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集团(Daimler AG)在2008年以前叫戴姆勒-奔驰公司(Daimler-Benz AG)。其中,1998—2007年间与克莱斯勒合并,名叫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Daimler Chrysler AG)。
戴姆勒-奔驰公司是1926年6月28日由原戴姆勒公司(Daimler Motoren Gesellschaft)和奔驰公司(Benz & Cie)合并而成的。
其总部位于德国斯图加特。
2015年,戴姆勒集团全球共销售汽车226.63万辆,位列世界第12位。
▲戴姆勒集团(Daimler AG)标志
▲左:奔驰公司创始人卡尔·本茨(Karl Benz,1844-1929)右:戴姆勒公司创始人哥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1834-1900)
▲奔驰最早的标志是一个齿轮图案(1903年)
▲月桂枝包围的“奔驰”字样图案(1909年)
1886年1月29日,卡尔·本茨(Karl Benz,1844—1929)为他于1885年9月5日所研制的三轮汽油机汽车,向帝国专利局申请发明汽车的专利,1月29日这一天被公认为“汽车的生日”;当年11月2日由专利局正式批准发布证书。1886年8月,在德国斯图加特堪斯塔特城的哥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1834—1900)首次试驾了自己制造的四轮汽油机汽车。从此,汽车诞生了。世界公认本茨和戴姆勒为“现代汽车之父”。
1899年5月8日,本茨的莱茵燃气发动机厂改组为奔驰股份有限公司(Benz & Cie),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机动车生产厂商。奔驰汽车使用“奔驰”(Benz)品牌,源自创始人卡尔·本茨的姓氏。
奔驰的标志变化很少,最早的是一个齿轮图案,中间刻有“Original Benz”字样,直译为“原版奔驰”。下面的小字“Eingetr. Schutzmarke”意为“国家注册商标”。该商标于1903年9月4日申请,1904年3月30日开始生效。
1909年8月6日,本茨为了纪念世界第一种大量生产的汽车Velo上市,于是将齿轮改为月桂枝,以作为吉祥、成功、胜利、荣誉的象征;标志中的文字内容精简到只剩下“BENZ”4个字母。1910年10月10日,新的月桂商标正式注册登记。奔驰商标就像一顶桂冠,寓示该公司在汽车领域独占鳌头,其产品独夺“桂冠”。
关于“桂冠”,在希腊神话故事中有一段动人的传说:掌管艺术的太阳神阿波罗(Apollo)正想渡贝涅河时,他看见了河神的女儿美丽又天真烂漫的达芙妮(Daphne),便一见钟情,如醉如痴。达芙妮是一个自怜自爱,向往自由的清纯少女。她为了逃避阿波罗的求爱向月桂树林奔跑,当阿波罗追到跟前,并能闻到她那散发着香气的头发时,达芙妮奋力喊道:“父亲!快将我的美貌毁掉吧;大地母亲!救救我吧。”话音刚落,奇异的景象就发生了:她的两条腿笔直地站着不能动弹了,双脚长了树根,身上出现了一层灰色的树皮,双臂变成了树枝,头发变成了树叶。当阿波罗赶到时,他只能抓到一株圆滑的树干,但他仍能感觉到达芙妮的心房在怦怦跳动。“啊!达芙妮!”阿波罗无限悲痛地倾吐自己矢志不渝的爱情:“从现在起,你就是阿波罗最喜欢的树木了。我将用你永生的树叶编成桂冠,它将成为勇士们头上的冠冕,成为诗人和凯旋者光荣的象征。”
▲希腊神话故事阿波罗(Apollo)和达芙妮(Daphne)
从此,阿波罗将月桂树尊为他的圣树,他的发上、琴上和箭袋上总是饰以桂树的枝叶。每年,他所挑选出的全希腊最优秀的诗人也被赐予桂枝做的花冠以示荣耀。这就是“桂冠诗人”(Poet Laureate)的由来。
