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中宣部和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守正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职责,紧紧围绕打造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下我国规模最大、功能最强、最值得信赖的国家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战略目标,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持续提升版权服务理念,再造科学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以版权登记为核心的各项基础工作,区域版权服务体系构建成效显著,版权公共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以DCI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更加广泛深化的示范应用,综合服务能力稳步增强,版权确权、授权、维权、研究咨询、宣传推广五大服务平台整合效能进一步显现。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抓好核心业务基础建设,全力保障登记工作高效运转,登记量不断再创新高
中心始终将版权登记作为公共服务职能的核心业务,持续完善细化登记工作流程、岗位设置、业务管理和操作规范,启动和实施著作权登记业务平台(三期)工程,致力于从根本上再次大幅提升版权登记信息化支撑能力,有效应对连年迅猛增长的登记量,全面提升中心著作权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共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 104 839件,登记量首次突破百万,再创历史新高,同时办理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登记28 583件;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216 035件/系列,同时办理著作权合同备案2 377件,变更登记1 053件;完成数字作品版权登记110 583件;完成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1 891件;完成著作权质权登记197件,涉及主债务金额32.09亿元。此外,办理软件登记档案查询73 527件,司法机关查调档193件,法院查封软件746件,办理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5 746件。
按照国家版权局要求,继续扎实规范做好全国作品登记信息统计工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共审核通过并公告2018年1—12月作品登记信息2 460 666件,登记量较大的地区及机构分别是:北京919 543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356 433件(其中作品登记244 150件、DCI 112 283件)、江苏299 856件、上海261 642件、四川169 133件、福建96 285件。
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中心应国家版权局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要求,派员作为服务中心版权组成员入驻展馆,负责版权登记相关咨询、宣传等工作,获得与会人员和组织方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优化区域版权服务窗口体系建设,区域版权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持续完善现有北京天桥、雍和版权登记大厅和成都、上海、深圳的西南、华东、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的运营,直接开通软件和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受理发证窗口,在武汉新建运营了华中版权登记大厅。目前,各版权登记大厅运行良好。同时,大力推进广州和厦门版权登记大厅的建设运营工作,不断扩大版权服务网络覆盖面,让更多地区的登记申请者享受到方便、优质的版权登记“一站式”窗口服务,把中心五大服务平台功能辐射延伸到各区域,为当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综合性版权服务。
(三)以DCI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的探索创新和示范应用进一步深化拓展,DCI体系建设应用工程的立项筹备工作积极推进
继续把DCI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广放在核心战略位置,“十二五”期间,DCI体系在模式创新、技术集成、标准研发、平台搭建、示范应用等方面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十三五”以来,在以DCI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被写入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DCI)体系建设工程等有关内容被写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将DCI体系建构成为与互联网产业共生、共治、共享的互联网版权基础设施的定位,加紧推进DCI体系建设工程申请国家重大工程立项工作。
围绕“确权、授权、维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加紧推进DCI体系示范应用不断取得新成果,获得产业领域的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一是继续创新和拓展在部分示范应用互联网平台的DCI体系嵌入式版权服务。在微博上开展基于区块链的社交媒体DCI体系应用;在京东上以商品AR/VR内容的DCI应用为切入点,逐步展开全面的DCI体系应用;在法院司法数据服务平台等重要领域开展了DCI示范应用。二是努力探索第三方版权费结算模式创新。CACC数字阅读版权分发与费用结算服务平台开展合作运营,与微博联合探索基于区块链的付费内容第三方跨平台分发与结算,推进各领域版权分发与费用结算。三是进一步做好网络版权监测和快速维权工作。在前期申报“数字内容版权监测与维权管理智慧云平台”项目入库原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后,继续开展网络监测维权服务。全年共处理侵权链接100 370条,删除链接数92 866条,删除率为92.52%;快速维权业务共处理侵权链接73 163条,已删除链接数59 397条,删除率为81.18%。监测维权效果获得客户好评。
(四)持续做好版权鉴定等版权法律服务工作
