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象特征是 AutoCAD 提供的一个非常强大的编辑功能,或者说是编辑方式。绘制的每个对象都具有特征。有些特征是基本特性,适用于多数对象,例如:图层、颜色、线型和打印样式。有些特征是专用于某个对象的特性,例如,圆的特性包括半径和面积,直线的特性包括长度和角度。可以通过修改选择的对象的特性来达到编辑图形对象的效果。
功能区:【默认】→【特性】按钮
。
菜单:【工具(T)】→【选项板】→【特性(P)】。
工具栏:
。
命令行:properties。
按上面介绍的方法输入properties命令后回车,或者先选择对象,然后右击,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特性”命令。
在命令执行后,系统打开“特性”选项板,如图3-16所示。
图3-16 “特性”选项板
“特性”选项板列出选定对象或对象集的当前特性设置,可以通过选择或者输入新值来修改特性。当没有选择对象时,在顶部的文本框中将显示“无选择”。此时“特性”选项板只显示当前图层的基本特性、图层附着的打印样式表的名称、查看特性以及关于UCS的信息。若选择了多个对象,“特性”选项板只显示被选对象都有的公共特征。
单击标准工具栏上的“特性”按钮
,打开“特性”选项板,再单击“选择对象”按钮
,选择要查看或要编辑的对象。此时就可以在“特性”选项板中查看或修改所选对象的特性了。在“选择对象”按钮的旁边还有一个PICKADD系统变量按钮
,当显示为
时表示选择的对象不断地加入到选择集当中,“特性”选项板将显示它们共同的特性。另外,还可以单击快速选择按钮
,快速选择所需对象。
“特性”选项板上的
按钮可以控制特性选项板的自动隐藏功能,单击
按钮,会弹出一个快捷菜单,其中可以控制是否显示“特性”选项板的说明区域。选项板上显示的信息栏可以折叠也可以展开,通过
/
按钮来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