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亲称为“工作狂”的巴菲特幼年时在奥马哈的公立学校上学。父亲霍华德·巴菲特当选为美国众议院议员之后,全家搬到首都华盛顿,但年幼的巴菲特很渴望能回到家乡奥马哈。
我得了严重的思乡病,我告诉父母自己躺下来时几乎无法呼吸。我让他们不要担心,安心去睡觉,但我几乎彻夜未眠。
最终,他们只好让12岁的巴菲特回到奥马哈,和爷爷一起住到学期结束。 1 一些人把奥马哈称为“美丽的小岛”,显然,巴菲特非常认同这一点。
后来,巴菲特先后进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他曾在纽约为格雷厄姆-纽曼公司(Graham-Newman Company)工作,但在1956年年初,即巴菲特25岁时,他回到奥马哈定居:
我曾在纽约和华盛顿居住过,但纽约拥挤的交通浪费了太多时间。我可以搭乘飞机花3小时飞到纽约和洛杉矶享受大城市的繁华,但我无法忍受住在那儿。 2
我认为这里(奥马哈)是一个更适合居住的地方。当我回到纽约工作时,曾经一度觉得这座大都市始终充满着触动我的精彩刺激,使我表现出一如既往的亢奋,并开始融入其中。但用不了多久,我的行为就会不受控制,变得疯狂。我想还是这里更适合思考。 3
巴菲特的小儿子彼得是一位音乐家,他写了一首歌——《内布拉斯加州》,这首歌表达了对内布拉斯加州——美国中部地区的热爱。彼得这样诠释自己的作品:“它表达了我对于家乡的强烈情感,它是我的依靠、归属和精神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