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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灾变论:
地球曾经被删档吗?

布丰跟林奈都是在1707年出生的。林奈出生在北欧的瑞典,布丰则是出生在法国。这一年牛顿已经64岁了,正在担任皇家造币厂的厂长,而且他担任皇家学会主席也已经有一阵子了。也就是说,林奈和布丰基本上跟牛顿是前后脚,都生活在自然科学开始不断发展和壮大的时代。林奈是个非常虔诚的教徒。他虽然成就很大,影响也很大,但是他不是哥白尼那样的人物。他只是在宗教的框架之内来考虑问题,采集各种标本,给各种各样的动、植物起名字,然后分门别类地编写户口本。动植物分类显然跟宗教没什么冲突。在教会看来,这属于人畜无害的知识。每个动物,每个植物,冥冥中自有它们各自的位置。这显然是当年上帝安排设定好的。原来上帝创造各种各样的物种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分门别类地来造物的。林奈正好偷窥到了上帝的意图。既然如此,林奈认为每个物种都是亘古不变的。

林奈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不奇怪。他父亲就是个牧师。不可否认的,家庭浓厚的宗教气氛还是对林奈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瑞典地处北欧,本来就不是欧洲大陆的中心地带。林奈能从一个穷牧师的家庭环境中脱颖而出,已经是非常励志的传奇故事了。随着林奈的名气越来越大,门生故旧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林奈1761年成为瑞典贵族院的议员。他还被册封为贵族,名字里面添加了一个“冯”,叫作卡尔·冯·林奈。他可以说是穷小子逆袭成功的光辉典范。

图3 法国科学家布丰

布丰可就不一样了,他是在法国有钱有地位的人家出生的。从小生活条件就特别优越。他父亲本杰明·勒克莱尔是第戎和蒙巴尔的领主。他从小在耶稣会读书,学习法律。耶稣会可不简单,利玛窦、汤若望、南怀仁、郎世宁、蒋友仁……他们都是耶稣会的成员。他们都是有过良好的自然科学的教育。布丰出生的年代,郎世宁还是个19岁的小伙子。这群传教士把西方的一些知识带到了东方,也把东方的知识带回了西方。传教士寄回西方的通信引起了一批启蒙思想家的注意,其中就有著名的伏尔泰。伏尔泰和布丰的渊源颇深。

布丰在法律方面表现一般,1728年布丰上了大学,学习数学。当然,医学、植物学之类的学科他也学过。1730年他因为年轻气盛,参与了一场决斗,不得不离开了学校。好在家里有钱,不上学也可以四处游历,去欧洲各地走走。转来转去,布丰去了海峡对岸的英国。伏尔泰也去过英国,他因为写诗影射宫廷,在巴士底狱被关了一年,之后被驱逐出了法国。

伏尔泰大概是1726~1728年待在英国。牛顿牛老爵爷是1727年去世的。所以,伏尔泰恰好赶上了牛顿牛老爵爷的葬礼,他看见社会名流争先恐后地为牛顿扶灵。伏尔泰感叹啊,“英国人走进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瞻仰的不是历代君王,而是国家为感谢那些为国增光的最伟大人物建立的纪念碑,这便是英国人民对于才能的尊敬”。后来伏尔泰回了法国就开始大力弘扬牛顿的伟大,包括那个苹果砸中牛顿的故事,这都是伏尔泰从牛顿亲戚那儿深入挖掘出来的。说来也有趣,牛顿是搞物理的。后来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牛顿墓的斜对面,又埋了一位与他比肩而立的伟大人物,他是搞生物学的。这是后话,此处按下不表。

布丰来到英国的时候,牛顿去世也没有几年。他也很崇拜牛顿牛老爵爷,他还把一本牛顿的微积分著作翻译成了法文。(顺便一提,牛顿的那一本《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谁翻译成法文的呢?那是伏尔泰的情人夏特莱侯爵夫人。人家风花雪月也不耽误科学研究啊!)

