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GC)在产科的应用已有37年。1972年,Liggins和Howie首次证实,对于有早产风险的孕妇,产前给予单疗程GC治疗可以促进胎儿肺合成和释放肺表面活性物质(PS),降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RDS)的发病率,目前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英国皇家医学院和其他重要组织推荐,对有早产风险的孕妇在妊娠34周前给予GC治疗,以降低早产相关并发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一项调查发现,英国98%的产科病区在早产前重复用过GC,有的可重复三四次或更多。美国在妇产科医生中做过一次问卷调查,94%的医生仅知道产前应用GC可降低NRDS发病率,但近60%的医生不清楚GC的潜在不利影响。
自1972年首次报道在患有NRDS的新生儿中应用GC以来,许多报道表明,新生儿期应用GC可以改善肺功能,缩短机械通气时间,降低早产儿死亡率,减少慢性肺病(CLD)及动脉导管未闭(PDA)的发生率。但是许多研究也显示,新生儿期使用GC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近期可能出现高血压、高血糖、胃肠道出血、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一过性抑制;远期可能影响脑发育,导致精神运动发育异常,特别是脑瘫的发生,以及对认知行为的影响。
产前应用GC治疗可促进Ⅰ型和Ⅱ型肺泡上皮细胞发育,改善呼吸力学和气体交换。Ⅰ型肺泡上皮细胞负责肺泡内的气体交换,而Ⅱ型肺泡上皮细胞负责产生和分泌表面活性物质。产前给予GC还可改变表面活性物质结合蛋白的产生,增强胎儿肺抗氧化酶的活性。但需要肺达到能对GC产生生物学反应的发育阶段,才能产生上述效果。
产前应用GC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表达的生化刺激是可逆的,在去除GC后,表面活性物质蛋白的mRNA水平下降到对照水平,因此应用GC7d后未分娩者可考虑重复给予GC。其他有益影响(如细胞结构成熟)在停止GC暴露后仍然持续存在。
对于妊娠不到34周有早产风险的孕妇给予GC是近30年围生医学方面显著的进步之一。GC类药物分天然和合成两大类。用于促进胎儿肺成熟的药物为合成的GC,即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因为只有这两种药物能有效通过胎盘。口服用药的疗效远低于肌内注射。临床经典的用法:倍他米松12mg,肌内注射,每日1次,共2d;地塞米松6mg,肌内注射,每日2次,共2d。用药24h后至7d内,药物效果最佳,7d后药效消失。因此,多数产科医生主张,若用药7d后尚未分娩而早产因素仍然存在,应在停药1周后重复使用。
倍他米松12mg,共2剂,间隔24h肌内注射;地塞米松6mg,共4剂,间隔12h肌内注射。
可用的地塞米松制剂是地塞米松磷酸钠,其起效快,作用持续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地塞米松的给药间隔短于倍他米松。与倍他米松相比,地塞米松花费更少,且应用更加广泛,但应只使用不含亚硫酸盐的地塞米松。尽管地塞米松可以很好地在胃肠道吸收,但口服给药对于促进胎儿肺成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证据还未确立。
临床上所采用的1ml倍他米松混悬液由3mg倍他米松磷酸钠和3mg醋酸倍他米松组成。倍他米松磷酸钠可溶,所以能被快速吸收;而醋酸倍他米松是微溶性的,可以提供持久的药效,仅可用于肌内注射,其生物半衰期是35~54h。起效和作用持续时间受注射部位的血供影响。孕妇肌内注射后1h,脐带血药物浓度约是母体血药浓度的20%。
氢化可的松会被胎盘酶大量代谢,只有相对极少量的氢化可的松会穿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因此,对胎儿的有益影响较小。如果无法获得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时,氢化可的松500mg,每12h静脉给药1次,共4剂,可作为最后的治疗手段。对于因内科疾病而接受了大剂量氢化可的松治疗的孕妇,当需要促进胎儿肺成熟时,仍推荐单个标准疗程的倍他米松或地塞米松治疗。
在产前GC治疗的基础上,加用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并没有降低早产儿呼吸问题及肺部疾病的发生率。
