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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龛前放着一方棋盘,迷亭君和独仙君隔着棋盘相向而坐。

“空下没意思。输了的请客,怎么样?”

迷亭君提议道。独仙君一如既往地捋着山羊胡,悠然道:“如此,则难得之清戏 岂不又落了俗套了?心为胜负之所夺,便了无生趣矣。只有将成败置之度外,如无心出岫之白云一般,优哉游哉,如此手谈,方可知个中滋味。”

“酸不溜唧的,又来了。与你这种不食人间烟火之辈对弈,也忒累人了。你老兄简直就是从《列仙传》 中走出来的。”

“正好比‘弹无弦之素琴 ’。”

“那么您老先生拍不拍无线之电报呢?”

“闲话少说,下吧。”

“你执白?”

“黑白不论。”

“真洒脱,到底是仙人啊。你既然执白,那我就只能执黑了。来吧。尽管放马过来。”

“按规则,是执黑的先下哦。”

“哦,是这样啊。那我就谦虚一点,按照定式,先从这儿开局吧。”

“定式中可没有这一着啊。”

“有什么关系?这是新发明的定式。”

本猫孤陋寡闻,故而直到最近才见识了这么个叫作棋盘的玩意儿。然而,本猫越想就越觉得这玩意儿古怪。

将原本就不大的四方形木板再分割成一个个的小四方块,密密麻麻地摆上些黑白石子,弄得眼花缭乱的。然后汗流浃背地在那里吵吵,什么赢了输了,死了活了的。要说其面积,顶多也就一尺见方,本猫只消伸出前腿一划拉,便能搅它个落花流水,一塌糊涂。然而,古人云:“聚而结之为草庐,解而散之复归旷野”,本猫又何必多此一举,捣此一乱呢?还是袖手旁观来得逍遥自在。

就说这对弈开始之后吧,最初的三四十目,那棋子摆得倒也还不怎么碍眼,可一到了决定天下大势的关键时刻,哎呀呀,就简直是惨不忍睹了。黑子、白子在整个盘面上挤得水泄不通,几乎都要失足跌落了,一个个全都叫苦连天。然而,可悲的是,尽管憋屈,边上的家伙也不肯空出半步;觉得碍事,也无权让挡在前面的先生让开大道。除了听天由命一动不动地待着,一切都无能为力。

发明围棋的是人类,倘若说人类的癖好体现在了棋局上,那么,将憋屈的棋子的命运说成是狭隘的人类品性之真实写照,是一点也不为过的。而倘若从围棋子儿的命运上能够推测出人类之品性的话,那本猫不得不断言:人类就喜欢将海阔天空的世界缩小为仅可容纳自己双足的地盘,就喜欢用小刀子刻刻画画地画出专属于自己的领地并不肯越雷池一步。一言以蔽之,人类就是一种喜欢自讨苦吃的动物。

漫不经心的迷亭君与富于禅机的独仙君,今天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竟从壁橱里翻出了棋盘棋子,开始了这一番闷热不堪的胡闹。

这两个活宝难得聚头,倒也有些“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意思。起初,他们各自任意挥洒,黑子、白子自由自在地飞落于棋盘之上,倒也错落有致。然而,这棋盘的尺寸有限,每下一手,纵横之刻度就减少一目。故而,再怎么“漫不经心”,再怎么“富于禅机”也渐渐有些发急了——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迷亭君,你的棋路太野。哪有如此深入的下法。”

“禅和尚的下法中或许没有,可本因坊 流派中有这一手啊,有什么办法呢?”

“然则,有死无生而已。”

“‘臣死且不辞,何况彘肩乎? ’且下此一手。”

“来得正好。‘熏风自南来,殿角生微凉 ’,我且‘连’此一手,料也无妨。”

“噢,连上了,不愧是高手。没想到你竟会‘连’此一手啊。‘撞响八幡之钟 ’。我下此一着,看你如何应手。”

“这又有何难?‘一剑倚天寒 ’,既如此麻烦,不如‘断’了干脆。”

“啊呀,不好。这里一断,不就死了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且慢落子。”

“我不是早说了吗?不可如此深入的嘛。”

“深入重地,多有得罪。你先将这一子拿掉。”

“这一步也要悔吗?”

“顺带着连边上那子也撤了吧。”

“太厚颜无耻了吧。”

“Do you see the boy 吗?——我跟你是什么关系,何必如此斤斤计较呢?快撤快撤。生死关头嘛。如同戏中好汉路见不平,高喊‘住手’,飞奔上场之紧要时刻啊。”

“此事与我何干?”

“‘何干’就‘何干’吧,把子儿收了呀。”

“打刚才起,你已经悔了六步了。”

“记性真好!少顷仍将加倍悔棋。所以说你先收了这子儿啊。你这人也够犟的。本以为你平时也坐坐禅什么的,多少应该通达洒脱一点的。”

“可是,若不吃了你这子,我可能会输啊……”

“你不是从一开始就觉得输了也无所谓的吗?”

“是啊,我输了自然无所谓,可我也不想让你赢哦。”

“你看你悟的是什么道。依然是‘春风影里斩电光’啊。”

“喂,不是‘春风影里’是‘电光影里’。你说反了。”

“哈哈哈哈,我还以为差不多可以‘说反了’呢,想不到你还清醒着。没法子,那就无怨无悔吧。”

“生死事大,无常迅速,无怨无悔。”

“阿——门。”

紧接着迷亭先生在毫不相干的另一处“啪”地落了一子。

迷亭君和独仙君于壁龛前一个劲儿地争赢论输的当儿,客厅靠门口处寒月君和东风君并肩坐着,一旁,则是脸色暗黄的主人。寒月君的面前井然有序地排列着三条鲣鱼干 ,光溜溜的,没有任何包装。这般情景,倒也算得一道小小的奇观。

该鲣鱼干出自寒月君之怀中,刚取出时便是这般光溜溜的,尚带有体温,触手生暖。当主人与东风君都将好奇的视线投向鲣鱼干后,寒月君便开口道:“我四五天前刚从老家回来,回来后也是俗务缠身,四处奔波,没能尽早拜访。”

“又何必急着来呢?”

主人说出话来依然是那么不招人喜欢。

“不急着来倒也不妨事,可这土产不早点献上却有些担心呐。”

“你说这鲣鱼干吗?”

“是啊。这可是我老家的名产啊。”

“名产?这东西东京似乎也有的嘛。”

说着,主人抄起一根最大的,拿到鼻子跟前嗅了嗅。

“光这么嗅,可是辨不出鲣鱼干的好坏的。”

“是因为个儿大,才算作名产吗?”

“反正,您尝一下就知道了。”

“尝是迟早要尝的,可这头上怎么缺了一块呢?”

“就为这个担心来着嘛。所以要急着拿来。”

“为什么?”

“还‘为什么’呢,这是叫耗子给啃去的呀。”

“这可有点危险啊。冒冒失失地吃了,可是要得鼠疫的啊。”

“没事儿。才啃那么一小块,不碍事。”

“在哪儿被耗子啃去的?”

“船上。”

“船上?怎么回事儿?”

“因为没处放,我就将它跟小提琴一块儿塞进了旅行袋,上船后,晚上就被啃了。要是光啃鲣鱼干倒也罢了,可那耗子还把我那把宝贝小提琴当作鲣鱼干,也啃了那么几口。”

“真是只毛手毛脚的莽撞耗子啊。大概是因为住在船上,所以才连鲣鱼干跟小提琴都分不清了吧。”

主人不知所云地嘟囔着,依然打量着鲣鱼干。

“什么呀?耗子嘛,住在哪儿也都是毛手毛脚、冒冒失失的。拿到寄宿处后,也差点被耗子啃啊。我看这情势危险,晚上就将其放入被窝,跟它一起睡了。”

“这可有点脏啊。”

“所以您吃的时候要稍稍洗一下的。”

“光是‘稍稍’,看来是洗不干净的。”

“那就在灰水 里泡会儿,再使劲搓一下,总该行了吧。”

“小提琴也抱着睡吗?”

“小提琴个儿太大了,哪能抱着睡……”

寒月君刚说到这儿,那边的迷亭先生大声插话了:“怎么着?抱着小提琴睡觉?这可真是风雅无比啊。俳句中尽管也有‘春去矣,怀抱琵琶长叹息,琴重心亦重 ’这样的佳作,可那已经是古代的事了。明治的才俊不抱个小提琴睡觉,又怎能超越古人呢?‘孤衾独眠夜漫漫,相拥相伴小提琴’。怎么样?东风君,新体诗的话可如此吟咏吧。”

东风君一本正经地答道:“与俳句不同,新体诗可是来不了急就章的。然而,一旦吟成,必是更能触及灵魂精微处之妙音。”

“是吗?我原以为一定要焚烧了麻秆才能迎来魂灵 呢,原来新体诗也有如此法力啊。”

迷亭扔下了围棋,漫无边际地调侃了起来。

“你再这么不着边际地胡扯,可要输棋了哦!”

主人提醒道。可迷亭只当耳旁风,依旧“胡扯”着:“想赢也好,想输也罢,结果还不是一个样。对面那位已如同‘釜中之章鱼’ ,动弹不了手脚了。在下穷极无聊,才附和一回小提琴。”

话音未落,独仙君便厉声喝道:“喂,该你落子了。我正等着呢。”

“哎?你下过了吗?”

“下过了。早就下过了。”

“下哪儿了?”

“这儿‘尖’了一手。”

“原来如此。啊呀呀,你白棋如此一‘尖’,吾黑棋岂不呜呼哀哉。你那里‘尖’起头角;我这厢——我这厢——黔驴技穷,这便如何是好?喂,你重下一手吧,下哪儿都行。”

“有这么下棋的吗?”

“管他有没有,就这么下吧。——嗯,我就在这角上拐这么一下吧。——我说寒月君,你那把小提琴是便宜货,不招耗子待见,所以才被那厮啃了。你还是咬咬牙买把高档的吧。要不要我帮你去淘一把三百年前的意大利古琴?”

“那就拜托了。顺便替我把钱也付了。”

“三百年前的老古董,还能用吗?”

于此道全然外行的我家主人大喝一声,责备起迷亭君来了。

“你看看,你将人里边的古董和琴里边的古董混为一谈了吧。如今,就连人里边的古董如金田之流也大为走俏,这琴里边的古董更是越古越妙了。——喂,独仙君,拜托你快点下好不好。倒不是庆政说了句有名的台词,这秋日确实很短 啊。”

“跟你这种着急忙慌的人下棋简直活受罪。连推敲的工夫都没有。也罢,就这儿入一子,先做个‘眼’再说吧。”

“啊呀呀,竟让你做活了。太可惜了。就为了不让你下这儿,我才费尽心机地胡扯了那么一大通,结果竹篮打水,还是一场空啊。”

“理所当然嘛。你这不叫下棋,只是想蒙人罢了。”

“这便是本因坊流、金田流、当代绅士流啊。——喂,苦沙弥先生,人家独仙君不愧是到镰仓吃过老咸菜的,不为所动。佩服,佩服。尽管他棋很臭,定力很好。”

“所以说你这种心神不定的家伙,多学着点人家。”

主人背对着他答道。迷亭君吐了一下大红舌头。独仙君依然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催促道:“喂,该你了。”

此时,东风君在问寒月君:“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学拉小提琴的?我也想学,可听说特别难啊。”

“嗯,一般拉拉是谁都能行的。”

“我心想,既然同为艺术,那么有诗歌才情的人,学起音乐来应该也很快的。你觉得呢?”

“应该是吧。您是一定能学好的。”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的呢?”

“上高等学校 那会儿。——对了。老师,我学拉小提琴的缘由曾跟您说起过吗?”

寒月君问我家主人道。

“没有。我没听你说起过。”

“是那时遇上了好老师,所以就学了?”

东风君问道。

“哪有什么好老师啊。是自学的。”

“自学的?你真是天才啊。”

“自学成才也未见得一定是天才。”

寒月君矫情道。被人称作天才还矫情者,估计世上也只有寒月君了吧。

“那倒是。不管他。能说一下你是怎么自学的吗?我只是想参考一下。”

“说一下倒也没什么。老师,要说吗?”

“说吧。”

“如今,马路上有年轻人提着小提琴盒子招摇过市了,可那会儿,即便是在高等学校的学生中,也很少有人玩西洋音乐的。更何况我上的那所学校是在比乡下还要乡下的地方,是个连麻衬草鞋 都没有的穷乡僻壤,学生中拉小提琴的一个也没有……”

“哦,那边好像在讲什么好玩的事了。独仙君,我们差不多也收盘了吧。”

“还有两三处没收呢。”

“又有何妨?不就是些‘官子’嘛,都给你好了。”

“你这么说,我也不能随便要啊。”

“你太斤斤计较了,哪像个学禅的。好吧,那就来个一气呵成吧。——寒月君,讲得很有意思嘛。——那个高等学校,学生全都赤脚上学……”

“没有的事。”

“听说大伙儿都赤着脚操练,练一些‘向右转’什么的,脚皮都变厚了。”

“哪有这种事情?是谁说的?”

“谁说的都一样。还有,说是所带的便当就是一个大饭团,像个橙子一般挂在腰间,午饭就吃它了。说是吃,还不如说是啃。饭团中心处有一粒咸梅干。尝到这粒咸梅干,就是午饭时最大的乐趣,为此就先得一心不乱,勇猛精进地啃掉外围的那些淡不拉唧的部分。真是精力旺盛啊。独仙君,这故事应该合你的心意啊。”

“质朴刚健,良风可嘉。”

“还有更‘可嘉’的呢。据说那里是没有卖烟灰筒 的。我有个朋友在那里任职时,有一次想买个‘吐月峰’ 牌子的烟灰筒,可一转悠才发现,别说‘吐月峰’了,连一般的烟灰筒都没有。一打听,人家说烟灰筒那种玩意儿只要到后山去砍一根竹子来谁都能做的,卖它干吗。一点也不以为意。这也是个充分体现‘质朴刚健’之可嘉良风的美谈,对吧?独仙君。”

“那自然是不错的,可你这儿还得收一个‘单官’啊。”

“好咧。单官、单官、单官,收了。这下完事儿了吧。——我听了那事,着实吃了一惊啊。寒月君,你在那种地方自学小提琴,可真叫人刮目相看呐。《楚辞》有云:‘惸独而不群’ ,我看你也完全当得起明治之屈原啊。”

“我可不要当什么屈原。”

“那你就做当代之维特 吧。——你说什么?要数子儿?真死板。不用数我也知道是我输了。”

“可不数总算不得善终啊……”

“要数你数,我是不数的。不听一下才子维特之小提琴自学记,可是对不起祖宗的。失陪了。”

说着,迷亭君便离开原席,蹭到寒月君这边来了。独仙君十分认真,用白子填了白棋的空,用黑子填了黑棋的空,嘴里念念有词地计算着。而这边的寒月君则继续着他的神聊。

“光是这地方,要说已经够要命的了,更何况我老家来的同学又是极端古板的,只要看到有谁稍稍懦弱一点,就会说:‘别在外地学生面前给我们丢脸’,一定要严加责罚,真叫人吃不消。”

“你老家的同学,真是不像话。还有呢,也不知为什么,都喜欢穿藏青色的裙裤。显得酷酷的。还有,或许是叫带咸味儿的海风吹的吧,一个个都是黑魆魆的。男的倒也罢了,女的也这么黑可有点不大好办呐。”只要迷亭一插话,原先的主题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女的确实也都那么黑哦。”

“那么黑,倒还有人要?”

