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项目实施中的人员、资金、设备、监督及协作等问题,全力保证远程医疗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克拉玛依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年度主要任务,组建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推进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项目相关工作。为保证成员单位协调一致,共同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月度通报制、联席会议制、季度检查制及年度考核制等协调机制。
为保障科技惠民计划“新疆克拉玛依市远程医疗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克拉玛依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新疆克拉玛依市远程医疗技术示范与推广”实施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制,重大技术难题的咨询及方案审查,医疗和科技资源的整合,技术人才的引进,重大技术合同的审核等事宜,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一些日常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的制订,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效果,组织召开项目技术讨论会及项目协调会,完成专家组交办的其他事宜,每个月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卫健委共同组成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以下工作内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及考核验收等工作;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论证评审;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全程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上级监管;项目验收后负责制订项目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牵头,组织其他市属三家项目参与医院,共同组成的克拉玛依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以下工作内容:项目实施与管理;加强资金的日常监管,确实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人才、政策等保障条件。
克拉玛依市科技局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作为该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以下工作:整个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和总结;协调相应远程医疗卫生技术支持;项目成果的整理和评估,撰写总结报告。该医院的财务部门应加强内部自控,为项目单独设立台账,保障经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以及克拉玛依市科技局和财政局等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的监督检查。
由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负责对本院医务人员,以及克拉玛依市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市第二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市独山子人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师资人员参与远程医疗技术培训,负责培训教材的编写,建立本院培训师资小组,成立远程医疗服务培训中心。克拉玛依市的其他医院成立培训机构,负责本院医务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师资人员参加远程医疗技术的培训,建立本院培训师资小组。各区卫健委成立培训点,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医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远程医疗基本知识的培训,开展对广大患者远程医疗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
为提高本项目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组特邀宁夏医科大学、澳门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学校和医院的专家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自项目实施以来,第三方评估团队共8次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进行项目实时跟踪评估,在此基础上对项目的总体设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的示范与推广、预期效果及医院管理效益等方面进行远程医疗的经济学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评估及项目验收报告的总体评估,对项目进行追踪管理和监测评估,以提高项目质量,促进项目发展,完善远程医疗服务机制,惠及更多百姓,促进克拉玛依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章从项目实施的角度详细阐述了项目实施前期的方案制订和论证,以及成立克拉玛依市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也为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