布丰在英国期间,掌握了英文,也掌握了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思路。他特别佩服牛顿严谨的逻辑。物理学遵循的是公理演绎法,从几个最基本的假设开始,一层层地构建起严密的物理学大厦,一切都是建立在数学基础之上的。这对他的思想影响很大。后来布丰的母亲去世,他赶回了法国,不久在巴黎认识了伏尔泰,两人相谈甚欢。他们都是那个时代的启蒙学者。那一代启蒙学者思想上继承的是培根、哥白尼、伽利略、笛卡尔等人的传统,牛顿和莱布尼茨的思想对他们也有很大的影响。他们开始建立非宗教化的知识体系。他们清晰地意识到,自然界的很多东西与神无关。

后来布丰转向了植物学,27岁的时候进了法兰西科学院。32岁的时候,他得了个好差事,当上了皇家植物园的管理员。这个皇家植物园,过去是御花园。他把这个花园变成研究中心兼博物馆,而花园面积大大扩展,里面的植物品种也大大增加。这座植物园成了一个高水平的研究中心。

不过布丰只是冬天在巴黎过冬。夏天他会回自己的老家,他在那儿还有一座庄园。他自己家也变成了一个大植物园。他生活很规律,早上6点就起床了。每天认真工作,中间极少中断。这种生活模式一坚持就是50年。他家的庄园大门敞开,你要想参观的话,会有仆人陪着给你讲解。但是布丰不见客人,布丰正忙着呢。他开始写作一部大部头的作品叫《自然史》。原本也没想写太多,不想一动笔就刹不住闸,大半辈子都搭进去了,生前出版了36卷,死后出版了8卷。

《自然史》是一部包罗万象的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大批量的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布丰的一大特点是排除了神学的干扰。他显然不同意地球的寿命只有6000年的说法。他认为,行星应该是大彗星撞击了太阳以后溅出来的。现在看来他这个想法当然不靠谱,但是起码他不再需要上帝来创造天体了。

他还预计,要是地球是从太阳里面撞出来的,那么必定一开始是非常热的。地球假如是一大坨烧红的铁,凉下来需要多少年呢?恐怕几万年、几十万年都不止,怎么会只有可怜的6000年呢?不过,布丰写得很隐晦,好多话并没明说,就是为了不让教会找他麻烦。但是他还是没躲过去,被叫到索邦神学院去训了一顿,叫他放弃歪理邪说。他后来写作更加谨慎,但是并没有放弃他的学说。他私下透露,只要把《自然史》这部书里面的“上帝”换成“自然”就行了,其他一个字都不用改。现在早已经不是布鲁诺、伽利略的时代了。布丰并不担忧什么。但是,如果把“上帝”替换成“自然”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骚扰,他倒是也乐于这么做。

布丰底子上仍然是个文科生。他虽然受到过科学方面的教育,但是他思考问题的办法更多的是用哲学思维而不是科学思维。所以他的书里面错误不少,很多地方不那么严谨。但是他文笔非常优美,可以说是启蒙时代重要的文学家。布丰也是那个时代非常出色的科普作家。他的文章不仅仅面对学术界,也面对公众。有关动植物的知识,大家都能看得懂,因为它们不像数学、物理那样充满了公式和图表。

那个时代的博物学家普遍都有不错的文笔,动植物的科普文章也能满足某种生活情调,新兴的资产阶级正崛起为一股新的社会力量,他们喜欢这种口味,布丰深谙此道。即便是现在看来,布丰的很多文章也写得优美生动。在他笔下,小松鼠驯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丰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他还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布丰《自然史》的某些片段已经被选入了我国某些版本的语文课本里。

布丰对林奈的分类学并不是太满意。他认为,林奈的分类学是没有基础的。道理很简单,门、纲、目、科、属、种,这些分类,都有客观的分类依据吗?其实这些分类只是人类主观的判断。西红柿到底算蔬菜还是水果啊?无论你怎么分,其实都是人依照自己的某种标准做出的选择。这种标准就很难说一定有道理。60分及格,59分补考。60分跟59分又能差多少呢?及格线的划分有什么明确的道理吗?显然没有嘛。

动植物并不需要依靠分类学才能存在,分类不过是人类为了自己的方便,往动植物身上贴的标签罢了。在布丰的眼里,自然过程总是一步步发生的,很多事物并不存在明确的分界线。布丰开始考虑物种的内在模式问题。这些物种到底是怎么来的?他也开始思考生物的演变问题。那个时代,“机械决定论”正在流行。布丰觉得生物也应该是像物理学那样,是能够严格地推导出来的。生命和宇宙一样是遵循同一套运行规律的。

布丰已经观察到了一些过去未曾注意的现象,比如说“退化”。有些动物身上的器官,一点儿用也没有,干脆是个累赘。动物都是完美的吗?显然不是。引导他形成演化观点的主要是两类事实:一是化石材料,古代生物和现代生物有明显区别;二是退化的器官,例如,猪的侧趾虽已失去了功能,但内部的骨骼仍是完整的。因此,他认为有些物种是退化出来的。他的观点被教会给骂了一顿,物种怎么能变呢?教会当然是一晃脑袋不承认的。

