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死亡令我们摆脱一切责任。我知道有些人对这话有另一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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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现时不少人,因把别人财产据为己有而良心不安,准备立下遗嘱、死后归还,求得内心宽慰。他们对这么一件急事却尽量拖延,想补救错误,愧疚感却很轻,对自己也不造成什么损失。他们所做的,丝毫不值得称道。他们应当付出自己的代价。他们偿付得愈艰难、愈辛苦,其补偿就愈恰当、愈值得肯定。悔过是要背上沉重的包袱的。
还有一些人做得更糟,他们一辈子隐藏对亲近的人的仇恨,至临终时刻才通过遗嘱表达出来;这表明他们并不顾忌自己的名誉,更不顾及自己的良知;他们激怒受冒犯的人,无益于日后的名声;他们不懂得,出于对死亡的尊重,要随死亡而消除自己的怨恨,反把它的存在延续到自己的身后。这些不公正的法官,他们已经到了不明事理之时,还要赖着来判决。
倘若我能够,我会防止自己死后去说生前未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