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论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十分丰富,是我国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历史上的中国一向被人们誉之为“礼仪之邦”,是一个具有高度文明、高尚道德的国家。我国历史上的传统道德思想,也是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道德的一个取之不竭的历史文化宝库。对于这一精神宝库,我们应当充分地开发和利用,为我们当前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用。
    道德学,也叫“伦理学”。道德(或伦理)主要是指用社会舆论和个人信念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张岱年先生说:“(中国哲学中)关于人道的学说,可专称为伦理学。伦理学即研究‘人伦’之理的学问,亦即研究人与人的关系的学说。人伦一词见于《孟子》。孟子叙述帝尧的事迹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中国伦理思想研究》第1—2页)可见中国古人早就开始重视对人伦关系的研究和教化,并把人伦关系归结为五种(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一般称之为“五伦”。“伦者,类也。”伦有类别、辈分、次序等含义。“理”则有条理、分理、道理等意思。“伦理”一词最早出现在《礼记·乐记》。《乐记》说:“乐者通伦理者也。”郑玄注:“伦,类也。理,分也。”这里的伦理是指音乐有着不同的伦类条理,并不是我们今天所讲的伦理学,即研究人伦之理的学问,把伦理当作研究人伦之理则是后来的事。至于“道”与“德”在历史上本是两个概念。“道”本指道路,引申为原理、法则等。古人讲天道与人道,在儒家那里,人道主要讲的是做人之道,人伦之道。“德”指“德性”、品性。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论语·述而》)张岱年先生解释说:“道是行为应当遵循的原则,德是实行原则而有所得,亦即道的实际体现。”(《中国伦理思想研究》第2页)德者得也,德是得道之后的具体体现。所以后来人们就把道德联结为一词,这大概是在战国中期以后的事。在《庄子》的外杂篇、《周易·说卦传》、《荀子》等战国中晚期著作中,则已普遍地使用“道德”这一复合词了。“道德”这一概念,正如唐代韩愈所说:“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凡吾所谓道德云者,合仁与义言之也。”(《韩昌黎集·原道》)儒家讲道德,其主要内容讲的是仁义,而道家讲的道德则与儒家不同。老子讲“道”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和万物存在的根据,“德”为天地万物所具有的本性(“德者得也”。德为万物得到“道”之后所表现出来的本性)。《庄子·马蹄》:“道德不废,安取仁义?”道家所讲的道德,其含义不是儒家的仁义,而是指清静无为、自然朴实的品德。但不论是儒家的道德,还是道家的道德,其共同点是:“道指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德指行为原则的实际体现。作为一个完整的名词来看,道德是行为原则及其具体运用的总称。”(张岱年:《中国伦理思想研究》第3页)伦理学研究的是人伦之理的学问,道德学研究的是人的行为原则及其具体的实现,人的行为原则也就是做人的道理,即讨论的是人伦之理。由此可见伦理学,一般来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学。
    
   
中国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早在上古三代时期,人们就逐步地形成了用以调谐人的行为的一些道德的观念和规范。如“孝”“礼”等道德规范皆产生得很早。时至殷末周初时,更提出了具有伦理学上十分重要意义的“德”的观念,提出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思想,突出了道德在社会上的作用和价值,为后来儒家的产生打下了思想基础。春秋末年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就是直接继承和发扬西周姬旦(周公)的思想而来的。孔子的儒家学说是以仁为内在核心,以礼为外在形式,以孝为基本出发点,以实现了仁道的圣人为最高人格理想,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根本目的的一个较系统、较完备的伦理学说体系。孔子的思想又经历代儒学家的发挥、充实和完善,成为中国社会中最有影响、占有统治地位的伦理道德学说。总的说来,儒家伦理思想主要包括这样几方面的内容:(1)建立了以仁为核心的一系列的道德规范,及其规范体系。如忠、孝、忠恕、中庸和四德(仁、义、礼、智)五常(仁、义、礼、智、信)等等。(2)阐发了作为儒家伦理道德学说理论基础的人性论学说。由于儒家内部人们对人性的理解不一,形成了诸多不同的思想,如有主张人性善的,有主张人性恶的,也有主张人性善恶混或人性无有善恶等。与此相应,还有所谓性三品说、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等学说。(3)提出了重内心反省、持敬慎独功夫的一整套的道德修养学说。(4)阐述了有关道德、境界和理想人格的学说。(5)研讨了关于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关系的学说,即义利、理欲之辩等。
总之,儒家的伦理思想是极其丰富的,从理论学说到社会实践,儒家的伦理思想,在中国整个伦理道德思想史上占有绝对主导的地位,成为我中华民族道德价值观念的主要代表思想。儒家伦理虽说是我国传统道德的主要代表,但又不是唯一的代表。中国传统道德历来是多元的、多学派的、多学说的,远比儒家一派要丰富得多。所以把中国的传统道德归结为儒家一元的道德,又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在中国伦理道德思想史上,除了儒家之外,起到重要影响的伦理思想,至少还有道家伦理思想、墨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道教伦理思想和中国佛教伦理思想等等。所有这些伦理思想之间,又互相纷争、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着整个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发展,汇合成了我国光辉灿烂的传统道德文化,乃至成为整个东方文明的重要代表。