“怎么了?全都那么黑的嘛,能不要吗?”

“真是生而不幸啊。是吧?苦沙弥君。”

“还是黑点好。那种半白不白的每次照镜子都自我陶醉得不行,那就更糟了。要知道女人可是很难伺候的呀。”

主人竟然喟然长叹了一声。

“可是,一个地方的女人全都那么黑,会不会因黑而自我陶醉呢?”

东风君提出了一个合乎情理的疑问。

“反正女人全都是多余的东西。”

主人话音刚落,迷亭先生便笑着提醒道:“老兄,你这么说,回头嫂夫人可跟你没完哦。”

“怕什么?没关系。”

“嫂夫人不在家?”

“领着孩子,刚刚出门。”

“怪不得这么安静呢,去哪儿了?”

“谁知道呢?她总是心血来潮地想出去就出去了。”

“然后再心血来潮地想回来就回来?”

迷亭问道。

“嗯,差不离吧。你看你,单身贵族,多自在啊。”

听主人对迷亭这么一说,东风君的脸上却略呈不平之色。寒月君依旧嘿嘿地诡笑着。迷亭君道:“有了老婆之后,都会变成这副德行的。独仙君,你怎么样?也嫌老婆麻烦吗?”

“什么?等会儿。四六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看着挺窄的一绺,想不到也有四十六目啊。原以为赢得更多一点的,可这一数下来,也只相差十八目。——哎?你说什么?”

“你也嫌老婆麻烦吗?”

“啊哈哈哈,没觉得什么麻烦啊。因为我老婆一直很爱我的嘛。”

“这倒是我失礼了。到底是独仙君啊。”

“也不光是独仙君吧。这样的实例是要多少有多少的。”

寒月君担起了为普天下的“老婆”们辩护的重担。

“我也赞成寒月君的说法。我以为,人要进入绝对之境地,途径只有两条。即:艺术与爱情。由于夫妻之爱乃是其中之一的代表,所以我觉得一个人若是不通过结婚来获取幸福是违背天意的。——先生,您以为然否?”

说着,东风君依旧一本正经地转向了迷亭君。

“高论!反正我是进不了绝对之境地了。”

“娶了老婆就更进入不了喽。”

主人一脸苦相地说道。

“不管怎么说,吾辈未婚青年必须得艺术之灵气,打开上进之通道,否则有何人生意义可言?我是想从小提琴入手的,所以刚才就在向寒月君请教经验呢?”

“是啊是啊,不就要听‘少年维特之小提琴故事’吗?好了,快说吧。我不会再搅和了。”

至此,迷亭君终于藏起了话锋。

“上进之通道又岂是小提琴之类所能打开的?靠如此游戏三昧之心而懂得宇宙之真理,那还了得吗?欲求个中真谛还得有‘悬崖撒手,绝后重生’ 之气魄。否则,终究是不成的。”

独仙君拿腔拿调,略带训诫之味地对着东风君说教了一番,可问题是东风君是个连个禅宗之“禅”字都不知道怎么写的家伙,故而一点也不买账。

“是吗?您说的或许也有道理吧。可我认为艺术代表了人类精神追求之极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抛弃的。”

“既然不能抛弃,就如你所愿,说一说我学拉小提琴的故事吧。刚才我已略有提及,我在练习小提琴之前就已经大受煎熬了。别的暂且不说,老师,就说这买琴一事就大伤脑筋啊。”

“那是自然,连麻衬草鞋都没有的地方,哪会有什么小提琴呢?”

“不,有倒是有的。钱也早就积攒起来了,不成问题。可就是买不了啊。”

“为什么?”

“小地方嘛,我一买,肯定马上暴露。一暴露,大伙儿就会说我装腔作势,就要责罚我了。”

“是啊,自古到今,天才总是要遭受迫害的。”

东风君表达了莫大的同情。

“又是天才?拜托,别叫我天才了好不好。却说我每天散步经过那卖小提琴的店时总要想:‘买了该多好呀’‘那玩意儿抱在怀里会是怎样一种感觉呢?’‘啊,好想要啊,想要啊’。简直是无一日不做如此念想。”

“感同身受啊。”——做出如此评论的是迷亭。

“鬼迷心窍啊。”——无法理解的是我家主人。

“到底是天才啊。”——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东风君。

只有独仙君一人超然物外,依旧捻着他那把山羊胡子。

“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那种穷乡僻壤,怎么还会有小提琴卖呢?其实,你只要这样想就觉得顺理成章了。因为即便是那样的地方也有女校的,作为课程之一,女校的学生是每天都要练习小提琴的,所以有小提琴卖也就很自然了。当然了,是不可能有好琴的。有的只是些勉强能称作小提琴的东西。因此,店里也没太当回事儿,只是有那么两三把捆在一起挂在店门口。我散步路过该店时,常听到因风吹或小伙计触碰到时所发出的声响。而一听到这种声响,我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简直是六神无主,魂飞天外。”“危险啊。疯子也有很多种,有见水疯、人来疯,你是‘少年维特’,所以是小提琴疯。”

迷亭在一旁调侃后,东风君不答应了。

“什么呀?没有如此敏锐的感觉又怎么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家呢?怎么看你也是个天才嘛。”

他似乎越来越佩服寒月君了。

寒月君继续说道:“或许是痴迷过度了吧,可那会儿所听到的音响确实十分奇妙。后来我练琴的时候,直到今天也没拉出如此美妙的音色来。那种音色该怎么形容才好呢,简直是无法用语言来加以表达的。”

“或可谓琳琅铿锵之音?”

独仙君说了晦涩难懂的词语,可谁都没接他的茬儿。可怜见的。

“我每天散步都经过那店的门口,那种充满灵异之趣的天籁之音,总共听到过三次。而听到第三次之后,我便下定决心,非买不可了。哪怕遭受老家来的同学的谴责,哪怕被外地同学蔑视——嗯,哪怕丧生在铁拳责罚之下——哪怕横遭开除之处分——这小提琴也是非买不可的。”

“这就是天才啊。不是天才,又怎会如此走火入魔呢?羡慕。真令人羡慕。多年来我也老琢磨着怎么才能唤起如此强烈的感受,可总也难以如愿。听音乐会时,我也尽量使自己投入,可也总是难以产生共鸣。”

东风君说得艳羡不已。

“还是没共鸣的好啊。你别看我现在说起来轻松自在,当时的那种痛苦简直是无法想象的。——老师,后来我就咬咬牙终于将其买了下来。”

“哦,是怎么买的?”

主人问道。

“那天正是十一月天长节 的头天晚上。老家来的同学全都去泡温泉了,并且住在那里当天不回来,故而一个也不在。我推说有病,那天跟学校请了假,在宿舍里睡觉。‘今晚我一定要将心仪已久的小提琴弄到手!’我人钻在被窝里,心里却只念叨着这一件事。”

“你为了买琴,竟然装病旷课了?”

迷亭问道。

“一点不错。”

“好家伙!果然是天才啊。”

这下子连迷亭君也似乎有点肃然起敬了。

“我从被窝里探出头来一看,只见红日高照,离天黑还早着呢。没办法,只能缩回被窝里,闭上眼睛干等。可实在等不及,再伸出头来看,见热辣辣的秋日明晃晃地照在六尺宽的隔扇上,叫人气不打一处来。上方有个细长的影子,在秋风中晃晃悠悠的。”

“细长的影子?那是什么玩意儿。”

“是剥了皮的涩柿子,正成串地挂在屋檐下晒柿干呢。”

“哦,后来呢?”

“我正等得无聊至极,于是便起身拉开了隔扇来到檐廊上,摘了一个柿饼吃了。”

“好吃吗?”

主人孩子气地问道。

“好吃。那边的柿子是东京没法比的,好吃极了。”

“柿子就算了吧,接下来又怎样了呢?”

这次是东风君在催问了。

“接下来,我又钻进被窝,闭上眼睛,心里悄悄地向神佛祷告:太阳快点落山吧。在我觉得已经过了三四个小时的时候,心想这下应该差不多了吧,便又探出脑袋来一看,哪知道那热辣辣的秋日依然明晃晃地照在六尺宽的隔扇上,上方有个细长的影子,在秋风中晃晃悠悠的。”

“这句已经听过了呀。”

“是重复了好几遍的哦,这样的事情。我出了被窝,拉开了隔扇,来到檐廊上,摘了个柿饼吃了,然后再钻进被窝,心中暗向神佛祷告:太阳快点落山吧。”

“这不又回到老地方了吗?”

“老师,您别急,请往下听。过了三四个小时,我心想这下应该差不多了吧,便又探出脑袋来一看,哪知道那热辣辣的秋日依然明晃晃地照在六尺宽的隔扇上,上方有个细长的影子,在秋风中晃晃悠悠的。”

“说来说去就这么几句嘛。”

“我出了被窝,拉开了隔扇,来到檐廊上,摘了个柿饼吃了……”

“又吃柿饼了?故事毫无进展,光听你吃柿饼了。”

“我心里也着急着呢。”

“听故事的人比你更急。”

“老师您也太性急了,弄得我走投无路,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

“听的人也有点走投无路的意思呢。”

连东风君也抱怨起来了。

“既然大家都已经急不可耐,那我也没有办法了,只好简单地归纳一下了。总之,我是吃了柿饼钻被窝,钻了被窝又去吃柿饼,最后,终于将挂在屋檐下的那一长串柿饼吃了个精光。”

“柿饼吃完了,天总该黑了吧。”

“可事实上不是这样啊,吃完了最后一个柿饼,心想这下总该差不多了吧,探出头来一看,只见那热辣辣的秋日依旧明晃晃地照在六尺宽的隔扇上……”

“我可受不了。说来说去总到这儿,没完没了了。”

“就连讲故事的我也倒了胃口了。”

“当然了,要是有如此之耐心,又有何事不成呢?不过,倘若我们不打断你,一直到明天早晨也依旧是‘热辣辣的秋日明晃晃地照着’的,是不是?你到底想在什么时候买小提琴呢?”

看来,即便是凡事漫不经心的迷亭也失去了耐心了,而依旧泰然自若的只有独仙君,看那架势,热辣辣的秋日明晃晃地照到明天早晨也好,后天早晨也罢,他也依旧是无动于衷的。寒月君不用说也是沉得住气的。

“你问我到底想在什么时候买,我当时的打算是,只要天一黑,立刻就出去买。可恨的是,我每次探出头去看,总看到热辣辣的秋日明晃晃地——别急。老实说,比起我当时内心的苦痛来,你们现在这么点不耐烦还真不算什么。我看到吃完最后一个柿饼太阳依旧不肯下山,情急之下竟然哭了起来。东风君,我确实是很没出息地痛哭流涕的哦。”

“想必也是吧。艺术家原本就是多愁善感的嘛。对于你哭鼻子一事我深表同情,可还是希望你加快一点进度。”

东风君是个厚道人,说起话来总是那么认真,却又有那么几分滑稽。

“我也想加快进度的,可问题是那太阳总也不肯下山啊。真是要了命了。”

“太阳不下山,听众也跟着受罪。算了,干脆别讲了。”

我家主人终于忍无可忍了。

“不讲也不行啊,下面就要渐入佳境了呀。”

“那就听下去吧。你让那太阳快点下山不就行了吗?”

“这个要求多少有些强人所难,可既然老师您这么说,我也就豁出去了,让那太阳即刻下山好了。”

“这不皆大欢喜了吗?”

独仙君不动声色地来上了这么一句,惹得大伙儿哄堂大笑。

“我看到终于断黑了,松了一口气,便走出了鞍悬村的寄宿处。由于我素来不耐嘈杂,故而有意避开较为方便的市内,来到那人迹罕至的乡下,于一农家结了蜗牛之庵 ……”

“‘人迹罕至’太过夸张了吧。”

主人提出抗议后,迷亭君也表示了不满:“‘蜗牛之庵’也太言过其实了吧。不如说是‘四铺席半大小无壁龛的房间’更为写实,更为生动有趣。”

只有东风君表达了赞许之意:“事实如何,是无关紧要的,至少语言生动富有诗意。”

独仙君一本正经地问道:“住在那种地方,上学够呛吧。有几里路?”

“离开学校顶多也就四五百米。我们那学校原本就在乡下的……”

“如此说来,学生也都住在周边附近了?”

独仙君紧盯不放,不依不饶地问道。

“嗯,每个农家都住着那么一两个。”

“这能叫作‘人迹罕至’吗?”

独仙君终于给了他当头一棒。

“是啊,如果没了学校,那就绝对是人迹罕至了。……要说我那天夜里的行头,是土布棉袄外罩一件带有铜纽扣的制服外套,外套的风帽也拉起来将脑袋盖得严严实实的,为的是尽量不被人发现。当时,正是柿树落叶的时节,从住处到南乡大道,一路上尽是落叶。每跨一步都“沙沙”作响,好像背后有人盯梢似的,弄得人提心吊胆的。我回头望去,只见东岭寺的树林黑魆魆的一片,阴森恐怖。这东岭寺是松平家的菩提寺,建在庚申山的山脚之下,与我那住处仅相隔百米之遥,是一处极为幽邃的梵刹。树林的上方是无边无际的星月夜空,天上的银河斜跨长濑川而去,一直流到——一直流到,对了,一直流到夏威夷……”

“喂,你这夏威夷也太不靠谱了吧。”

迷亭君说道。

“我沿着南乡大道走了二百来米,从鹰台町进入市区,穿过古城町,拐过仙石町,路过食代町,依次走过通町之一丁目、二丁目、三丁目,然后是尾张町、名古屋町、鯱牟町、蒲牟町……”

“地名就不必一一通报了,小提琴你到底是买了还是没买?”

