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
我国政府规划存在不同类别的相互分割,功能重复或交叉,跨部门编制与审批协调困难,造成了极大的人力、资金、资源、时间等浪费,降低了经济与项目开发效率,出现了阻碍经济发展的问题和矛盾,有待尽快优化和深度改革。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城市空间规划等存在多个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各自组织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执行等跨部门管理,相互之间协调机制和体系很不顺畅等实际的问题与运行障碍。
国内学者、行业专家和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部委、各规划编制与经济研究机构,近年来积极推动、探索和实施了政府规划政策体系和编制流程等改革研究,积极探索经济发展规划、城市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完善、优化、整合与合并各类规划的必要性与现实需求。
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规划合并的改革包括:土地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的“三规合一”,以及政府专项规划如:环保、交通、教育、文化、市政、环卫等专项规划的跨界整合和专项规划的一体化等。
我国处于高速城市化的阶段,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脱节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规范、高效、有序发展,造成了巨大浪费,也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对外形象。
为了探索和推动规划体系的一系列规范化改革,国家各部委、各地区近年来做了一些有益的试点,如:上海市2008年前后,研究并实行了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合并试点,逐步实施“两规合一”,并在嘉定、青浦两组开展了改革试点,按照“统一目标,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有序衔接”的原则,推动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后来,上海市进一步推动了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的“三规合一”改革试点。
上海市“两规合一”的改革方式是:坚持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依据国家下达的土地总体规划指标,同步进行城市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两规按照“统一数据地板、统一用地分类、统一技术规程”的原则。实施技术层面的衔接。通过关键技术衔接,确定规模,优化布局,确保流量。为此,确立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管控方案、配套政策和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广东省推动云浮的“三规合一”试点,整合有关部门,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一套规划、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分工实施”的“三规合一”整体方案。为此,成立了规划审批委员会,是政府规划的决策机构,对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决策与审议,他们的意见作为地方政府进行土地行政审批、管理与决策的主要依据。规划审批委员会下设的规划监督监察委员会,是规划委员会的监督机构,对规划执行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监督意见是市监督局予以处罚的依据。
成立“规编委”,统筹规划编制与审批,对原来的由发改委编制的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局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三者合并和上收,由“规编委”统一编制与审查。“规编委”下设总规划师和总建筑师,负责规划编制的技术把关。“规编委”下设地理信息中心,构建“一个平台、统一标准、分类管理”的规划管理体系,对经济发展、交通、国土、市政、环保、教育、文化等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多规适用、认可的技术标准与规则。
特定规划编制定稿之后,分别由地方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城乡规划局具体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某些问题,及时反馈到信息平台进行技术处理,如有必要,反馈给“规编委”调整规划,形成实施、反馈、调整的循环过程。
重庆的“多规合一”由规划局转到发改委牵头,由“三规合一”到“四规叠合”,逐步到“五规叠合”。重庆的“四规叠合”要求同时编制四个规划和叠合规划,实施规划的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依据“国土定量、规划定位”的思想,建设用地指标依据土地总体规划。按照“框架、弹性利用”的原则进行具体布局,将可调整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空间上进行布局。
“四规叠合”工作由“四规叠合”工作小组管理,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综合平衡、联合审批的工作流程,由“四规叠合”工作小组下达各区主体功能定位和重要控制指标的具体数据,作为相关规划编制的依据;各单位开展国土空间状况调研,形成方案初稿;“四规叠合”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方案综合平衡,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根据“四规叠合”反馈的修改意见,完成自己的规划修改,再次上报“四规叠合”工作小组,进行联合审批。在各个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四规影响要素的规划方案,用于指导五年发展规划。
重庆市以沙坝为试点,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人口和环境规划的“五规叠合”,又称“五规合一”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规划方案。
五规合一的基本原则如下:
●开放务实、科学规划;
●立足地区核心优势和发展目标编制规划;
●部门协调,各方互动:五个核心机构的多部门协调合作;
●精明增长、刚弹分管:把全区划分为建设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域——刚性空间(彩色用地)、可调功能地域——弹性空间(灰色用地),从全域的角度实现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的合理布局;
●图件共建,标准统一:在发展定位和功能目标的导向下,通过统计口径、用地标准、规划年限等指标,协调各要素,通过空间规划的协调整合进行落地实施,实现“五规合一”方案的引导管理。
广州市2008年开始推动三规合一,2009年广州市编制“广州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年)”,该规划实施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属于指导性、综合性的区域规划,是在各规划之上的一个综合规划,综合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人口和环境规划的内容,为编制具体规划提供依据。
广州市发展规划采取了“三上三下”的编制步骤,其中:一上一下,实现了图斑衔接(控制性详规与土地总体规划对比的差异图斑,进行对比调整),划定“四线”:建设用地控制线-引导城乡建设项目布局、产业区域控制线-产业项目选址区域、生态控制线-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基本农田控制线-落实农田保护;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区(县级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技术指引”“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成果数据标准”,对各地提交的规划审核和反馈意见。
“二上二下”:明确方案、优化“四线”。各单位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四线”调整,明确两规图斑调整方案,依据技术标准调整后二次上报,审核指导并完成“四线”规划。
“三上三下”:汇总方案,形成全市成果,并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委2014年8月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多规合一”指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融合到一张可以明确边界线的市县域图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的这些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
“多规合一”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探索完善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规划的特点,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作为各类规划衔接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以2020年作为规划的中期年限,研究探索将2025年或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把握市县所处的大区域背景,按照县市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以及上位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研究“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合理确定指标体系。
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措施。
从支撑市县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需要出发,提出完善市县规划体系的建议,探索整合各类规划及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的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多规合一”试点方案,探索实现“多规合一”的技术路径和具体内容。2014年11月底,形成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方案,上报经济体制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通知》提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组织开展咨询论证,适时将试点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上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