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征服是英国有文字历史的开端。罗马之前的不列颠没有留下书面文字,了解这一时期的历史、文化和生活方式,主要依靠考古发现,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各种假说和猜想。罗马征服后,不列颠的社会状态可以由写在官方文件中的规章和条文所反映,从这个意义上说,罗马人将不列颠从史前带入了史中。
罗马化是罗马征服后历史发展的主线,不列颠由此发生的变异,不仅体现在本地人在多大程度上被罗马化,也体现在他们对罗马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军事机器、宗教思想、文化风俗做出了怎样的反应和选择。
不列颠一旦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就被笼罩在罗马庇护制的阴影下。皇帝是最大的庇护人,他垄断着政治决策权,把持着所有重要职位的任命权,控制着军队,通过层层的庇护关系直达社会底层。如果必要,他会亲自出巡不列颠,以武力保障这里的秩序;和平时期,他通过批复来自不列颠的申述和推行帝王崇拜,来维持行省的安宁。
就地方政府而言,皇帝任命的不列颠总督并非专职,他们生活在不断流动的晋升体系中,故难以发展出专业行政知识。此外,官僚机构在开始时尚未增生。这些都为地方自治开辟了空间。在某些罗马势力不易渗透的地方,地方自治政府在罗马征服初期以藩属国的形式出现;随着时机成熟,藩属国逐渐被具有高度自治权的城市所代替。城市里的当地官员在审理刑事案和征收直接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与罗马人合作,不仅巩固了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也有利于罗马在转嫁行政负担的同时减少地方上的不安定因素。
与屈指可数的罗马文官相比,罗马在不列颠的军人数量要大得多。在这里罗马军队经历了两个重要变化:一是兵源募选日益本土化,这使原有的军团和辅助军之间的区别日渐淡化;二是行省驻军日益定居化,这使军队作为自成一体的社会,具有隔离于非军事区的趋势。由于这两个变化,军队在和平时期的非军事功能日益突出。罗马驻军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军队对城市化进程起重要的推动作用;向军队供应粮食,带动了不列颠南部的农业发展;军队是普及罗马公民权的重要渠道。
为了治理新征服的地区,罗马采用了建城的方式。不列颠的城市分为三类:殖民市、自治市和异邦城市。各类城市尽管政治地位各有高下,但都照搬了罗马政治体制,并复制了由少数富人控制大部分权力的罗马模式。此外,城市是文明生活的舞台和支柱,不列颠人在城市公共建筑里经历的一切,具有广泛的公共性,所以这些建筑既是传播罗马文化的堡垒,又塑造着城市的政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整体,不列颠的城市不仅体现了一种自信的帝国文化,也是持有土地的地方精英对城市公共空间加以控制的体现。
尽管城市化进程引人瞩目,但罗马不列颠始终是个农业社会。这里的土著聚落延续了从铁器时代以来发展出的地方传统。乡间别墅代表了不列颠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整合,通常带有古典风格的建筑装饰、地下供暖系统、镶嵌式地面、彩绘墙壁和浴室。建造此类屋宇,不是为了推动农村生产力,而是为了炫耀财富,是其主人维系权力和社会威望的一种方式。小镇是另一种重要的农村风光,比起乡间别墅来分布得更广泛。绝大多数小镇起源于罗马统治早期,到4世纪,小镇的经济活动要比那些作为行政中心的城市活跃得多,它们是罗马不列颠经济生活的晴雨表。小镇和乡村往往还是不列颠本土宗教的圣地所在,本土宗教和罗马宗教混合的趋势在这里表现得并不明显,但巴思等地发现的咒符仍然带有鲜明的罗马文化印记。
然而不列颠罗马化的重要特征是:只有地方精英被罗马化了,其后果是扩大了精英与百姓、富人与穷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沟豁。尽管如此,地方精英通过罗马庇护制所接纳和融入的基督教文化,仍是古代世界最重要的遗产,没有这份遗产,迄今仍可察觉的英格兰与苏格兰、英格兰与爱尔兰之间的差别,也许就不会明显。
