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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版权工作

2017年全国版权行政管理工作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

2017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思考研判新时代版权工作的总体形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版权工作基本要求,强化版权创造、保护、运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推进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

(一)协助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国家版权局配合全国人大赴北京、上海、广东、青海、福建等5省(直辖市)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委托天津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区域内进行检查,协助全国人大完成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报告。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不断完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根据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执法检查报告所提主要问题,对送审稿进行多次修改。2017年12月,向国务院法制办重新报送了最新修改草案,大力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

(二)发布《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2017年1月25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全国版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版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版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从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行政管理体系、社会服务体系、涉外工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26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等重点工作项目,为“十三五”时期版权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

(三)清理版权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国家版权局废止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工作

(一)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

2017年7月25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聚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网络版权保护,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领域的版权整治,以规范影视和新闻作品网络版权秩序为重点任务,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媒体”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APP商店版权秩序,巩固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版权治理成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巡查网站6.3万家(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 554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71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276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案件543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57件、涉案金额1.07亿元,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二)加强网络重点版权监管

充分发挥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作用,加强对58家大型视频、音乐、文学网站和网盘企业的版权重点监管,抽查16家网站3 480部作品的授权文件,责令下架侵权作品1 128部;开展重点作品版权预警保护,公布十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共计202部作品,对“央视2017春晚”及《战狼2》等国产优秀电影进行专项保护,下线盗版链接24 845条。按照规范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停止侵权行为、引导规范授权模式、推动建立商业模式”的“三步走”工作思路,分别约谈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音乐公司和权利人组织,要求各方按照著作权法要求,抵制各类侵犯网络音乐著作权行为,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避免独家授权,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维护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共同推动网络音乐繁荣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家版权局的积极推动下,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等网络音乐服务商加快解决版权遗留问题,妥善处理版权纠纷争议,积极开放独家音乐作品转授权,有效满足消费者文化需求。同时,积极关注新兴领域和新型问题的版权监管。指导北京执法总队对“橙子VR”APP通过VR方式非法提供盗版影视作品案进行查处,这是国内查处的第一起通过VR方式进行盗版的案件。

(三)狠抓大要案件查办

大力实施版权严格保护,狠抓大案要案督办督查。国家版权局单独或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23起案件。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对北京、山东、吉林、广东、江苏、河南、浙江、重庆、湖南、江西等10个省(直辖市)开展案件专项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多种检查方式,重点督查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如:浙江嘉兴“3·11”案,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图书1 900余种5万余册,刑事拘留7名犯罪嫌疑人;河南尉氏“12·15”系列案,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图书76种46.6万册,涉案码洋2 216万余元;广东“MTV235在线手机电影天堂”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影视剧作品42 744部;北京“5·8”制售侵权盗版图书案,扣押涉嫌侵权盗版图书3.8万余册,涉案金额达210万余元;山东威海张某某等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查获可录光盘100余万张以及侵权音像制品包装盒、光盘贴等制作侵权产品的辅助材料和电脑等作案工具;重庆宋某等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涉案金额达630万余元;广东广州“3·27”少儿类出版物侵权盗版案,查扣盗版图书95万余册,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

(四)加强版权社会共治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企业、权利人的积极性,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管、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新格局。深入互联网企业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权利人投诉举报,引导互联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淘宝网严格出版物证照审核,出版物证照审核拦截率提高到58.7%。推动人民日报社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在新闻作品版权统一管理、制定版权合作规则、组织共同议价、支持成员单位维权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版权保护。“4·26”当天,组织全国122家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同时,为进一步调动版权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国家版权局开展了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评选工作。5月26日,下发《关于奖励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有功个人的决定》,对在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08家有功单位及243名有功个人给予奖励。

三、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工作

召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全面总结2016年工作成效,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2016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总结〉和〈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重点围绕源头监管、使用管理、考核评议等关键环节,推进各地各部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软件正版化成果。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有关工作的函》,推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和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规范正版软件管理,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时限要求。

(三)组织重点督查

制定《2017年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方案》,组织10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督查组,对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福建、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利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检查工具,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人员组织专项督查组,对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宁夏6个省(自治区)的全部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全年共检查单位389家、计算机26 989台,同比分别增长35.54%、242.94%。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督促指导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巩固工作成果。

(四)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

在宁夏盐池县、西吉县,贵州黔西县,山西平顺县,湖北云梦县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重点推广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取得了较好效果。宁夏盐池县成果突出,安装使用国产操作系统软件的比例达到60.07%。

四、不断强化版权社会服务体系

(一)依法加强版权行政监管工作

一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参与“放管服”等多项相关改革工作,推动“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预审查预受理平台”项目建设。二是加强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召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工作会议,审核5家集体管理组织的年检报告,参与5家集体管理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协调工作,妥善协调解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相关利益方之间的矛盾与纠纷。三是加强对涉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的监管。召开涉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在华代表处通气会。依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6家涉外著作权认证机构重新登记。

