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创业开公司,没有启动资金,一切都是空谈,因为不管项目大小,创业开始都需要资金的支持。正因为没有资金,很多有创业想法的人,不得不停留在想法上而无法实施。但是,现在已经不是单打独斗的时代了,有想法的你,不妨找到那个愿意为你出资、和你一起让想法变成现实的人。
《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以出资方式加入创业团队的,可以通过以下财产或权利加入,如下图所示。
1.货币
货币出资是创业启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者归自己管理、支配的资金。它可以用来购买公司初创及运营时所需的各种必要产品。货币出资方式不同于其他方式的出资,它能构成合伙创业公司的全部资本金。
2.实物
以实物出资的方式,就是用公司经营所需的各种物品进行出资,比如厂房、设备、仓库、运输工具、生产资料等。实物出资的支配权不同于货币出资,它由合伙公司支配。
以实物方式出资要不要评估作价,由谁来评估,全体合伙人需要协商确定,也可以在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下,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合伙人出资的实物,必须是自己的,或者在合伙公司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支配,不能完全支配的财产,比如已设立担保的实物,或者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等,不能作为出资实物对象。
3.土地使用权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能够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也能够作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4.知识产权
之所以知识产权也能作为合伙出资方式,是因为它是人们智力劳动的成果,在法律上能产生一种无形财产权利。此外,它还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可以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效益。
不管合伙人采用哪种方式出资,用以出资的资产都应当是其合法的财产或拥有财产权。
二、与出资合伙人之间如何“分账”
既然是合伙创业,那么就该一方出钱一方出力,出钱的最好不要参与经营管理,可以给他一个利益的分配或者红利分享。那么利益分配或红利分享又该如何分呢?下面先来看一个案例。
祁女士在美容行业经营多年,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人脉。后来,她不想再为别人打工,想开创一份自己的事业,可是启动资金预估在100万元,她手上又没有那么多钱。经过朋友引荐,她结识了经商多年的艾女士,艾女士爱美,对美容行业也情有独钟,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准备合伙开公司。
然而,很快问题就来了:不出钱的祁女士除了每个月要拿工资以外,还要年底分红;而艾女士呢,没有任何有关美容行业的经营管理经验,更没有这方面的人脉资源,她担心一旦祁女士不做了,生意怎么办?
经过一番沟通后,祁女士和艾女士得出了以下方案:
第一,祁女士拿出一个详细的项目预算以及资金回笼的有效方案。
第二,祁女士若确定一年内能够收回100万元资金投资,则由祁女士出一部分钱作为投资入股,占到总资产30%即可。祁女士没有钱,但她确信一年内能回收所有投资资金。于是艾女士将自己100万元中的30万元借给了祁女士,归还的方式则分两年来还:第一年还50%,第二年还50%。按照祁女士的资金回笼方案,一年内可以收回100万元资金,而她借的30万元,15万元给艾女士,15万元自己留下,第二年还是以这种方式结算。
第三,为了促进祁女士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干得越多、拿得越多,双方还做了以下阶梯式奖励措施:
回收资金在100万回收资金以内,艾女士拿其中的回收资金70%,祁女士拿其中的回收资金30%;回收资金在200万~300万元,艾女士拿其中的60%,祁女士拿剩下的40%;回收资金在300万~400万元,艾女士拿50%,祁女士拿50%;回收资金在400~500万元,艾女士拿40%,祁女士拿60%;回收资金在500万元以上,艾女士拿30%,祁女士拿70%。
如此一来,艾女士就合伙投资人的角色与祁女士组成了团队,让祁女士改变了打工者的身份,成了美容中心的老板,而艾女士也不用再担心祁女士不干的问题了。
在寻找投资合伙人时,你不妨也采取以上案例中提到的这种方式。当然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自己能够投一部分钱,这样可以让出资人有安全感,将他的钱放心地交给你经营,实在没有的话,可以向出资人借。
(2)不让出资人参与经营,尤其是对市场没有任何了解的出资人,更不能让他参与经营。
(3)案例中这种动态的股权激励方案,完全可以效仿,不出资或者出资较少的你,干得越多拿得越多,最终双方可以达到一个动态平衡,这样既能保持你的经营积极性,又能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但凡合伙,都有规则。没有规则,合伙最终会变成散伙。所以,创业开公司,在与投资合伙人合作前,一定要将一些规则通过书面形式详细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