1777年,法国政府在皇家植物园里给布丰建立了一座铜像,座上用拉丁文写着:“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这是布丰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在他的眼里,宇宙里没有上帝的位置,宇宙的主人不是上帝而是人。人是自然界的中心,决定他周围的一切。

布丰死于1788年,这一年是大革命风暴来袭的一年。这年7月13日,鸡蛋大小的冰雹连续袭击着农田,造成大量土地颗粒无收。同年冬天,法国处于严寒状态。1788年穷人家庭的一半收入都花费在面包上,1789年则达到80%。1789年7月14日,大革命爆发,巴士底狱被攻陷。因为布丰是贵族,他的墓和墓碑都被革命者毁坏了。但是布丰的思想仍然鼓舞着人们去探究自然界的奥秘。很多年轻的后辈都受他的影响走上了这条道路,其中就有他的两位法国同胞居维叶和拉马克,还引得拿破仑专门为此组织了特种部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说来话长了。

1787年,在北美的新泽西,从地下挖出了一个巨大的骨头。在一条河的岸边,泥土被水冲刷,露出了半截骨头。在当时,谁也不知道这块骨头到底是什么。有好事者就把它挖出来,给了美国的一位解剖学家。解剖学家毫无疑问天天跟骨头打交道。也许他认识这个东西。那位解剖学家当时没太在意。后来他在费城的一次哲学会议上顺嘴说了说这根大骨头。他说那玩意儿真大。然后就谈别的了。后来这根骨头就不知道哪儿去了,估计是弄丢了。

这块大骨头运气实在是不好,否则也不至于弄丢。美国人那时候正为大骨头疯狂呢!为啥呢?因为法国的那位布丰太不拿新大陆当回事儿了。布丰本来写书就不算太严谨,而且玩了一把欧洲中心主义,把美国人给惹怒了。他说美洲的生物都比别处低一等,美洲这块土地乃是化外之地,水源发臭,五谷不生,动物都长得瘦小枯干,到处是腐烂的沼泽,太阳一晒,冒出毒气,就连当地土著印第安人都长得其貌不扬,而且生殖能力低下,不长胡子,身上也没有毛……

总之,布丰写的这些都是道听途说的消息。但是,那时候欧洲大陆普遍都相信这种说法。好多人都秉持这种观点。布丰的资料多半来自于加拿大。布丰的原意是想说,你看,美洲那地方气候寒冷潮湿,动物就会发生退化,体型都变小了。物种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会变化的。他这么说不要紧,可把美国人气疯了。美国很著名的托马斯·杰斐逊在自己的《弗吉利亚纪事》里面气愤地反驳这些不靠谱的观点。他写信给朋友,让他带上20个兵,去打两头麋鹿回来。要个头大的,一定专挑鹿角大的那种打。他朋友真去打了两头麋鹿,但是鹿角不够大。他们另外搭了一对驼鹿的角,反正法国人也不知道。他们还真给布丰寄过去了。法国那时候正乱着呢,谁管得了这些乱七八糟的骨头啊,后来也就没人注意这档子事儿了。

所以,那时候的美国人,对于大号的动物特别感兴趣。所以,那根大骨头丢了就显得有些奇怪。那位解剖学家实在是太不上心了,要是他稍微注意点儿的话,他就会提前50年发现在遥远的古代,世界上还存在着一大类统治性的家伙叫作“恐龙”。

1796年7月,托马斯·杰斐逊收到了斯图尔特上校送来的几个化石,那是工人们在弗吉尼亚的一个山洞挖掘硝石的时候发现的。骨头倒是挖出来一大堆,他们一顿乱拼,整个骨架相当地怪异,三个大爪子倒是很明显。他后来在费城的哲学会议上宣读了一份论文,称这个化石为“巨爪”。它比狮子、老虎的爪子还要大三倍,显然不是布丰所说的“退化的动物”。你看,杰斐逊的民族自豪感还挺强烈。在此以前,美国在纽约和肯塔基已经发掘出了古代大象的化石,明显比现在的大象要大好几圈。这说明美洲的动物并不低人一等。

图4 杰斐逊总统收藏过的“巨爪”

杰斐逊后来当了总统,出于对美国蛮荒西部的想象,他还派人去西部寻找大型的野兽,他们找到了200多种动物,就是没找到杰斐逊想找的巨型猛犸和“巨爪”。它们都在哪儿呢?为什么就找不到这些动物呢?作为一个业余的博物学爱好者,杰斐逊当然不会想到物种居然会灭绝,难道上帝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做这种安排?

