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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迪安是在我跟妻子分手不久后。那时我大病初愈。关于那场病,我不想多说,只能说跟痛苦疲惫的离婚以及万念俱灰的心境有关。迪安·莫里亚蒂的出现,开启了我生命中可以称之为“在路上”的篇章。在此之前,我虽然常梦想前往西部,看看这个国家,但都只是些空泛的计划,从未真正成行。迪安是浪迹公路的最佳伙伴,因为他就诞生在路上——那是1926年,他的父母正开着辆破旧的汽车途经盐湖城前往洛杉矶。有关迪安此号人物,最早是查德·吉恩告诉我的,他让我看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管教所写给他的信。那些信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因为信中迪安语气天真甜蜜,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关于尼采和各种有趣知识教给他。有一次,我和卡罗尔两人聊到那些信,还在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认识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那是多年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不是现在的模样,还只是监狱里某个神秘的毛头小子。接着消息传来,迪安出了管教所,将首度前来纽约;还听说他跟一个叫玛丽露的女孩结婚了。

我在校园闲逛,查德与蒂姆·格雷说迪安住进哈莱姆区东边西班牙裔区的一栋冷水公寓 ,前一晚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带着漂亮泼辣的小妞玛丽露。他俩搭灰狗长途公共汽车,在五十街下车,转过街角找地方吃东西时,一眼就瞧见赫克托自助餐馆。此后它就成为迪安心目中纽约的一大象征。两人在那儿买了奶油泡芙跟漂亮的糖霜大蛋糕。

迪安总跟玛丽露说:“亲爱的,我们总算到了纽约。虽然当初我们途经密苏里时,我没能跟你详述我心中的诸种想法,尤其是路过布恩维尔管教所时,我想起自己进出牢狱的麻烦事。但是眼下我们有必要把那些个人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暂搁一旁,好好考虑一下今后的谋生之计……”如此滔滔不绝,便是早年迪安的说话方式。

我跟哥们儿前往冷水公寓,迪安只穿着短裤前来应门,玛丽露连忙从沙发上弹起。迪安打发公寓主人去厨房,也许是让她去煮咖啡,而他则开始谈他的性爱问题,因为性是他生命里唯一神圣且重要的事,虽然他还得骂骂咧咧地卖力讨生活,等等。从他站在那儿的模样,你可揣摩他打拼生活不易,他总是边听话边点头,目光下垂,好像年轻拳击手在听训,并且不断附和“对,对”与“明白,明白”,令你觉得他句句入耳。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像年轻时代的吉恩·奥特里 ——细瘦、窄臀、蓝眼,操一口道地的俄克拉何马州的口音——是个留着大鬓角、奔驰于覆雪西部的英雄。其实,迪安在跟玛丽露结婚,来到东部之前,才在科罗拉多州的埃德·沃尔牧场打过工。玛丽露是漂亮的金发妞,满头鬈发像一大片金色海浪。她坐在沙发一角,双手搁在大腿上,乡气未脱的迷蒙蓝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因为她在西部家乡时就听闻过纽约有一种条件极差的灰暗公寓,现在她就像莫迪里阿尼 画笔下那些超现实主义的女人,体态颀长,神色憔悴,置身于一个庄重的房间。玛丽露看上去是个甜美的女孩,但其实相当愚蠢,颇能干些骇人听闻的事。那晚我们喝啤酒、比腕力,清谈到天亮。早上我们在灰暗的天光中呆坐着,抽烟灰缸里的烟蒂。迪安突然起身,不安地踱着步,若有所思,然后决定是该玛丽露做早饭和扫地的时间了。“换言之,亲爱的,我们得行动起来。我的意思是,否则我们会意志动摇,得不到真正的知识,或者无法落实计划。”之后,我就走了。

