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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知识与关于“毒”的科学传播:
民族医学和西医在理论和实践的差异之一例

刘兵

【摘要】 目前对“毒”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从科学传播的角度来看,对“毒”的理解和纠正,也应有超越西方科学一元论的立场。作者以中医和西医对“毒”的认识作为讨论背景,系统考察了蒙医对“毒”的不同认识以及使用和处理“毒”的独特方法,认为对“毒”的理解并没有超越不同医学理论体系之上的唯一标准。

【关键词】 毒 科学传播 蒙医 一元论 地方性知识

引言

虽然我不是学医的,更不是学中医的,但是我自己做的是关于科学哲学和科学传播的研究。在我指导的学生里,有一些是把地方性医学作为论文选题与研究方向的,所以我觉得,我的研究也与医学有一些相关性。我今天选择的这个题目,是作为行外的一个观察者来思考,或者从哲学的角度来思考。

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问题层出不穷,“毒”这个问题也越来越被关心。我们观察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大家非常关心一件事情——食品与药品“有毒没毒”。仅仅以这些话题做一些一般性的网络检索,就可以看出相关的数据量是非常大的。比如说像在百度上检索的“毒副作用”的截图,就已经非常多了,这还不是像中国知网一样的重要网站。比如说像2017年11月的一个关于“马兜铃酸”的帖子,其传播范围非常广,包括我朋友圈里也有很多人在转发、传播。在中文学术网络上,以“毒”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也有相当多的文章。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其实学界也在重视“毒”。

我把这个主题定为科学传播角度,因为这些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专业的还是非专业的,甚至谣传的过程,它都应该是科学传播关注的对象。我今天以科学传播角度,来探寻面对“马兜铃酸”这类事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一方面涉及知识,另一方面涉及一些哲学立场或一些更深层领域。究竟“毒”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认定,是非常基本的,同时导致了其他一些相关的问题。一个是不同的医学理论体系是如何看待“毒”的,它们有什么方式上的差别。另外,是否有一种标准来鉴定什么是“毒”。原来他们那些传播的帖子,其实隐含了一些自己的立场,以及非西方当代医学的其他医学,或传统医学对于“毒”的认知,是否也有它的合理性?什么是“毒”?如果说用一个医学系统对“毒”的理解去解释和评价另一个医学系统中“毒”的概念,是否是合理的?因为很多前沿的、典型的现象,是用西医的毒理学的观点去说中药里含有的什么成分有毒。而在这背后,还涉及且回归到一个哲学所说的更基本的立场,即医学是一元论还是多元论。那么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的认知,我觉得会决定传播者应该怎么面对、怎么理解、怎么看待“毒”这件事。

与之相关的,我和学生一起做了一些以蒙医学为案例的工作,也曾经发表过两篇文章。2017年我们专门考察了在蒙古族医学视野中的“毒”,此外还涉及地方性民族医学发展的一些问题。前期我们还有一些预备性的工作,比如一个学生曾写过这样的博士学位论文,对蒙古族地区中真正传统的,甚至连汉语都不会讲的那些蒙古族进行专门研究,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从单一的医生、西医或蒙医的视角去探寻他们理解的蒙古族医学是什么。另外则是2018年我们在科学传播里一个比较重要的范畴,即科普研究中,专门又针对诸如“马兜铃酸”等类似帖子,再次写了一篇文章。我准备结合这些背景来讲讲这个主题。

一 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什么是“毒”

