灾难到来之前的中小型治水中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效,否则,不足以成为该族群坚定信奉的成法,更不足使后来的治水领袖再次效法。
结果是毋庸置疑的,共工治水失败了,被流放到了北方幽州的荒野地带。
壅川之法的第一次失败,说明了从尧帝时期开始的百年大洪水,确实不是寻常的洪水灾难,不是山石泥土筑成的堤防所能阻挡的寻常洪水。唯其如此,经验是无效的。今人不是神,古人更不是神。面对任何灾难,人类的初期应对,都只能是以既往经验为根基。历史的创造与跨越,必然在效法既往经验的失败之后。
第一次失败了,第二次就必然有了创造性的新路吗?
洪水之势越来越大,族群首领们已经不能相信共工氏族群了。
共工氏的第一次失败,一定给联盟权力与古老族群的首领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适时召开的联盟权力会议上,四个大族群首领(四岳)强力举荐鲧主持第二次治水。可是,尧帝却认为:“鲧负命毁族,不可。”只是由于“四岳”坚持已经没有人可以再选了,尧帝才勉强决断,任用鲧做了第二次治水的领袖。
这个鲧,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氏族首领,竟被尧帝指责为“负命毁族”之人?
鲧,是当时“崇”地一个特大族群的首领,被人尊称为崇伯。所谓伯,就是这一地域具有最高地位且最受人拥戴的族群首领。“崇”在哪里呢?就在今日河南省登封县的嵩山地带。也就是说,鲧族居住在嵩山地域,是最为古老的河南人。合理推论,很可能鲧个性刚强,在率领族群开拓奋争的过程中不听最高联盟权力的招呼,自作主张,抢夺相邻族群的人畜土地太多,曾经招致众多进攻而遭失败,并给本族带来过重大损失,所以被尧帝指责为“负命毁族”之人。
据说,鲧在历史上的贡献有两件大事:一件是尽人皆知的治水,一件是鲜为人知的“作城”。什么是“作城”?就是鲧族发明了筑城术。当代远古史专家们的考证结论是:这两件事,其实是一件事,都是治水。
既是治水,为什么有了筑城的说法和联想呢?
城邑出现的历史很遥远。之后,又有黄帝作城、鲧作城的说法,用今天的理念看,显然不是指再次的发明,而是不断改进筑城术的历史记忆。远古农耕部族原本没有城,就其生计活动而言,也不需要城。城邑的出现,起源应该就是修筑堤坝,防备洪水。人们之所以修筑高墙,并住进这道高墙之内,直接的需求不是居住,而是预防洪水。后来,人们发现住进这道高墙之内,还可以加强对战争与异族劫掠的防御,于是,高墙就经常化了,城池就出现了。即或在黄帝之前更早的远古社会,城邑出现的社会需求,也是防备洪水。
进入鲧治水的时代,高墙、大堤、土城,几乎是同一功能的东西。从防御水患说,是堤防;从防御战乱与劫掠看,是城墙。在那个时代,在鲧族所在地,大堤防,或者是大城墙,一定比前代修筑得更好更坚固,也比其他族群聚居地修筑得更好更坚固。于是,便有了鲧族发明筑城的说法。
鲧的治水持续了九年,最终还是失败了。
鲧是如何治水的呢?
关于鲧的治水方式,历史文献有两种基本说法,一种写实,一种神话。写实记载,《尚书·洪范篇》云:“鲧,堙治水。”《国语·周语下》云:“崇伯鮌……称遂共工之过。”神话说法,《山海经·海内经》云:“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两种说法的根基点是共同的:鲧与共工同样,都采用了堵塞治水的方法。
神话中的鲧,没有如共工氏那样费力气,他盗窃了天帝的“息壤”。这是一种可以自动增长的永远不会耗尽的神性土壤,只要撒出去一把,就是一道忽忽长高的山陵,就能堵截住洪水。可是,不知道是息壤的长高速度比不过洪水,还是息壤总有用完的时候,总归是鲧没有用这种神土阻挡住洪水,洪水还是再度泛滥了起来。息壤治水的神话,是我们民族最为美丽、最具创造性的一则神话。那种永远不能耗尽且能无限增高的神性物质,蕴含了远古先人多么宏大的追求、多么神奇而丰富的想象力!
