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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什么是路权原则?

路权是指人和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通行的权利。路权包括通行权和先行权。

如图1-2所示,在车行道上施划的人行横道线部位,行人和车辆都享有通行权。在不同的交通主体都享有通行权的情况下,还要进一步明确哪一方向有优先通行的权利。人行横道线是施划在车行道上供行人横过车行道的安全通道,在人行横道内,行人享有先行权,车辆遇到行人在人行横道内横过车行道时,应当减速慢行或停车让行,确保行人在人行横道内的通行安全。

相同的交通主体,在都享有通行权的情况下,为了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还需要明确哪一方享有优先通行的权力。如图1-3所示,车辆在有障碍路段会车,由于道路损毁通行困难,有障碍一方应该让无障碍一方先行;如果有障碍一方已经接近障碍,则有障碍的一方可以先行。

路权包含空间和时间要素。空间要素体现通行权,时间要素体现先行权。左右方向绿灯放行时,受左转弯车辆A的阻挡,后方直行车辆B在绿灯时段未能驶离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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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让行人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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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有障碍的狭窄路段会车 RjUXkX6nBOQgPga8o4PrhmMDggncbYOPFdbu2jFlYah+BcOFDMH5tDGZxDZOcG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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