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对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张德江委员长十分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做出重要批示,强调全面深入实施著作权法的重要意义,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在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
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以及各有关方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教科文卫委员会赴浙江进行了前期调研,在北京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刚才,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了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工作的情况,还有几个单位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汇报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客观实际,既谈了成绩和经验,也讲了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打算,并且对著作权法提出了修改建议,使执法检查组对著作权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有了总体了解,对一些问题有了初步把握。可以看出,这次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是比较充分的,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希望大家继续努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任务。
会议开始时,柳斌杰主任委员已经向大家介绍了执法检查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同志们认真贯彻执行,按照执法检查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创新。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立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目标。国务院于2015年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由此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必然要求。著作权涵盖范围广泛,不仅涉及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同时也和计算机软件、网络服务、广告、建筑外观、纺织品、陶瓷、灯具、家具等行业有着密切关系,直接影响社会生产生活。著作权是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老百姓读书看报、欣赏广播影视节目以及使用计算机软件、上网浏览和发送信息,都会涉及著作权问题。而且,在网络信息时代,普通民众都可以成为作品的创作者、使用者、传播者,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与著作权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因此,著作权工作的质量,事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的思路、法治的精神,与时俱进做好著作权工作,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要看到,著作权也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做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是一个民族文化充满创造活力、永葆生机的持久动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不断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不断前进”。著作权是文化与创新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功能在于保护广大人民的创作热情,涵养作品的创作源泉,激励社会公众创作作品,同时促进作品的使用和传播,使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文化软实力,进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国家文化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依法做好著作权工作,就是在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建设动力,厚植文化发展优势。要通过全面深入实施著作权法,全方位提升著作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催生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
还要看到,著作权乃至知识产权问题,是我们国家同西方一些国家反复较量的一个重要领域,既有斗争,也有合作。把著作权保护好、使用好,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辐射力,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制定了《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多个相关司法解释,有关部门印发了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一些地方制定了著作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积极推动著作权法贯彻实施。我国还批准或加入了《伯尔尼公约》《版权条约》《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有关国际条约,主动与著作权国际规则接轨。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现已形成较为系统完备、符合国际规则的著作权法律规范体系。在此情况下,做好著作权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把法律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就在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在于把法律规定在实践中转化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行为,使著作权法切实成为法律实施机关开展工作、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社会公众使用作品的准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有效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目标,做出了“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等决策部署,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这为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享有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对于推进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是为了督促和支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全面提升著作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确保著作权法的规定落在实处、得到应有遵循,推动著作权工作在法律制度保障下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积极贡献。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确保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著作权法实施至今已有26年的时间,许多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展,有了很好的基础。但是,从前期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和刚才各单位的汇报来看,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还没有完全到位,还有一些短板、弱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须依法加以解决的问题。例如,社会上尊重智力劳动和保护著作权的意识还没有普遍形成,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侵权盗版行为屡禁不止,一些案件维权成本高、诉讼时间长、举证责任重,互联网的普及对著作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等等。准确查找出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加以解决,是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的关键。这次执法检查,要在全面了解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著作权工作的重点问题、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补齐普法、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短板,加强法律实施薄弱环节建设,推进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查找问题要准确无误,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同时要突出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建议。提出建议要理清路子、开对方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泛泛而谈。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8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著作权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标志着执法检查工作进入了“出实效”“抓整改”“促落实”的新阶段。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吸纳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及时了解整改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有关方面拿出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落实好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法律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执法检查报告要对所检查的法律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张德江委员长指出,“每一次执法检查,都要认真审视法律,总结实施经验,主动适应事业进步和时代发展要求,让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修改著作权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一类项目,有关方面为此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目前修法工作仍然处于“进行时”。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项修法工作需要尽快“开花结果”。这次执法检查既要着力推进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也要协调推进修法工作顺利进行。法律草案牵头起草单位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安排部署,抓紧时间,加快立法步伐,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形成较为成熟的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这一立法任务在本届全国人大如期完成。
今天的会议标志着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正式开始,各项工作都将有序展开。这次执法检查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同志们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状态和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执法检查工作中。
一是要加强学习。著作权法政治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掌握著作权法及相关业务知识,关注、研究相关领域问题,主动思考、积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要及时提供参阅材料。
二是要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要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工作落实要细,各个环节都要认真准备、做好衔接,力求收获好的工作成果。
三是要深入调研。开展调查研究,是执法检查的基础性工作。检查组要根据著作权法的特点,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掌握著作权法实施的实际情况,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在调研地点的选择上,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在调研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四是要密切配合。这次执法检查涉及单位多,执法检查各小组之间、全国人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作,按照执法检查组的统一安排有序开展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开展自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自查任务,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要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全国人大有关部门。
五是要广泛宣传。执法检查要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的目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实事求是地反映著作权法的实施情况,做好著作权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尊重智力劳动和保护著作权的意识,为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和著作权法的全面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著作权法的贯彻实施承载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使命。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积极推动著作权法全面深入实施,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