这里其实是我前面讲的,分歧和争议在什么地方?从医与药中对“毒”的概念的理解切入,我们会发现,西方现代医学对“毒”的认识,与中医、蒙医等这些民族医学比较,其背后有一个直接的问题,即“究竟什么是‘毒’?”双方理解是不一样的,故而在怎么使用“毒”、利用“毒”、解决“毒”的理念方法上也有很大差异。也就是说,表面上都是用“毒”这个字,但实际上,背后的理解并非如此。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不同医学中的“毒”是不是同一个概念,明晰这一点很重要。其实回答“什么是毒”的问题,从哲学上说,我们可以有这样一种解释,即有没有这样一种不依赖于具体理论系统的、抽象的“毒”存在。在现代的观念里,人们往往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觉得关于“毒”,或者关于其他很多事情,第一,只有一个真相,第二,这个真相就是科学的真相。而在医学里,随着教育和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习惯于认为西医所认定的那种“更科学”的方式就是真相。但实际上,如果从哲学上说,其实很多具体的概念是有一种理论依赖的。抽去背后的理论依赖,那个孤立的、中性的、纯粹的东西,究竟是否存在?这种观点也是可以质疑的。但又是否存在着一种普遍意义上的、大家都可以有共识的理解呢?而且用一个系统解释另一个系统,不一样的回答决定了我们看待、理解事物本质的立场亦不一致。回归到我们关于“毒”的命题,“毒”本身就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既存在于医学中,也存在于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它不仅是一个理论依赖的概念,也是一个文化依赖的概念。当讲什么是“毒”时,我们无法回避说话的这个人背后所支撑的医学、身体或文化理论,抑或是在其他研究中关于“毒”的较多类似叙述。

人们对于“毒”在医学、药学、日常语言等不同语言中的理解,看似说的是一件事情,但实际上并不是。故而争议的产生,其实是由于背后理论的假定不一样,即争论的并不是同一个对象,或同一种理解,也并没有在一个统一的框架里去争论。正如中医的“毒”,常指致病因素、药物之毒,药物之毒过去说“是药三分毒”“所有药都可以称之为毒”,又有药物的偏性也可以指“毒”,另外毒副作用也可以指毒。而从哲学出发去思考西方毒理学,一般认为其有检验作用,或为一个相对实践,它和物质本身的毒性有关,同时也与剂量有关。药物则更为典型,其药量足够大,疗程足够长,都不可避免地具有毒性作用。那么从这一观点来看前述例子,其实很多传播都是在表面上依据西方药学和药物毒理学的,根据一些中药的药物成分含有“毒性物质”,从而断定中药“不科学”,不能使用,否则就是害人,并要废之的说法,就是刚才提到的“用一套理论系统的立场观点去评价分析另外一套理论”的典型做法。其实这里也有一个小的悖论,即在用药与“毒”的关系的基本理念上,一些理论实际上在讲,任何药物,一旦剂量足够大或是疗程足够长,都会有毒,并不符合其所声称依据的学科的标准看法。时下对于西药尚有一些辩护,认为说明书里讲的各种副作用亦是其自身的一种毒,可往往明知其理论毒性大(比如癌症后的化疗),仍旧要以身试毒来治病。在传播过程中,大家对于中西药迥然不同的态度,其实是有问题的。

二 案例:蒙医中的“毒”

在这里就以前我们对蒙医进行过的专题调研、访谈及整理内容,来举一个不被众人所熟悉的中医案例,将其作为关于不同医学系统对“毒”的不同认识的一个案例补充,也即蒙古族医学在理论上和在现在的行医事件里是如何看待“毒”的。蒙医理论中的“毒”,涉及病因、病症和药物这三个方面。首先讲作为致病因素的毒。蒙医作为地方性医学有其独立的体系,中医对于身体讲五脏六腑,那么蒙医基本就讲三根七素,与之类似的当然还可以举很多例子。总而言之,各地方医学对身体的建构和认知及疾病机理、致病原因等,都有不同的、独立的认识。那么,蒙医把所有能够导致疾病的因素都称为致病因素。将致病因素总体归结为远因和近因,近因如赫依、希拉、巴大干、楚斯、希拉乌苏、浩日亥等。赫依直接意义上就相当于中医里的气,希拉、巴大干是蒙医独有的概念,类似于体液的身体组织。在蒙医的概念里,“毒”既指毒物的本质,又指从外部危害人体的物质,或进入人体聚集到一定程度后危害肌体的物质。这种说法,可以作为蒙医中对于“毒”的抽象定义,除了这种抽象定义,其实还有一些更具体的说法。

