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改革的核心是改变过去的“报复性税务调查”和“目的性税务调查”,不再把国税厅作为政权滥用的工具。事实上,参与政府从没有让国税厅做过这样的事,而李明博政府则恢复了往日的做法,还是把国税厅当成是政权维持的工具,这一点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
我们不仅不把国税厅作为维护政权的手段,反而确立税务的正义性,让它回归自己的本位。改革初期,我们采取官民合作的方式准备改革方案,推动了很多有实质内容的税务改革。2003年5月成立了税政改革推进委员会,民间方面的委员长由朴元淳律师担任。将每次公款接待的消费额上限定在50万韩元,在企业接待的范围中完全排除了高尔夫球场、娱乐场所等。现金收据制度也保证了资金来往的透明性。同时还通过议员立法,推动了《性买卖特别法》的制定。很多人指责这是实体经济困难的原因。接待费上限就连总统都觉得有些过激,表示了担忧,但我还是坚持按照原则办事。
有人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参与政府让三大产业崩溃了——黑色秘密资金的消失让“权力产业”崩溃了,接待费上限制度让“接待产业”崩溃了,《性买卖特别法》让“色情产业”崩溃了。
青瓦台经济首席室每天都通过特定产业部门的每日买卖动向进行调查,以确认改革对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上面的“崩溃说”纯属谣传。虽然从整体来看,在一定时间内对实体经济确实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但我觉得为了经济的透明性这都是必须的,如果当时我们不这么做,以后就更没机会了。
监察院的改革方向也很明确。在交接时我们就定好了,那就是监察院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只做事后诸葛亮,工作方向转为预防监察、评价监察、系统监察、政策监察。总统对此也下了很大的决心。
此前监察院对特定部门、机关的职能还是实行事后监察的方式,以查看是否有违法行为的违规监察为主。这不是总统所希望的。比如说,某政策领域投入了几兆、几千亿的预算,那么这笔预算是否有效利用,产出成果是否与预算相匹配,如果这项工程进展得还不错,那么是否有一套方案可以让类似工程实现制度化;反之,如果进展得不顺利,那么是否有方案可以预防类似事例再次发生……诸如此类,总统要求他们实行综合性的监督。总统认为在监察领域坚守原则很重要。此前监察的本质就是调查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几亿元、几千万元的不当支出,如果存在就问责,但这种工作方式无法改变监察的本质。这种监察实际上绝大部分只能沦为部门的自我监察。
我们也讨论了干脆把对监察院的指挥权交给国会的方案,这也是总统的想法。美国就是在议会下设立监察机构的,目的是让它不受行政换届的影响,能够保持中立性,专业地行使监察机能,从而使独立性与中立性得到彻底的保证。我们之所以不能那样,是因为韩国具有独特的政治文化背景。
多数政治派别都想像更换国会秘书长似的,对监察院任意摆布,即使归于国会,监察院真的能保持中立吗?我很怀疑。我觉得以我们的政治文化来看还为时尚早,所以放弃了这个方案,转而集中精力改用政策评估来改革监察院。我觉得监察院的改革是参与政府众多改革的基石,所以对它稍微有些执着。
在这个领域,研究做得最好的是尹圣职教授,他在自己的《政府改革的前景及战略》一书中,就提出把监察院从“监察机构”变为“评估机构”,他还强调没有监察院的改革,就没有政府改革。总统让他与监察院内部的改革特别课题组共同研究监察院改革方案。当监察院院长李钟南的任期结束时,尹教授被内定为监察院院长。他本人的资历完全没问题,但大国家党以他曾经在交接委员会工作过为由,在听证会上否决了这个提名,结果导致监察院改革未能如愿进行。虽然我们在监察院内新设立了评估院,行使评估监察、政策监察的职能,但还是未能达到我们当初的预期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