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主动替欢喜把箱子从行李架拿下来,并执意把那本一直在看的书送给了她。
临下飞机前,又洒脱地朝她挥一挥手,“后会有期。巴黎是人间天堂,欢迎所有从地狱归来的游子。”
旅途疲惫并未影响他昂然的兴致,笑时眼角生起细微纹路,闪烁温暖的光泽。心里想的是,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
欢喜礼貌地回以微笑,见他拎一只紫红鹿皮行李箱离去,并不觉得还有再会之期。
她不急着起身,在刺眼的灯光,混乱人群和嘈杂的声音中低头去看那本书,是安托万▪德▪圣埃克絮佩里的《夜间飞行》。
令欢喜略感惊讶的是,里面竟然夹着一张缂丝书签。那一页的句子底下用黑色水笔画了条线:“不是每个黑夜都会碰到飓风。一旦规划好飞行路线,就得照飞不可。”
他们没有告知彼此的姓名,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也没有任何约定。人海里浮沉,眉宇之间擦过多少人,都是这样离散并消失。
这一年巴黎的深冬,四十六岁的周鹤南,初次邂逅二十四岁的沈欢喜。他早已知道她,她却还不知道自己遇到的究竟是谁,会给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
一朵红蔷薇在九万英尺高空被烧成灰烬,也不过就是那个样子了。身处人群之中,却在四周立起一道隔绝的屏障,并着意地维护这种孤独。穿洗旧的纯白棉T恤,浅色牛仔裤。外面套一件粗棉麻外套,像男式工装款,宽宽大大有很多口袋。脚底却踩一双手工繁复的绣花鞋子,颜色令人想起深渊与火,是横亘在身上突兀明丽的伤口。
印象最深的,是她的瞳孔。复杂而剔透,仿佛被过于强盛的光烧灼过,留下剧烈老去的痕迹。她便有了一张童贞的面孔,和苍老的眼睛。
于是他记得她,如同记得当胸穿过的一颗子弹。真是不虚此行,他想。
夜色深浓,傍晚落过冻雨,灯光在半透明的空气中闪烁明亮。这就是巴黎,传说中颠倒众生的城。
手机刚一开机,连越的电话就分秒不差地追着打进来。七个小时的时差,那边应该是凌晨四点多了。他看到新闻,机场有怀孕的年轻女子割腕自杀,警方尚在调查,女子身份尚未明确公布。时间又跟欢喜的航班很接近,连越吓得一脊都是冷汗。
欢喜失笑,“怎么会……我不是她。”转念又觉得愧疚,实在是让他们操了太多的心。
那边如释重负地吁一大口气,“我想你也不会那么糊涂。”
“何必呢。其实很多事,配不上自杀那么认真。”
是的,配不上。她只是失望,并依旧愿意相信。
连越还想再说什么,欢喜为难地笑着讨饶:“师父,道理改日再讲,国际长途真的很贵,我现在穷……”
他打个哈欠,“那行吧,你自己多保重,有什么事一定联系我们。”
地面飘落着枯黄的梧桐树叶,厚厚地堆在一起。欢喜孤单地拎着箱子走出机场,绣花鞋子直接踩进积水里。
这个陌生的欧洲城市,空气清冷,身边都是听不懂的语言,来回走动的人如潮水起伏。庞大的建筑似阴影中的兽群,蛰伏在道路两旁。
生命本来如此艰辛,即使隐藏在热闹的表象之下。她不觉得害怕,也没有新奇,对颠沛的迁徙早已习惯。拿手机按唐舜华给的号码打了电话,便站在角落等车来接。
这只是中途停靠之所,同样她不觉得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了。时间还会往前推进,直到踏上另一段意味深长的旅途。一条不归路,但不能回头,有些事必须去做。她在以自己的方式,带着她的孩子,认识并持续地深入这个世间。