(一)作为致病因素的“毒”

蒙医将“毒”分成实物毒、配合毒和转化毒。实物毒,是指这些物质本身所具有的实际毒性,比如说草乌毒、铅毒、蛇毒、虫毒、蜂毒等;配合毒是指两种及以上原本没有毒的物质混合之后形成的毒;转化毒,是指性质相反的或变质的食物进入人体之后转变成的毒。对于药物来说,药物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未能对症,或者由于病人本身的特殊状况而产生的有害物质,即被称为转化毒。它在这里是针对一个具体情况,而不是把“毒”孤立地作为与对象、与使用者、与服用者无关的概念来说的。

(二)作为疾病类型的“毒”

作为致病因素的毒对肌体产生作用之后就会直接引发与“毒”有关的各种病症,即毒症。

(三)蒙药中的“毒”

除了以上两方面,蒙医中涉及的“毒”的内容还有很大一部分与蒙药有关。蒙药也有其独特性,当然和中药也有很大的交叠,其种类繁多,部分著录药典的人习惯将蒙药分为植物药、动物药及矿物药三类。由于制作蒙药的蒙药材中有部分是常规意义上的有毒药材,所以按照这个标准分类,部分蒙药会被标注为有毒,如《中华本草·蒙药卷》收录的蒙药中被标注为有毒的蒙药有58味,其中矿物药17味,植物药35味,动物药6味。但是,我认为编者在编著《中华本草》时已受到了另外一种观念影响。这种标注和蒙药的实际效用是存在一些矛盾的。我们曾经采访的一个蒙医,他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观点。他说:“蒙药,如果用得好应该没有毒,只有用得不好(的时候)才会有毒。”如果医生的判断准确,对疾病的特征和发病的机理清楚,能够对症下药,那么他所使用的药物就被认为没毒;反之,如果药物被认定有毒,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医生的使用方法出了问题。比如,如果用这种药,疾病的力量是向下的,药物的力量是向上的,如果两种力量相抵消了,那么药物就不存在所谓偏性和副作用。如果两种力量的力度不相称,那么药物就具有毒性了。蒙医用这种模式来解释蒙药,按照这种立场观点来说,药物有无毒性或者是否出现副作用,要看具体使用情境,使用的方式对了,有毒也可以变成无毒,使用的方式不对,无毒也可能变成有毒。当然,这个观点与《中华本草·蒙药卷》比较,有不一致之处,但是不一致之处亦是可以设想的。现在我国正式出版的药物规范《药典》也会自觉地受到另外一种规范影响。按照那种说法,所有的药物都不标准,或认为全部药物都写着没有毒性,这样好像大家也无法接受。

蒙药本身还有一些更有意思的事情,这与我们对不同的医药系统的管理、认知和评价方式有很大的关系。换句话说,在不同于上述语境的另一层意义上,即在更接近“毒”这种口头的、日常语言表述理解中,蒙医在长期的实践里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消除或降低药物毒性的方法,一个是炮制,另一个是配伍减毒。炮制这种方法显然更具经验性,由于药物的复杂性,人们无法制定一个严格的、针对这种化学反应机理设置的判断标准,更多地基于经验,但又确实可以检测其效果。配伍减毒与药物搭配组合、医生的用药方式实际上是相关的。标准的著作里对蒙药有另外一种理解,这里还有一个具体的案例(人类学现场的田野的访谈)。比如蒙医中经常用到的“解毒”一词,与配伍减毒有关,像孟和毕力格这位蒙古族医生曾说:“有些药物吃过一段时间后,需要用其他的药物来解毒。比如说治疗肝硬化,需要长期服用绿松石、寒水石等药物,但在吃了一段时间后,要用汤钦二十五、扎木撒四味汤来解毒。”在蒙医的理念里,实际上服用药物是对身体内部状态的一个调整,“汤钦二十五”是通过调整阴阳的方式,以调整身体平衡来解毒,“扎木撒四味汤”则针对平常饮食中的毒性和药物的毒性,通过对消化系统的调整来解毒。