历史文献的说法,则要现实得多——
鲧的堵塞之法,就是给所有族群的聚居地修筑起高大坚固的防护堤,或者土寨子。对于联盟首领们的驻地,则要修起更加高大、更加坚固的山石泥土堤防。联盟首领们原本便居住在较高的土丘上,这就是“帝丘”。现在,鲧还要在“帝丘”四周再度修筑一道高大坚固的土石堤防,使“帝丘”更为坚实。据说,当时的大堤防已经达到了三仞的高度。若按一仞八尺的说法,三仞就是两丈多,足有今天的两三层楼高。可以想见,即或是诸多部族一起动手,在大洪水中要修筑成如此高大的堤防,也是极其艰巨的。肩负领导责任与治水主力的鲧族群,一定为此付出了最为辛勤的劳作,最为巨大的牺牲。
那么,鲧为什么要继续采用共工的壅川之法?
从根本上说,一定是使命紧急,必须立见功效。从个人素质说,鲧没有新思维,一定是认定共工的失败在于堤防修筑得还不够坚固,不够高大,一定是对自己族群能够修筑坚实高大的土石堤坝深具信心,才决然领命治水的。可是,“势若漫天”的大洪水是严酷的,这种万分紧迫而又万分艰巨的堵截劳作,注定是不会成功的。
九年过去,鲧族群的治水大业,还是最终失败了。
《史记·夏本纪》对鲧治水的结局记载是:“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于是,帝乃求人,更得舜。”这就是说,鲧的治水失败,给最高联盟权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耄耋之年的尧帝已经不堪其累,于是将最高联盟的实际权力,禅让给了正当盛年的舜。但是,因为尧还在世,所以舜即位的头28年,被后世视为“摄行天子政”的时期。
舜帝新政,开启了洪水时代的新篇章。
舜帝是一个极有才具、办事果决的领袖。刚刚执掌权力,舜立即定下了五年一巡狩的规则,开始巡行各氏族聚居地。其间,舜接连处置了三方面的基础大事:其一,遴选出各族新首领22人,并立即擢升这些首领做了联盟最高层的重要官员,后来这22人都立了大功;其二,整肃天下秩序,各种民生法度相继建立;其三,也是最重要的,舜立即开始了治水大业的战略铺排。舜帝筹划治水的步骤,即或在今天看来,也依然是智慧非凡、勇气非凡的。
第一步,舜帝公平执法,从速并严厉处置了前期治水的三桩遗留事端:其一,讙兜举荐共工,有失察之罪,被流放到崇山,也就是今日的嵩山地带;其二,共工治水失败,被流放到幽州山地,也就是今日的河北地带;其三,鲧耗时9年而治水失败,舜帝派出祝融执法,将鲧处死在了羽山。
第二步,舜将反复叛乱的三苗族群,迁徙到西部大山;将尧帝一直不能处置的四凶族,流放到四千里之外的荒僻山地。由此,最高联盟的权力大大加强,族群秩序大大整肃,为治水大业开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第三步,舜帝开始公正地遴选治水人才,使真正的治水英雄登上了历史舞台。
基于上述新政及其之后的连续功业,《史记·五帝本纪》对舜帝有一句总体性评价:“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帝始。”应该说,这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从文明史的意义看,舜帝的最大功绩有两方面:一是为战胜大洪水创造了社会秩序的历史条件;二是为战胜大洪水遴选出了天才的治水领袖,将中国族群战胜洪水劫难的历史道路引上了正确的方向。
对于遴选新的治水领袖,《五帝本纪》的记载是:“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也就是说,禹主持治水,是舜帝亲自举荐的。若非如此,一个治水失败而被处死的族群首领的儿子,是很难走上统领诸多族群治水的领袖地位的。我们真得为近古联盟首领们的胸襟感慨——舜帝亲自下令处死了禹的父亲鲧,却又亲自推举鲧的儿子继续治水,这该需要何等的目光、心胸与勇气!
