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高校、科研机构陆续建立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举办党内法规学术研讨会,非常重视党内法规的学术研究。但党内法规的学科定位则比较模糊,存在诸多争论。应该说,党内法规学科建设对于党内法规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以及党内法规方面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法规学科建设方面涉及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横向主要涉及党内法规学与其他学科如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之间的关系,是设置在已有的学科之内,还是单独设置;纵向则要解决党内法规学的位阶问题,是设置独立的学科门类,还是设置为某一个学科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从横向角度讲,我认为目前将党内法规学纳入一级法学学科比较适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政治模式与西方不同,自身具有独特性。党内法规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独特部分,对执政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领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需要与国家法律有机对接,共同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党内法规学设置在法学学科范畴里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要求。此外,党内法规的规范性、实践性和技术性的特征也决定了需要将党内法规学纳入法学系统内。党内法规重在实施,其技术性和实践性特别强,其具体实施需要一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既熟悉党内法规基本原理又能具体运用操作的人才。将党内法规学设置在法学学科系统内,也可以把党内法规学纳入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当中,这样有利于培养更多的党内法规学人才,也有利于党内法规的实施。
有学者认为一级法学学科的框架太小,不能完全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党史党建等学科,因此主张将党内法规学设置成在法学门类下与法学并列的一级学科。这种观点虽然强调了党内法规学的综合性和特殊性,但会割裂党内法规学与法学的整体性和内在统一性,也不利于培养人才的目标定位。党内法规学作为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仅需要学术研究,更要着重于人才培养,尤其要培养既懂得整个法治系统运行又掌握党内法规理论及实施操作的综合性人才。目前,我国党政机关尤其是地方党政机关特别需要能够从事党内法规实际操作和熟悉法律技术的人才,党内法规的实施需要考虑政治性,同时也要符合法治的统一性要求。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需要兼容,不能相互冲突,党内法规的解释和国家法律的解释技术相同,两者需要有机统一,否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难以构建完整。
当然,对党内法规进行不同角度的研究以及进行交叉学科研究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除法学角度外,从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党史党建学科的角度对党内法规进行研究,可以丰富党内法规学的基础理论,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在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党史党建等专业下面设置党内法规学的方向,可以招收党内法规学的博士研究生,但是作为具有实践性的党内法规学人才,需要掌握法学的系统理论和完整的法律技术,需要由法学院进行培养。
在纵向上,将党内法规学设置为一级学科还是二级学科,需要认真讨论。目前,一些高校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或者在法理学博士点下面招收党内法规学的博士研究生,这是权宜之计,也比较简便易行。但考虑到党内法规的政治属性和党内法规规范的独特性,将其设置为一级法学下的独立的二级学科更为科学。现在法学学科之下有十个二级学科,将党内法规学设置为法学一级学科之下的第十一个二级学科,这也是考虑到党内法规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密切性和相容性。党内法规的理论基础、功能定位、价值导向、调整对象及范围、调整手段和推进方式都有别于其他部门法学,虽与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一样具有公法属性而且需要相互兼容,但党内法规学具有独特性,需要作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进行系统研究和人才培养。
除了学科定位外,党内法规学科建设还涉及诸多要素,包括研究机构或研究团队的建设、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目前,我国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迅速发展,已经有了40多家,而且很多是党的实务部门牵头组建的研究机构,汇集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以及监察学等各方面的学者,实用性强,理论研究也在逐步推进,但由于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定位还处在探索阶段,许多学者都有自己的主打专业,从事党内法规学的研究投入不够,难以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可见,对党内法规学予以学科定位将有利于研究机构及研究团队的培育。从实践需求看,需要建设若干核心的研究智库团队,为党内法规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学术支持。关于学生培养,如前所述,在本科和硕士阶段应以法学学科为主,培养具有法学理论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党内法规学人才(包括以法学为背景的党内法规学博士),同时也可以在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党史党建等学科培养党内法规学博士。在课程设置方面,目前有的学校将党内法规学设置为法学院学生的选修课,有的学校将党内法规学设置为全校通识选修课,由法学院、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老师共同组成党内法规学的师资队伍。从未来发展看,党内法规学应当成为法学本科的必修课程。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为所有的法律学生熟悉掌握。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则需要设置更多的党内法规学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各个方面。至于党内法规学教材建设,需要撰写权威性的教材,同时随着研究的拓展和深入,也可以编写系列教材,为党内法规学的学科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总之,党内法规学科建设是一项宏大的工程,确定其学科属性可以进一步明确党内法规学的功能定位、研究范围、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这样对于学术研究以及实践应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党内法规学涉及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学科领域,需要多方位研究,但从国家治理的独特模式、党内法规在我国法治系统中的地位和实践性人才培养的角度考虑,我认为将其设置为法学的独立二级学科更为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