举这些简单的例子,是想从科学哲学的角度对“毒”进行分析。在不同的医学理论中,“毒”的概念是多元化的。中医中的“毒”、蒙医中的“毒”、不同语境中的“毒”、西方药理学中的“毒”,是有很大差别的。虽然它们有相似之处,但是差异还是很大,归根结底是理论的差异,即在讨论什么是“毒”、何为有毒、如何对待“毒”和处理“毒”等问题时,不同医学系统所依据的理论是不同的。所以虽然表面相似,其实从哲学范围上来说,并没有一种超越于不同医学理论之上的实体性的唯一指称对象。在多元的、不同的理论中,对于“毒”的认识和理解是多元的。

只归纳出一个看法还不够,我们还有一个习惯性的思维方式。我的一位研究哲学和传播的朋友说,“我们这个教育模式是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社会,相信以西方科学作为主要脉络和框架,让我们形成了一种缺省配置的教育”,也就是说,一个结论,真相只有一个。当我们说“真相只有一个”的时候,是如何知道这个结论的?其实对于这个结论,我们是主动接受的,并没有对其展开论证,如果论证的话,是否真相一定只有一个?这需要一个哲学论证,这是一个所谓存在性的问题。如果不讲医学,讲绝对的西方科学的话,我们在其他领域里也会发现很多与常识不一样的结论。比如说,关于微观物理学、量子力学,在宏观积累的经验认识中,一个东西,不是粒子就是波,不可能二者兼是。但是,20世纪量子力学的建立,恰恰颠覆了这种非此即彼的经验认识,一件事物,它可以既是此又是彼。所以类似这种立场、观点,需要辩护和论证。

我们继续来看不同医学系统对于“毒”的态度,西医更倾向于回避,而蒙医则相对平和,以控制中间的过程为主,很多被认为有毒的药材,通过炮制、配伍减毒等方法进行处理,降低或消除毒性,照样将其用于治疗,调整身体,解决疾病问题。总结到这里,是为了说明不同的医学系统、不同的理论,对于同一个问题具有不同的看法。

三 如何评价不同体系中的“毒”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评价。这个评价可以分成两种可能:其中一种是按照一元论标准的说法,即“是谁对”。如果只有一个真理,一种真相,那么,可能你找到了那个对的,你就自然认为或相信这个是对的。另一种可能是退一步,认为彼此之间都有一定的道理。怎么评价,哪一个更好,或者哪一个在什么时候更好,这是评价的问题。研究这些事情,人类学其实提供了非常好的例子。通常,“我们根深蒂固地认为自己的知识体系反映了自然的秩序,认为它是个经由实验积累得以不断进步的体系,认为我们自己的生命学范畴是自然的、描述性的,并非根本上是文化的和‘类别性的’”。因此,我们很轻易地用自己的体系去评价甚至否定与自己不同的体系,不仅是“毒”,中西医之争也是如此。今天我们看来,也都是在用一个体系的立场去评价另一个体系,转换成这样一个问题。西医强势,中医弱势,但是反过来,很多中医去反对西医的时候,在思维模式上也是一样的。是用中医的理论立场去评价“你跟我不一样”。其实可以借用来自科学哲学领域的概念,20世纪60年代,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他的学说非常有影响力,其中最典型的学说出自1962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这是一本论述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书,现已成为一种标准。这本书里有一个最核心的概念,就是“范式”。书中谈及诸多科学革命,其本质上是论述科学知识不同的理论系统,西方科学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亦有差异性,差异的存在实际上是“范式”的不同,他认为“范式”大致包含了一些哲学的、形而上的假定,对这个理论的被认为最基本的原理、定理、规则的认定,甚至亦把这些原理、定理和规则联系起来,借以验证它或否定它。后一点很重要,因为有时候人们在质疑一件事情。比如,按照中医的方法治好了某一个病,按西医的观点不能算是中医治好了,因为没做双盲试验,没有设置对照组,不符合科学的规律。这已经涉及对两个经验系统的结果和理论做对比的问题,对其验证的方式程序是否认同。这种方式也包括在“范式”里。比如,中医可以这么辩护,在特定的时间点、空间点和人体上,每一个人都是彼此不同的个体。也可以这么反驳,设立这个对照组的时候,是假定了分在对照组的这些人和实际对象是相同的。这里面又有另外一些假定,我们在做这些时,经常忽略了背后的这样一些假定。也就是说,不同理论的变化,实际上是“范式”的不同。