这样当孩子长大,会懂得感情的交付和承担,懂得生命从无圆满,却始终保留面对它的勇气。就算有失望和不信,也只是对某些人或事,而非对生命本身。
欢喜裹紧大衣,仰头去看寒冷的天穹。一架飞机正缓慢滑过,黑暗中有数颗明亮的星子低垂闪烁。或许所有人的记忆都留存在那里,记忆最终是属于时间的。
她一直把未出世的孩子叫囡囡,像奶奶小时候叫她那样。在抵达巴黎的第一个夜晚,突然有了决定。
无论男女,你的名字,就叫沈繁星。
四十多分钟后,Jade的司机将欢喜接到位于左岸第7区的豪宅,知识分子、艺术家、明星和富豪的聚居之地。
盘花黑铁门斜对住街角,遍生暗绿之苔,和开到颓败的暗红蔷薇相映。灰色大理石喷泉流水淙淙,红黄的落叶被风卷起低低的旋儿。
建筑看起来有年头了,线条流畅典雅,大而堂皇,却没什么人气,像吸血鬼的宅子。巨大的阴影能把人整个吞没进去,站在门廊已觉得周身冷飕飕。
白衣黑裤的苏格兰女佣打开门,另一个接过欢喜手中的小箱子,将她带往楼上客房。稍作安顿后,又问她是否需要吃东西,说夫人外出赴宴还没回来,今晚恐怕不能见面了。
坐了太长时间飞机,欢喜十分疲劳,好不容易到了地方只想休息。遂客气地道谢,让她不必费心。
寄人篱下就是这样,不可以多添麻烦,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说我要这样或我不要那样。谢天谢地仆佣都会说英语,不必一直用手机软件交流。
客房提前收拾过,日常用品准备得很齐全,花纹繁复的壁纸古典庄重,水晶瓶里插着新鲜的深紫迷迭香。欢喜洗过澡就一头扑进大床睡过去,连行李也未来得及打开。
这一觉扎实绵长,无梦无惊。清晨在鸽子的咕咕声中醒来,片刻间有点恍惚,想不起身在何方。风吹起白纱帘,在日影中拂荡。原来昨夜里忘了关窗,五、六只白鸽落在地毯上,摇头晃脑走来走去。
她醒得太早,洗漱完换好衣服才不到七点。轻手轻脚地下了楼去到大厅,开始慢慢地打量这个地方。
陈设华丽典雅,处处透着女主人不俗的品味。所有精致物件都放在恰如其分的地方,不显得堆砌庸俗。也有些年代不明的中国摆设,看起来像古董。
吸引她的是墙上挂着的油画,配色浓郁诡艳,大多出自画家女主人之手。其中有一幅巨大的自画像,橡木镶框,Jade夫人一身圣洛朗女郎造型,穿珍珠色丝绸衬衫,黑猄皮窄脚裤,黑色细高跟鞋。坐在凳子上交叠着腿,手里拿一支细长翡翠烟杆,脚边还趴着通体金属黑的猫,慵懒如豹。
再瞧仔细些,那猫金色立瞳里的幽幽绿焰,竟是用宝石拼嵌而成。
欢喜站在幽暗的角落里看了一阵,忽听门廊外一连串汽车喇叭,还没驶入花园便响个不停。数名女佣不知从哪个角落齐齐蹿出来,头发都梳得光亮,清一色白衣黑裤。
扶门望下去,一个穿黑色套装的贵妇下了车,穿过草坪朝这边走来。步子妩媚而略带醉态,女佣全围在她身旁伺候。走近了才能确定,那娇小的身影确然是Jade没错。
欢喜对她的脸其实没什么印象,只记得是个做派高调华丽的混血美人,像一颗饱满熟透的桑葚。
此刻相距只有两步之遥,依旧看不太清。帽檐垂下来的面网把Jade的脸遮住大半,只露出黑紫的口红,唇瓣饱满光润,衬得腮下的皮肤白到泛起青苍。
她边走边掀起面网,用法语对女佣说了几句什么,一双似睡非睡的美目,视线浮浮荡荡,却没发现屋里还有别人。
欢喜原本想同她打个招呼,一直也没机会插上话,被晾在旁,难免有点尴尬。