从公元5世纪中叶起,盎格鲁-撒克逊人迁居不列颠,他们在英格兰建立起一系列部落小国,英国从此进入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其中七个主要国家不断征战,七国中四个较小的国家肯特、苏塞克斯、埃塞克斯、东盎格利亚在争霸中被三个大国诺森伯里亚、麦西亚、威塞克斯兼并。到9世纪30年代,再度崛起的威塞克斯基本完成了英格兰在地域上的统一。在此过程中,数位盎格鲁-撒克逊王称雄英格兰,他们以征税、制定法律、创设行政体系等多种方式实施统治,致使王权发生了深刻变化。军事首领性质的部落王转变成实施军事、行政、财税、法律统治的国家之王,这就为未来的国家统一奠定了政治基础。不仅如此,七国争霸还突破了部落国家的疆域,促成了语言、习俗、法律、民政等方面的融合,为统一的国家奠定了民族基础。
盎格鲁-撒克逊人迁居不列颠,使基督教文明一度湮没。公元6世纪末,基督教再次传入英格兰,来自罗马、爱尔兰和法兰克的传教士是三支主要的传教力量。罗马传统和爱尔兰传统的基督教这时分别影响了英格兰的东南部和北部地区,664年的惠特比宗教会议使英格兰各王国的教会可以在一个大主教的领导下联合成一支团结的力量。再经过西奥多大主教的努力,英格兰教会不仅在组织上真正统一,而且开始介入世俗政治。邓斯坦任坎特伯雷大主教期间,英格兰发生修道院改革运动,进一步提升了教会的权威。丹法区(Danelaw)的维京人也皈依了基督教。基督教化促进了英格兰民族的形成,奠定了英格兰统一的基础。
8世纪末9世纪初,维京人开始进攻西欧基督教诸地区,给英格兰带来了三百年的动荡。在抵抗维京人的过程中,阿尔弗雷德大帝力挽狂澜,通过改革军事内政、建立防御体系、编修法典、奖掖学术等措施,加强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他与维京人签订的《韦德莫尔条约》标志着丹法区的形成,维京人由此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碰撞融合,演变为英格兰民族的一个部分。丹麦王克努特是第一位真正统一英格兰的国王,在他统治下,丹麦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在语言、法律和习俗方面日益趋同,英格兰的封建化也因为丹法区的发展而得到促进。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也是英国政治法律制度奠基的时期,英格兰形成了以国王为中心的三级政府管理体系,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成文法典,逐步形成一套固定的诉讼程序和审判方法。这些政治法律制度的出现,表明英格兰已经初步建立起自上而下的、较为完整的君主统治体系,这不仅奠定了中世纪英国王权强大稳定的基础,还对“等级会议”“王在法下”等英国特色的政治法律文化传统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维京人入侵英格兰后,逐步转向农耕生活,使斯堪的纳维亚语的基本词汇和日常用语植入了英语。王权增长和宗教团体对不列颠的拓殖活动有深远影响,新的地主对土地的控制权持续增强。到诺曼征服前夕,英格兰是欧洲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之一;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核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妇女地位较高,在宗教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思想文化方面,基督教强调“王权神授”,这推动了王权的成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王权,特别是盎格鲁-撒克逊早期尤为如此。其突出表现是:国王要向教会人士下跪,有的国王甚至抛弃王位,成为修士。教会法的约束遍及整个社会,国王亦不能除外。《英吉利教会史》和《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是这一时期史学编撰的桂冠,前者出自“英国史学之父”比德之手,后者被誉为“古英语散文中首屈一指的楷模”。
总之,在文明初起的漫长过程中,英伦诸岛上人来人往,诸多族群进进出出,文明曾随罗马的统治而进入不列颠,又随罗马人的撤离而离开不列颠。盎格鲁-撒克逊人在随后的征服中逐渐开辟新的文明,但当这种文明慢慢成熟时,新的征服又来临了。不列颠始终处在欧洲文明的边缘交接点上,它受欧洲大陆的影响挥之不去,却又始终保持着岛国的特色。这个特点,将始终显现于整个的英国历史。
本卷主持人宋立宏
2015年6月于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