对存在早产风险的孕妇产前给予单疗程的GC,已经证明可以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减少NRDS发生和呼吸支持的天数,降低脑室内出血(IVH)、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和动脉导管未闭(PDA)的发生率,也可减少NICU的住院天数;倍他米松可降低脑室周围白质软化症(PVL)的发生率。随访研究也表明,单疗程应用GC并没有对神经系统和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反应。产前给予GC也没有增加孕妇高血压、绒毛膜炎、败血症的发生率和孕妇死亡率。因此,对于有胎膜早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和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如果存在早产风险,可以给予单疗程的GC治疗。根据循证医学结论,目前推荐对24~34周可能早产的孕妇给予GC治疗;对于超过34周存在早产风险的孕妇,如果证实胎儿肺发育未成熟也可给予单疗程的GC治疗。过去认为应用GC后24h内分娩效果不好,但最近的研究表明,即使在产前1h给予一次GC也是有益的。因此,最新的指南建议,对于存在早产风险的孕妇应该给予GC,除非在1h之内分娩。
应用GC后7d内娩出的早产儿,NRDS发生率与7d后娩出者相比显著降低,表明产前GC治疗的效果在7d后减弱。目前所获得的资料提示,产前重复应用GC可以降低早产儿对机械通气、CPAP、PS和氧疗的需要,也可以降低气胸的发生率;对于胎龄小于28周的早产儿,还可以降低死亡率、NRDS的发生率及严重度,PDA发生率也降低;但是否可以降低IVH、败血症、NEC的发生率,目前尚无证据支持。2006年,Crowther的研究表明,每周给予一次GC(不是每周给予1个疗程的GC)也可以显著降低NRDS的发生率和严重度,以及降低对PS、氧疗时间和吸入氧浓度的需要。Meta分析也表明,重复应用GC可以显著降低新生儿肺部疾病的发生率和严重度,减少供氧时间和PS的应用,需要治疗的PDA发生率也显著减少。
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均可有效加速胎儿肺成熟,二者均可用于产前治疗。在减少NRDS发生率和早产儿死亡率方面,地塞米松与倍他米松的效果相同。地塞米松可减少IVH的发生率,但对于严重IVH和脑室周围白质软化,两种药物并没有明显差异。
国外更多应用倍他米松,所以目前宫内暴露于地塞米松的胎儿长期随访的数据有限,未明确证实地塞米松在近期结局和远期结局方面等效或优于倍他米松。如果选用地塞米松,应选择不含亚硫酸盐的制剂,因为常用于地塞米松制剂中的亚硫酸盐防腐剂可能对早产儿有直接的神经毒性作用。
对7d内早产风险增加的23~34孕周孕妇产前给予GC治疗,能显著降低NRDS、IVH的发生率及早产儿的死亡率,出生后18~22个月时的死亡率或神经发育损害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1)孕23~25周分娩的早产儿产前给予GC治疗,可降低其出生后18~22个月的死亡率,以及IVH、脑室周围白质软化、NEC的发生率。
(2)孕周≤22周时产前给予GC治疗不太可能显著改善胎儿肺功能,因为在该孕龄时药物对仅存在的少量原始肺泡发挥作用。但对于妊娠≤22周的早产儿,如果父母在充分了解远期不良结局较差的情况下,仍坚持要求进行新生儿复苏,那么,在分娩前应用1个疗程的GC治疗是合理的。医生应告知父母这种干预可能会有生存效益,但生存伴随的严重损伤的风险会增加。同样,如果并未分娩,在后期的妊娠过程中可能需要考虑产前GC治疗的重复疗程或“挽救”疗程。
(3)孕34周之后胎儿发生NRDS、IVH和新生儿死亡的基础风险已经很低,是否应用GC治疗存在争议,研究结果不一致。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已不推荐对孕龄>34周的孕妇行产前GC治疗。但英国皇家妇产科医师学院指南推荐:所有在孕39周之前进行择期剖宫产的孕妇均应常规产前给予GC治疗。
所有存在早产高风险的孕妇产前均应该接受GC治疗,除非预计即刻分娩(如预计1h或2h内分娩)。
尽管产前重复应用GC对胎儿和早产儿可能存在的不良后果仍没有定论,但应引起高度重视。目前认为可能存在的不良预后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1)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多种动物实验表明,GC抑制胎儿生长,胎仔动物出生体重明显降低。有研究表明,重复应用GC可以导致出生体重降低,分娩小于胎龄儿的风险增加,可能与重复应用GC抑制胎盘的生长有关。重复应用GC直至32周或分娩,发现剂量的增加与出生体重、头围降低明显相关。但meta分析没有证实重复应用GC对出生体重的影响。
(2)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动物实验表明,重复应用GC可导致胎仔的脑重量减轻、髓鞘化延迟、海马的锥体细胞显著减少。临床研究表明,重复给予GC可导致头围降低,影响早产儿的行为、情感、记忆和认知功能,对精神神经运动发育也产生不良影响。有研究表明,重复应用GC可能增加注意缺陷的发生率,但均没有发现严重的残疾、生长发育异常、阅读障碍、哮喘、高血压。大样本多中心研究表明,脑瘫的发生率也没有增加。