待Jade懒洋洋上了楼,昨晚接应的女佣才上前提醒,“沈小姐请先到客室稍坐,过会儿我来叫您,夫人想请您一起用早餐。”
客随主便,她只好点头。
太阳真正升起来,在大理石地面投下淡淡的虹。欢喜在客室百无聊赖地等着,茶都泡淡了,捡起几本杂志随意翻了翻,文字全看不懂。
好容易熬过一个多小时,女佣再次来请,她才被领到餐厅。
Jade换了舒服的家居袍子,头上过一条复古的丝缎包头,很不见外的样子。彻夜未眠的脸色洗去妆容便显出憔悴,但并不介意被客人看到。
欢喜默默地想,或许在她眼里,自己压根算不得客人,只是受雇为她工作的陌生人,本质上跟花园里的花匠或打扫水池的仆佣没区别。
餐厅空间很大,色调也轻快活泼,雪青翠蓝鹦哥绿,到处是鲜焕颜色。管家 Ellio倒是会一点中文,口音并不很熟练,充当翻译还算流畅。
背景音乐极轻,若有若无地流淌。Jade没有太多话要讲,彼此简单地问候过,就再也找不出话题。甚至没有主动聊起对她这次工作的要求和细节,也不在乎她的履历如何。大部分时间里,都在挑剔厨子不够用心,嫌鳎目鱼肉做得太老,酒又醒得不够火候。
欢喜老老实实只喝水,度数极低的麦酒也不碰。同时诧异他们这样从早到晚贪杯,会不会脑子一直不清醒。后来才知道,欧洲中世纪水源污染严重,所以贵族或有条件的人家通常以酒代水,这个习俗就此流传下来。
好在 Ellio是个稳重的中年男子,举止像他的言谈一样井井有条且细致周到,不会让人感觉太受冷落。
用餐结束后,Jade略客套几句,便要回房间补觉休息,不睡到傍晚不会起来。 经Ellio转告,欢喜也搞清了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
她当然不会天真到以为Mathilde参加舞会的主礼服,会交给一个只是小有名气的中国设计师。
“Bal des debutantes”的前身是18世纪时期的“名门千金成年舞会”,后来成为西方社会最受瞩目的社交活动。它曾被福布斯列为世界十大奢华晚会之一,是每个社交名媛、上流绅士梦寐以求的交际舞台,也是顶尖设计师大显身手的地方。
十五岁到二十二岁的未婚少女,从世界各地严格挑选而出。但并非每个家世非凡的女孩都有机会成为座上宾,连大国总统的女儿也被创始人奥菲莉拒绝过。为了替女儿获得邀请,Jade着实费了一番功夫。除了有个金融大鳄继父和富豪亲爹,Mathilde生母的门第也很显赫,当然她自身亦十分优秀,十二岁时已拿过国际上很有名望的小提琴大奖。
要想在舞会上引人注目,雀屏中选的女孩通常在一年前就开始做准备。礼服都是国际大牌手工高定款,每一处细节务必精雕细琢,设计敲定后反复修改。除此之外,她们还需要挑选造型,训练礼仪举止以及熟悉华尔兹舞步。
Mathilde一整年都忙得团团转,经常要在母亲的陪同下去某品牌总部的高级时装屋里试衣服,这也是欢喜几乎没机会见到她的原因。
据管家说,Mathilde小姐通常不住这里,就连夫人也是偶尔才回来。
而Jade需要欢喜做的,只是为母女俩量身打造含有中国缂丝元素的晚宴手袋、小配饰,以及设计场中需要短暂替换的小礼裙。就连这些东西也有很多备选,必须置办出来,但不一定能用到。
欢喜的工作内容,谈不上多么不可或缺,不过是Jade为满足女儿愿望的一点心血来潮。好处是压力不大,酬劳却相当可观。唐舜华已把话说得很清楚,她也知道自己千里迢迢来法国到底是为了什么,并不觉得失望,亦会恪尽职责做好分内事。这是很现实的选择,她迫切地需要一大笔钱,安顿自己和孩子。能拿出来兜售的,也只有自己这一双手和头脑。