值得注意的重大史实是:在这次确定治水领袖的最高联盟决策会议上,后来创造中国原生文明时代的四大族群的领袖,全部都出现了。这四大领袖及其族群是:以禹为首领的夏人族群,以契为首领的商人族群,以后稷为首领的周人族群,以伯益(大费)为首领的秦人族群。这次最高联盟会议的决策是:夏、商、周、秦四大族群全部参与治水,以禹为领袖,以其余三大首领为辅佐,共同构成第三次迎战大洪水的主力族群。
这是一组惊人的历史密码。
在此后的两千年历史之中,治水时代所生成的这一组历史密码,不断在相互组合中推动着历史态势的演变,践行着中国原生文明伟大的、连续的历史跨越,演绎出无数次血火大争的重大历史事变,将华夏文明一浪又一浪地推向了高峰。
我们应该牢牢记住这一组历史密码。
因为,它是此后两千年文明风暴的源头。
一场历史伟业,在禹的有效领导下开始了。
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夏本纪》说:禹是黄帝的第五代玄孙,本名叫作文命。另有后世《谥法》云:受禅成功,曰禹。综合史料,禹的大体情况是:或姓公孙,或姓姬,或姓姒,名叫文命。禹,有可能是他的名字,也可能是他受禅后的帝号。这一历史记忆的精准程度,大可不必追究,我们还是以今人熟悉的名号——大禹,来称呼他。
透过种种不甚清晰的历史记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的基本事实是:崇地的大禹族群,已经是当时社会的最大族群之一了,它直接分支于黄帝族群,在当时的“天下”是很有影响力的。唯其如此,在人口数量起决定作用的近古时代,鲧、禹两代先后受命治水,才有坚实的根基。
大禹的出生,《山海经》记载了一则神话:“帝令祝融杀鲧于羽山。鲧,复生禹。”
这个“复”是“腹”的同声假借字。也就是说,禹是从父亲鲧的肚子里生出来的。这则神话更具体的说法是:鲧死后三年,尸体不腐烂,一日腹破,禹破腹而出,乘龙飞去。虽然,这只是一则神话传说,但可以确定地说,大禹的出生一定是很不寻常的。大禹很可能是鲧的遗腹子。也就是说,鲧死之时,禹尚未出生。
如此一个禹,为什么舜帝与大族首领们那么信任他?仅仅基于是黄帝之后裔吗?
文献《夏本纪》这样描述历史对大禹的记忆:“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亹亹穆穆,为纲为纪。”显然,大禹作为族领,是一个极富魅力、极富创造性,又极富威严感与秩序感的人物。他智慧勤事,亲近大众,出言有信,德行不违规矩。如此族领,一定是深受民众喜爱了。但是,更重要的方面在于,大禹是一个极具创造天赋的人。他说话的声音,天然地符合音律;他的身形,就是天然的尺度;他的出行举动,都是经过称量权衡的。以身作则的原初意思是什么,不正是禹的“身为度”吗?从总的方面说,大禹是一个勤勉肃穆、堪为天下纲纪的首领。
如此近乎神圣的人格,仅仅是一种传说中的溢美之词吗?
应当是可信的。因为,大禹有形成如此人格的精神根基。文献《夏本纪》云:“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这是说,大禹是在痛苦的磨炼中成长起来的。治水失败,是崇地族群的巨大劫难。族领父亲因治水而身死,族群先人们则不知付出了多么惨重的生命代价,这些,无疑会在年幼的禹的心灵上,刻下难以愈合的深深的伤口。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这种族群大劫难的重压之下,都可能或自甘毁灭,或奋发再造。无疑,大禹属于后者。
应该说,无数血的代价,才终于锻铸出了一个超越经验的天才的治水领袖。
大禹治水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且让我们对其最重要的创造先作一个总体概览。
今人都知道,大禹治水是将壅川筑堤之法,改成了疏导入海之法。在后世理念看来,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似乎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在当时,这种改变无异于石破天惊!因为,这是对前人经验的彻底否定,一举颠覆,是反其道而行之。在极其看重祖先成例的远古时代,这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首先,提出这种新思维的基础条件,是需要对天下水流规则有大量的观察、有深刻的理解的。此前的共工氏与鲧,为什么要堵水?一定有着认识上的根源。他们一定认为:遍地流淌的大洪水是无序漫延的,人们无法引导它们的流向,只有水来土屯,才能防止灾难的发生。在这种思维惯性下,要得出水流是有规则可循的、是可以疏导入海的结论,该是一种多么艰难的跨越。大禹,一定是一个极具发现天赋的超一流的近古科学观察家。
其次,这一理念的付诸实施,工程量之大是修筑堤防不可比拟的。导水工程的可行性、可靠性,更是一片朦胧模糊,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参照。也就是说,在当时,疏导治水的前途究竟如何,是完全无法预知的。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能够将这一方法坚定地在最高联盟的决策会议上提出,禹的勇气与明晰,不得不令我们感佩万分!