主人急不可耐地问道。

“卖乐器的店是‘金善’,老板是金子善兵卫,还远着呢!”

“管它远近呢,快点买呀。”

“遵命。我来到‘金善’一看,只见店里煤油灯明晃晃地照着……”

“又‘明晃晃’了?你的‘明晃晃’一来就不是一两次挡得住的,简直是灾难啊。”

这次迷亭君预先拉起了防线。

“没事儿,这次的‘明晃晃’只有一遍,不用担心……透过灯光望去,只见那令我心仪已久的小提琴微微反射着秋夜灯火,窈窕圆润的琴身发着凛凛寒光,仅绷紧的琴弦上有一两处熠熠生辉,挑逗着我的眼眸。……”

“多么美妙的叙述啊。”

东风君击节赞叹道。

“就是它呀!就是这把琴啊!一想到这里我就禁不住心怦怦直跳,双腿簌簌直颤……”

“哼哼哼。”

独仙君鼻子里出声,冷笑了几声。

“我不由自主地跑进店里,从贴身口袋里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摸出两张五块的钞票……”

“终于买下了?”

主人问道。

“正要买的时候——且慢,且慢。我转念一想,这可是个紧要关头啊。千万莽撞不得。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思之再三。罢了!终于在千钧一发之际,悬崖勒马了。”

“什么?还是没买?买一把小提琴至于要这么吊人家的胃口吗?”

“不是要吊胃口,实在是没法出手啊。”

“为什么?”

“还‘为什么’呢,你不看看,入夜未深,街上还是人来人往的呀。”

“有什么关系呢?即便有二三百人经过又有何妨?你这家伙实在是岂有此理!”

此刻的主人已经气得胡子直翘了。

“若是一般的闲人,自然任他一两千人也是无所谓的。可事实上在那儿闲逛的都是学校里的同学啊,还撸胳膊挽袖的,带着大号的文明棍,叫我怎么出手呢?其中还有号称‘沉淀党’的家伙,他们在班中是垫底的,可又乐在其中。这些家伙学习不行,柔道却十分厉害啊。所以我怎么能贸贸然地买下小提琴呢?要真买了,还不知道要倒怎样的大霉呢。我想要小提琴是不假,可更爱惜小命啊。与其拉小提琴而丢掉小命,还是保小命而不拉来得轻松自在啊。”

“如此说来,你最终还是放弃了,没买,是不是?”

主人追问道。

“不,我买了呀!?”

“真是个不干不脆的家伙。买就买。不买就不买,也没人逼你买。干净利落地做个了断吧。”

“哦,嘿嘿嘿,可是,这世上之事往往是不能尽如人意的哦。”

说着,寒月君掏出“朝日”牌香烟,悠悠然地点上火,慢吞吞地喷了一口烟。

主人像是不耐烦了,猛地站起身来走进了书房,可随即又带了一本陈旧的西洋书出来,趴在榻榻米上读了起来。独仙君也不知何时退回到了壁龛跟前,一个人摆开了棋子,玩起了“独脚棋”来了。原本很有意思的一件趣事,就为关子卖过了头,听众就这么一个两个地减少了。剩下的,就只有忠于艺术的东风君,还有再怎么卖关子也沉得住气的迷亭先生了。

寒月君毫无顾忌地喷吐着长长的烟雾,不一会儿,又同样慢条斯理地将故事往下讲了。

“东风君,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在这天刚刚断黑的当儿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莽撞行事的,可话又要说回来,假如我半夜三更再来,则老板金善已经进入梦乡,也照样是买不成的。总要在学生都散完步回去了,而金善老板还没睡觉的那么个空隙来买才行,否则的话,好好的一个计划眼看着就要泡汤了。然而,要瞅准这么个时机,难度也是相当大的呀。”

“是啊,确实是很难的。”

“于是,我将那一刻预定为十点钟左右。如此一来,则眼下到十点钟之间这段时间就必须想办法消磨掉了。倘若回家后过会儿再出来,那就太麻烦了。到朋友家去聊天吧,又觉得耽误别人的工夫不好,再说自己心有所念聊天也肯定聊不畅快的。没奈何,我只好决定在市内散步,以等待那神圣时刻的到来。要说也真是怪了,在平时吧,两三个小时一逛就逛没了,只有那天夜里,总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对了,不是有‘一日三秋’的说法吗?那天夜里我可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

说完,他还特意将脸转向了迷亭先生,似乎现在又感觉到了似的。迷亭先生则不无嘲讽地回应道:“戏文中不是有‘炉边等妹来,心焦似炉火’的句子吗?常言又说‘等人者比被等者更为心焦’,所以那挂在店里的小提琴想必要比你更着急吧。可话又要说回来,你像毫无头绪的侦探一般在大街上乱转,也真够惨的。简直是‘累累若丧家之狗 ’啊。确实,再也没有什么比没窝的狗更悲惨的了。”

“说我是狗就太过分了。我还从未被人比作狗呢。”

此刻,东风君安慰道:“不知怎的,我听你说这故事就像是读古代艺术家的传记似的,同情得不行。将你比作狗,自然是迷亭先生在跟你开玩笑,不必放在心上。请继续讲下去吧。”

其实,不用他安慰,寒月君也会继续讲下去的。

“之后,我便从徒町穿过百骑町,由两替町走到鹰匠町,在县厅前数了数有多少棵枯柳,在医院旁点了点亮灯的窗口数,站在绀屋桥上抽了两根香烟,然后,我就看了看手表。……”

“到十点了吗?”

“遗憾的是还没到啊。——跨过了绀屋桥沿河东上,遇上三个按摩瞎子。还有一条狗不住地对着我叫。我说……”

“漫漫秋夜寒,河畔闻犬吠——还真有点戏剧性啊。你是在演逃犯啊。”

“他做了什么坏事了吗?”

“不是马上就要做了吗?”

“可怜见的。要是买把小提琴也算坏事,那音乐学院的学生就都是罪人了。”

“只要不被认可,即便做下天大的好事也是罪人。世上再没有比罪人更不明不白的了。耶稣不也因为生在那个时代而成了罪人的吗?所以说美男子寒月君在那种地方买小提琴也是罪人啊。”

“好吧,我就服下软,就算是罪人好了,那也没什么的嘛,可老不到十点钟该怎么办呢?”

“再报一遍地名呗。还不够的话,就再来上几遍‘热辣辣的秋日明晃晃’。还不行的话,就只好再吃三打柿饼了。反正我是奉陪到底的,随你十点钟之前瞎说些什么。”

听迷亭先生这么一说,寒月君嘿嘿笑道:“既然已被你抢占了先机,在下也只得甘拜下风了。那就一步跨到十点钟好了。

且说到了事先定下的十点钟,我便来到了金善的店门前。秋夜寒冷,饶是日间热闹非凡的两替町,此刻也行人绝迹,远处偶尔响起几下木屐声,让人陡感幽寂凄凉。‘金善’也早已关了大门,仅留一低矮小门供人出入。我就像被野狗跟踪了一般,拉开小门钻入店内,心里七上八下的,惴惴不安……”

就在此时,我家主人将视线从那本脏兮兮的外国书上移开,问道:“喂,小提琴买了吗?”

东风君闻声答道:“正要买呢。”

“还没买呀。真是说来话长啊。”

主人嘟囔着继续看书了。

独仙君倒是一声不吭的,他用白子和黑子填满了大半个棋盘。

“我不顾一切地钻进店里,头上依旧套着风帽,说了声:‘我买小提琴。’其时,店里伙计、学徒四五个正围着火盆聊天呢,闻声全都吃了一惊,不约而同地抬头看我的脸。我不假思索地抬起右手,将风帽往前再拉了拉。‘我买小提琴’,我说到第二遍的时候,最靠前的一个小伙计死命窥探着我的脸,怯生生地应了声:‘哦’。然后,他站起身来,将挂着的那三四把小提琴全都取了下来。我问多少钱一把,他说是五块两角……”

“喂,哪有这么便宜的小提琴呀?该不是玩具小提琴吧?”

“我还问呢,‘都一个价吗?’他说:‘嗯,都一个价。都结实着呢。每一把都是用心做的’。还有什么话说呢?我赶紧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五块钱的钞票,还有二十个小角子。然后就用早已预备下的包袱布将小提琴包了起来。这期间,伙计学徒们也都不说话了,一个劲儿地盯着我看。虽说我的脸被风帽罩得严严实实,不可能暴露的,可还是心里发毛,只想快点快跑到大街上去。在我终于将包裹藏到外套底下,走出店门之时,那掌柜的领头,伙计、学徒们齐刷刷地高喊了一声:‘多谢光临!’吓得我毛骨悚然。

来到大街上四下一看,还好,周边空无一人,可百米开外却有两三人正朝此处走来,口中朗声吟诗,声震夜空。我暗叫一声‘大事不好!’急忙在‘金善’屋角处往西一拐,沿城河上了药王师道,再从番木村穿到庚申山的山脚下,最后终于回到了住所。回到住所后一看时间,已经快到半夜两点了。”

“几乎走了一整夜啊。”

东风君极为同情地这么一说,迷亭君长出了一口气,道:“总算是到终点了。简直是下了一盘长长的‘道中双六 ’啊。”

“精彩的还在后面呢。刚才讲的仅仅是个序幕。”

“还没完呀?真了不起。普通人是无论如何也耗不过你的。”

“耗得过耗不过暂且不说,就此作罢的话,就好比画了龙没有点睛,所以我还得说一段呢。”

“尽管说,尽管说。我听着呢。”

“苦沙弥老师也请听一下。老师,小提琴我已经买好了。”

“接下来要把小提琴卖掉吗?卖小提琴之类的事情,不听也罢。”

“还远没到卖的时候呢。”

“那就更不必听了。”

“真拿您没辙。东风君,看来只有你是认真听的。要说这事儿吧,是有点走气儿了。好吧,我就大概齐地那么一说吧。”

“别‘大概齐’啊,要细细道来。故事十分有趣嘛。”

“话说日思夜想的小提琴虽已到手,可烦心事还多着呢。首先是没地方放。因为我那里常有人来玩,漫不经心地就那么挂着、靠着,马上就暴露了。想要挖个坑埋起来吧,想拉的时候还得刨出来,太麻烦。”

“这倒是。后来是藏到阁楼上了?”

东风君想当然地说道。

“哪来的阁楼呀,那可是农民家的屋子啊。”

“这就难办了嘛。藏哪儿了?”

“你猜我藏哪儿了。”

“猜不出。窗套里?”

“不对。”

“用被子卷吧卷吧塞壁橱里了?”

“不对。”

正当东风君和寒月君为小提琴的藏身之处展开问答之际,主人和迷亭君也在十分起劲地讨论着什么。

“这该怎么念?”

主人问道。

“哪儿呀?”

“这两行。”

“什么玩意儿?Quid aliud est mulier nisi amiciti inimica…… 这不是拉丁文吗?”

“我知道是拉丁文,问你怎么念?”

“你不是老说你能念拉丁文吗?”

迷亭见势不妙,准备拔腿就跑。

“当然能念了。能念是能念,可这是什么意思?”

“‘能念是能念,可这是什么意思?’这话也亏你说得出来啊。”

“别管这么多,你给我翻译成英文。”

“‘你给我’云云也太居高临下了吧。好像我是你的勤务兵似的。”

“别管勤务兵不勤务兵的了,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吧。”

“拉丁文什么的等会儿再说,还是先听听寒月君的有趣故事吧。眼下正说到紧要关头呢。到底会不会露馅?已经到了千钧一发之安宅关 了。——是吧,寒月君,接下来怎么样了?”

迷亭君突然又来劲了,重返“小提琴传奇组”,将我家主人冷酷无情地抛在了一边。

借此良机,寒月君也讲明了小提琴的藏身之所。

“最后,我将它藏进了一个衣箱里。这个藤条编制的衣箱是我出来上学时,我奶奶给我的纪念品,据说还是我奶奶做新娘子的时候带过来的嫁妆呢。”

“这可是件老货啊。跟小提琴有些不搭调啊。是吧,东风君。”

“嗯,是有点不太协调。”

“放阁楼里不是也不协调的吗?”

寒月君反击了一下东风先生。

“虽然不怎么协调,这情形倒恰成一句俳句啊,放心好了。‘秋萧瑟,藤箱深锁小提琴’,怎么样?两位。”

“先生您今天真是俳兴大发,佳句连连啊。”

“岂止是今天?我肚子里的俳句有的是,说来就来。要说我在俳句上的造诣,那可是连已故的子规 兄都啧啧称赞的。”

“先生,你跟子规先生有过交往吗?”

生性耿直的东风君直截了当地问道。

“虽没什么交往,可也经常电报联系的。我们俩的关系可谓是肝胆相照啊。”

迷亭一吹起来就没边了,东风先生招架不住只好不吭声。

寒月君则笑呵呵地继续讲他的故事。

“就这么着,小提琴的藏身之所算是有了,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拿出来。当然了,仅仅是背着人拿出来瞅上两眼倒也并非不可能,可光是瞅上两眼又顶什么用呢?关键是要拉呀。可一拉就会出声,一出声则立刻暴露。我那住处的南边,仅隔着一道树篱笆就住着‘沉淀组’的头目,故而极其危险。”

“真是令人头疼啊。”

东风君万分同情地附和道。

“原来如此,果然是令人头疼。事实胜于雄辩,就因为弹琴出了声,可怜的小督局 才被人逮住的嘛。要是偷吃点什么东西,造几张伪钞什么的还好弄一些,这声响动静怎么能瞒过他人的耳朵呢?”

“只要不出声,就总还是有办法的,可是……”

“慢来,慢来。你那‘只要不出声就怎样’的假设也不成立的,因为有时候不出声也照样会暴露的。从前,我们几个人寄宿在小石川的一座庙里自己开伙的时候,有个叫铃木阿藤的家伙特别喜欢喝做菜用的那种甜料酒,他经常用啤酒瓶出去打了料酒来独饮解馋。有一天,阿藤出去散步了,苦沙弥君也不知怎么的,像是鬼迷了心窍似的,去偷喝他的料酒,可正喝着……”

“我什么时候偷喝铃木的料酒了?偷喝的不正是你吗?”

