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律师对我很好,其实我只是他的后辈,但他称我为“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有缘故的,2002年他参加大选,我担任了釜山选区的对策本部部长,卢武铉在釜山本部成立大会上发表候选人演说,开头就这样讲——“人们不是经常说看他的朋友就知道他的为人吗?我不是‘卢武铉的朋友文在寅’,我是‘文在寅的朋友’——卢武铉!”他知道我不大喜欢当这个本部长,故意用这句话对我这个后辈表达感谢。实际上,他比我大六岁,司考届数也比我高五届,是真真正正的前辈。但就因为他的这句话,现在还有人管我叫“卢武铉的朋友”。
卢律师从一开始就非常尊重我,跟我说话一直用敬语。稍微不那么严格的敬语也是我进入青瓦台之后才听到的,此前他对我一直使用严格的敬语。我是经常管别人叫“大哥”的人,但对他,我从来不敢,而是一直恭恭敬敬地称为“前辈”。
他能这样尊重我并不简单,当时他既当过法官又当了好几年律师,在律师行业已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而我还只是个刚刚从司法研修院出来的新手。他能与我在同样的条件下工作,把我当成合伙人看待,非常难能可贵。
律师合伙人之间最困难的就是原本秉性不同的两个人,做到完全信赖对方。比如说不管谁受理案件,都要分工合理,每个业务都有人分管,这就需要绝对的信任,如果做不到相互信任,就做不了合伙人。对我来说,他是前辈,我心里当然觉得他比我有能力。站在他的角度上,我只是个新人,他应该对我不放心才对,但是他在我处理案件时给予了绝对的信任。在合作过程中,如果遇上了比较重要的时局案件 ,我们经常一起做共同辩护人。我们根据各自的业务量决定谁来做主辩护,卢律师做的时候多些,我做的也不少。如果是我做,他对我所准备的辩护策略通常都很赞同,对于我所主张的诉讼方向等内容,也没有提出过一次质疑,这真是对我莫大的信赖与尊重!
现在回想起来,多亏了他,我才能如此顺利地开始我的律师生涯。我决定做律师时还犯愁,我一个人上哪里去弄启动资金呢,是他让我摆脱了这些困扰。
我和卢律师住在同一个小区。当然了,他很早就有了收入,买了大房子,我住的是交月租的小房间,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交流,我们经常在一起谈心。我总去他家,还跟他一起回过他的老家峰下村,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一年有两次集体旅游,都是带家属的,非常人性化。卢律师不是很能喝酒的人,偶尔也会叫大家喝上两杯,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
事务所生意还算不错。那时整个法律界的从业人员不多,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不多。虽然我只是个刚从司法研修院出来的新人,也不是什么退休后待遇不变的高级专家,但是毕竟有律师的身份,就能受理案件了。从我的下一届开始,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多了起来,律师人数也开始猛增了。开业那天,有位医生的夫人从报纸上剪下了律所的开业广告找上门来,她觉得我年轻又是刚刚开业,估计会比较努力,所以就来了。那是我受理的第一个案子,是个民事案件。
反过来,卢律师自从跟我合作,受理的案子反而比过去少了。此前他一直是釜山地区最年轻、最努力、最优秀的律师,他受理的案件多,胜诉率也高,因为与我合作经营律师事务所,他把此前一直是行业规则的“案件受理中介费”给取消了。
现在,“中介费”在律师法中被明令禁止了,当时则是习以为常的惯例。法院和检察院职员、管理员,以及警察等人如果给你介绍案子,通常要提受理费的20%作为回扣。后来这种行为逐渐渗透,甚至银行、企业法务部主动联系案件,也要提取中介费。卢律师想要独善其身,太难了。
自从与我合作后,他真的就把中介费取消了。他忠实地履行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所做的承诺,接待法官、检察官的惯例也是一样。那个年代,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要时不时请主管刑事案件的法官吃吃饭、喝喝酒。到了审判的日子,进去听审的律师要请审判部门吃饭喝酒,这是惯例。法院周围有好多被称为“方席店”的高级饭店就是靠这个开张的。卢律师也曾是“方席店”的常客。然而,这种宴请也不再有了。
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一年有两次集体旅游,都是带家属的,非常人性化。
这种所有人都遵循的惯例,一个人想要打破是多么困难啊!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坚持做到。我想他本来也正有此意,只是以我的到来为借口正式行动起来,他可能觉得我是搞学生运动出身,志向肯定是要做一名干净的律师。他觉得自己作为前辈得做出表率,不能在后辈面前丢脸。他确实是一位既有道德感又有意志力的人!
可这样一来,他接的案子明显减少了,本来他还在几家银行做律师顾问,这个业务也没了。因此跟他自己开事务所时相比,收入减少了很多,他却丝毫不介意。再后来,他做了人权律师,收入更是锐减,可以说他作为一名法律界的人,经济上宽裕的日子实际没过上几天。即使这样我们也很开心,起码维持律所正常运转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当时的釜山虽说是韩国第二大城市,但律师并不多。登记在册的律师一共不超过100人。除掉只登记实际上并不活动的律师,能够站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不超过50人。我们只要用心,是可以建立诚实、努力的好口碑的。
法律界是比较保守的,口碑不管好坏,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幸亏我执业之初在釜山法律界留下了好形象,这对我后来的律师生涯有莫大的帮助。
在釜山律师界中,我们成为一大热点。两人都很年轻,经历也很特殊,这样的两个人经营釜山地区唯一的合伙人法律事务所,自然就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这更督促我们要加倍小心、百分之百地努力。
除了处理案件,对于参加釜山律师界的活动我们也很积极。特别是卢律师,他对于为大家服务的事情总是很热心,他曾经三次担任釜山律师协会财务理事。不管年老的还是年轻的,律师们都很喜欢他。那时真是人生的大好时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