哥特利布·戴姆勒于1890年11月28日创立了戴姆勒发动机公司(Daimler Motoren Gesellschaft,简称DMG),所产汽车品牌为“戴姆勒”。
▲左:卡尔·本茨私家车上的车标别具一格,注明了地名和人名(1924年)右:戴姆勒初期曾使用过的标志(1890年)
不久后戴姆勒汽车则使用“梅塞德斯”(Mercedes)名称。
创立Mercedes这一品牌名称的人,却是一位奥地利商人。1899年,奥匈帝国驻法国尼斯的总领事埃米尔·杰里内克(Emil Jellink,1853—1918)订购了戴姆勒凤凰(Phoenix)轿车,他用自己女儿的爱称梅赛德斯(Mercedes)为它们命名,这车参加了当年3月21日在法国尼斯(Nice)举行的汽车拉力赛,获得第三名。他觉得是他女儿的名字带来了好运。
1900年6月8日,埃米尔·杰里内克一下订购了36辆戴姆勒汽车,但是他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他必须成为奥匈帝国、法国和美国的独家代理商;第二,汽车必须以他女儿“梅赛德斯”的名字命名。这对当时仅年产90辆汽车,员工只有344人的戴姆勒公司来说,是个巨大的商机。双方于是一拍即合,梅赛德斯也就成了这一年所有戴姆勒汽车的名字,没想到这么一来,戴姆勒汽车的销量大增,真像是受到了幸运女神的照顾一样。“梅赛德斯”确实优美动听(西班牙语含有幸福、慈悲的意思)。从此,戴姆勒汽车就有了这个固定的名字——MERCEDES。从1901年起,在汽车散热器上就写着“梅赛德斯”(MERCEDES),名称上取代了“戴姆勒”,戴姆勒公司生产的汽车都命名为“梅赛德斯”。
▲最早的车迷、梅塞德斯名称创始人埃米尔·杰里内克(Emile Jellinek,1853—1918)
▲杰里内克的小女儿梅赛德斯——拉蒙娜·杰里内克(Ramona Jellinek,1889—1929)
1902年6月23日,戴姆勒公司将“梅赛德斯”作为产品名称正式申请注册,从此开始了梅赛德斯时代。
戴姆勒汽车易于记忆的产品名称(Mercedes)有了,但是特征显著的商标还没有产生。当时在公司里工作的戴姆勒的儿子,记起有一次父亲给母亲寄的风景明信片上画了一颗三叉星,以标明他当时在科隆的住处,戴姆勒充满信心地写道,“这颗星有一天会升起来,以照耀我的工作(One day this star will shine down on my work.)。”他的话后来被证明是正确的。
▲戴姆勒汽车最早使用的是文字标志(1901年)
于是,1909年6月24日,公司将表达戴姆勒在陆、海、空三个领域实现机动化夙愿的三叉星注册为正式商标,从而取代了原来的文字商标,这种三叉星被安放在散热器罩的上部。柏林帝国专利局为此颁发的证书于1911年2月9日起正式生效。
三叉星开始只有一颗,后来成了并列的两颗。1916年,为纪念他热情的支持者,又为了使商标具有连续性,戴姆勒又将三叉星和“MERCEDES”合成一个新的商标。1917年1月10日起,三叉星又增加了圆环作为背景,形似汽车的方向盘,进而表示公司的产品在形似地球的圆圈中任意驰骋;在圆的上方镶嵌了4颗小星,下面有“MERCEDES”的字样。
1921年11月5日,戴姆勒公司为新设计的商标申请注册,两年后的1923年8月2日被列为受法律保护之图样。新商标是安装在车头圈环内的浮雕形三叉星。
▲戴姆勒汽车标志是一颗三叉星(1909年)
▲三叉星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在圆的上方有4颗小星星,下面是戴姆勒公司的汽车品牌名字“梅赛德斯”(1916年)
▲安装在车头圈环内的浮雕形戴姆勒三叉星车标(1921年)