主人突然高声大叫了起来。

“啊呀,原以为你在看书,说说也没事儿的,想不到还是被你听到了。你这家伙真是不能掉以轻心啊。所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来正是说你这种人的。不错,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确实,我也喝了。我喝是喝了,这没错,可东窗事发却是因你而起的哦。——我说两位,你们好好听着。这苦沙弥先生是生来不能饮酒的。可那会儿,他心想这料酒反正是别人的,就不要命地喝。结果,喝出大事来了。他的脸喝得又红又肿,简直是惨不忍睹啊……”

“闭嘴!你这个连拉丁文也看不懂的家伙。”

“哈哈哈,那阿藤回来后将啤酒瓶提起来晃了一下,见里面的料酒已少了大半。他知道肯定是被谁喝掉了,环顾四周这么一看,只见他老兄一个人直愣愣地待在角落里,就像一个用红土捏出来的泥人似的……”

三人禁不住哄然大笑起来。主人虽然看着书却也嗤嗤地笑了。不笑的只有独仙君,这家伙像是“机外之机 ”弄过头了,多少有些疲劳,竟不知从何时开始,趴在棋盘上睡着了。

“不出声而坏事儿的例子,另外还有呢。从前,我去‘姥子温泉 ’的时候,曾经跟一个老头合住过一个房间。那老头好像曾经是东京某绸缎店的老板,已经赋闲在家,吃饭不管事儿了。仅仅是在温泉旅馆合住一个房间而已,我才不管他是绸缎店老板,还是旧货店老板呢。可才住下不久,我就遇到了一件伤脑筋的事情。不是别的,到姥子的第三天上,我的香烟就抽完了。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吧,那‘姥子温泉’仅仅是深山里的一栋房子而已,除了泡温泉和吃饭之外,别的一概没有,是个十分不方便的地方。所以说在那里香烟断了顿,可就真的要了命了。大凡这东西要是没有了就越发地想要,香烟自然也是如此,平时我的烟瘾也不算大,可一想到香烟告罄就立刻想抽了。可恨的是,那老头倒是背了一大包香烟进山的。他一根根地掏出来,盘腿坐在人家面前悠悠地抽着,那意思似乎在说:‘怎么样?想不想抽啊?’要是光这么抽着倒也罢了,最后他还吐起了烟圈。吐了个横的,又吐一个竖的。甚至还像玩杂耍似的,一会儿让烟雾停在半空中,一会儿像钻圈似的让烟雾在鼻孔里进进出出。一句话,他就是在那里‘秀烟’……”

“你说什么?什么叫‘秀烟’呀?”

“炫耀服饰之类的不是叫‘秀装’吗?他炫耀香烟自然是‘秀烟’了。”

“嗨,你既然看得那么眼馋,跟他要几支抽抽不就是了吗?”

“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啊。怎么说我也是个男子汉嘛。”

“哦,不能伸手要,是吧?”

“也不是绝对不能,可我就没伸手要。”

“那你怎么办呢?”

“我没跟他要,而是偷来抽了。”

“啊呀呀。”

“等那老头提溜着手巾去泡温泉后,我心想要抽就在当下了,于是便心无旁骛地一根接一根地狂抽起来。啊,真是过瘾啊——我正陶醉着呢,忽然移门‘哗啦啦’被拉开了,回头一看,是香烟的主人回来了。”

“他没去泡温泉吗?”

“去了,可走到半道发现钱包没带,又回来了。你看看,难道人家还会偷他的钱包吗?他为了这个回来,本身就是对我的大不敬啊。”

“难说。看你偷烟这手,还真保不齐呢。”

“哈哈哈,那老头倒是很有些眼力见儿的。钱包的事就不说了。却说老头一拉开门差点被烟熏倒。因为刚才我为了补回断烟两天的损失,一阵狠抽,将屋子里弄得烟雾腾腾的。俗话说:‘坏事传千里’,老头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老头说什么了吗?”

“要说这姜还是老的辣呀。老头二话不说,用纸包了五六十根香烟,放在我跟前,说:‘这烟太次,您要是不介意就抽吧。’说完,便转身去泡温泉了。”

“嘿,这就是所谓的‘江户范儿’吧?”

“到底是‘江户范儿’还是‘布店老板范儿’,我可不懂,反正从此以后,我跟那老头就肝胆相照了。在那儿痛痛快快地逗留了两个礼拜才回家。”

“这两个礼拜抽的都是老头的香烟吧。”

“嗯,就那么回事儿了。”

“小提琴的故事讲完了吗?”

我家主人终于合上了书本,起身投诚到这边来了。

“还没呢。马上就到高潮了,你来得正好,好好听吧。顺便叫一下趴在棋盘上睡觉的那位先生——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独仙先生——独仙先生,你也来听一下吧。你这样睡觉可有害健康哦。好,起来了。”

“喂,独仙君,醒醒,醒醒。讲有趣的事情呢。快醒醒吧。说你这么睡觉有害健康呢。你夫人该担心了。”

独仙君“哎”了一声后抬起头来。一行口水沿着山羊胡子往下淌,闪闪发亮,就跟蜗牛爬过之后遗下的痕迹一般。

“啊,好睡!正所谓‘白云悠悠天上飘,似吾漫漫慵懒心’。啊,睡得真舒服啊。”

“你睡得舒服,大家没意见。可以起来了吧。”

“嗯,起来就起来吧。说什么有趣之事了?”

“下面就要说到那小提琴——呃,什么来着?苦沙弥君。”

“怎么着了?完全摸不着头脑。”

“下面终于要说到拉小提琴了。”

“下面终于要拉小提琴了,快过来听吧。”

“还在说小提琴呀?真伤脑筋啊。”

“你是弹无弦之素琴的,伤什么脑筋?寒月君那边可是‘吱吱呀呀’地一拉,隔壁邻居都听得见的,所以才伤脑筋呢。”

“是这样啊。如此说来,寒月君是不知道能不让邻居听见的小提琴拉法了?”

“不知道啊。要是有这种方法,定要请教。”

“何必请教,形同‘露地白牛 ’一般,一看便知嘛。”

独仙君的话没人听得懂。寒月君认为他尚未完全清醒,满嘴胡言乱语。于是故意不接他的话茬儿,自顾往下说。

“后来,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买琴的第二天是天长节,不上学的,一大早起来,我待在房间里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将那衣箱的盖子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关上。待到日落黄昏,衣箱底下传出了蟋蟀叫声之时,我便将那小提琴和琴弓取了出来。”

“哦,终于要出手了。”

东风君这么一说,迷亭君赶紧提醒道:“冒冒失失地拉琴可危险啊。”

“我首先将那琴弓端在手里,从弓头到弓把仔细检查了一遍……”

“你又不是那种二流刀匠——”

迷亭君冷嘲热讽道。

“事实上,一想到这就是自己琴魂之所在,端在手里这么一瞧,心里立刻产生了一种古代武士在漫漫长夜之中,莹莹青灯之下频频出鞘,检视新磨之名刀的感觉。故而,我手持琴弓不禁浑身颤抖了起来。”

“真是天才啊。”东风君道。

“真是疯子啊。”迷亭君道。

“快拉吧。”我家主人催促道。

独仙君则是一脸的无奈,仿佛在说:朽木不可雕也。

“所幸的是琴弓完好无损。接着,我便怀着同样的心情将小提琴捧到煤油灯旁,里里外外地细细察看。这一过程共约五分钟。请诸位想象一下,在这期间,蟋蟀始终在衣箱底下鸣叫着。……”

“你放心,我们会好好想象的。你就放心拉琴吧。”

“还没到拉的时候。——所幸的是,小提琴毫无瑕疵。我心想:既如此,又有何忧哉。于是便猛地站起身来……”

“要出去吗?”

“别老插嘴好不好?每说一句都被打断一下,还怎么往下讲?……”

“喂,诸位别出声。嘘——”

“嘘什么嘘?就你一个人插嘴!”

“哦,是吗?对不住,对不住。静听,静听。”

“我夹着小提琴,趿拉着草鞋出了草庐,才走得两三步,心想:慢来,慢来……”

“你看看,又来了。我早就料到你会在哪儿‘断电’的。”

“回去也没用啊,柿饼早吃光了嘛。”

“诸位先生如此胡搅蛮缠实在是令人遗憾之至。没奈何,我只能对东风君一人诉说了。——你听着,东风君。我走出两三步后,又返回屋里,取出离乡时花三块两角钱买的大红毛毯蒙在头上,一口气吹灭了煤油灯。可谁知这下倒好,四下里一片漆黑,连草鞋都找不到了。”

“你到底要去哪儿呀?”

“别忙,你且听着。好不容易找到了草鞋之后,我来到外面一看,只见星月满天,柿叶满地。而我是头蒙大红毯,肋下小提琴。往右,往右,一路往右,步步登高直上庚申山而去之时,猛听得东岭寺上的大钟‘当——’的一声巨响,透过毛毯,在我脑袋里面回响不绝。你可知那时几点钟了?”

“我怎会知道?”

“九点钟。之后,我便要在这漫漫秋夜之中,孤身一人,独行八百多米山道而直达一处叫作大平的所在。要说我平时十分胆小,干出如此行径应该惊恐万分才对,可叫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到了摒除所有杂念,一心只想拉琴的境地,竟然别说害不害怕了,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没有一个。那个叫作大平的所在位于庚申山之南坡,天气好的时候,登临此处,可于赤松林间遥遥望见山下繁华的街市。是一片适合于登高远眺的平地。——对了,要说其面积,约有一百来坪吧。正中间有一块八铺席大小的独块巨石,北面紧邻一个名为鹈沼的池塘,池塘周边尽是些粗可三人合抱的大樟树。由于地处山林深处,人迹罕至,只有一间采樟脑人住的小屋。池塘周边即便是在大白天也阴森恐怖,叫人不敢久留。所幸的是,出于工兵演习的需要,已经开辟了道路,故而一路上山还不太费劲。

好不容易来到了巨石之上,我铺好了毛毯,坐定了身躯。由于在如此寒夜登临此地还是头一回,坐在巨石上定下心来之后,便觉四周那难以名状之凄清寂寥一点点地渗入了我的体内。此情此景,乱人心者仅为恐惧之感,只消拔除此感,余下的就全为皎洁凛冽的空灵之气了。

我茫然无绪地呆坐了二十来分钟后,不知为何,竟然觉得如同自己独自一人住在一水晶造就的宫殿之中一般。不仅如此,我的身体——不,也不仅仅是我的身体,应该说连同我的心灵,我的灵魂也变得像是用琼脂之类的透明玩意儿做成的一样,晶莹剔透起来了。真是匪夷所思,到最后,简直搞不清楚是我身处水晶宫中,还是我肚子里有一座水晶宫了……”

“嚯,了不得,越说越玄了。”

迷亭君嘲讽道。

独仙君接了一句:“趣味无穷之境界啊。”

迷亭君的话自然是纯属嘲讽,可独仙君倒像是颇为欣赏的。

“倘若我长久处于如此精神状态之中,说不定我会琴也不拉,在这巨石之上愣愣地一直坐到第二天早晨的……”

“那儿有狐仙出没吗?

东风君问道。

“就在此物我难分,生死难辨之际,忽听身后古池深处传来‘嘎——’的一声怪叫。……”

“终于来了。”

“这声响在远处引发了阵阵回响,与那秋夜寒风一起传遍了每棵树的树梢。此刻,我终于回过神来了……”

“啊呀。我的一颗心也终于落了下来。”

迷亭君夸张地做了个抚胸的动作。

“真所谓‘大死一番乾坤新 ’啊。”

独仙君说着还给寒月君递了个眼色,可寒月君似乎一点也没听懂。

“回过神来之后,我环视四周,庚申山一片寂静,连雨点大的声响也没有。我心想,刚才那声响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要说是人声吧,过于尖锐;要说是鸟叫吧,过于响亮;要说是猿声——这一带未必有猴子吧。什么玩意儿?当我脑袋里出现了这么个问题并试图解开谜团时,原先全都寂静无声老老实实地趴着的念头一个个全都跳出来乱窜,纷然、杂然、糅然,其狂乱程度就跟欢迎康诺德殿下 之首都民众一个样。与此同时,我觉得全身的毛孔全都张开了,就跟用烧酒喷过的多毛小腿似的,那些名为勇气、胆量、理智、沉着的‘客人’一个个地全都跑掉了。连心脏都在肋骨之下跳起了‘摔鼻子舞 ’。两条腿就像拴在风筝上的响笛一般,抖个不停。于是我就猛然跳起身来,红毯蒙头,琴夹肋下,飞身跃下巨石,撒开两腿冲下八百米山道直到山脚之下。回到住所之后,立刻就钻进被窝蒙头大睡。

至今想来仍心有余悸啊。东风君,我还从未遇到过如此可怕之事啊。”

“后来呢?”

“后来?没后来了。这就结束了呀。”

“原来你没拉小提琴呀。”

“我倒是想拉来着,没法拉呀。都怪那‘嘎——’的一声。这事儿要是你遇上了,你也拉不成的嘛。”

“怎么我总觉得你这故事有些美中不足呢。”

“你觉不觉得都一样,事实如此嘛。您觉得怎么样?老师。”

寒月君得意扬扬地环视了一周。

“哈哈哈哈,精彩,精彩。能将故事讲成这样,想必你是经过一番冥思苦想的。我还以为男性桑德拉·贝罗尼 将会出现在东方的君子之国 呢,所以才一直认认真真地听到现在的呀。”

迷亭君说到此处,稍稍停顿了一下,等着别人请他解释桑德拉·贝罗尼。不料竟没人吭声,于是他只好主动加以说明了。

“桑德拉·贝罗尼在月下弹奏竖琴,在林中歌唱意大利风格的歌曲,倒与你怀抱小提琴独上庚申山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惜的是,她那里惊艳了月中嫦娥,你这边却被池中怪狸吓跑了,在紧要处分出了崇高与滑稽间的天壤之别。真是不胜遗憾之至啊。”

“也没什么遗憾嘛。”

寒月君显得格外平静,仿佛并不太在乎别人如何评价。

“都是因为你赶时髦,故弄玄虚,非要跑到山上去拉琴,才会受此惊吓的。”

主人加以酷评后,独仙君叹息道:“卿本佳人,却偏向那鬼窟里去讨营生。惜乎也哉!惜乎也哉!”

独仙君所说的话,寒月君就从未听懂过。其实也不仅限于寒月君,恐怕在座的其他人也都听得一头雾水。

“这事儿就这样吧。我说,寒月君,近来你还去学校磨玻璃球吗?”