最后,即或经过了大量的观察与探寻,大禹已经认定了水可入海这个结论,但是,要拿出来说服联盟领袖,说服各大族群首领,说服也曾经信奉堵水之道的本族群元老们,也是极为艰难的。如此情势下,禹要面对的,实际上是要说服整个社会。后来的事实是,疏导治水的总方略,终于被联盟最高权力认可了、被各族群认可了。那时领袖群的深刻理解力,不得不令我们再次感喟万分!
大禹一定是一个极具说服力的领袖,也一定是一个意志力极其顽强的领袖。应该说,以舜帝为首的联盟最高权力,拥有大禹、殷契、后稷、皋陶、伯益这样一班深具英雄气质的大才,实在是一个具有非凡决策能力的伟大群体。在我们的近古族群面临灭顶之灾的时候,他们具有深远的智慧,具有强毅的精神,具有创新的思维,作出了最为伟大而正确的选择。
关于大禹治水涉及的地域,以及近古水患大势,历史的记忆多有不同。
综合对种种史料的交错考据,我们首先将远古水患的形势大体勾勒一番。那时的中国,水源大量过剩,气候普遍炎热。即或今日之黄河中下游两岸,也是接近于亚热带气候的丛林茂密的深绿色山川。其时的淮水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更是水乡泽国,万里荒莽,湿热难耐。这一切,远非今日之人所能想象。由于水流众多,处处冲突交错,且没有稳定水道,于是,在交错冲撞的大小水流之外,更形成了无数的汪洋湖泊。仅仅一个远古云梦泽,便占去了后世长江流域的三分之一强。加之当时气候炎热,雨量丰沛,人群防御水患的能力非常原始,因此时常导致种种泛滥。洪水弥漫之势,几乎是绵延不绝。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说当时的中国处在长久的水患之中,绝不为过。
战国时期的孟子,对上古历史有着精深的研究。他的说法是:“当尧之时,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禹疏九河,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显然,孟子认定:大禹治水不仅仅是主治黄河流域,不仅仅是将黄河流域的众多水流引导入海,而且也疏导了江淮流域,将淮水、泗水等河流系统疏导进入长江水系。从此,中国才有了稳定的农业耕地,才有了大体稳定的农耕时代,人民才得以普遍存活。
当代的许多上古史专家也认定:大禹疏导治理江淮流域,是可信的历史记忆。疏导黄河水系,是治洪;疏导江淮水系,解决长期的积水泛滥之患,本质上也是治洪。
以大禹的疏导之法治水,是伟大的先祖们绝地求生的胆魄,是真正的背水一战。
依据《夏本纪》,大禹的治水路线是从冀州开始的,也就是从今日的华北平原地带开始的。《尚书·禹贡》记载其过程云:“导河积石,至于龙门……至于大伾……至于大陆……入于海。”关于大禹治水的出发地与进行路线,是两个多有说法的历史难题。当代史学家中,对此两大问题最有研究的,是中国社科院考古所的徐旭生先生和西华师范大学(四川)的姚政先生。但凡有兴趣者,可以去看这两位先生的诸般考据。
从文明史的意义上看,大禹治水的最艰难处,是对治水社会组织形式的创建。
天下治水,是一项规模庞大、历时长久的工程,其中所需要的社会动员深度、各方协调方式、种种社会组织法度、实际施行能力等,即或在今天看来,依然不是轻而易举所能够实现的。那么,大禹治水,究竟是以什么样的社会组织形式,来完成这一庞大工程的呢?