道家伦理与儒家不一样,它不是从人伦关系,尤其是儒家所强调的亲子关系中,找到调谐人们行为的准则,而是从自然法则中找寻到了人的行为准则的根据。道家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而自然界天地万物的本原和存在的根据就是“道”,那末人的行为就应当效法“道”而行,道性自然清静无为,因此人的行为准则也应当是自然无为朴素清静的,如果大家都能按照“道”的原则办事,那么社会自然就治理好了(“无为而无不为”)。道家主张自然朴实的人性说,反对一切矫揉造作的、虚假的、束缚自然人性的仁义道德说教。道家伦理是人类“文明异化”的反对者,主张回归自然。他们认为,人类道德最好的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初民时代,之后人类美好的社会为人类文明智慧日开所破坏。道家伦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它在历史上是以批判儒家礼教的面目出现的。一旦儒家所维护的封建礼教发生堕坏时,就有道家起来批评和纠正儒家礼教所产生的弊端。同时也由于道家重自然朴素的人性说,对社会伦常道德教化注意得不够,因此也常受到儒家的批评,使后来的道家采取了融纳儒家仁义道德教化的思想。可见儒、道两家伦理思想,在历史上既有矛盾斗争的一面,又有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一面。道家伦理思想的最大特点,则是建立了以“道”为核心的道德形上学。道家认为,在道德领域中人们所讨论的所谓善与恶的问题,其实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老子》第2章)善恶两者是相对而生的,有善则有恶,有恶则有善,善恶相因而有。因此道家认为,只有超越善恶,才能达到绝对至善的境地,而绝对至善也即是无善的境地(至善无善,大仁无仁)。这种境界也就是得到了宇宙本原“道”的境界,“道”是无善的所以它能无不善,“道”是无为的所以它能无不为。这即是道家的道德形上学。因此道家认为,单靠儒家的仁义道德教化(即善的教化)并不能真正实现仁义道德,只有懂得了道家的道德形上学才是真正实现仁义道德的唯一正确的道路。魏晋时期玄学的代表人物何晏、王弼等人,就是这样来阐说自己的思想的。
墨家伦理思想,既不同于道家,也不同于儒家,它提出了一个带有自己思想特点的伦理学说体系。如果说正统的孔孟儒学带有某种超功利主义倾向(重义轻利)的话,那么墨家站在下层人民(主要是小生产者)利益的立场(“兴天下人民之利”),以儒学对立面的面貌出现,提出了带有功利主义思想倾向的“兼爱互利”的伦理学说。“兼相爱,交相利”,是墨家伦理学说的基本思想原则。“兼”则反对“别”(有差别),兼爱说反对的是儒家的爱有亲疏贵贱差等说。又认为兼爱离不开互利的原则。墨家提倡“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认为做到这样就是实现了兼爱,而“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这就达到了互利。墨家认为,只要人人都相爱相利,天下国家就能得到治理。墨家提出这一套伦理学说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讲的是国家人民之利,所以墨家说:“义,利也。”义者就是可以利人,“故曰义”。义不能离开利,从这一功利主义思想出发,墨家最后甚至提出了非乐(不要音乐)的思想,认为音乐对人民产生不了实利。这是一种狭隘的功利主义思想,是他所代表的狭隘的小生产者的短浅眼光束缚了他的思想的结果。墨家伦理,应当说带有浓重的理想主义思想色彩,在当时等级森严的社会中,虽说具有很大的革命性,但缺乏实现这一理想的现实基础,所以他的学说在战国纷乱的时代曾流行过一阵子,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他对后世的影响,亦远不如儒、道两家的思想。
法家是先秦时代的一个政治学派。法家中人亦大多属于实际政治家,是当时社会变法运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如李悝、商鞅、吴起、申不害等人,皆是如此。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一般称为晋法家。他们从“当今之世,争于气力”的实际政治斗争需要出发,主张用武力来夺取天下,用暴力(法治)来治平天下,因此他们崇尚武治而忽略文教,宣扬道德教化无用论,认为仁义只能害国,慈惠只会乱政。他们大多是一些非道德主义者,他们反对从事道德教化,提出了“以法为教”的思想,完全否定了道德的作用。他们只从眼前的一时成效出发,看不到道德教化对长治久安的作用,所以他们也是一些眼光短浅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当然法家中的人物亦不尽然,齐国稷下的法家们(一般称之为齐法家),他们在对待礼义道德的教化上就不同于商鞅、韩非,主张要兼容儒家礼义道德的思想,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主张,有礼、法并重的趋势。这与齐国当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氛围有着直接关联。
至于中国的佛、道两教,亦都有着各自的宗教伦理学说。道教伦理,一方面继承了道家的崇尚自然素朴、谦逊不争、清静无欲等道德原则,同时又大量地吸取了儒家仁义道德思想,集儒、道伦理思想于一身,并把伦理道德思想与自己的长生不死成神仙的道教神学结合在一起,把道德修养当作长生成仙的必要条件甚至首要条件,从而使道教伦理带有生命伦理学说的倾向。佛教则是外来的宗教,在古印度,佛教本有着自己丰富的宗教伦理学说,在释迦牟尼所创造的原始佛教中,人生哲学和伦理学说本来就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大乘佛教兴起之后,心性理论又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佛教心性理论乃是佛教人生哲学和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但佛教的这些伦理学说,带有古印度思想文化的特点,它的出世主义思想又与中国固有文化(以儒道为主)传统入世主义思想相冲突,因此佛教的伦理学说要在中国土地上生根、发芽、成长,就必须要与中国传统相适应、相融合,就要接受中国文化的洗礼,尤其是要接受儒家的忠、孝、礼、义的思想,使之转换成适应中国文化传统的中国化的佛教。由此可知,中国佛教的伦理学说,已经不同于原来印度的佛教伦理学,而是既带有印度佛教特点又具有中国文化特点(主要是儒、道文化特点)的中印文化合流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