(二)有序推进著作权登记工作

一是下发《关于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要求各地版权局及登记机构制发出具的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必须与纸质版完全一致。二是继续推进著作权登记工作,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著作权登记信息报送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我国作品登记量达200.2万件,比上年增长25.1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74.54万件,比上年增长82.79%。三是举办了两期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培训班,不断规范著作权登记工作。

(三)持续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一是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授予东莞市、即墨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下发《关于统一启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表的通知》,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作,评选出35家示范单位、5个示范园区(基地)并予授牌。召开全国版权社会服务工作会议,总结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十年来的成果,交流版权示范创建工作经验。二是积极培育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同意建立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深圳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完成了在我国六大行政区域布设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的规划,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开展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调研工作。发布2015、2016年中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调查报告。调查显示,2015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50 054.14亿元,占全国GDP的7.30%;2016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54 551.46亿元,占全国GDP的7.33%。

五、不断加大版权宣传培训力度

(一)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版权宣传

一是圆满完成“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重点宣传活动。举办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及年度重点事件,召开国家版权局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国家版权局网站设置专栏专题,制作发布版权公益宣传片、宣传海报、版权特刊等,以各种形式提升版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加强版权宣传工作。全年国家版权局网站共发布信息1275条;国家版权局微博发布信息217条,粉丝115.5万人;“国家版权”微信发布信息61期共计73条图文消息,粉丝近2万人;“头条号”发布信息260条,粉丝56.5万人。相继开通百度“百家号”和腾讯“企鹅号”,利用新媒体不断扩大版权工作影响力。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开通国家版权局英文网站,通过线上、线下、文字、视频等多种方式发布中国权威信息,营造我国版权涉外工作良好局面。同时,积极推动国产软件“走出去”。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与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共同举办中泰软件版权合作论坛,推动我国软件企业与泰国企业开展合作。编制《软件正版化在中国(2017)》专刊,系统全面宣传展示中国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二)做好版权培训工作

一是召开5期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培训班暨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4个直辖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及部分重点城市版权执法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启动开展第二批版权执法监管培训师资选聘工作。二是举办6期大型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人和浙江、湖北、福建三个省的全部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共计550余人进行培训。三是举办3期“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对《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40多家中央主流媒体新闻记者进行了培训。四是举办两期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培训班、一期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培训班和一期涉外版权培训班,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版权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涉外应对能力。

六、持续推进版权对外交流合作

(一)继续加强国际版权话语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巩固和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加相关委员会会议,合作举办多次高峰论坛及研讨会。二是采用多种方式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早日生效。经过不懈努力,该条约批准或加入的国家从2016年的15个增加到2017年的19个。三是参加商务部牵头负责的WTO第七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和我对其他WTO成员贸易政策审议工作;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知识产权专家组会议等,积极应对有关版权多边事务。

(二)深入推进版权双边交流合作

巩固中美、中英、中日、中泰版权交流合作关系,与英国进行了部级(此前为司局级)政府间版权工作会谈,加强与澳大利亚、汤加、新西兰、西班牙等国家的版权交流;配合商务部完成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议实质性谈判,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中日韩自贸协定等自贸区谈判进程,配合外交部、商务部等积极开展中欧、中日、中俄、中美、中英工作组谈判,努力营造良好版权双边关系,积极争取有利于我国发展的版权国际环境。

2017年全国版权司法保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2017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人民法院著作权司法保护的新特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归根到底要依靠创新驱动,把我国建成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一年来,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新类型、重大疑难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以民事审判为基础,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并行发展,公正高效地审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2017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 242件,审结225 678件(含旧存,下同),比2016年分别上升33.50%和31.43%。

2017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呈现出四个重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2017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比2016年上升33.50%。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法院收案数量保持高位运行,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比2016年上升56.63%,占全国法院案件总数的70.65%。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上升幅度达到47.24%。其中,广东法院2017年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8 000件,同比增长84.70%;北京法院新收25 932件,同比增长49.20%;上海法院新收14 012件,同比增长43.17%。其他一些省份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也呈迅猛攀升态势,如吉林上升210.00%;湖南、福建分别上升73.80%和73.14%;内蒙古上升59%。此外,安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也增长迅速,同比上升31.90%;山东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同比上升119%。

(二)裁判影响力显著提升

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市场竞争地位的核心要素和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越来越得到国内外各界的持续广泛关注。人民法院紧紧把握发展机遇,高度重视重大案件的审判工作,引领规则设定,回应社会关切。如界定特殊历史时期创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红色娘子军”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等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红五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诉联系有限公司、齐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标的额高达10亿元,社会影响广泛。