四 地方性知识

另外还有一个理论储备,就是“地方性知识”,这是近年来在科学史界,在文化研究、科技与社会等领域,尤其是科学人类学、医学人类学中非常核心的概念,甚至所谓政治正确的西方也在研究。联合国的网页上这么定义:“关于自然界的精致的知识(并不只限于科学,当然这个科学是特指狭义的西方科学)。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社会都有丰富的经验、理解和解释体系。地方性知识和本土知识(所谓地方性知识就是local-knowledge),指那些具有与其自然环境长期打交道的社会所发展出来的理解、技能和哲学。对于那些乡村和本土的人们,地方性知识告诉他们有关日常生活各方面的决策。这种知识被整合成包括了语言、分类系统、资源利用、社会交往、仪式和精神生活在内的文化复合体。这种独特的认识方式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方面,为与当地相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联合国把地方性知识作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资源,但这个理论其实并不只限于此,而是一个更泛化的、一般的理解概念,包括科学和地方性科学。在很多的研究中开始利用地方性科学这样一种概念。最早是在人类学家吉尔兹的一本文集里,就命名为“地方性知识”。但他原来从法律、社会、人类学角度做不同的比较,而后来使这个概念有了一个派生。我们说一些结论,说地方性知识所谓普遍性和普适性的差别,甚至有极端的,像科学实践哲学流派,他们通过对西方科学最典型的科学实验研究,甚至案例研究,提出普遍的、非地方的西方科学(基于实验室),其实也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为什么它散布得特别广,这里就存在一个争议,该争议就是把普适性和普遍化区分开来。有一种默认的观念,以为那些被普遍化的、传播很广的东西自然有普适性,放之四海都适用,而那些没有能够成功地散布到世界各地的东西就不具备这种普适性,而只是在地方有限使用。这两者其实是一个误解。恰恰在科学的传播上,我们说今天西方科学成为一个主流的、主导的、社会强势的知识,也与此有关,甚至有一些理论,包括像后西方、后殖民主义等,恰恰也是在研究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关注地方性知识有一个深层次的意义,就是提醒人们那些非西方科学提出的知识也是重要的、有效的,甚至在所有的知识在应用的时候都是有必要的语境约束的,也可以是普遍的。因为同为人体,同为地方性知识的不同医学,都会有疗效。这又回到哲学的立场问题。人们也争议什么叫疗效,疗效是一个对于实践下的检验性的评价,检验性的评价也是范式的一个组成。从广义上讲,这样多元的地方性科学知识的成立和道理就与另一个科学人类学的概念联系起来了,即科学的“文化相对主义”,这些不同的地方性知识彼此之间,就像库恩所说的“范式”一样,不一定都是可通约的,意思是说不可能用这套理论的概念系统完整地去解释描述另外一套理论。但毕竟都有相同或不同的一些效应。而这种“文化相对主义”,又是一个更加根本性的立场。其实这些年来做有关研究,对人类学这门学问越来越感兴趣,觉得人类学为我们认识科学或者是自然知识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有用的理论资源。在传统层面,在人类学学术圈,他们过去是研究土著民族,今天已经没有那么多研究。人类学也在研究各种主流的,甚至科学的实验室。它作为一个局外者来观察这件事,在学术圈,一些被认为是普遍接受的东西,在圈子之外,对我们社会的人来说,一个科学化的平台里,往往是不一样的。其中之一我觉得重要的是“文化相对主义”。人类学过去有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研究土著,研究某个岛的、国家的人,或者研究某个民族。当时的人类学家(主要是西方学者)将西方文化奉为主流,以一种很高高在上的姿态关注其他有别于西方的文化,他们还认为那些文化是处于低级阶段的文化,认为文化存在一个由低级逐渐进化到高级的过程。后来人类学家慢慢地、逐渐地抛弃了这个观点,他们认为,不可用自己认可或熟悉的文化体系去解释评价另外一套文化体系,这与“范式”相像。在文化之间,不可轻易地说哪一个更高级、更优越。“文化相对主义”,在人类学里,其实是一个很常识性的立场认识。借助“文化相对主义”,用阐释人类学的方法解释这种新的倾向,我引用了叶舒宪的话。叶舒宪虽是研究文化人类学、神话的人文学者,但他对地方性知识的理解非常到位,他说:“这种新的现象在人类学内外都产生了相当客观的反响,越来越多的人类学者借助于对文化他者的认识反观西方自己的文化社会中意识到,过去被奉为圭臬的西方知识系统原来也是人为建构出来的。从价值上看与形形色色的地方性知识同样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不过被传统认可或者误认成了唯一标准和普遍性。”用地方性知识创始人吉尔兹的话来说,知识形态从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是人类学带给现代社会科学的进步。与所谓的普遍性知识并论,地方性知识不但完全有道理,而且对于人类认识的潜力而言,自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这里最终的自然推论,地方性知识的确对于传统的一元化的知识观和科学观具有潜在的解构与颠覆作用。

