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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原主是家里的第二胎,前面还有个大三岁的姐姐叫陆灵秀,后面也有个小三岁的弟弟叫陆灵轩。因为父母和爷爷奶奶都十分重男轻女,国家又规定每对夫妇都只能生两个孩子,超过了就要缴纳很大一笔超生罚款。
为了不占用第二胎的名额,以便后面再生儿子,灵宝出生后,连户口都没给上,带到半岁大,就丢给了原主在乡下生活的外婆,剖腹产两年后可以再怀孕的时候,陆母立刻马不停蹄地又怀了一胎,这下终于如愿生了儿子。
家里的所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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