依据星散的史料,我们可以将大禹治水的组织情形,大体归纳呈现如下:
其一,大禹成功发动了“天下”各大族群参与治水。
其间最重要的是,大禹将殷契、后稷、伯益三个特大族群作为共同治水的主干力量,实际上形成了治水的轴心。这一点,对动员“天下”其余族群参与治水,起到了最为重要的带动作用。必然的连带结果是:这个具有战略架构意义的四方轴心,一定形成了以大禹为最高领袖,以殷契、后稷、伯益为辅助的领导集团;在治水力量架构上,则形成了以禹族为核心力量,以其余三大族群为主干力量的某种社会组织形式,从而使治水以有序的方式进行。
其二,成功地解决了以粮食问题为核心的后勤输送问题。大规模治水,必然需要大量脱离农耕而专事工程的民众队伍。此中关键,是这些众多的工程人员的食物能否长期保障?诸多工具的打造与输送能否保障?
依据史料归纳,大禹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五条:一则,各族群力所能及地自带衣食,这是最基础的办法;二则,互相调配物资,富族支援穷族;三则,派遣伯益族组织不直接参与治水的人,开发临时耕地,就近种稻取食;四则,派遣精于农耕的后稷族开发治水民众所需的特殊食物,主要是当时难得的蔬菜;五则,寻觅未被洪水淹没的少数可耕地区,动员该地氏族向治水民众提供粮食物资支援。这五种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掘了当时的社会自救力量与社会后援力量。
其三,号令严明,以接近于军事化的管理方式,树立起了非常有效的权威组织。
天下治水,参与民众必然是一个数目庞大的群体。其时人口再少,参与者也至少数以百万计。这里的关键,是严明的组织,是可行的法度。这种组织与法度,完全可能已经接近于军事化管理。甚至可以说,治水管理直接推动了最早的紧急状态法律、最早的常备军的产生。
可是,大禹治水的法度究竟有哪些,历史已经模糊了。在《夏本纪》中,只有一句弹性极大的记载:“禹,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古典注释家认为,这是说禹能够听从左右辅佐人员的建言。但是,我们有理由认定:这则史料的基本面说的是大禹治水时时事事有法度,且能够不违反天时地利而施行的状况。
其四,大禹以身作则,垂范民众。
大禹的个人辛劳,公而忘私,在历史的记忆中已经以动人的传说,留下了普遍而深刻的痕迹。三过家门而不入,妻生子而不知,13年跋山涉水,两大腿磨出了厚厚的老茧,等等。这些极其劳苦的行为,一定对当时的治水民众起到了极大的精神激励作用。再加上大禹的才干、创造性思维、令行禁止的严明法度等,在当时极有可能使禹已经具有了超凡入圣的人格感召力。
没有如上四方面的社会组织创建,大规模治水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大禹治水,历经13年,终于取得了全面成功。
这种成功,不仅仅是洪水消退了。更重要的是,在大禹治水的过程中及治水之后,大规模的创造活动,使当时天下族群的生存格局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基本的变化。依据对种种史料的归纳,这种大变化的基本方面是:
其一,对当时大陆的区域划分有了初步认定,此所谓禹开九州。
确认并划定近古时代的生存地域,是在治水过程中连带完成的。因为,若是治水之后再度重新界定,其巨大的人力成本是近古社会无法承担的。能够在治水中同时完成这一大规模的“国土”资源调查,说明了当时的大禹集团是极具深谋远虑的。否则,不可能随时记录种种资料数据。当时划定的九州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
九州的划分,无论多么缺乏后人眼中的精确性,都是一个空前伟大的创造。须知,此前中国大陆的近古族群,虽然已经有了最高联盟权力,各族群也大体有了相对稳定的生存区域,但是,联盟权力对社会的认知与粗简治理,大体只是以活动的族群为依据,尚没有以界定地域而规范生存空间的意识。再者,对广泛辽阔的地理形势,近古社会也没有机会、没有能力进行专门的普遍勘查。只有大规模的治水,同时提供了全面勘查天下地理的条件。虽然,划定九州地域的直接原因,很可能是经济征发的需要。但是,它同时标志着一个更为深刻的、历史性的文明创新:最高联盟权力的社会视野,已经超越了既往的经验,出现了全社会分地域、分层级规范生存空间的国家意识。