我开始以“毒”作为切入点,“毒”是一个对象,不同的医学系统对“毒”有不同的认识,这种认识是多样性的,那么这种多样性就涉及怎么评价。我们传统的评价是一元论,但是如果参照类似于科学哲学的这种范式理论、人类学,联系“文化相对主义”,我们会发现这种简单的一元论的范式是矛盾的。过去人们认为这种一元论是绝对的。在科学哲学理论的范式中,依赖于不同的范式的不同理论系统之间,并不一定具有可通约性。回到话题,无论中药还是蒙药,一方面可以说是长期经验积累的产物,另一方面,又与其他相关的医学理论不可分割。有人坚定地反对中医,但是提出应“废医验药”,认为中医这套理论完全不科学,该废除,但是药可以使用,需要去验证。这里有一个问题,验证这个药是不是有毒该用什么方式和理论?我们还可以思考另一件事,所谓中医有中药,中药是什么?其实对于某种物质,植物、动物或矿物等,西医也会用,中医也会用,但是有一个定义,一个药物,只有在中医的框架下去认知、去使用的时候才是中药,否则它就只是一种物质而已。反之,用西医的方式去提炼它的成分,按照西医的认识来应用,它就成为西药。药并没有一个先在的中药或西药的分类。脱离了中医理论系统来使用中药就不是传统中药,脱离了蒙医理论系统来使用的蒙药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蒙药。