接下来那个星期,迪安向查德吐露,他绝对得跟查德学习如何写作;查德说我是作家,迪安应该来跟我请教。那时,迪安刚找到一份停车场的工作,跟玛丽露在他们的霍博肯公寓大吵了一架——天晓得他们为何住到那里去——玛丽露气得抓狂,心底决计要报复,于是她报了警,歇斯底里地捏造了一个罪名,迪安只好逃出霍博肯。他没地方落脚,奔来新泽西州帕特森我姑妈的住处找我。那晚,我正在看书,听到敲门声,开门只见迪安就站在黑暗的门厅里,弯着腰,卑屈地蹭着脚,对我说:“嘿,还记得我吗——迪安·莫里亚蒂?我是来向你请教如何写作的。”

“玛丽露呢?”我问道。迪安说她接客赚了点钱,回丹佛去了——“那个婊子!”我姑妈在客厅看报纸,有她在,不方便敞开来谈,因此我们出门喝了几杯。我姑妈只瞅了迪安一眼,便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跟迪安说:“老兄,我很清楚,你来找我不纯粹是为了成为作家,毕竟,我对写作又懂什么?所知道的不过是,要成功需持之以恒,得有毒鬼们对安非他明的劲头才行。”他说:“你说得没错,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些问题我都碰到过,我真正想要的是那些因素得以实现,假如一个人要按照叔本华 的二分论来实现任何内在的……”他滔滔不绝起来,我一点也听不懂,估计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时,他总讲些他自己根本不懂的话;换句话说,他只是个刚出狱的小伙子,满脑子认定自己有绝妙机会成为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套用知识分子的语言与腔调,只是把他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学来的东西胡乱堆砌起来——不过我得老实说,他在其他事情上并非如此天真无知,他和卡罗尔·马克斯只待了几个月,就学会了整套术语和行话,成了行家里手。尽管如此,在其他一些疯狂的事情上,我们仍然理解彼此。我答应他可以住在我家,直到他找到工作,并说好改天一起到西部闯闯。那是1947年冬天。

一晚,迪安在我家吃完晚饭后——他已经在纽约停车场工作了——站在我身后看我飞快地打字,他说:“来吧,老兄,那些妞儿不等人的,快点。”

我说:“再等一下,我写完这章就来。”那是全书最棒的一章。更衣之后,我们火速前往纽约跟那些女孩碰头。公共汽车穿过闪着磷光、空洞诡异的林肯隧道时,我们紧紧相靠,手舞足蹈,兴奋地大声聊天,我开始像迪安一样狂热了。他只是一个对生命怀着极大热情的年轻人,虽说他是个骗子,这也是因为他渴望生活,想和那些原本不可能理会他的人交往。我知道他从我这儿骗吃骗住,骗取“写作技巧”,他也清楚我知道(这是我俩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在乎,我们相处得不错——不纠缠,不迎合;我们就像两个生怕伤对方心的新朋友互相察言观色。我开始从他身上学东西,收获可能跟他一样多。提到我的写作,迪安总是说:“放开去写,你的东西都很棒。”他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写作,嘴里大喊:“棒!就是这样!哇,真有你的!”或者“哟!”,然后拿手帕抹脸,“天哪,真是有一大堆东西要尝试,一大堆东西要写!该如何开始把这些东西统统记录下来,才能既不顾种种修改和限制,又不担心语法错误与各种文学禁忌……”

“你讲得没错,终于入门了。”我看到他的脸庞因为兴奋与憧憬而闪现神圣光彩,他滔滔不绝如急流瀑布,公共汽车乘客忍不住转头瞧这个“过于兴奋的疯子”。他在西部的三分之一的岁月待在台球房,三分之一在服刑,剩下的三分之一耗在图书馆。冬日,人们常看到迪安帽子也未戴,捧着书急奔台球房,或者攀入好友家的阁楼,一待就是数天,在那里读书或者躲避警察的追捕。