过了一会儿,迷亭先生换了一个话题。

“没有。前一阵子我不是回老家去了吗?磨玻璃球的事情,就中止了。老实说,玻璃球我已经磨腻味了,不想磨了。”

“可你不磨玻璃球不就成不了博士了吗?”

主人皱起眉头略显不满地问道。但寒月君本人却依然是一副无所谓的轻松模样。

“您说博士呀,嘿嘿嘿。成不了就成不了吧。”

“可这样的话婚礼就得延期,不是双方都麻烦吗?”

“婚礼?谁的婚礼?”

“你的呗。”

“我跟谁结婚?”

“跟金田家的小姐呀。”

“呵呵——”

“‘呵呵’什么!不是已经定好了吗?”

“哪有这样的约定呀?是对方自说自话地在到处宣扬罢了。”

“这可就有些胡来了。迷亭,这事儿你也知道的,是吧?”

“是那一件‘鼻子事件’吗?要说那一件,就不光是你和我知道了,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天下人全都知道了呀。事实上《万朝》 等报刊就有人老问我,‘小报什么时候才有幸以新郎新娘为题刊载两位新人的照片啊?’搞得我不胜其烦。东风君早在三个月之前就写下了一个名为《鸳鸯歌》的诗歌长篇,一直担心你寒月君成不了博士而糟蹋了杰作呢。是吧?东风君。”

“倒也没到担心的程度。不过,我确实是想将这件倾注了我满腔热情的诗作公之于世的。”

“你看看,你成不成得了博士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牵动着四面八方呢。你还得打起精神来,磨好玻璃球啊。”

“嘿嘿嘿,想不到我让各位操心了,真是对不住啊。不过呢,我已经用不着成为博士了。”

“此话怎讲?”

“还‘怎讲’呢,因为我已经有老婆了呀。”

“啊呀,还真有你的。你是什么时候偷偷结婚的?看来这世道可真是叫人大意不得啊。苦沙弥老兄,想必你也听清楚了吧,寒月君已经拖家带口了。”

“小孩子还没有哦。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生孩子了,那还像话吗?”

“你是在何时、何地结的婚?”

我家主人像是预审法官似的问道。

“‘何时’嘛,就是回老家那会儿呀,人家早就等着了。今天给老师您带来的鲣鱼干,就是那会儿亲戚送的贺礼啊。”

“贺礼只有三条鲣鱼干?也太抠门了吧。”

“什么呀,人家送来好多呢,是我只带了三条过来。”

“这就是说,是你老家的人了,皮肤黑黑的?”

“是的,很黑。跟我很般配。”

“金田那边你打算怎么办呢?”

“没打算怎么办呀?”

“这多少有些说不过去吧?你看呢,迷亭?”

“没什么说不过去呀。金田小姐嫁给别人也是一样的嘛。反正做夫妻原本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碰不上的非要让他们碰上,那就叫多管闲事。谁碰上谁其实都一样。要说可惜的只有写好了《鸳鸯歌》的东风君。”

“没事儿,修改一下,《鸳鸯歌》照样献给寒月君夫妇。金田家小姐结婚时,另写一首就是了。”

“到底是诗人,深得随机应变之妙趣啊。”

“你事先跟金田家打过招呼吗?”

我家主人还没忘了金田家。

“没有。没这个必要啊。我从未向人家提过亲,又何必跟人家打什么招呼呢?——对了,根本用不着打招呼的。就说眼下吧,人家早就派出一二十个密探,将整个事情原原本本地弄得一清二楚了。”

听到“密探”两字,主人立刻皱起了眉头,“宣判”道:“嗯,既如此,那就不用打招呼了。”

说完之后,似乎意犹未尽,我家主人立刻对密探展开如下这番长篇大论:“趁人不备而取人怀中之物者是扒手,趁人不备而窃人心意者是密探;不为人知地卸下防雨窗而入室偷人财物者是小偷,不为人知地从人口中读取其内心者是密探;插刀于铺席上敲诈他人钱财者是强盗,极尽恐吓之能事而使人屈服者是密探。所以说密探与扒手、小偷、强盗是一路货,是臭不可闻的下流胚。听从他们所言便会形成恶习。一定要坚决加以抵制。”

“没事儿。哪怕臭不可闻的密探凑足了一两千人,编成队伍从上风头攻下来也没什么可怕的。我可是磨玻璃球高手,堂堂的理学士寒月啊。”

“啊呀呀,可敬可佩!不愧是新婚的学士啊,精力充沛,底气十足。不过,话说回来,苦沙弥老兄,既然密探与扒手、小偷、强盗是一丘之貉,那么利用密探的金田君之辈又跟什么是同类呢?”

“不外乎熊坂长范 之流吧。”

“是熊坂长范倒也好办。戏文不是有这样的唱词吗?‘一个长坂眨眼间变作两个,却原来是身首异处,一命呜呼 ’。可住在对面胡同里靠放驴打滚之高利贷发家的‘长范’可是穷凶极恶,贪得无厌的家伙,不那么容易归天啊。被他缠上了可就祸从天降,一辈子不得清净了。寒月君,还要小心啊。”

“怕他做甚。‘好强盗,既已领教你爷爷的本领,却仍要前来纠缠不清 ’,那就给他点厉害瞧瞧,杀他个有来无回。”

寒月君不慌不忙地念了一段宝生流 ,显示出了大无畏的气概。

“说起密探,不知何故,这二十世纪的人大多具有成为密探的倾向。”独仙君到底是与众不同的,提出了一个与眼下的话题全然无关的问题。

“是由于物价太高吧。”

寒月君答道。

“是没有艺术情趣吧。”

东风君答道。

“是由于人们头上都长出了文明之角,跟金米糖 似的,一个个全都焦躁不安的缘故。”

迷亭君答道。

接下来自然就轮到我家主人了。我家主人拿腔拿调地说出了一番议论:“关乎于此,不才倒也思之久矣。据不才看来,当今世人之密探倾向,其原因非他,完全在于自我意识过强之故。然不才之所谓‘自我意识’,非独仙君所谓‘见性成佛’‘天人合一’之类悟道之说词。……”

“啊呀呀,玄乎妙哉。苦沙弥老兄,既然连你都卖弄起玄妙无穷,大而无当之议论来了,那么我迷亭区区不才等会儿也要公然对现代文明加以抨击了。”

“但说何妨。谅你也没什么可说的。”

“有啊。太有的说了。倒是你老兄,前一阵子还将巡警敬若神明,今天却又将密探比作扒手、小偷,真是个自相矛盾的怪胎。你看看我,从‘父母未生以前’ 直到今天为止,始终如一,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自己的主张。”

“警察是警察,密探是密探。前一阵子是前一阵子,今天是今天。自己的主张从未变过只能成为没有长进的证据。所谓‘下愚不移 ’说的就是你。……”

“你这话可真够毒辣的。密探要也能这样正面进攻,倒也有几分可爱之处了。”

“你说我是密探?”

“谁说你是密探了?我是说,正因为你不是密探,才直率得可爱。不吵了,不吵了。请继续。我还要聆听你高论之后半部呢。”

“今人所谓的自我意识其实就在于太清楚自己与他人之间横亘着一条利益上的截然分明的鸿沟。而这种自我意识又随着文明之发展而日甚一日,到最后,会连举手投足这样的行为也都为心计所困,无法按自然行事了。譬如说,亨利 就是这样来评论史蒂文森的:‘他是个连一刹那间都忘不了自己的人。他走进挂着镜子的房间后,每次走过镜子之前,都要照一下镜子,否则就觉得不自在。’

“他的这番话十分生动地揭示了当今社会之发展趋势。无论是在睡着了的时候还是在醒着的时候,人们无时无刻不挂念着自我,‘自我’二字如附骨之疽,如影随形,影响着人们的一举一动。结果只能使自己的言行举止变得矫揉造作,画地自牢,将自己逼入走投无路之境地;将整个社会都搞得苦不堪言。早早晚晚,大家都只能以相亲中青年男女之忐忑心态来过活了。什么‘悠然自得’‘从容不迫’都成了仅仅停留于书面而毫无实现意义的词语。

“就这点而言,当今之世人都具有密探之特质,都具有小偷之特质。

“由于密探的职业就在于不为人所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故势必要强化其自我意识。小偷则由于他总是担心会不会被抓住,故势必要强化其自我意识。而今人由于无论睡着还是醒着,都时时刻刻算计着利害得失,势必与密探、小偷一样,不得不强化其自我意识。一天十二个时辰,二十四个小时,就这样蝇营狗苟,栖栖惶惶,除非踏入坟墓,否则便永无宁日。这便是来自文明的诅咒。这世道简直是荒唐透顶!”

“高论。果然是高论。”

独仙君开腔了。谈到了这样的问题,独仙君又岂肯置身事外?

“苦沙弥君的解说可谓是深得我意。古人教人‘忘我’,今人教人‘勿忘我’,真所谓天壤之别。一天二十四小时内心都充满了自我意识。故而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得太平、安宁。每时每刻都身处灼热之地狱。问天下何为良药,则再无比‘忘我’二字更有效的了。‘三更月下入无我 ’所咏者,即此至境也。今人即便是出于好心的行为,也并非是真情之自然流露。英人颇为自得的nice 做派,其实也是暴涨欲裂之自我意识的表现。据说英国的天子 游历印度时,曾同印度某王族一同用餐。该王族当着天子的面,竟然一不小心根据本国的习惯,用手将土豆抓到了自己的盘子里,当他意识到失礼后,便窘得满脸通红,羞愧难当。而那英国天子却佯装不知,也用两根手指将土豆夹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这就是英国范儿吗?”

寒月君问道。

“我还听过这么个故事。”

主人接过话头说道:“也是英国的事情。说是某联队的许多长官在军营请一位下士吃饭。宴会结束后,放在玻璃碗里的洗手水就被端了上来。可那位下士不懂宴会的规矩,竟端起玻璃碗将洗手水一口喝干了。见此情形,联队长突然开口道:‘为下士的健康干杯!’说完之后,也一口喝干洗手碗里的水。于是,在座的其他军官也都不甘落后地举起洗手碗为下士的健康干了杯。”

“还有这么个故事呢。”

向来不甘寂寞的迷亭君说道:“卡莱尔 是个不懂宫廷礼仪的怪人,他第一次谒见女王时,嘴里说着‘您好啊’突然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惹得女王身后众多侍从、宫女嗤嗤暗笑。——不,没笑出来,是禁不住想笑来着。女王回头看了一下,大概是使了个什么眼色,于是侍从、宫女们一个个全都坐了下来。如此这般,让卡莱尔保住了体面。如此替人着想真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既然是卡莱尔,我想即便大家都站着,估计他也不会不自在的。”

寒月君插入了一个短评。

“体谅别人之人的自我意识倒也不坏。”

独仙君继续着他的议论:“可正因为有自我意识作祟,在体谅别人时也就特别的劳神费心。可怜见的。通常以为,随着文明之进步,杀伐之气将会衰减殆尽,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将会更加平和。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既然自我意识如此强烈,怎么可能平和呢?确实,就表面上而言,是全都相安无事的,其实相互之间全都在苦苦支撑着。正像相扑力士在土俵正中相互扭住一动不动一样,在旁人眼里,他们是四平八稳的,可他们各自都在暗中较劲呢。”

“就拿打架来说吧,从前只是一味地凭借蛮力来制服对方,故而反倒没有什么罪过。可最近变得越来越巧妙了,只会愈发地强化自我意识。”

又轮到迷亭先生发表高见了:“培根有言:唯有顺从自然,才能驾驭自然。想不到如今的打架行为正合培根之格言,真是不可思议。简直跟柔术 同出一辙。尽想着用对方的力量来打倒对方……”

“还有像水力发电这样的。不仅不与水力相抗衡,反而将水力转化为电力,发挥出巨大作用……”

寒月君的话尚未讲完,就被独仙君抢过了话头:“所以说贫穷时为穷所困;富贵时为富所困。忧愁时苦于忧愁;欣喜时囿于欣喜。才子为才所累;智者因智而败。像苦沙弥君这样的火暴脾气,只要捅他一下,就会立刻暴跳如雷,正中敌人之圈套……”

“啊呀呀!”

迷亭君拍手叫道。我家主人嘿嘿坏笑道:“我又怎会轻易上当呢?”

闻听此言,大伙不由得哄堂大笑起来。

“那么像金田那样的,会栽在什么上呢?”

“他老婆会栽在鼻子上,他会栽在为富不仁上,他手下的喽啰会栽在密探上。”

“他女儿呢?”

“他女儿?呃,我没见过他女儿,不太好说。想必是栽在穿衣打扮、贪吃贪喝,或者醉生梦死之类上吧。反正未必会栽在恋爱上。弄不好的话会像《卒塔婆小町》 中的小野小町那样倒毙路旁的。”

“你这话说得也太过刻薄了吧。”

东风君毕竟是给人家献过新体诗的,立刻对迷亭的话提出了异议。

“所以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这话是极为要紧的,到不了如此境界,必将不堪其苦。”

如同众人皆醉我独醒一般,独仙君不住地说一些貌似高深的警句。

“你别老这么神气活现的。像你这样的,说不定会栽在‘电光影里’亦未可知呢。”

“不管怎么说,文明若要照此势头发展,我便对尘世毫无留恋了。”

我家主人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不用客气,要死你就去死好了。”

迷亭君用大白话将其一语道破。

“谁说要死了?要我去死,我更不愿意。”

主人犯倔犯得有些莫名其妙。

“人在出生之时,谁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可要死的时候却人人觉得无法接受。”

寒月君说了一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的“格言”。

“这跟借钱差不多。借的时候没怎么多想,可到了要还的时候却不太情愿了。”

这种时候能够立刻做出反应的,也只有迷亭君一人而已。

“正如不去想欠债还钱的人是幸福的一样,不拿死亡来烦自己的人也是幸福的。”

独仙君的话总是那么超脱,那么具有出世的意味。

“照你这么说,‘厚颜无耻’也就是开悟了?”

“没错。禅语有所谓‘铁牛面铁牛心,牛铁面牛铁心 ’的说法。”

“而你老兄就是其标本,对吧?”

