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对象捕捉,是 AutoCAD 提供的一种功能,通过这种功能,可以在绘图时精确地找到一些对象上的点的几何位置。例如直线的端点、中点,圆的圆心,圆弧的起点、终点、圆心,两直线的交点,等等。通过找到这些点,可以使作图精确。
在使用对象捕捉功能前,有必要先进行对象捕捉功能的设置。
菜单:【工具(T)】→【选项(N)】。
按上面介绍的方法打开参数设置面板。
在系统弹出的如图4-1所示的“选项”对话框中“绘图”选项卡的左侧“自动捕捉设置”选项组,进行对象捕捉的相关参数设置。
图4-1 “选项”对话框
选项组中的各项选项功能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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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选框:用于设置在自动捕捉到特征点时是否显示捕捉标记,如图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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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选框:用于设置当将光标移到离对象足够近的位置时,是否像磁铁一样将光标自动吸到特征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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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选框:用于设置在捕捉到特征点时提示“对象捕捉”特征点类型名称,如圆心、交点、端点和中点等,如图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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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选框:选中该项后,当按 F3键激活对象捕捉模式,系统提示指定一个点时,将在十字光标的中心显示一个矩形框——靶框,如图4-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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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单击该按钮后在系统弹出的“图形窗口颜色”对话框内通过选择下拉列表中的某个颜色来确定自动捕捉标记及其他图形状态的颜色。
●用鼠标拖动
选项组中的滑块,可以调整自动捕捉标记的大小。当移动滑块时,在左边的显示框中会动态地更新标记的大小。
图4-2 自动捕捉设置说明
菜单:【工具(T】→【工具栏】→【AutoCAD】→【对象捕捉】。
按上面介绍的方法打开如图4-3所示的“对象捕捉”工具栏。
图4-3 “对象捕捉”工具栏
下面对图4-3所示的“对象捕捉”工具栏各按钮的功能进行说明。
1—捕捉临时追踪点:通常与其他对象捕捉功能结合使用,用于创建一个追踪参考点,然后绕该点移动光标,即可看到追踪轨迹,可在某条路径上选取一点。
2—捕捉自:通常与其他对象捕捉功能结合使用,用于选取一个与捕捉点有一定偏移量的点。
3—捕捉到端点:可捕捉对象的端点,包括圆弧、椭圆弧、多线线段、直线线段、多段线的线段、射线的端点,以及实体及三维面边线的端点。
4—捕捉到中点:可捕捉对象的中点,包括圆弧、多线、椭圆弧、直线、多段线的线段、样条曲线、构造线的中点,以及三维实体和面域对象任意一条边线的中点。
5—捕捉到交点:可捕捉两个对象的交点,包括圆弧、圆、椭圆弧、多线、直线、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参照线彼此间的交点,还能捕捉面域和曲面边线的交点,但不能捕捉三维实体的边线的角点。
6—捕捉到外观交点:捕捉到两个对象的外观交点,这两个对象实际上在三维空间中并不相交,但在屏幕上显得相交。可以捕捉圆弧、圆、椭圆、椭圆弧、多线、直线、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构成的两个对象的外观交点。
7—捕捉到的延长线:可捕捉到沿着直线或圆弧的自然延伸线上的点。若要使用这种捕捉,须将光标暂停在某条直线或圆弧的端点片刻,系统将在光标位置添加一个小小的加号,来指出该直线或圆弧已经被选为延伸线,然后当沿着直线或圆弧的自然延伸路径移动光标时,系统将显示延伸路径。
8—捕捉到圆心:捕捉弧对象的圆心,包括捕捉圆弧、圆、椭圆、椭圆弧或多段线弧段的圆心。
9—捕捉到象限点:可捕捉圆弧、圆、椭圆、椭圆弧或多段线弧段的象限点。象限点可以想象为将当前坐标系平移至对象圆心处时,对象与坐标系正负XY等四个轴的交点。
10—捕捉到切点:捕捉对象上的切点。在绘制一个图元时,利用此功能可使绘制的图元与另一个图元相切。当选择圆弧、圆或多段线弧段作为相切直线的起点时,系统将自动启动延伸相切捕捉模式,但是要注意延伸相切捕捉模式不可用于椭圆或样条曲线。
11—捕捉到垂足:捕捉两个相垂直对象的交点。当将圆弧、圆、多线、直线、多段线、参照线或三维实体边线作为绘制垂线的第一个捕捉点的参照时,系统将自动启用延伸垂足捕捉模式。
12—捕捉到平行线:用于创建与现有直线段平行的直线段。使用该功能时,先绘制一条直线A,在绘制与A平行的直线时,先指定一个点(作为平行线的起点),然后单击该按钮,将鼠标光标移动到A处,系统会显示一条绿色的平行符号,接着移动光标绕着平行线起点转动,当移动到与直线A平行处,系统会显示临时的平行线路径,此时可在平行线路径某点处单击指定终点,即可得到平行线。
13—捕捉到插入点:捕捉属性、形、块或文本对象的插入点。
14—捕捉到节点:可捕捉点对象,此功能对于捕捉用DIVIDE和MEASURE命令插入的点对象特别有用。
15—捕捉到最近点:捕捉在一个对象上离光标最近的点。
16—无捕捉:不使用任何对象捕捉模式,也就是关闭对象捕捉模式。
17—对象捕捉设置:单击该按钮,系统弹出“草图设置”对话框进行对象捕捉模式设置。
绘图时,指定一个点后可按Shift或Ctrl键并在空白绘图区右击,系统会弹出“对象捕捉”快捷菜单,如图4-4所示。
图4-4 “对象捕捉”快捷菜单
在该菜单上选择需要的捕捉命令,在把光标移到要捕捉对象特征点附近,即可选取现有对象上所需的特征点。在快捷菜单上除了“两点之间的中点(T)”“点过滤器(T)”与“三维对象捕捉(3)”子命令外,其余各项都与工具栏中各种捕捉按钮一一对应。
绘图时,指定一个点时可输入所需的捕捉字符,再把光标移到要捕捉对象的特征点附近,即可捕捉现有对象上的所需特征点,捕捉字符参见表4-1。
表4-1 捕捉字符列表
在绘图中,如果每次都采用先选择该特征的捕捉命令再绘图,会使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因此,AutoCAD系统提供了自动对象捕捉模式。
在操作页面的右下角点开自定义
按钮,然后在两个选项
、
上打钩,右下角状态栏就会出现如下两个
按钮,第一个是对象捕捉跟踪,第二个是对象捕捉。单击对象捕捉按钮
右边的箭头可以勾选自动捕捉的类型,如图4-5所示。
图4-5 设置自动捕捉类型
如果要退出对象捕捉的自动模式,可单击屏幕下方状态栏里面的
(对象捕捉)按钮(或者按 F3键、Ctrl+F 键)使其关闭。设置自动对象捕捉模式后,当系统要求用户指定一个点时,把光标放在某对象上,系统便会自动捕捉到该对象上符合条件的特征点,并显示出相应的标记。如果光标在特征点处多停留一会儿,还会显示该特征点的提示。这样用户在选点之前,只需要先预览特征点的提示,然后再确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