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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信息技术服务

1. 领域简介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面向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技术创新和业务转型方面的现实需求,实现了标准体系环境本身从离散型应用转向集成化应用,涉及基础标准、支撑标准、需求侧标准和供给侧标准。基础标准是信息技术服务的共性抽象;支撑标准主要覆盖服务管控和服务外包领域;供给侧标准聚焦于通过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客户业务或客户自行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以支撑自身业务的组织需求,它按业务类型分为面向IT的服务标准(咨询设计、集成实施和运行维护)和IT赋能的服务标准(云计算服务、数据服务和智能服务);需求侧标准则聚焦于采购或自行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以支撑自身业务的组织需求,它按业务类型分为治理、数据管理、数字化转型以及行业和领域的业务标准。

2. 国内标准化情况

(1)国内标准化组织

① 信标委信息技术服务分技术委员会。

信标委信息技术服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SC 40,简称“ITSS分委会”)于2014年5月27日成立。ITSS分委会由委员(专家委员和单位委员)、观察员和联络员组成,下设秘书处以及WG 1(基础标准)、WG 2(咨询设计)、WG 3(集成实施)、WG 4(运行维护)、WG 5(服务管控)、WG 6(服务外包)、WG 7(监理服务)和WG 8(国际标准)等8个专业工作组。ITSS分委会的国际对口组织是ISO/IEC JTC 1/SC 40(IT服务管理和IT治理分技术委员会)。

②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简称“ITSS分会”)于2014年1月8日成立。ITSS分会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以及IT服务成熟度应用推广组,IT服务技术(工具)应用推广组,数据中心运营管理组,IT服务媒体工作组,IT服务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ITSS创新中心,信息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与应用中心7个应用推广组构成。ITSS分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标准研制,标准应用推广,产业相关政策研究,行业公共服务,基础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2)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项目

①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4.0+框架见图4-2。

图4-2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4.0 + 框架

② 标准制定项目。

2018年至2019年8月,该领域发布国家标准14项、电子行业标准2项:

● GB/T 19668.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 GB/T 34960.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治理 第5部分:数据治理规范;

● GB/T 36074.2—2018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2部分:实施指南;

● GB/T 36463.1—2018 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 19668.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 GB/T 28827.4—2019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4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要求;

● GB/T 28827.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6部分:应用系统服务要求;

● GB/T 33770.2—2019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2部分:数据保护要求;

● GB/T 36074.3—2019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管理 第3部分:技术要求;

● GB/T 36463.2—2019 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 第2部分:规划设计指南;

● GB/T 37696—2019 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能力评价要求;

● GB/T 37725—2019 信息技术 业务管理体系模型;

● GB/T 37726—2019 信息技术 数据中心精益六西格玛应用评价准则;

● GB/T 37961—2019 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基本要求;

● SJ/T 11445.5—2019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5部分: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 SJ/T 11445.5—2018 信息技术服务 外包 第5部分:发包方项目管理规范。

该领域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见表4-16。

表4-16 信息技术服务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

该领域在研行业标准计划项目1项,已报批:

● 2014-0416T-SJ 信息技术服务 呼叫中心运营管理要求。

(3)主要标准化活动

结合GB/T 28827.1—2012《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ITSS.1—2015《信息技术 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SJ/T 11565.1—2015《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36326—2018《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和GB/T 33136—2016《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而开展符合性评估工作,ITSS分会秘书处组织对ITSS系列重点标准开展宣贯工作。

3.国际标准化情况

2017年5月,ISO/IEC JTC 1/SC 40第4次全会在日本冈山召开。我国代表团认真履行编辑、联合编辑职责,积极推动由我国专家作为编辑的ISO/IEC PDTR 38505-2《信息技术 IT治理 数据治理 第2部分:ISO/IEC 38505-1对数据管理的影响》和由我国专家作为编辑、联合编辑的ISO/IEC PDTR 22564《信息技术 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进入PDTR投票阶段。此次会议SC40任命我国专家担任SC 40/WG 3(IT赋能的服务/业务过程外包工作组)秘书以及SC 40/WG 4(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组)召集人、秘书,同时成立了由我国专家担任召集人的SG 5(基础设施IT服务管理标准化研究组)。

我国专家担任联合编辑的ISO/IEC 38505-1:2017《信息技术 IT治理 数据治理 第1部分:应用ISO/IEC 38500的数据治理》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