我们前往纽约——我忘了具体情况为何,只记得有两个黑人女孩——没有别的女孩。她们约好在便餐店等他,他却没现身。我们转而前往他工作的停车场,他还有几件事要办,到停车场后面的小棚屋换衣裳,在有裂纹的镜子前整理仪容,如此这般,我们出发了。迪安就是在那晚认识了卡罗尔·马克斯。那是电光火石的一刻。两颗敏锐的心瞬间就接纳了彼此。一双灼灼的眼睛穿透另一双灼灼的眼睛——迪安是心地光明的神圣骗徒,卡罗尔则是心灵黑暗、充满惆怅诗意的骗子。那次之后,我便极少看到迪安,不免有点遗憾。这两人的充沛精力迎面相撞,相形之下,我则笨拙迟缓,跟不上他们。

一股吞没一切的疯狂旋风即将卷起,我所有的朋友与仅存的家人都将卷入这场遮蔽美国夜空的大烟尘。卡罗尔跟迪安提到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还有简的事情:老布尔曾在得克萨斯州种大麻,哈斯尔在赖克斯岛蹲监狱,简则嗑安非他明 ,抱着女婴在时代广场茫然游走,后来还被扔进贝尔维尤精神病院。迪安也跟卡罗尔提及西部一些不知名人物,譬如汤米·斯纳克,此人有内翻足,却是轮番台球的高手,扑克能手,一个酷儿圣人。他也提到罗伊·约翰逊与大埃德·东克尔,也提到了他儿时的玩伴、混街头的伙伴、他数不清的女友、参加过的性派对、春宫图片、男女英雄偶像,以及诸种冒险。他跟卡罗尔每日在街头晃荡,探索一切,初时样样新鲜,后来却变得哀伤,一切了然,却也愈发空茫无措了。不过,他们像两个亢奋的疯子 在街头起舞,而我在后面蹒跚相随。我这辈子老爱跟着有趣的人跑,真正能让我感兴趣的人物只有疯子,他们渴望生活、渴望畅谈、渴望得到救赎的人,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他们从不感到倦怠,从不说些平淡之语,像美妙的黄色焰火筒般燃烧、燃烧、燃烧,爆炸,如蜘蛛爬行于星空,然后你瞧见正中央的蓝色火焰砰的一声,众人跟着哗然,“哇”!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是怎么称呼这类年轻人的?迪安迫切希望学习卡罗尔的写作技巧,拿出唯有骗子才有的“深情灵魂”对卡罗尔发起进攻。“现在,卡罗尔,让我先说……我要说的是……”我大约两星期没见到他们,这段时间,他们没日没夜地谈心,简直像中了邪似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了。

接着春天来了,适合旅行的季节,我们这帮散居各处的人都在计划去这里或那里旅游。我忙着写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先跟姑妈到南方拜访我哥哥罗科,回来后,也打算展开生平第一次的西部之旅。

迪安已经走了。卡罗尔跟我到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给他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个摄影间,花两毛五 就可以拍照。卡罗尔拍照时摘下眼镜,看起来有点邪恶。迪安拍了一张腼腆的侧身照。我则拍了一张严肃的照片,看起来像年约三十的意大利人,是那种谁说他妈坏话,就会捅谁一刀的家伙。卡罗尔与迪安把他俩的合照用剃须刀从中直直切开,各自保留一半,收在皮夹里。迪安为了这次回丹佛的盛大之旅,特地穿了一套体面的西装,他已经结束他在纽约的第一次冒险。说是冒险,其实是在停车场做牛做马。迪安称得上全世界最棒的泊车小弟,他能以四十英里 的时速倒车挤入狭小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挡泥板间奔跑,跳进另一辆车,在狭小的空间以五十英里的时速转个圈,流畅地停进另一个车位。砰,他火速关上车门,他跳出来时车身都为之晃动;然后他以短跑健将的速度跑到收费亭,开出停车票,又跳进新开进来的一辆车,车主的身体一半还在车内,他就几乎从对方身体下面穿过,上去发动引擎,车门还半开着,便驶向最近的停车位,弧形转弯就位,刹车,跳出,奔跑。他一整晚就如此工作八小时,包括下班高峰时间与影院散场的拥挤时段,毫无停歇。他穿着油污的酒鬼裤、破损的毛皮衬里夹克,以及一双走起路来鞋底会啪嗒响的旧鞋。现在他买了一套新衣服准备返乡:蓝色细条纹西装配马甲——在第三大道买的,十一元,还搭配怀表与表链。他带了一台手提打字机,打算回到丹佛后一找到工作,就马上住进合租公寓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大道的赖克餐厅吃了一顿有德国香肠与豆子的饯别饭,然后迪安坐上了开往芝加哥的汽车,消失于夜色里。我们的牛仔走了。我暗自发誓一旦春暖花开、大地复苏,我也要跟他一样上路。

