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网商银行”,注册资本为40亿元。它是一家以互联网为平台面向小微企业和网络消费者开展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没有实体网点,不经营现金业务,通过网络数据对个人信用进行分析,并实现网商银行的功能。与此同时,“小存小贷”这四个字所概括的业务模式将会是浙江网商银行始终的坚持。浙江网商银行将主要为小微企业和网络消费者这两类群体提供有关贸易及生活方面的金融解决方案,更具体地说,主要指的是为服务对象提供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存款产品,以及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贷款产品。
在具体的金融业务方面,浙江网商银行包含以下内容: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4年9月29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公告称,批准在浙江省杭州市筹建浙江网商银行。根据银监会的批文,浙江网商银行在其筹建工作中由浙江银监局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在其筹建期间不能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此筹建工作应该从批复之日起,于6个月内最终完成,而且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若最终并未按照计划完成筹建,则浙江网商银行应该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但是,其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并且最长期限为3个月。
共同发起设立浙江网商银行的公司包括: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具体的股权结构如图3-3所示。
图3-3 浙江网商银行股权结构
阿里巴巴旗下的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30%;
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18%;
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第四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16%。
而剩下的11%股份的股东暂时未定,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的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将交由浙江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2015年5月27日,银监会发布公告称,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核准其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公布了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成员,具体如表3-2所示。
表3-2 浙江网商银行成立之初高管名单
2015年6月25日,浙江网商银行正式开业。浙江网商银行的成立目标有以下4条:
第一,资产规模、利润率等指标并不是浙江网商银行的考核目标,它最看重的其实是所能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数和海量消费者。浙江网商银行行长俞胜法提出了“无微不至”的口号,并希望能够在5年内服务1 000万中小企业和数以亿计的普通消费者。
第二,希望能够从业务模式本身出发,把信用数据作为基础,在开展业务的同时记录点滴信用,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
第三,浙江网商银行一直践行拓展普惠金融。浙江网商银行期待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有效区分普惠金融的商业属性和公益属性,进而更有效率地解决借贷双方的错位与不匹配问题。
第四,小银行,大生态。通过浙江网商银行的运营,形成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对于市场定位,浙江网商银行有着明确的规划和清晰的认识。众所周知,淘宝、天猫、支付宝等平台上的客户正是浙江网商银行的服务对象。同时,浙江网商银行与这些对象发生金融业务必须要求对象在这些平台上从事过一定时长的商事活动。浙江网商银行在对其客户在线上积累的百天大数据进行分析后,才能得出其信用状况。经历了这一过程,浙江网商银行对客户的定位将非常清楚和准确,其大数据应用也将非常集中和有效。
浙江网商银行只服务小微客户,不发放500万元以上的贷款,因此,浙江网商银行不会影响四大行的根基。另外,浙江网商银行不开展抵押贷款,也不在线下布点,其目标是做一家“云上”银行。在某种意义上,这也让支付宝成为银行的支付机构,而不受支付新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