(三)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一是结案数量大幅上升。吉林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上升135.00%;福建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上升90.06%;广东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同比上升84.73%;北京法院审结二审、再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同比上升162.50%;河南法院审结著作权案件同比上升316.35%;天津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同比上升53.6%。二是再审率大幅下降。

(四)保护力度全面加强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赔偿低是人民群众一直关注的问题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提出以市场价值为导向解决赔偿低问题,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升侵权人的违法成本,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依法提高司法救济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的行为保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措施的适用规则,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实效性。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遏制著作权侵权行为

一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加强著作权民事审判工作,加大对作品的保护力度。2017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1 039件和192 938件,分别比2016年上升47.24%和46.37%。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137 267件,同比上升57.80%。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1 818件和20 525件,同比分别上升4.92%和0.94%;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再审案件77件和55件,同比分别下降2.5%和35.29%。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03件,审结493件,比2016年分别上升36.31%和28.72%。其中,著作权案件29件。著作权案件数量有所下降,独创性判断仍是案件主要焦点和难点。

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结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深圳市飞鹏达精品制造有限公司与北京中航智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李艳霞与吉林市永鹏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及南关区本源设计工作室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北京代代读图书有限公司与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图书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北京金凯星科技有限公司与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宝高南京教育玩具有限公司、熙华世南京科技有限公司、晋江市东兴电子玩具有限公司与南京金宝莱工贸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沈韦宁等与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等等。

三、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

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继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2017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案件3 621件,同比下降4.69%。其中,侵犯著作权罪案件169件,同比下降13.33%。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案件3 642件,同比下降6.69%;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1 100件,同比下降61.47%。在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罪一审案件中,侵犯著作权罪案件170件,同比下降17.87%;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件4件,与2016年持平;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26件,同比下降35%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涉知识产权的刑事二审案件533件,同比下降32.27%;审结540件,同比下降33.50%。

一年来,人民法院审结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北京易查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东侵犯著作权犯罪案等。

四、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解决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准确适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大司法对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的审查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严格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支持、监督、促进依法行政。2017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8 820件,比2016年上升22.74%。其中,著作权案件17件,同比下降45.95%。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91件和412件,比2016年分别上升10.14%和17.05%。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在先著作权的商标行政案件日益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在温州市伊久亮光学有限公司与达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中指出,著作权人、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均可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主张在先著作权。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后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不能单独作为在先著作权的权属证据。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的商标注册证虽不能作为著作权权属证据,但可以作为确定商标权人为有权主张商标标志著作权的利害关系人的初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杰杰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金华市百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中指出,对于当事人是否享有在先著作权,需要综合考量相关证据予以认定。在著作权登记证明晚于诉争商标申请日时,可以结合商标注册证,包含商标标志的网站页面、记载作品创作过程的报刊内容、产品实物、著作权转让证明等证据,在确认相关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认定当事人对该商标标志享有在先著作权。

五、加强审判改革创新,推进著作权多元化纠纷解决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破解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中央深改组指定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起草《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一重要文件。该文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重点措施,夯实了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理论、制度和组织基础,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人民法院扎实有效推进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设立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继续全面推进“三合一”改革工作,健全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进著作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呈现逐年迅速增长的趋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大大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湖北法院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功能,坚持多措并举,以调解促和谐、促合作、促发展,妥善化解了大量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纠纷。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恒大音乐有限公司等多个权利人诉武汉欢乐迪音乐城等侵犯著作权纠纷的超千件关联案中,尽最大努力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纠纷,最终上述案件全部以调撤方式结案。海南法院通过采取“维权和教育”的方式调撤一批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如海南知名工艺美术家陈某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等,以调撤审判相结合的方式,彻底化解纠纷。

六、强化审判监督指导,统一司法裁判尺度标准

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也是确保司法公信力的基础。2017年,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保护规范,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大审判调研指导工作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制定发布工作

2017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系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针对专门审判领域制定发布的保护纲要。《纲要》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先后被评为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法院新闻之一和2017年推动互联网法治进程十大事件之一。《纲要》在总结、归纳、提练过去3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明确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大措施,规划了发展路径和蓝图,尤其是首次系统地、创造性地提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8个目标、15项具体措施。《纲要》的发布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趋于完善、审判能力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为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发展夯实了制度、组织、经验和理论基础,让世界更加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二)积极参与法律的编纂修订和研究起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著作权法》等法律的修改工作,在《民法典》的起草研究中充分反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和要求。及时掌握新情况和新问题,组织专项研究和论证,认真总结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司法原则和经验,结合审判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法建议。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著作权法执法检查,围绕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审议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掀开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开启了加强中国同世界交融发展的新画卷。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适应国际形势新变化和经济社会科技新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3DtE0kx/Rm5Sr4P0wOyizZwE03VUsoT5msqXOXmD6uNYLlEivdVQDrbcI7Jz3E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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