不仅仅是北美洲,南美洲也发现了大型动物的化石。很多化石都辗转送往欧洲大陆落到了一位法国博物学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居维叶手里。要说这位居维叶,从小就是一位神童,幼年就博闻强记,4岁就能读书,14岁就进入斯图加特大学了。他是从小看着布丰的《自然史》长大的,最喜欢看书里面的插图。后来法国大革命爆发,他的资助人没钱了,因此他也不得不自谋生路。他就到法国诺曼底的一个贵族家里当家教。诺曼底靠近海边,他就利用这个机会开始养殖水生动物,开始了博物学的研究。后来,他经人推荐来到巴黎,进了巴黎的自然历史博物馆。这个巴黎的自然博物馆,那就是过去的御花园,布丰把他变成了皇家植物园和研究所。大革命以后,这里被改造成了自然历史博物馆。现在这个博物馆陈列了大量的生物化石,还附带了植物园和动物园,是个非常庞大的科学机构。但是在当年,它还没这么庞大。

图5 法国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

居维叶一到巴黎就崭露头角。那时候他才二十几岁。他有个绝活,看到化石的残片就能猜出这是什么动物。因为他发现,动物的身体并不是乱长的。人家是个活物,要跑要跳,要捕猎要觅食。假如身体不协调,那能行吗?居维叶就有这样的本事。发现个偶蹄目动物的脚印,他就能断定这个动物会反刍。牛不就是这样吗?他刚提出这套理论的时候,大家不信,于是他当众表演。在巴黎郊外古生物化石遗址里面任意取一块化石来,他当场判断,这块骨头应该是一种叫负鼠的动物。大家后来去挖,果然挖出来的是一个负鼠的化石。这个物种就被命名为“居维叶负鼠”。

他在巴黎教了不少的学生。学生们也爱恶作剧。他们拿动物的标本拼了个怪兽来吓唬居维叶。居维叶正在睡午觉,迷迷糊糊之间,还真被吓了一跳。睁眼仔细一看,居维叶差点儿气乐了。学生们看没能吓住老师,都跑出来问他为什么不害怕?他说看到怪兽头上有犄角,脚上有蹄子,那就说明是吃草的。那有啥好怕的呢!这叫“器官相关法则”。器官相关法则认为动物的身体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身体各部分结构都有相应的联系。如牛羊等反刍动物就要有磨碎粗糙植物纤维的牙齿。光有牙齿不行,还需要有相应的咀嚼肌、上下颌骨和关节。光有嘴巴也不行,还需要相应的消化道,肠胃也要适应反刍。吃草的也要保护自己,那就会头上长犄角,要善于奔跑,肯定有蹄子;吃肉的老虎、狮子也是一样的道理,肯定有爪子和尖牙嘛。

图6 法国博物学家居维叶

居维叶给学生们上课之余,就跟一大堆的骨头干上了。一块巨大的骨头化石从美国运来,看上去应该是大象的头骨。从西伯利亚也运来不少大象的骨头。放在一起一对比,居维叶发现,两者差异很大,跟现代大象的骨头也大不一样。过去人们认为,大象就是大象。但是居维叶认为,大象分两种,一种是非洲象,另一种是亚洲象。它们并不是一回事儿,它们之间是有明显差异的。反正居维叶这么一干,动物种类立刻翻了一倍,一种动物变成两种了。至于那些古代化石,那差异就更大了。从西伯利亚运来的那些象,跟亚洲象有点相似,但是并非同一物种。从美洲运来的那些象,区别就更大了。西伯利亚运来的应该是一种长着长毛的大象,叫作猛犸象。俄罗斯那么冷的地方,怎么会有大象生活呢?反正现在是没有的。《圣经》上不是说过大洪水的事儿吗?对了!就是发大水的时候给冲过去的!

图7 猛犸象vs乳齿象

至于从美国来的那一堆的化石,居维叶发现,那根本就不是猛犸象,那是完全不同的种类,居维叶管它们叫“乳齿象”。1796年,居维叶发表了一篇论文,叫《活着的象和变成化石的象》。这篇文章最重要的观点是“大灭绝”。居维叶认为发生过全球性的大灭绝。当然,居维叶还是秉持《圣经》中的宗教观点。他还是认为这事儿是造物主干的。造物主造出来一大堆的生物,时间长了看腻了,就把地球给“格式化”了,抹掉了一切,重新来过。但是造物主每次都不记得上次造了什么动物,只是模糊记得个轮廓,因此才会出现不同版本的大象。上一次做了个长毛象,这一次想不起来了,结果做了个短毛的,物种就出现差异了。圣经上记录的最近的一次Format地球的行为就是大洪水,这就是居维叶的“灾变论”。