Ellio将欢喜带到一层的某个房间,告诉她以后就在这里工作,若有其他需要或遇到什么麻烦,可以直接找他。
空间不大,也没有太繁杂的摆设。从地毯上留下的痕迹来看,应该是被清理搬走了。只剩下一架三角钢琴,窗下还有一台半新不旧的木缂丝机,也不知他们从哪里弄来。在异国看到这个东西,简直比他乡遇故知还惊喜。
欢喜很快适应了Jade家的生活。留给她的时间比较紧张,大概只有不到一个月。要完成合约内的东西,意味着除了吃饭睡觉,每一分钟都要待在缂丝机前。
缂丝不是织布,即使经验丰富的熟手,每天能达到的产量也很有限。被严重的失眠困扰,加上工作紧张,她每天只能睡六个小时。除了偶尔到小花园里透透气,从不踏出大门半步。不逛商场,不去博物馆,也没游览过任何著名的历史人文地标。
她对这座久负盛名的欧洲古城,充满陌生和失真感,并无机会去近距离感知它的魅力所在。只是从一个房间进入另一个房间,固守在的方寸之地。与世隔绝,如同一场幽深的午夜飞行。
雨果笔下的巴黎,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容纳世界各地怀揣野心而来的梦想家。小偷、骗子、酒鬼、赌棍、诗人剧作家、艳舞女郎、流浪者、会占卜的吉普赛人、做生意的投机者……无论何种身份,一旦融入此地,就像一滴水消失在海里。城市庞大喧嚣,足以淹没一切历史。
动荡、颠沛、撕心裂肺的生死纠缠,都不是人生常态。最终还是要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位置,把生活继续下去。她知道自己必须用尽全力,去清洗和舍弃过往。便渐渐地有点明白,飞机上那个陌生男人所说的话:巴黎是人间天堂,欢迎所有从地狱归来的游子。
她记得这句话,却彻底忘记了他的脸,如同遗忘许多纷繁错落的发生。
持续沉溺于工作,是一种旷日持久的孤独处境。专注、清洁,以纯粹的意志来推进,试图填补内心灰败的塌陷和缺失之处。衣食无须操心,且能遮风避雨,欢喜已很知足。
她果然很少在这所宅子里见到Jade,也从未见过她声名在外的第二任丈夫。仿佛这个美丽而独特的女人,只是他用以点缀空缺的名贵摆设,彼此身份的最佳陪衬。
豪门婚姻的基石,是能为对方提供不可替代的需要。如吴丝桐之于沈望,沈妙吉之于昂山廷。拥有得太多,寻常的东西已无令他们获得法满足,想要在锦上添花也绝非易事。至于有没有心,谁知道呢。人心太多变,难以准确衡量的东西通常不值钱,或许他们并不在意这个。想太多会令人疯,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
Jade无疑是寂寞的,全部精力都用来花样百出地妆点这种空虚。呼朋引伴不知疲倦,通宵达旦饮酒寻欢,偶尔回来便睡上一整个白天。跟欢喜有关的一应琐事,全都交由Ellio打理,礼貌周到但并不热情。
有时也会邀请朋友到家里办沙龙宴会,从下午茶开始,持续到第天早上。香氛朦胧,绸缎衣裳摩挲出沙沙声响,鲜花美酒共此灯烛光。Jade是画家,最喜结交艺术圈子的人,摄影师、音乐家、诗人作家和知名戏剧演员轮番登场。因为职业环境的缘故,这些人大多玩得很开,用放浪形骸来形容也不为过,非常洒脱恣意。
寂静与喧嚣,在同一屋檐下相安无事地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