1926年6月28日,世界汽车史上两颗耀眼夺目的巨星相会了。戴姆勒和本茨两位汽车先驱所开创的公司终于合并到一起,成为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Daimler-Benz AG),所生产的汽车品牌称为梅塞德斯-奔驰(Mercedes-Benz)。汽车上使用的新商标也综合了原来两家商标各自的风格,Benz的月桂枝围绕着Mercedes的三叉星,“BENZ”的字样在下面,“MERCEDES”的字样在上面。该合并商标于1926年8月21日申请,1928年8月28日得到批准。
▲1926年两家最古老的公司合并,自然也将商标合在一起(1926年)
▲梅塞德斯-奔驰“简化版”车标(1933年)
到了1933年,设计出了一款“简化版”标志,这款标志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是简单保留了三叉星外加一个圆圈,而这个标志中的三叉星明显比之前的要修长得多。
之后在1989年,该标志又经过了一次立体化的处理,样式不变,从那之后该标志就一直沿用到了今天。安装在散热器正上方的是一个在两个嵌套的圆中含有一颗三叉星,“MERCEDES”字样在上,“BENZ”字样在下,两边有月桂枝的标志。第二个标志是将形似汽车转向盘内嵌三叉星的商标竖立在“MERCEDES”和“BENZ”及两边有月桂枝的圆形基座上,然后再把整个标志竖立在车头前部。新车标于1991年3月7日首次出现在日内瓦汽车展上。
▲梅塞德斯-奔驰车标(1989年)
▲梅塞德斯-奔驰的三叉星标志近年有少许的改动(2008年)
▲梅塞德斯-奔驰的三叉星标志近年有少许的改动(2009年)
▲梅塞德斯-奔驰的三叉星标志近年有少许的改动(2011年)
现在,所有的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不包括SL和SEC级),都在散热器护栅上装有三叉星徽,并以桂冠花环包围着的梅赛德斯-奔驰车徽作为底座。“立标”的是奔驰E级、S级和C级优雅款车,“大标”的则多存在于跑车和SUV型的车上。即立标的车多强调优雅、尊贵和豪华,大标的车则多强调运动和时尚。
2007年10月4日,在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公司名称改为戴姆勒汽车公司(Daimler AG),从而正式完成了德国戴姆勒与美国克莱斯勒的分离程序(戴姆勒-奔驰公司与克莱斯勒公司,于1998年11月17日合并为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
为避免与英国捷豹汽车旗下的品牌戴姆勒(Daimler)混淆,2007年戴姆勒公司已与捷豹公司交涉,出资2 000万美元从美国福特公司手中购买了Daimler品牌的使用权。这是因为在1960年,戴姆勒所授权在英国销售的“戴姆勒”品牌被捷豹汽车公司收购。由于戴姆勒自己改用Mercedes作为汽车名称,当初获得授权的英国公司仍继续使用Daimler品牌。现在,戴姆勒公司可以单独或加上其他文字使用Daimler作为公司或其他交易的名称,但不能以该名称命名汽车产品。目前,“戴姆勒”这一汽车品牌属于印度塔塔集团拥有。
▲梅塞德斯-奔驰车标的主要演变
▲“大标”车多强调运动和时尚
▲印度塔塔集团拥有Daimler这一汽车品牌,戴姆勒集团购买回了“Daimler”名称
在欧美,人们总是把梅塞德斯-奔驰汽车称作梅塞德斯;而在东南亚,奔驰这个名称更为流行,或许后者的中文音译更加惟妙惟肖。除最常见的“奔驰”外,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译“平治”和中国台湾地区译“宾士”。后两个译名也许令它显得更加尊贵,但前一个名字却无疑是最恰当的——作为汽车历史的开创者,“奔驰”两个字最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人类对汽车这一现代工具的全部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