居维叶还收到了一份素描图(那年头没有照片,博物学家都是素描的高手)。这份素描上画的化石是在南美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河岸上新发现的。骨架运到了马德里,拼起来以后非常巨大。长4米,高2米。这是一种巨大的动物。居维叶立刻判断出来,这种动物跟南美丛林里的树懒很相似。没错,就是《疯狂动物城》里面的那种慢得叫人急死的树懒。只是这种巨大的动物比树懒放大了1000倍。居维叶将它命名为大地懒,其拉丁文学名的意思就是“巨大的野兽”。他起初以为,大地懒也会像今天的树懒一样爬到树上,后来一看这个体型,算了吧,这东西能爬树才怪呢。最后居维叶把大地懒复原为一种身躯粗大、四足行走、身披长毛的巨兽,偶尔还能用两条后腿支撑立起身子。杰斐逊总统收藏的“巨爪”其实就是大地懒的。今天看来,居维叶在200多年前对大地懒的复原基本靠谱,不服不行啊,太厉害了!

图8 大地懒想象素描

居维叶年纪轻轻就创立了两门新的学科“古生物学”和“比较解剖学”。连后来的皇帝拿破仑都很器重他。拿破仑可是一位有深厚科学功底的皇帝,他还自己兼任法兰西科学院的主席,这也是绝无仅有的事了。他当年还没得势,远征埃及的时候,就带着一百来号的数学家、化学家、测量学家和博物学家到非洲溜达了一趟。可见,拿破仑对科学有着特殊的兴趣。他听说1770年的时候,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的圣彼得山上挖出了一块巨大的化石。这种骨头谁也没见过。嘴巴好大,下颌骨的长度就达到了1.3米。村子里的人请了一对父子来鉴定。这两位都是解剖学家。父亲觉得,旁边挖出来的都是海里的东西,想必这是一条古代鲸鱼的化石。儿子不同意,他觉得这东西看着像是一条大蜥蜴。那时候,谁也没见过这么大的蜥蜴,也没见过在海里游泳的蜥蜴。大家都在猜,是不是大洪水时期留下的玩意儿啊!

偏巧,挖出这一堆化石的地方是一位牧师的地盘儿。在他的地盘挖出来,就得归他管啊。他弄了个玻璃盒子,把化石存起来了。他说这是大洪水时期的东西。这消息不胫而走,没多久,连法国人都知道了。拿破仑就惦记上这堆化石了。那时候,拿破仑横扫欧洲,战无不胜,派大军来解放荷兰,其实就是奔着这一大堆的化石来的。一位将军带一支特种部队杀到马斯特里赫特。到了牧师家一看,玻璃盒子空空如也,化石不知道被藏到哪儿去了。将军一声令下,搜!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悬赏600瓶葡萄酒,果然就把化石给搜出来了。法国人就把这一堆化石带回了巴黎,放到了居维叶的案头。居维叶很高兴,这是活生生的证据啊,恰好说明了他的“大灾变”理论是正确的,居维叶判断,这是一种大鳄鱼的骨头。居维叶的声望是如日中天。

现在我们知道,这块化石是一种叫作沧龙的古代生物。沧龙类并非恐龙,属于鳞龙类,鳞龙类是身上覆盖者重叠鳞片的爬行动物,沧龙最后跟恐龙一起灭绝了,居维叶当时搞错了。

图9 沧龙想象图

一方面,居维叶的成就巨大,他学识广博,触觉敏锐,记忆力超凡,这些能力在需要知识积累的博物学上是个巨大的优势。他口才了得,上课口若悬河,在课堂上培育了一大帮粉丝。他文笔也很好,在头两年就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和几卷大部头的书籍,以后更是著作等身,多部著作成为标准的教材和工作手册,这进一步扩大他的影响力。除此之外,他善于交际,活动能力超强,在说服对手和寻求盟友上有着罕见的能力。在巴黎的科学圈,他能和各方面都搞好关系。居维叶的活动能力远不局限于博物馆以及科学圈,他和巴黎的各种精英分子,包括艺术家等都有广泛的联系,这些联系对他日后的声名有极大的帮助。

另一方面,居维叶的地位也跟拿破仑的赏识是分不开的。后来,居维叶还从政担任了政府的职务。拿破仑倒台以后,路易十八回来当国王,他依然受赏识,他有这个本事。当然,那时候不管统治者是谁,都对杰出的科学家有一份尊重。不过,居维叶同时代的另外一位博物学家,那可就坎坷多了,一辈子都活得比较憋屈。那么,他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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