其二,各地山河都有了确定的名号,各地土壤都有了大体的等级认知。
大规模的“国土”资源调查,带来的是对近古生存环境的系统认知。史书中所谓的行山刊木、众土交正、九山刊旅、九川涤原、九泽既陂、四海会同等说法,说的都是在13年治水中,大禹他们已摸清了所有的山水情形,而且给它们确立了标记,确立了名号;对可耕土地,则进行了土质的对比与确认。
东汉经学家郑玄,对众土交正四个字的注释是:“众土美恶及高下,得其正矣!”从现代文明的眼光看,这无疑是一次最大规模的自然资源大调查。它对中国近古族群认识自己居住的整体环境,并实现文明的历史性跨越,具有极其重要的实际意义。
其三,出现了最初的贡赋制度。
这种贡赋制度的原初形式,出现在治水过程之中。
不参与治水的族群,向治水权力营地无偿提供各种物资,再由治水权力机构分配给治水族群。这种无偿提供,本来应该随着治水结束而结束。但是,在治水成功之后,人们却发现大量的社会公共问题,仍然有待于治水权力机构去解决。而治水权力机构拥有的官员、军士、工师以及大量的施工人口,事实上无法亲自谋生,依然需要各族群无偿提供谷物与物资。若不能继续提供无偿物资,已经形成的接近于稳定的生存状态,就有可能再度崩溃。于是,经过种种磋商,这种无偿提供的形式就延续了下来。
这种原初贡赋制的大框架是:在考定九州耕地情况之后,将农耕土地分为上、中、下三等;再将各族群居住地与联盟权力所在地的距离加以形式确认;再依据运输路途的远近,确定各州应该缴纳的物品种类、应付劳役的多寡,并同时建立经常化的缴纳方法。当然,治水时期确立的原初贡赋制,还不完全是后世国家的赋税制。但是,无疑已经具有了国家赋税制的两个最基本特征:无偿性缴纳,经常化缴纳。
其四,出现了平均分配土地的井田制。
井田制,是大禹治水过程中最大的社会创造。
洪水一片片消退之后,众多地区被曾经的大洪水淤漫成了大片的肥沃平原。譬如后世的华北大平原、长江中下游大平原,都是近古大洪水的连带恩赐。在当时的人口条件下,这些肥沃的平原土地,已经足够各个农耕族群居住耕种了。但是,放任各族群自发进入无主的平原土地,则必然形成新的大规模的族群争夺,远古乱象必将再度重演,整个社会秩序必将荡然无存,治水大业也将毁于一旦。
于是,随着治水的进程,以大禹为轴心的治水权力机构构想出一种平均分配平原沃土的新方法,这就是井田制。作为一种对无主土地分配的方法,最大的公平莫过于均平。也只有均平,才能最大限度地消弭当时有可能威胁治水的普遍骚乱与普遍争夺。从洪水劫难中重生的人群,也一定是欣欣然接受了这种均平的分配。
我们必须明白,此前的远古社会与近古社会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只有争夺,没有平均分配一说。即或在黄帝平定大混乱而建立初期联盟权力后,五帝时代的初期与中期,对土地资源的占有也大体以自然占有或争夺占有为主要法则。其时,最高联盟的土地分配权力,不能说没有,但不会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禹的治水权力机构能平均分配土地,除了临时性、公平性这两个基本点外,治水权力的社会威望与实际威权性,一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历经13年艰苦卓绝的努力奋战,大禹治水终于获得了历史性的成功。
回望洪水时代的意义,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场最大的生存浩劫,它成就了我们民族最伟大文明的母体。具体地说,大禹联合三大族群及“天下”族群第三次治水的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它成功地战胜了严酷的洪水时代的生存挑战;其二,第三次大规模治水所产生的社会组织形式,为国家文明的诞生奠定了成熟的条件与深厚的根基;其三,对远古中华族群的生存环境,进行了第一次最大规模的探索与整理。
那么,治水结束了,天下就太平了吗?
从文明史的意义上说,我们更为关注的是:伟大的治水时代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社会大变局,从而使我们的近古文明脚步一举跨入了国家时代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