“倒也未必。可是,将死亡当作痛苦不堪之事,也是在人们发现了神经衰弱之后的事情哦。”

“原来如此。怪不得你怎么看都像是发现神经衰弱之前的先民呢。”

就在迷亭跟独仙一句顶一句地斗嘴的当儿,我家主人正在向寒月、东风二君大肆抨击着现代文明。

“问题在于怎么才能借了钱不用还。”

“根本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啊。借了别人的东西是一定要还的嘛。”

“别急呀,探讨问题嘛,你听着就是了。正如‘怎么才能借了钱不用还’是个问题一样,人怎么才能不死也是个问题。不,应该说曾经是个问题。所谓的炼丹术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可所有的炼丹术都失败了。于是,‘人是非死不可的’这一点也就弄清楚了。”

“这一点在炼丹术出现之前就已经很清楚了呀。”

“我说你别急,这是在探讨问题嘛,好好听着。就在弄清楚了‘人是非死不可的’的时候,第二个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

“噢。”

“既然早晚得死,那么该怎么个死法才好。这便是第二个问题。而所谓的‘自杀俱乐部’也注定会因这第二个问题应运而生的。”

“哦,原来如此。”

“死是痛苦的,但不得其死更为痛苦。对于神经衰弱的国民来说,活在世上要比死亡痛苦百倍。所以他们将死视作畏途。但他们并非怕死,而是因不知道该怎么个死法才好而忧心忡忡。凡人由于缺少智慧,一般都采取放任自流的方式而被世道所虐杀。然而,非同一般之人是不满足于被世道零敲碎打一点点地虐杀的。他们定会在对死法多方研究之后,提出某种崭新的方案的。因此,作为今后之世界潮流,自杀者必定有增无减,而这些自杀者必定都是以某种独特的方式离开人世的。”

“那这世道不就变得更加可怕了吗?”

“会的。确实会变得更为可怕的。阿瑟·琼斯 的剧本中有个坚决主张自杀的哲学家……”

“他要自杀吗?”

“遗憾的是他并不自杀。然而,从今往后再过一千年,大家一定都会照此执行的。而到了一万年之后,则一说到死就是指自杀了,因为到那时已经不存在别的什么死法了。”

“那还了得吗?”

“会的。一定会这样的。到那时,由于研究充分,自杀已经是一门正经科学了。像落云馆这样的中学里,自杀课也将取代伦理课,作为一门必修课来教授了。”

“真是不可思议啊。连我都想去旁听了。迷亭先生,苦沙弥先生的高论,你听到了吗?”

“听着呢。到那时,落云馆里教伦理课的老师估计会这么说吧:‘诸君,我们已不能再墨守成规,遵从公德之类野蛮习俗了。作为世界青年之一,诸君首先要注重自杀之义务。不仅如此,根据“己之所好,必施于人 ”之古训,还可从自杀再前进一步而实施他杀。尤其是像居住在学校对面的那个穷措大珍野苦沙弥那样的,眼见得他活得十分痛苦,诸君自可尽早杀之。这是你们的义务。

并且,如今已是文明开化的时代,与那蒙昧无知的古代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作为杀人工具,如长矛、大刀或者卑鄙无耻的暗器之类是绝对不能用的。而运用“冷嘲热讽”之高新技术,以嬉笑怒骂的方式来杀人,不仅于被杀之人大有功德,即便于诸君之名誉也甚为有利。……’”

“真是别开生面的授课啊。有趣,有趣。”

“有趣的还有呢。现代社会,警察是以保护人民之生命财产为第一要务的。可到了将来,警察就会扑杀野狗一般,手持棍棒忙于扑杀天下之公民了。……”

“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如今人们都看重生命,所以警察要对此加以保护,而到了那会儿,国民全都生不如死,痛苦万分,故而警察要将其扑杀,同样是出于慈悲之心嘛。当然了,明白人一般早就自杀了,需要警察动手的都是些窝囊废、不具备自杀能力的白痴或残疾人。故而,需要警察帮忙的人会在家门口贴张字条。很简单的,字条上只需写‘有须被杀者男一名’或‘有须被杀者女一名’就行了,警察正巧巡逻到这里,看到字条后便会帮助他们了却心愿的。什么?尸体怎么处理?这还用问吗?当然是警察派车来拉走了。还有更有趣的事呢。……”

“您老先生的笑话匣子一打开,可真是没完没了啊。”

东风君大感钦佩地这么一说,独仙君照例捋着他那部山羊胡子,开始侃侃而谈了:“这话要说是玩笑也是玩笑,可要说是预言或许也正是针对未来的预言啊。不能够正确认识真理的人,总会被眼前的花花世界所迷惑,会将如同梦幻泡影的现象当作永久不变的事实。只要人家把话说到稍稍高蹈一点,就会被当作玩笑的。”

“正所谓‘燕雀安知大鹏之志哉 ’,是吧?”

寒月君心悦诚服地说了这话之后,独仙君的脸上露出“然也”之赞许神色,并继续说道:“从前,西班牙有一个地方叫作科尔多瓦 ……”

“那地方如今还在吗?”

“或许还在吧。问题不在于古今异同上,那里的风俗是:傍晚时分教堂里一敲钟,各家各户的女眷全都会跑出来,一个个地都跳进河里游泳……”

“冬天也这样吗?”

“这一点不太清楚。可确实是不分贵贱老幼,都会跳进河里的。然而,其中却不能夹杂一个男人。男人顶多只能远远地看着。由于离得又远,再加上暮色苍茫,所以男人们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雪白的裸体在碧波中上下沉浮……”

“真是充满诗意的场面啊。完全能够据此创作一首新体诗啊。那地方叫什么来着?”

东风君是只要听说有“裸体”两字就要往前凑的。

“科尔多瓦嘛。由于既不能跟女性一起游泳,又不能近距离清楚地加以观察,当地的小伙子们觉得太遗憾了。于是,他们便小小地搞了个恶作剧……”

“是吗?他们是怎么弄的?”

一听说“恶作剧”,迷亭君立刻喜上眉梢。

“他们花钱买通了教堂里的敲钟人,将本该在黄昏时分敲响的大钟,提前一个小时就敲响了。由于女人大多是没脑子的,一听到钟响了,就全都从家里跑出来,聚到河边叽叽喳喳地脱了外衣,仅穿着内衣内裤就跳进水里了。可跳是跳进水里了,却发现跟往常不一样,太阳老是不下山。”

“是不是‘热辣辣的秋日明晃晃地’照着呢?”

“她们抬头往桥上一看,发现很多男人都瞪大眼睛看着呢。她们十分害臊却又毫无办法,一个个都羞得面红耳赤的。”

“后来呢?”

“后来?没后来了。这故事是说,人们常常受眼前的习惯所摆布而忘记了根本。这是不行的。一定要多加小心。”

迷亭接过话头说道:“原来如此。好一番难能可贵的说教啊。我也来说一个被眼前的习惯所摆布的故事吧。前几天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了这么一篇写骗子的小说。譬如说主人公就是我吧。我在这儿开了个卖古董书画的店。店面里摆满了大家的画幅、名人的用具等。不是赝品哦,都是些货真价实的上等货。所以标价也都很贵。有一天,来了个好淘货的客人,问元信 的一幅画多少钱。假若标价是六百元吧。可我一说‘六百元’,那客人就说:‘要是想要的,可手头没这么多钱。很遗憾,只得作罢了。’”

“客人定会这么说吗?”

主人的话照例是实打实的,也不管人家是在说故事。迷亭君没跟他较真。

“这不是小说嘛。就当他是这么说的吧。于是我就对他说:‘钱不是问题。您喜欢就拿走好了。’客人说:‘那怎么行?’显得颇为踌躇。我十分爽快地对他说:‘要不您就月供吧。可以分期长一点,每个月少付一点,细水长流。没关系,反正您以后也是小店的主顾嘛。不用客气。每个月付十块钱,怎么样?要不,付五块也行。’之后,我跟客人之间又交谈了那么几句,最后,我便以月供十块的方式,将总价六百块的狩野法眼 元信的名画卖给了他。”

“就跟卖泰晤士的百科全书 似的。”

“泰晤士那边自然是靠谱的,可我这里就极不靠谱了。下面就要讲到极为高超的诈骗了,好好听着。寒月君,每月十块,六百块要几年还清?”

“当然是五年了。”

“当然是五年。那么,五年的时间是长还是短呢?独仙君。”

“一念万年,万年一念 。说短也短,说不短,也不短。”

“什么玩意儿?是道歌 吗?好没常识的道歌啊。却说由于是每月十块钱,长达五年的分期付款,对方总共要付六十次。而这里就显出习惯的可怕了,因为每个月都要付钱,并且要重复六十次,六十次满了之后,就会想付第六十一次了。付了六十一次,就会想付六十二次。紧接着是六十三次、六十四次。付钱的次数一多,一到日子就会想到付钱,还非付不可。要说这人看起来似乎很聪明,却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一旦形成了习惯之后,就会受其摆布。利用人性的这一大弱点,我便可一连好多个月都占到十块钱的便宜。”

“哈哈哈哈,怎么会呢?总不至于记性那么差吧。”

寒月君苦笑道。可我家主人却较为认真地说道:“有啊。这种事还真有。我上大学的贷款,就是每个月定期还的 。我又不记账,只知道到时候就还,后来还是对方拒收了才停掉的。”

主人将自己丢人现眼的经历当作每个人都会有的经历一般公诸于众了。

“你看看,眼前不就有这么个人吗?所以说,笑话我刚才的‘未来畅想记’的人,正是会终身支付本来只需付六十次之月供的家伙,并且还觉得理所当然呢。尤其是像寒月君、东风君你们这些年轻人,一定要好好听我的话,免得上当受骗。”

“明白。谨遵教诲。月供一定只付六十次。”

“这话听着像是笑话,其实是确有参考价值的。寒月君。”

独仙君对寒月君说道:“举个例子来说吧。譬如说,由于觉得你擅自结婚的做法不太妥当,苦沙弥君或迷亭君向你提出忠告,要你去金田家谢罪,你会去吗?”

“谢罪云云还请免谈。要是对方来向我谢罪,则另当别论,反正我是没有这种想法的。”

“要是警察要你去谢罪呢?”

“碍难从命。”

“要是大臣或华族要你去谢罪呢?”

“那就更加难以接受了。”

“你看看。古今之间,人已经有了如此之大的变化了。在古代,官府之威严可是通行无阻的。后来,就到了连官府之威严也不怎么吃香的时代了。而如今的世道则是,不论是殿下还是阁下,都不能做出过于凌驾于个人人格之上的事情了。说得极端一点的话,对方的权势越大,受压制一方也就越不舒服,进而要奋起反抗。所以说今非昔比,出现了正因为是官府之威严所以办不到的新现象。现在通行的做法,对于古人来说,几乎是不可理解的。所谓世态人情之变迁,确实是令人匪夷所思。迷亭君的《未来畅想记》,要说是笑话也可以说是笑话,可作为揭示此种不可思议的说法,不也颇具深意吗?”

听完了独仙君的长篇大论,迷亭君欣然接过了话头:“得遇知己,我心甚慰。那就一定要将《未来展望记》之续篇讲下去了。正如独仙君之高论,到如今,谁若还想狐假虎威,仰仗着官府之威严,再加上二三百杆竹枪就想横冲直撞,那就是不知天高地厚,是坐着轿子追火车的老顽固了。他们既落后于时代,却又心有不甘。——当然了,对于这种无知之蠢物,放印子钱的长范先生 之流,我辈人只需冷眼旁观,任其折腾也就是了。——我的《未来畅想记》所针对的并不是眼前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关乎整个人类之命运的社会现象。

譬如说,通过对当下文明现象之审视,而预卜遥远未来之趋势后,在下便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在未来社会中,结婚是不可能之事。

别大惊小怪哦。结婚确将成为不可能之事。其中的道理是这样的:

正如我前面已经说过的那样,如今的社会是以个性为中心的世道。从前,一家是以家长为代表的,一郡是以郡守为代表的,一蕃是以蕃主为代表的。在那时,代表者以外之人,是完全没有人格的。即便有也是不被认可的。而一旦这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之后,则每一个人全都标榜起个性来了,无论看到谁,心中都会想:‘你是你,我是我,俺们互不相干。’两人在大街上擦肩而过,也会内心暗中较劲儿:‘你是人,我也是人,神气什么?’由此可见,个人已经强大到如此地步了。然而,就在个人因平等而变得强大的同时,也因平等而变得弱小了。此话怎讲?就是说,从别人难以伤害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确实是变得强大了;可从自己也不能随便欺负别人的角度来看,与从前相比,自己明显变得弱小了。

你们看,是不是这么个道理?变得强大自然是令人高兴之事,可变得弱小就谁都不愿意接受了。于是,在不让别人占自己一分便宜,坚守自己强大一面的同时,却又想方设法地强化自己的弱小一面,哪怕占别人半分便宜也是好的。如此,则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就没有了,生存环境变得狭窄不堪、局促难耐。于是就尽量扩张自我,使自己鼓胀欲裂,痛苦不堪,了无生趣地活在世上。正是因为这样活着太痛苦了,人们才会挖空心思地在个人与个人之间寻求得以喘息的间隙。要说人类的这种困苦原本就是自作自受,为了缓解如此困苦而首先被发明出来的就是‘亲子分居制’。

大家可以到日本的山村里去看看。在那里,全家人都生活在一个屋檐之下,挤挤挨挨的,根本没什么个性可言。即便有也没人想要伸张一下,倒也相安无事,其乐融融的。

可文明人是受不了这种生活状态的,即便是亲子之间,他们也会各自伸张自我的,因为不伸张就吃亏了嘛。为了保证双方之安全,结果势必导致分居。

欧洲是文明发达之地,所以远在日本之前就已经实现了这种分居制度了。当然了,偶尔也有亲子同居的,可儿子住在老爸家里要像外人一般付住宿费,跟老爸借钱也要算利息。应该说,正是父母认可孩子的个性并加以尊重,才会形成如此之社会风尚。

如此良好风尚不日定会输入日本,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如今,三亲六眷早已分立门户了,下一步就是亲子分开居住。如此,则一直强忍着的个性才会得到伸张,而个性得以伸张之后,尊重个性之观念也会大行其道,畅通无阻,如此就更觉得不分开居住就活不舒坦了。

然而,到了亲子兄弟都已分居的地步,就没什么可再分开的了,所以作为最后的终极方案,‘夫妻分居制’必将出台。

现在,人们觉得生活在一起才叫夫妻。其实,这是大错而特错的。因为从个性的角度来说,两个人要一起生活,就必须个性相合到能一起生活的程度。在从前,是没有这种问题的。那时有所谓‘异体同心’的说法,也就是说,你看着是夫妇二人,其实只是一个人而已。正因为这样,才能偕老同穴,也即死了也要变作一丘之貉。野蛮啊。

如今是行不通了。因为丈夫是丈夫,妻子是妻子。做妻子的是穿着灯笼裙裤 上过学的,已经培养出强烈个性了,是梳着西洋发髻嫁过来的,怎会对丈夫百依百顺呢?再说了,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还是妻子吗?这不成了人偶了吗?所以说,越是好妻子个性越是强烈。个性越强烈,就越与丈夫合不来。合不来则势必引发冲突。也即被称作贤妻的夫人将会跟丈夫从早吵到晚。娶个好老婆原本是一件大好事,结果发现老婆娶得越好,双方的痛苦就越甚。夫妇之间的关系就像水跟油一般泾渭分明,而这种关系倘若能够趋于稳定,一直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倒也罢了,可由于这种油水分离的状态原本就源自双方的互不相让,于是家里难免会像遭遇大地震那样上下颠簸不停。于是人们逐渐明白,夫妻同居原来是一件两败俱伤,得不偿失的事情。……”

“于是就想到夫妻分居了?好叫人担心啊。”

寒月君说道。

“分居,必定分居,普天下的夫妻全都分居。以前人们觉得住在一起的是夫妻,可在今后,人们会认为住在一起的人是没资格成为夫妻的。”

“如此说来,像我这样的都属于‘没资格’一类的啦?”

