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27日,戴姆勒-奔驰公司与瑞士斯沃琪(Swatch)公司合资组建了Smart(斯马特,或意译为“精灵”)微型汽车公司,双方分别占有81%和19%的股份。合资公司生产的Smart牌微型轿车于1998年10月2日上市。不过,1998年10月31日,斯沃琪公司将所持的19%股权全部卖给了戴姆勒-奔驰公司,“Smart”就成了戴姆勒-奔驰公司的正宗成员。
▲斯马特(Smart)车标
Smart中的S代表了斯沃琪(Swatch),M代表了梅塞德斯-奔驰(Mercedes-Benz),而Art则是英文中“艺术”的意思,合起来可以理解为,这个品牌的汽车代表了斯沃琪和戴姆勒-奔驰公司完美合作的艺术;而Smart本身在英文中也有“聪明伶俐”“精灵”的意思,这也契合了其设计理念。
斯马特(Smart)车标由字母“C”和箭头组成。字母“C”代表Compact,意为紧凑设计、小型汽车;箭头表示超前的思想,寓意节能、环保、低碳的超前思维和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