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就来谈谈个人精神意识发展的阶段。
上一章已经讲到狄尔泰早已认识到生活、实践在人的精神意识发展过程中是最根本的,认识、思想、概念则是派生的,但他没有讲明这种派生的过程。上章还讲到,海德格尔在这方面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在海德格尔看来,人本来纠缠于与世界“打交道”的“烦”之中,世界与“烦”不可分,无“烦”则无世界,世界只是“烦”的世界,只是在人从“烦”中,即从与世界万物“打交道”的活动中抽出身来,停顿下来,通过“寻视”、“考虑”等环节,才进而把事物看作是现成的东西加以科学地、理论地研究,这时就出现了“客体”或“对象”,出现了主客二分;“客体”、“对象”实指从“人—世界”的合一的整体中(即从“烦”的世界整体中)被抛向对面的某种东西。所以海德格尔认为,主体与客体乃是从原初的、人与世界打交道的一体中分化和分裂出来的。海德格尔还认为,这种人与世界一体的原始存在方式是“情绪”,因此,他又断言,“情绪”先于认识、思维和意志。海德格尔这套关于“人—世界”合一的原初性的理论,关于“主客关系”如何从“人—世界”合一中,以及理论认识如何从实践活动中(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知”从“行”中)派生出来的过程的理论,讲得很细致、很切实,值得我们深思。海德格尔对于实践有他自己的理解,但无论如何,他的观点可以说是实践先于认识、行先于知。他乃是用“人—世界”合一的思想说明实践。他所谓人同世界“打交道”的“烦”应该也可以叫作实践,在与世界“打交道”的“烦”之中,人与世界合一,人与天合一,无主与客之分,这是人与世界的最根本的关系,也是精神发展之根本。海德格尔的这一基本观点为我们提供了划分精神发展阶段的理论依据,但他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关于精神发展过程的详细阶段的一览表。
意大利现代哲学家克罗齐倒是提出了一个精神发展过程的连续阶段的一览表。他把人的精神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但他不是从“人—世界”合一与“主体—客体”关系的角度来划分的,没有抓住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问题。克罗齐把精神的发展分为认识与实践,认识先于实践。他遵从了一般西方哲学的传统,颠倒了认识与实践的先后关系。
克罗齐把认识与实践各分为两个阶段:认识始于直觉,然后是概念,实践始于经济活动,然后是道德活动,这样,精神的发展就共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可以表列如下:
(1)认识:①直觉——美学的对象
②概念——逻辑学的对象
(2)实践:①经济活动——经济学的对象
②道德活动——伦理学的对象
这四个阶段中,较高的包含较低的,而较低的却不依存于较高的。直觉阶段是美学研究的对象,概念是逻辑学的对象,经济活动是经济学的对象,道德活动是伦理学的对象。
把直觉作为认识的起点,这是符合实际的。不过,克罗齐不同于一般把直觉当作对客观现实中个别事物的反映的看法,认为在直觉界线以下还有“感受”或“情感”,它是无形式的材料,直觉则赋予它以形式,使之成为山河大地虫鱼草木之类的事物,即克罗齐所谓“意象”,“意象”就是认识的对象。克罗齐的这套讲法似乎令人难于接受,但他关于感受、情感先于直觉、先于认识的基本观点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海德格尔从他自己的哲学立场出发阐释了情绪先于直觉、先于认识的思想。海德格尔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得与世界“打交道”,就得对世界“有所作为”,人在这种活动中与世界整体保持活生生的关联,而不是像在后起的认识中那样,只看到抽象的、现成的、死板的某物的某特质,这时,人(“此在”)必然在与世界整体的关联中对自己有所“指引”,有所“筹划”,亦即对由无到有的可能性做出反应。海德格尔把这种处于可能性中的状态称为“领会”,即“能够领受某事”、“能够做某事”之意。而“领会”总是带有“情绪”的“领会”,“情绪”和“领会”同样原始,“情绪”是“此在”的“原始存在方式”。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不是一开始就被动地摆在现成事物之前对现成事物进行直觉、感知,而是对世界处于趋就和避开的“现身情态”之中。海德格尔说:把现成的东西当作第一位的、“处于优先地位”的东西,从而把对现成东西的“纯直觉”(“纯直观”)也当作第一位的、“处于优先地位”的,这种看法属于旧的传统本体论(“传统存在论”)。但海德格尔不同意旧的传统本体论,他认为他自己的学说“取消了纯直观的优先地位”。他主张“‘直观’和‘思维’是‘领会’的两种远离源头的衍生物” 。海德格尔的这套思想实际上基于行先于知、实践先于认识的基本观点,也可以说是基于“人—世界”合一先于“主体—客体”关系的基本观点。人首先处于“人—世界”合一的情境交融之中,然后才有“主体—客体”关系,才有认识。克罗齐把“感受”、“情感”放在“直觉”之前,包含有直觉认识起于实践的情感的因素,似乎与海德格尔的观点相近,可以说有合理之处。但克罗齐的这一合理因素同他的认识先于实践的基本观点是矛盾的,而且,正像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情感、情绪源于人与世界万物的交融,而克罗齐把情感先放在直觉界线以下,然后再通过直觉,赋予它以形式,使之成为事物(“意象”),这就首先割裂了情与境(物)的交融,分裂了天与人的合一。事实上,情离不开境(物),没有物的情感是没有的。克罗齐不懂得“人—世界”的合一。其次,克罗齐把直觉归属于美学研究的范围,归属于认识的范围,这种观点,我也以为不妥。第一,审美意识属于“人—世界”合一即“天人合一”的境界,根本不是认识。第二,低级的直觉固然有几分审美意识的成分,在此意义下,人人都有几分是艺术家,“人都是天生的诗人”,但一般人毕竟并不都是艺术家或诗人,只有超越“主客关系”,超越知识,达到更高级的“天人合一”境界,才可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家或诗人。克罗齐不懂“人—世界”合一与“主体—客体”关系之间的关系,所以不能从质上区分一般无审美修养的人和真正的艺术家或诗人。
克罗齐把道德列为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这是受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影响。传统形而上学赋予道德意义的本体以最高价值,并以此否定现实生活及其意义。尼采(F.W.Nietzsche,1844—1900)早已揭露了道德是最高价值的偏见,在这方面,苏格拉底是始作俑者。尼采认为苏格拉底用逻辑推理即他的概念辩证法为道德——“美德”辩护,使人失去了活生生的、自然的生活。柏拉图接受了苏格拉底的概念辩证法,创造出一套理念体系,认为“至善”的理念是最高理念,是“真正的世界”,希腊人原本具有的那种泰然自若的自然生活态度被柏拉图的“至善”弄得荡然无存。基督教的上帝实际上是柏拉图的“至善”的理念之人格化和神化,现实生活在基督教中更进一步被否弃了。尼采虽然高度评价康德的批判哲学,但对他的道德至上的思想却给予了尖锐的批判,尼采认为康德为了维护道德的崇高地位,才“发明”了“实践理性”,“虚构”了一个“本体界”,其实是徒劳的。
中国哲学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传统,比起西方哲学传统来,更是以道德为最高价值,而且是以封建道德为最高价值,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之危害,乃人所共知。儒家所讲的天人合一是人与封建道德意义的义理之“天”合一,人的真实生活和现实生活更加被践踏了。道家以无道德意义的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使人超脱世俗之羁绊,复归于本真,这倒是很有意义的。道家的天人合一境界,超出了克罗齐所讲的认识,超出了经济上的功利,也超出了道德,实际上是审美意识。我以为审美意识应该是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