千钧一发之际寒月君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

“生于明治这么个盛世是十分幸运的。像我这样的,能够描绘出《未来畅想记》,脑袋瓜聪明,思想意识总是领先潮流那么一两步,所以才至今独身的呀。有些人七嘴八舌地说我独身是失恋的结果,如此鼠目寸光,简直浅薄得可怜。这话就不多说了,还是继续谈《未来畅想记》吧。

“有朝一日,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将从天而降,向世人阐明石破天惊的真理。其理论如此说:

“人,是个性之动物。消灭了个性就等同于消灭了人类。为了实现生而为人之意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必须维护并发展其个性。为陋习所困,虽不情愿也要结婚的做法完全是违反人类自然发展趋势之野蛮风俗,在个性尚不发达之蒙昧时代倒也罢了,可到了如今之文明时代依然重蹈此覆辙,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就是天大的谬误了。在文明开化已臻巅峰之当今,两个具有不同个性的人,怎么可能达成超越通常状态的亲密关系呢?这是绝对不可能成立的。而没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男女,无视如此简单明了的道理,受到一时的下流情欲所摆布而举行什么婚礼,简直就是违背人伦大德之行为。为了维护人道、发展文明,为了保护青年男女之个性,我们应该竭尽全力,坚决抵制这种野蛮风俗……”

“迷亭先生,我坚决反对如此学说。”

东风君听到此处,用手“啪”地拍了一下膝盖头,以毅然决然的姿态说道:“我以为世上再没有比爱与美更为珍贵的了。能够慰藉我们、成全我们,给我们幸福的,就是这两者。它们能使我们的情操更高尚、情义更高洁、情感更高雅。所以我们不论生于什么时代都不能忘记这两者。而这两者体现在现实世界之时,爱,便演变为夫妻人伦;美,则分为诗歌、音乐诸形式。所以我认为,只要人类还存活在这地球表面之上,‘夫妻’和‘艺术’是绝不会消亡的。”

“不消亡自然不错,可事实上正如刚才那位哲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一定要消亡的,所以又有什么办法呢?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还说什么?艺术?与‘夫妻’一样,艺术也终难逃脱覆灭之命运。

“且听我道来。个性之发展就意味着个性之自由,对吧?个性之自由就意味着‘我是我,你是你,互不相干’,是吧?这不就说明不可能存在什么艺术了吗?艺术之昌盛有赖于艺术家与欣赏者在个性上的一致,对吧?像你这样的新体诗诗人即便再怎么卖力,倘若没人读了你的诗说好,那么十分遗憾,你的新体诗除了你自己就没有别的读者了。写多少篇《鸳鸯歌》也是白搭。所幸你生于明治时代之今天,天下人都爱读你的诗歌……”

“也没到如此程度。”

“你看看,就连今天都没到如此程度,到了文明更为发达之未来,也即某大哲学家跳出来提倡‘婚姻废除论’之时,那就更是谁都不愿读了。那倒不是因为你写的所以不读。是由于每个人都拥有各个不同的个性,会觉得别人写的诗歌文章一概不好。

“事实上,即便是现在,在英国就已经呈现出如此倾向了。在英国小说家中最具个性的作品中已经有所体现了。你可以去读一读梅瑞狄斯 ,读一读詹姆斯 。他们的小说,读者不就极少吗?当然少了。有什么办法呢?让不具备那种个性的人来读那种小说,怎么会觉得好呢?这种倾向不断发展,到了婚姻变成不道德行为之时,艺术也就彻底消亡了。难道不是吗?当你写的东西我不爱看,我写的东西你不欣赏的时候,你跟我之间还有什么艺术可言呢?”

“话是不错,可直觉告诉我:不会这样的。”

“你的直觉是你的直觉,可我的‘曲觉’告诉我一定是这样的。”

“我要说的或许也出于‘曲觉’吧。”

独仙君开口了:“总而言之,人越是有个性之自由,相互之间的关系就越紧张。尼采之所以抬出个‘超人’来,完全是因为无法消解这种紧张才在哲学上做如此曲折表现的。初看起来,这似乎体现了他的理想,其实又哪是什么理想呢?完全是他内心愤嫉不平之象征。他十分憋屈地生活在个性已经相当发达的十九世纪,那可是个对左邻右舍都不敢轻易得罪的时代,所以他就有些不管不顾地乱写一气了。读他的书,与其说会感到痛快淋漓,倒不如说会引发对他的深深的怜悯和惋惜。那不是勇猛精进、一往无前的声音,而是怨恨不已、悲愤有加的声音。

“其实,这也毫不足怪。因为在古代,只要出了一个英雄,则天下之人便望风而投其麾下了,痛快至极。既然已经那么痛快了,自然也就没必要像尼采一样通过笔墨来加以宣泄了。所以像《荷马史诗》或《契维·柴思》 尽管同样是描写超人之性格的,可给人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那都是十分昂扬的,十分欢快的。由于事情本身就是十分欢快的,而将其通过书面方式转述出来,自然毫无苦涩之感了。

“可到了尼采的时代就不是这样了。不要说英雄一个也没有,即便出了英雄,也没人当他是英雄。在古代,孔子只有一个,所以孔子很牛。如今,孔子有好多个呢,或者可以说天下之人全都是孔子。所以说,有谁自称是孔子而显摆的话,是没人买账的。人家不买账,心里就愤愤不平了。愤愤不平之后便只能在书里充超人了。

“吾人追求自由,也得到了自由。得到了自由之后,又觉得不自由了,结果便是走投无路,不知所措。所以说,西洋文明初看不错,到底还是不行的。与此相反,我们东洋这边是自古就主张内心之修行的。这才是正途。

“看看吧,个性发展的结果是大家全都得了神经衰弱。直到束手无策之时,才发现‘王者之民荡荡然 ’这话的价值。才知道‘无为自化 ’这话不可小觑。然而,尽管醒悟却已经无能为力了。就像酒精中毒之后才想到不该喝酒一个样。”

“先生们所言,多为厌世之学说。然而不知为何,我一一听来,却难以产生共鸣。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寒月君说道。

“那是你刚娶了老婆的缘故嘛。”

迷亭君立刻做出了解释。可谁知我家主人在此时突然说出了这么一番话:“如果娶了老婆就觉得女人好,这种想法可就大错特错了。作为参考,我来念一段有趣的话给你听。你可听好了。”

说着,他便拿起了先前从书房里拿出来的那本旧书。

“这本书很旧了,不过也充分说明从那个时代起,人们就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女人的坏处了。”

听到这儿寒月君不由得问道:“真叫人吃惊啊。这是本什么时候的书?”

“十六世纪的。是一个叫作托马斯·纳什 的人写的。”

“这就更令人惊讶了。那么早就有人说我老婆的坏话了?”

“针对女人的各种各样的坏话都有,你夫人肯定也套得上。好好听吧。”

“听着呢。耳福不浅啊。”

“书上写,首先要介绍一下各位贤者的‘女性观’。在听吗?”

“大家都洗耳恭听着呢。连我这个打光棍的也听着呢。”

“亚里士多德说:‘反正女人都是祸水,娶老婆的时候不妨舍大而娶小。因为小祸水的危害总要比大祸水小些……’”

“寒月君的夫人是大个儿的还是小个儿的?”

“应该是归入‘大祸水’一类的吧。”

“哈哈哈哈。这书果然有趣。快往下念吧。”

“有人问:‘何为最大之奇迹?’贤者答曰:‘贞烈之妇’……”

“这位贤者是谁呀?”

“没写名字。”

“反正也是个不太靠谱的贤者。”

“下面第欧根尼出场了。有人问:‘该什么时候娶老婆为好?’第欧根尼答曰:‘青年时太早,老年时太晚。’”

“老师,他是蹲在酒桶里想出来的吧。”

“毕达哥拉斯声称世上有三怕:曰火、曰水、曰女人。”

“古希腊的哲学家怎么净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呢。要我来说,天下一无所怕。入火不化、入水不溺……”

独仙君说到这里噎住了。

“还有遇女人不迷糊,是吧?”

迷亭君伸出了援助之手。

我家主人不与他们纠缠,继续念道:“苏格拉底说:‘人类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驾驭女人。’狄摩西尼 说:‘如果你想折磨你的敌人,就莫过于将自己的女人送给他。让他没日没夜地陷入家庭风波之中,直至疲惫不堪,心力交瘁。’塞内加 将妇女与无知无识看作世上两大灾难。马可·奥勒留 说:‘女性之难于驾驭如同驾船一般’;普劳图斯认为女性好打扮的天性实乃源自禀赋丑陋之下策;瓦勒里乌斯 曾写信给朋友说:‘天下没有任何事是女人干不出来的。唯愿皇天垂怜,勿使汝遭彼等算计。’他还说:‘何为女子?岂非友谊之敌哉? 岂非无可逃避之困苦哉?岂非必然之灾害哉?岂非自然之诱惑哉?岂非似蜜之毒药哉?若以抛弃女人为不道德,则不得不说不抛弃女人更应受到谴责。’……”

“够了,老师。听了这么多我老婆的坏话,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还剩四五页了,顺带着听完它,怎么样?”

“还是适可而止的好啊。时间不早,尊夫人也该回来了吧。”

迷亭先生刚一打趣,饭堂那边就传来了夫人呼唤女佣的声音:“阿清,阿清 。”

“老兄,大事不好!原来嫂夫人在家呀。”

“呵呵呵。”

主人笑道:“有什么关系呢?”

“嫂夫人,嫂夫人,您是什么时候回家的?”

饭堂里静悄悄的,没人回答。

“夫人,刚才我们说的,您都听到了吗?啊?”

还是没人回答。

“刚才您先生说的,可不是他自己的想法哦。是十六世纪的纳什君的学说,您放心好了。”

“不关我事。”

远远地传来了夫人那简单明了的回答。寒月君嗤嗤偷笑着。

“是啊,其实也‘不关我事’的,对不起了。哈哈哈。”

就在迷亭君毫无顾忌地放声大笑的当儿,大门被人“哗啦啦”地拉开了。来人竟然连“有人吗?打扰了”之类的话也不说一句,便鞋声拓拓地走了进来。紧接着,客厅的纸隔扇就被粗暴地拉开,多多良三平君的脸从门缝中露了出来。

与往日不同,三平君今天穿着雪白的衬衫和崭新的大礼服。仅此一项,便足以颠覆其昔日形象了,更何况他右手还提溜着四瓶捆成一捆的啤酒,沉甸甸的。他将啤酒往鲣鱼干旁边一放,招呼也不打便一屁股坐了下来,并且还是盘腿坐的,威风凛凛,神气活现的。

“老师的胃病好点了吗?我说您就是因为老这么着待在家里,所以好不了啊。”

“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说不上’归‘说不上’,脸色可不好啊。老师,您的脸色发黄啊。眼下这时节最适合钓鱼。怎么样?去品川那儿雇一条船——上个礼拜天,我就去钓过了哦。”

“钓到了吗?”

“没钓到。”

“既然钓不到鱼,又有什么意思呢?”

“养浩然之气呗。各位,怎么样?你们有人去钓过吗?好玩着呢。坐着小船在大海上东游西荡的。”

他没头没脑地对所有人说道。

“我倒想坐着大船在小海里兜风来着。”

迷亭君接了他的话茬儿。

“一样是钓鱼,钓钓鲸鱼或美人鱼还则罢了,否则又有什么好玩的?”

寒月君答道。

“那玩意儿能钓着吗?要不说文艺青年缺乏常识呢……”

“我可不是文艺青年哦。”

“是吗?那你是什么来头?对于像我这样的商务人士来说,常识是最最重要的。老师,您知道吗?我近来常识丰富得不得了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那儿时间长了,自然就被熏陶出来了。”

“被熏成哪样了?”

“就拿这香烟来说吧,你要是抽‘朝日’或‘敷岛’什么的,那可是吃不开的。”

说着,他便掏出烟嘴包金的埃及香烟 ,美滋滋地抽了起来。

“喂,你有钱这么显摆吗?”

“没有,不过没事儿,钱不是问题。抽上这种香烟,身价就大大的不一样了嘛。”

“寒月君,他这身价可要比你磨玻璃球来得容易啊。不费事。真是既轻松又便利的身价啊。”

迷亭对寒月君说道,没等寒月君想好该怎么回答,三平君便说:“你就是寒月君吗?博士当不成了吗?正因为你没当上博士,才让我捞着了。”

“博士吗?”

“什么呀,是金田家的小姐嘛。想想也觉得挺对不住你的。可人家一个劲儿地说‘你要了吧,你要了吧’,最后我也就答应了。老师,其实,对于寒月君,我心里一直挺过意不去的。”

“不用客气。”

寒月君这么一表态,我家主人便颇为暧昧地答道:“想娶就娶嘛,有什么关系呢?”