2018年6月,ISO/IEC JTC 1/SC40第5次全会在葡萄牙里斯本召开。我国代表团认真履行工作组召集人、秘书及标准编辑、联合编辑职责,推动在研标准的研制工作。此次会议通过决议将ISO/IEC PDTR 22564《信息技术 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拆分为两部分,即ISO/IEC DTR 22564-1《信息技术 基础设施服务管理 第1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过程参考模型》和ISO/IEC DTR 22564-2《信息技术 基础设施服务管理 第2部分:数据中心服务过程评价模型》,且补充任命我国专家担任ISO/IEC DTR 22564-2联合编辑。此外,还通过决议任命我国专家为ITES-BPO成熟度评估范例国际技术报告的编辑以及ITES-BPO风险管理、基础设施持续绩效提升两项国际技术报告的联合编辑。SG 5(基础设施IT服务管理标准化研究组)已完成《基础设施IT服务管理标准化研究报告》,该研究组的工作于此次会议后结束。

我国专家作为编辑的ISO/IEC TR 38505-2 《信息技术 IT治理 数据治理 第2部分:ISO/IEC 38505-1 (数据治理)对数据管理的影响》于2018年5月16日正式发布。

(1)国际标准制定情况

在ISO/IEC JTC 1/SC 40中,WG 1负责制定IT治理领域的标准,WG 2负责制定IT服务管理领域的标准,WG 3负责制定IT赋能的服务/业务过程外包领域的标准。在2016年成立的WG 4工作组,其业务领域是除WG 1、WG 2、WG 3业务领域之外的其他IT服务管理领域,包括基础设施IT服务管理的标准。该领域正在制定的国际标准13项,见附录H。

(2)其他有关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2016年,我国专家持续推进ISO/IEC TS 25011的制定工作,发起两次投票征求国际专家意见。在2016年SC 7苏州全会及SC 7/WG 6日本沼津工作组会议期间,中国专家组织技术讨论,共处理200多条国际专家意见,与各国专家就标准内容达成共识。截至2017年5月,ISO/IEC TS 25011已通过国际标准组织的格式审查,形成发布稿。2017年6月27日,ISO/IEC TS 25011正式发布。

2017年5月,在马来西亚召开了ISO/IEC JTC 1/SC 7全会和工作组会议。会议期间,由我国专家担任召集人的IT服务质量要求和评价研究组提出,由中国主导起草《服务质量度量》新项目工作建议。该工作建议得到了国际专家的一致认可,获得大会通过并形成决议。

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ISO/IEC JTC1 SC 7/WG 6工作组会议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举办。会议期间,我国专家通过网络会议组织技术讨论,对ISO/IEC TS 25025标准草案的国际专家意见进行了处理,并与意大利、日本等国参与讨论的代表就标准草案内容达成共识。大会通过了决议,于2018年1月发起ISO/IEC TS 25025立项投票。

2018年5月,由我国专家担任编辑的ISO/IEC TS 25025 《信息技术 系统和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服务质量度量》标准立项成功。在ISO/IEC JTC1 SC7新德里全会期间,中国专家组织技术讨论,共处理了150余条国际专家意见,并在组内积极协调,成功将ISO/IEC TS 25025推动至PDTS投票阶段,获得大会通过并写入决议。

2018年10月28—11月2日,ISO/IEC JTC1 SC 7/WG 6工作组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举办。会议期间,我国专家组织技术讨论,积极处理来自各国的PDTS投票意见约200余条,与加拿大、韩国、美国、英国等意见提出国的代表就标准内容达成共识。

4.现行国内外标准

该领域现行国家标准32项、电子行业标准16项,见附录C;现行ISO/IEC标准21项,见附录G。

5. 其他(ITSS符合性评估)

结合信息技术服务标准验证与应用试点工作要求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同意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验证与应用试点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软函[2010]386号)要求,ITSS分会秘书处开展《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信息技术服务 咨询设计 第1部分:通用要求》《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和《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的符合性评估工作。

截至2019年5月,全国已有28个省市设立了31家评估机构,负责所在省市的符合性评估工作。全国33个省市组织召开了标准宣贯培训会,组织召开了80余次专家评审会,累计2 216家企业通过了符合性评估。当前,ITSS标准化成果在构建行业统计制度,制定产业政策和规划,提升企业服务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指导服务关键支撑工具和产品研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浙江移动、北京高法、中核核电等18家用户单位积极实施这些标准,并通过了ITSS分会组织的符合性评估。 mDqkNkz6uLtwJ1apokR0RMD58hEhpI0bAzJEwhymXiyggJc7dTxInHxcfgltFE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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