(3)对内分泌的影响:产前重复使用GC可抑制胎儿下丘脑室旁核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受体的表达,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功能;使早产儿血清中的皮质醇水平降低。胎膜早破妇女重复使用GC,早产儿感染的风险明显增加;但有文献报道,并未发现早产儿在产时和产后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远期不良反应是糖尿病的发生率增加。
(4)对心脏的影响: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和成年期心血管疾病呈正相关,而过度GC暴露可导致早产儿出生体重降低,因此推测,过度GC暴露可能与成年期的心血管意外相关,包括高血压。
由于产前重复应用GC的安全性和效果仍不能确定,对用过一次GC而没有分娩的孕妇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重复应用GC仍然需要谨慎,对重复应用GC后出生的早产儿也应该进行长期随访,直至学龄期和青春期,评估远期的神经发育、社会适应能力和学习成绩。
(1)产前GC治疗并未增加母亲死亡、绒毛膜羊膜炎或产褥脓毒症的风险。
(2)与其他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相比,倍他米松本身的盐皮质激素活性较弱。因此,高血压并不是产前倍他米松治疗的禁忌证。
(3)许多孕妇会发生一过性高血糖,类固醇效应于第1剂药物后大约12h开始出现,且可能持续5d。如果需要,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应该在GC治疗前或在给予第1剂药物后至少5d进行。如果不进行密切监测和治疗,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可发生严重高血糖。
(4)注射倍他米松后,24h内白细胞计数会增加约30%,淋巴细胞计数会显著降低。这些改变在3d内恢复到基线值,并且会使疑似感染孕妇的白细胞计数分析复杂化。
已经进行1个初始疗程的产前GC治疗,但没有分娩,常规重复1次产前GC治疗的替代选择,称为挽救疗法。挽救疗法仅限于预计7d内有高分娩风险的孕妇。理论上,允许对最可能获益的孕妇进行一个加强或抢救治疗疗程。这可减少NRDS的发生,但不会增加潜在不良结局的风险。
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支持对仍有早产高风险的孕妇给予一个单疗程的GC挽救或补救治疗。2011版和2012版在关于给予挽救治疗之前的最小间隔(至少7d vs至少14d)及最大孕龄(<33周vs<34周)方面有差异。两个版本都推荐避免定期安排重复疗程或给予超过2个疗程的产前GC治疗。
目前挽救性治疗主要应用于3种情况。
(1)临床上估计在接下来的7d内分娩可能性较高的孕妇。
(2)第一次产前GC暴露疗程在孕28周以前。
(3)与前一次的产前GC暴露间隔至少为2周。
尚无有力的证据支持增加GC剂量、缩短给药间期、使用静脉或者口服给药途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部分证据支持对预计分娩前超过1周或2周已完成单个疗程治疗的低孕龄妇女追加1剂GC治疗。
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显示,标准给药间隔的倍他米松可以使GC受体占用率最大化,并且使胎儿组织中的GC受体靶基因上调接近最大的刺激。如果受体不能被激活,则每日1剂更高剂量的GC预计也会增加效果,多余的药物很可能会被排出。此外,超过生理剂量的GC会导致GC受体的抑制。因此,不推荐使用更高剂量。
与标准的间隔时间相比,并不能减少NRDS的发生率或其他不良结局。更短的给药间期会增加NEC发病风险,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因此应避免这种用法。
产前GC的静脉给药方案的临床有效性尚未在孕妇中进行研究。静脉给药会导致母体及胎儿GC水平快速达到峰值后迅速降至谷值。这使胎儿持续暴露于GC刺激的时间较短,因此,静脉给药可能不及肌内注射给药方案有效。
口服地塞米松对NRDS的发生率无影响,但是口服地塞米松组早产儿发生IVH及早产儿脓毒症的比例显著升高,因此,口服地塞米松不应替代肌内注射治疗。
目前研究并没有发现对胎膜早破的孕妇给予GC治疗有增加母亲和早产儿感染的风险。
多胎妊娠妇女进行GC治疗的效果和最佳剂量仍无确切性结论,建议对于单胎妊娠和多胎妊娠均使用标准给药方案。
与其他皮质类固醇相比,倍他米松有较低的盐皮质激素作用,不会加重高血压。产前GC治疗用于并发重度子痫前期孕妇是安全和有效的。
GC对血糖水平的影响开始于第1剂后约12h,可能持续5d。如果不进行密切监测和治疗,妊娠期糖尿病妇女可发生与产前GC治疗相关的严重高血糖。
产后给予表面活性物质治疗不仅不能替代产前GC治疗,而且产前GC治疗可能会增强产后表面活性物质治疗的效果。
目前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超重孕妇需要增加产前GC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