还有一个实例,我们采访蒙医时,谈到蒙医用冰片解决发热的问题,蒙医认为冰片是寒性的,能够克制热,但是除了这个药性,冰片还有其他的特性。比如,这些特性除了寒性能够降热以外,还会给身体带来不利的影响。除了治病,它还会带来毒副作用。为了解决副作用,蒙医就会在用冰片的同时,配以等量的石膏。石膏的作用不是为了治病,而是为了克制治病用的冰片所带来的毒副作用。所以像这样一种用药和处理“毒”的方式,与特定的医学理论系统的认知是不可分割的。蒙医虽然是官方认可的医学,但是与中医相比,截至目前还没有饮片标准。这是因为在《药典》的管理规定中,只有一些合法的成药。其实这是一个管理和认知评价的缺失。蒙医只能把成药作为一个基本单元,吃药的时候再搭配各种成药,再二次组合,而不可以到药店里去配饮片,只能适用各种配好的成药,成药跟成药再组合。蒙医也在争取饮片的权利。那么为什么不能有这个权利?作为一个医疗系统,饮片是最基础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有更大、更灵活的应用空间。我们也在思考这件事,对于管理者而言,可能是出于对医学系统的某种不信任。如果给予充分的饮片权,医生开方的权利和自主性增加,需要投入的监管力量随之增大。我曾经想带领学生做一些研究,内容涉及蒙医所理解的身体和时间的问题。蒙医对于身体和时间的理解是非常特别的,我曾经去做了调研,让他们给我吃过一些药,自己尝试着去体验。蒙医在某种意义上很精致,表现在对时间的要求上。哪怕只是在二次辨证的前提下,有成药A、B、C、D、E、F几种,蒙医会将不同成药的服用时间分成早饭前、早饭后、午饭前、午饭后、晚饭前、晚饭后、睡前或者夜间,每个时间点吃的都是这“二次辨证”的不同组合。并不是说简单的一天三次,一次两片。用这种方式说明人在不同的时间点身体状况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时间应该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饮片标准的制定其实与医学理论中“毒”、安全性的理解是相关的。对于未来传统医学的发展而言,最有基础也最为重要的,不是理论之间的相互辩驳,而是需要一种哲学立场的改变,尤其需要改变这种科学主义的一元论的医学观、药物观和毒性观。民族医学和现代医学关注的焦点就在于用现代西方医学无法解释或解释不符合理论的对毒的理解是否就是错的,是否就该被放弃。如果按照多元论的立场,“毒”就像疾病和药物一样,有理论依赖,只不过在被解读和翻译的过程中,概念之间有些交叠,就给人带来一元论的抽象的、普遍的一个“毒”的假象。实际上,对于毒的理解,并没有超越不同医学理论体系之上的唯一标准,不能简单地用西医中的理论概念去处理其他医学中的问题。当然反过来,中医西医实际上是各自在讲各自的理论,自然也不能因为从西医理论出发认为中药、蒙药含有西医认为的有毒成分就要被禁用。对于许多中药有毒的指责归根结底是在西方现代医学的立场上想用西医的理论评价和处理其他医学理论的问题。在这样的立场上,蒙医、中医这些传统医学就永远不可能被恰当地对待,也不可能得到理解和发展。所以迫切需要改变的是一个立场问题,即一个哲学立场。

五 总结

最后又回到科学传播上。首先我们对现有的包括默认的认识往往以西方的一元论立场为标准,这里存在问题。其次,我们面对大众的科学传播,中医也一样,不只是一个具体知识的传播,换句话说,你想不想做或者是不是在做,其实都带有背后的哲学观点,而这种哲学观点是否有一个反思意识,决定了你要传播的内容。其实现代社会不只是面对中医,面对“毒”、面对西医,还面对各种各样的日常生活,如减肥、瘦身、整容……我们传播时往往也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而对于“地方性知识”“马兜铃酸”这些东西的重要性一开始是没有明确认识的,传播者也是这样的,所以这些话题需要被关注。聚焦“毒”,我们怎么面对,更要注意到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下进行科学的传播。这个语境就是英文的“context”。“context”有不同的译法,例如背景、脉络。后来我们采用了另一个词,在历史意义与文化意义上,用“参与”这个词,不全是一个单线度的时间,还包括一个上下的、周边的范围。 oXLc8Y44fj+vTA/UOD7lkC/ZrW0eiawPKR6I/c8mX3IL06XEVbXiKTFTpoI94D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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