“啊呀,这可真是可喜可贺呀。我说什么来着,不论什么样的女儿也总有人要的。这儿不就有一位体面的绅士女婿吗?东风君,新体诗的素材有了。你快点动手写吧。”

迷亭君一如既往地煽情,三平君却立刻又有了新目标。

“你就是东风君吗?太好了,我们举行婚礼时,你能为我们创作新诗吗?只要你写得出,就马上印出来分发给亲朋好友。要发表在《太阳》 上也是一句话的事情哦。”

“哦,好啊。试试吧。何时要用?”

“随时都可以。从你现有的作品里挑一首也行啊。作为回报,举办婚礼时会叫你参加,好好款待的。给你喝香槟酒。你喝过香槟酒吗?香槟酒那可真好喝呀——老师,婚礼时还要请大乐队呢,将东风君的大作谱上曲子演奏,您看怎么样?”

“爱干吗干吗。”

“老师,您能给谱一下曲吗?”

“开什么玩笑?”

“那么,在座的各位之中,有谁能谱曲吗?”

“这位新郎候补落选者寒月君可是一位小提琴高手哦。你好好地拜托人家吧。不过呢,光是香槟酒看来是打不倒的。”

“香槟酒也有好坏的。那种四五块钱一瓶的,当然没好货了。我可不会用那种便宜货来招待你的。怎么样?能帮我谱曲吗?”

“谱啊。两毛钱一瓶的香槟酒,也谱。哪怕是白谱我也谱。”

“太好了。那就拜托了。我会报答你的。要是你不喜欢香槟,你看看这个如何?”

说着,他便从上衣内侧的口袋里掏出一沓照片,随手噼里啪啦地撒在了榻榻米上,有半身的,有全身的;有站着的,有坐着的;有穿裙裤的,有穿和服的;有梳高岛田 的。全是妙龄少女。

“老师您看,候补这有这么多呢。作为报答,我可以将这里面的姑娘介绍给寒月君和东风君啊。你看,这位怎么样?”

说着,他便将一张照片递到了寒月君的跟前。

“有劳你成全了。”

“这位也不错吧?”

他又递上了一张。

“嗯,这位也不错。有劳你成全了。”

“这位怎么样?”

“个个都好啊。”

“你还真是个多情种子啊。老师,这位可是博士的侄女啊。”

“是吗?”

“这一位性情温柔,年纪也轻,才十七岁呢。——可陪嫁也有一千块了哦。——这位是知事的女儿。”

就他一个人说了个唾沫飞溅。

“这几位我全要了不行吗?”

“全要?你也太贪心不足了吧。难道你是一夫多妻主义者吗?”

“那倒不是。我是个肉食论者。”

“管你是什么呢?好了,好了。你那些玩意儿快收起来吧。”

见我家主人话中的教训味道加重了,三平君叮嘱了一句:“这么说来,是一个也不要啦?”

便将照片一张张地收好,重新放回到口袋里。

“这些啤酒,是怎么回事?”

“哦,是礼物啊。为了提前庆祝一下,我特意从拐角处的酒店里买来的。怎么样?喝一杯吧。”

主人拍了下手,让阿清来开了啤酒瓶的盖。于是,我家主人、迷亭、独仙、东风、寒月这五人全都恭恭敬敬举起杯子,祝贺三平君艳福不浅。三平君显得十分高兴,说道:“在座的各位,我都会邀请的。你们都会出席我的婚礼吧?”

“我不去。”

主人立刻答道。

“为什么?这可是我一生之中唯一一次的大礼啊。去吧。您要是不去,不就显得不近人情了吗?”

“不是不近人情。不过,我不去。”

“是没有礼服吗?没关系,家常的外褂、裙裤就可以了。老师,您偶尔还是参加一些社交活动的好啊。我会给您介绍一些名人的。”

“敬谢不敏。”

“胃病也会好的。”

“不好也没关系。”

“您看您这么顽固,我也拿您没有办法了。你怎么样,能赏光吗?”

三平君最后一句是对迷亭君说的。

“我吗?一定去。如果能作为媒人出席,脸上就更有光彩了。正所谓‘香槟芳飘远,三三见九交杯酒,春宵值千金’。——什么?媒人是铃木阿藤?原来如此。我料想也是这么回事儿。这可太遗憾了。媒人弄了两个也太多了,算了。我就作为普通客人出席吧。”

“你怎么样?”

三平君问独仙君道。

“我吗?‘一竿风月闲生计,人钓白苹红蓼间 ’。”

“什么玩意儿?《唐诗选》吗?”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

“你自己都不知道,真拿你没办法。寒月君定是要出席的,对吧?这事儿跟你还有点渊源的嘛。”

“一定出席。不是还要演奏我作的曲子吗?哪能不听呢。”

“就是嘛。你怎么样?东风君。”

“嗯,是啊。我倒是想在两位新人跟前朗读我的新体诗啊。”

“太好了!开心。老师,我有生以来还从未如此开心过呢。就为这个,我还得再喝一杯啤酒。”

他马不停蹄地喝着自己买来的啤酒,将脸喝得通红。

秋日短暂,转眼已日落黄昏。火盆中的烟屁股横七竖八,如同散乱的算筹 一般,火头早已熄灭多时。座中这一般悠闲散淡之人,也像是终于意兴阑珊了。

“时间不早,该回去了。”

独仙君率先站起身来。紧接着在一片“该回去了”“该回去了”的嘟囔声中,一个个地全都出门远去。客厅里空荡荡的,仿佛散了场的戏院一般,一下子便冷清了下来。

主人吃过晚饭便一头钻进了书房。夫人拢了拢略嫌单薄的内衣,缝补着一件洗褪了色的家常衣裳。小孩子已经并排睡下。女佣去了澡堂。

看来,即便是貌似清高闲适之人,一叩其心底,也照样会发出悲凉之音的。纵然是看破红尘的独仙君,其双脚也只能踏在地面上。轻松自在的迷亭君,其光景也并非如画中画的那般美好。寒月君停止了玻璃球的磨制,终于从老家领了老婆回来。这才是顺理成章之举。然而,如此“顺理成章”,天长日久之后也定会索然无味的。

再过十年,东风君也会察觉到四处献诗之孟浪吧。至于三平君日后究竟是上山还是入水尽管难以预料,倘若他一生都能扬扬得意地请人喝香槟酒,自然也是无话可说的。铃木阿藤处事圆滑,自会在红尘中翻滚不休,左右逢源。翻滚久了难免沾染污泥。可即便是满身泥污,也要比不翻滚阔气许多。

想本猫生而为猫却过活于人世,屈指算来亦两年有余。原以为以本猫见识之高,是举世无双的,却不料近日里一只叫作卡特·摩尔 的素不相识的先贤同胞喷吐出十分嚣张之气焰,在那里大放厥词,着实让本猫吃了一惊 。仔细打听之后,才得知那厮在百年之前就已经死翘翘了,不知怎的,或许出于好奇心吧,竟特意化作幽灵,从那遥远之冥土出差前来,吓唬本猫。

按说那厮也绝非善茬。据说它有次去看望母亲,叼了一条鱼想送给老妈,可走到半道实在馋得不行,竟自己吃了。不仅如此不孝,那厮还恃才傲物,不将人类放在眼里。曾口诵一诗将其主人惊得目瞪口呆。既然如此豪杰一个世纪之前便已横空出世,庸庸碌碌如本猫者自可告假退隐,归卧虚无缥缈之乡了。

我家主人早晚会死在胃病上

金田老头已经死在贪得无厌上了。

秋风瑟瑟,树叶早已凋落殆尽。

死亡是万物难以逃脱之宿命,活着既无大用,早早赴死或许也不失为贤明之举。按照刚才诸先生之所言,人类之命运终将归于自杀。倘若掉以轻心,难保猫类也误入如此穷途啊。

可怕呀,可怕。

想到此,心中不觉郁闷异常。还是去喝点三平君的啤酒,打点一下精神头吧。

本猫绕到厨房后门口,只见秋风中哆嗦着的门正开着那么一条缝。煤油灯已熄灭了,眼见得是秋风所为。然月光皎洁,透过窗户将屋里的东西照得影影绰绰的。

一个盘子里并排放着三只玻璃杯,其中两只,还剩有半杯茶一般颜色的水。即便是开水,只要倒进了玻璃杯里,看着也像是冷水,更何况于寒夜月影之下,悄然与灭火罐为伍的这些液体了,尚未沾唇已叫人不寒而栗,哪还有什么胃口去喝它呢?

然而,常言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既然连三平君那样的喝了它也会满脸通红,气喘吁吁,燥热难耐,吾辈猫类喝了又怎会不精神大振,兴奋异常呢?再说了,反正就是这么一条不知道什么时候报销的命,怕什么呢?要干些什么都得趁小命尚在之时。一命呜呼之后躺在墓碑阴影里再怎么后悔也晚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本猫便猛地将舌头伸进杯子里,吧唧吧唧地舔了几口,结果将本猫吓了一大跳。舌尖上火辣辣的,针扎般疼。至于人类是发了什么疯,喜欢喝这种酸不拉唧的玩意儿,本猫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吾辈猫类是灌不进这玩意儿的。足见猫类与啤酒无缘。

这玩意儿如何吃得——本猫收回舌头后心中暗自叫苦。可转念一想,人类不是常说什么“良药苦口”吗?他们只要得了感冒什么的,就会皱着眉头喝那些奇奇怪怪的玩意儿。老实说,到如今本猫也搞不懂他们到底是喝了病才好的,还是自己会好却还要喝。今天巧了,机会难得,就让本猫用此啤酒来解开这个迷吧。如果喝了之后只是平添一肚子苦水,本猫也就认了。可倘若喝了之后能够快活成三平那样,前后不知、忘乎所以的,那就大赚特赚了。甚至可将此宝贵经验传授给附近的猫咪们。到底怎样,听天由命吧——下定决心之后,本猫便再次伸出了舌头。由于睁眼喝不下去,本猫便紧闭双眼,又开始吧唧吧唧起来了。

这次,本猫耐着性子,忍了又忍,终于将一杯啤酒喝完了。可就在此时,奇迹出现了。起初,舌头上麻辣辣的,嘴里像是受到了来自外部的压迫似的,十分难受。可喝着喝着就舒服了,没费什么工夫就将第一杯喝完了。本猫心想:料也无妨。紧接着,第二杯也轻松拿下。随带着将撒在托盘里的也舔了个一干二净。

之后,为了看看自己会有什么反应,本猫一动不动地干等着。

慢慢地,觉得身上暖洋洋的,眼眶泛红,耳朵发烫。特别想唱歌,特别想跳“喵喵”舞。想对主人、迷亭和独仙说:“去吃屎吧。”想抓挠金田老头。想将他老婆的大鼻子啃掉一块儿。这也想做,那也想做。反正想做的事情非常多。最后,本猫想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站起来后又想晃晃悠悠地开步走。

这可真有趣啊——本猫想出去了。

月亮姐姐,你好啊。——出去后就想跟月亮打个招呼。

啊啊,真畅快啊。

所谓“陶陶然,飘飘然”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本猫毫无目的,毫无方向,信马由缰地走着。像是在散步又不像是在散步。可不知为什么,觉得直犯困。后来就连本猫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睡着了,还是仍在走着。眼睛应该是睁着的,却又觉得眼皮十分沉重。

管他呢?既然如此,即便前面是刀山火海又有什么可怕的?想到此处,本猫刚将前爪轻飘飘地踏出去,就听得“扑通”一声。

“完了!”——一惊之下,脑海里就冒出来这么两个字。至于是怎么“完”的,根本没工夫去想。脑袋瓜子迷迷瞪瞪,只隐隐约约地觉得“完了”。之后,便天旋地转,生死不知了。

等本猫重新清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在水里泡着呢。本猫觉得无比难受,便伸出爪子一通乱挠,可能挠到的除了水还是水,更何况这么一折腾,身子便往下沉。没办法,本猫只得拼命蹬后腿,同时前腿往上挠。只听得有“咯吱吱”的声响,像是挠到了什么东西。可好不容易将脑袋探出水面,四下里一望,才知道本猫原来掉进一个大水缸里了。

直到夏天之前,这口水缸还密密麻麻地生长着一种叫作“雨久花”的水生植物,后来被乌鸦啄食殆尽。不仅如此,那些讨厌的乌鸦还在这水缸里洗澡。被它们一洗澡,一扑腾,水就浅了。水一浅,乌鸦就不来了。

近来水浅了许多,连乌鸦都看不到了。——前些天本猫还嘟囔过呢,做梦也没想到本猫会代替乌鸦到这水缸里来洗澡了。

水面离水缸边四寸有余,伸直了前腿也够不到,纵身跃起也出不了缸。懒洋洋地待着不动,身子便一个劲儿地往下沉。挣扎一下吧,也只是“咯吱吱”地抓挠到缸壁而已。挠着的时候多少上浮了一些,可只要一打滑,立刻又沉了下去。沉到水里后憋得难受,马上又开始“咯吱吱”地抓挠缸壁。就这么着,不多会儿便筋疲力尽了。心里焦躁万分,而爪子却越来越不中用了。渐渐地,本猫也搞不清,是由于沉入水下才抓挠缸壁的,还是由于抓挠缸壁而沉入水下的了。

在此极度困苦之际,本猫寻思道:本猫之所以如此受罪,全在于本猫想要爬出缸去。可尽管想得厉害,事实上明摆着是爬不出去的。就算身子浮在水面上,然后再拼命地伸出爪子,可水缸的边沿依然是够不着的。既然爪子够不到水缸边沿,则不论本猫如何焦躁不安,如何抓挠折腾,粉身碎骨,花上一百年的时光也同样是出不去的。明明知道出不去还非要出去,这不是执迷不悟吗?明知道执迷不悟却还要不自量力,所以本猫才如此痛苦不堪,荒唐至极。这种自讨苦吃,自我残害的做法岂非愚蠢至极。

“算了吧。别‘咯吱吱’地瞎折腾了。听天由命吧。”

一念及此,本猫便放松了前爪、后腿、脑袋还有尾巴,一任它们遵从自然之力。

渐渐地,本猫觉得越来越舒适。已分不清受罪还是走运,也搞不懂是身在水中还是在客厅里。身在何处?所为何来?这一切又有什么相干呢?只觉得舒适惬意。不,就连舒适惬意也都感觉不到了。本猫将拽落日月星辰,捣碎天地万物,从而进入不可思议之平安境地。

本猫死矣。

死,而后得平安。

非死,不得平安。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善哉。

善哉。 sbceZQjfbZbajoQZwvXWSpqyg53WNZHZxMZQK+rspK1IW67IdJ5HVui6aDEI5U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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