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如同其他品德一样,是有其限度的;超越限度,就进入罪过的领地;如果认不清界限,就会从勇敢变成鲁莽、固执、疯狂;认清其中的分界线确实不容易。
有鉴于此,就产生一条我们现有的战时惯例:从军事准则来说不可防守的被围阵地,那些对此执意坚守的人,要受惩罚甚至被处死。如不受惩戒,为了守住个小屋子,就都来抵御大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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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判断守地的价值与弱点是凭估计和比较进攻者的军力而得出的(因为顽强抵抗两门轻便古炮,那是正确的,而对抗三十门大炮,那简直是发疯);此外还得考虑出征君主的威望、声誉、人们对他尊敬的程度;这就有了天平往这一边倾斜的危险。
由于同样的因素,出兵者自视甚高,对本身的兵力有着充分的把握,认为竟有人与之对抗真是岂有此理。凡遇抵抗之处,他们就挥刀杀戮,只要他们的武运不衰便为所欲为。
这种做法从东方君主的恫吓通牒中可以见到,他们在位的继承人仍在使用,内中透出高傲、骄横的气势并充满野蛮的威吓。
另一个例子:葡萄牙人入侵印度,在其经过的地区,他们发现一些邦奉行这一项普遍实施、不容违背的法律:凡是被国王亲自征服或被其将领打败的敌人都不得赎身和赦免。
因此,如果有可能的话,首先要避免落入获胜的、武装的敌方审判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