这就是我在路上的经历的开始,中间发生了许多精彩的事情,不讲实在可惜。

是的,我想进一步了解迪安,不光因为我是作家,需要新的人生经验,也不光是我在大学校园晃荡的日子接近尾声,再待下去已经毫无意义,而是因为我与迪安尽管个性迥异,他却像我失散已久的兄弟;我只要一看到他瘦削的愁苦脸蛋,长长的鬓角,青筋凸起、汗津津的脖子,就联想到自己的童年,我在帕特森与帕塞伊克的染料废弃坑、水潭与河边玩耍的日子。肮脏的工作服套在他身上十分优雅,找裁缝定制的也做不到,唯有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乐趣”的人才能穿出这种感觉,迪安就是这样的人,即便身处艰难的条件。他说话时兴奋的语气也让我想起昔日玩伴以及兄弟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梁涵洞下,在摩托车中,在居民小区的晒衣绳下,在昏昏欲睡的午后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吉他,兄长在工厂做工。我目前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查德是尼采派人类学家,卡罗尔是喜欢严肃地瞪着你低声谈话的超现实主义疯子,而老布尔·李总是拖着长音批判并反对一切——而其他一些人则一副鬼鬼祟祟的罪犯模样,哈斯尔喜欢摆出时髦的讽刺态度,简则瘫在铺着东方毯子的沙发上边看《纽约客》杂志边对其嗤之以鼻。迪安有着同样合乎逻辑、夺目且完整的智慧,而且没有那令人乏味的“知识分子腔调”。至于他的“邪性”,不是愤世嫉俗或者极尽嘲蔑挖苦之能事,而是肯定生命的美国式欢乐的热烈迸发;具有西部风格,犹如西部吹来的一阵风,是来自大平原的颂歌,令人耳目一新,是先知早已预言过,而众人企盼已久的。(至于他偷车,也不过是为了兜风而已。)此外,我所有纽约的朋友总是一副消极的恐怖态度,把我们的社会贬得一文不值,搬出的不是了无新意的掉书袋理由,就是政治学或者精神分析派的逻辑,迪安则在社会中横冲直撞,饥渴地寻找他的面包与爱情;他不会担心这个或那个,他会说:“老兄,只要我能逮住那个小妞,靠在她的双腿间,一切没事。”或者说:“兄弟,只要我不愁没饭吃就好,你听懂没?我饿极了,饿扁了,咱们现在就吃东西去!”——通常,我们也真的冲出去吃东西。正如《传道书》所言:“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份。”

迪安是来自西部的“阳光族人”。虽然姑妈警告我跟他混会惹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视野,当时我年纪轻轻,对此深信不疑。何况,一点麻烦算什么,就算迪安最后不再拿我当好友,让我失望,弃我于病榻或者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他后来的确如此)——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作家,我想要上路。

我知道,在旅途某处,我会遇见女孩,会有幻象,会发生所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智慧明珠将会送到我手中。 /i9ic6OtMQX6BoUXYZoRO4brFe1S3HhruPR3u3mByeqDE891bXL1IXPJf3UO2i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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