接受公检法、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著作权人的委托,完成版权鉴定99件,其中美术作品鉴定53件、文字作品鉴定16件、网络游戏及计算机软件鉴定24件、视频类鉴定5件、电影剧本鉴定1件。参与开展“剑网行动”,为“剑网2018”专项行动典型案件出具的鉴定报告被央视新闻报道,引起多家媒体转载,中心法律部获评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同时,积极探索版权网络调解新模式,在《中国版权服务》APP开通版权线上调解平台。
(五)顺利完成中国ISRC中心运营等各项工作
继续做好中国ISRC(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中心的日常工作,规范化拓展ISRC登记者申请范围,持续提升ISRC标准在产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12月31日,全年共完成ISRC申请受理48 875件,其中录音制品41 488件、音乐录像制品7 387件,完成编码发放47 732件。
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征集原创动漫作品版权开发优秀项目的通知》要求,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指导和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下,受托开展优秀原创动漫作品版权开发奖励计划,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和组织评审等工作,共有25个地区的200多家单位申报了313个优秀动漫作品版权开发项目,最终78个项目入选,奖励计划共向获奖单位拨付奖励资金488.5万元。
持续深化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的合作,积极推进国家数字版权产业基地建设,天桥演艺区专项工作小组为园区发展继续提供专业的版权服务支持,积极参与北京天桥演艺联盟的日常运营。
(一)践行“互联网+”“全媒体+”的工作思路,版权全媒体整合传播平台聚合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以“中国版权服务”平台品牌的影响力为核心,以《中国版权》杂志社两刊,中心微信公众号、微平台、官网、头条号,杂志社官网、官微等新媒体传播力的聚合为拓展,推动构建全媒体整合传播平台和版权社会生态圈,不断完善中心与著作权人和业界交流互动的综合平台,成功举办“尊重原创·融合创新”2018 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年度评选活动、2018(首届)版权强国闵行论坛等活动,组织举办了全国版权经纪人专业培训班、全国版权登记及代理实务培训班、数字出版与版权管理培训班等6期培训班,不断研究摸索新媒体传播规律,运营好“中国版权服务”微信公众平台,2018年底总订户数超过22万人,是版权服务领域第一大微信号。通过各类线上线下传播活动,整合中心各项版权服务产品,聚合版权业界各类人才和资源,展示版权服务创新成果、引领发展方向,实现版权服务供给侧核心资源、高端人才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连接,发挥好版权行业主流宣传阵地的公信力、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
(二)以版权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版权咨询服务取得实质突破,持续开展版权服务基础理论研究,进一步巩固专业优势
2018年初,总局改革办印发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业版权资产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中心组织专业团队在天津、上海、武汉开展了《指引》政策解读培训。基本完成版权资产管理工具软件开发主体工作和《版权资产管理体系要求》作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在开展出版社版权资产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主体需求特点提供差异化的精准服务,进一步将咨询服务对象拓展到动漫、游戏、视频、广告和综合性传媒公司等领域,行业标准指引、政策推动、咨询服务配套、信息化工具辅助、系统平台集成的版权资产管理工作模式逐步完善,为文化企业实现版权资产科学管理、精细运营提供引领性指引和全套解决方案,为版权相关行业规范发展,防控知识产权风险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带动区域版权产业研究、版权资产评价与版权金融等高端专业咨询服务的研究和实践。
有序开展软件登记信息分析咨询服务,完成了2017年度全国软件登记信息分析工作。根据定制委托,完成了深圳、北京、武汉和上海浦东新区各地方区域的定制软件登记信息分析工作,完成了2017年度深圳南山区软件登记资助情况报告,完成了深圳、苏州、成都、广州、长沙、东莞6个城市和浦东新区的软件登记月报或季报,给相关产业发展决策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完成了《版权公共服务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促进机制与路径——以粤港澳登记大厅为例》《著作权登记服务的公共服务性质》等课题研究项目。完成了北京市科委“互联网图片课题”项目《数字图片资源侵权传播及受众分类数据分析报告》。翻译出版了《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指南(2015年修订版)》,该指南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3版基础上最新编制出版的指导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活动的重要文献。通过以上举措,不断夯实筑牢中心版权相关理论支持基础和领先信息优势。
(三)以全方位、全流程综合版权服务为支撑,以版权服务对接文化金融为切入点,深入产业链提供专业服务,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和发展
不断加强业务资源、服务项目和营销工作的整合协调以及工作流程的衔接,与版权产业价值链紧密融合的全流程、全方位版权服务体系逐步成熟完善。与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版权资产管理、版权+金融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其融资租赁平台、“投贷奖”平台、文创板平台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为文投集团下的文投租赁提供专项版权服务,为我国首只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2月在深交所成功获批提供版权方面的专业支撑。进一步发挥“影视版权产业联盟”平台的作用,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有侧重地设计版权服务方案,整体输出中心的版权服务。聚焦影视领域整合版权确权、授权、维权三阶段版权服务内容,推出了集剧本挖掘、孵化、新技术应用、网络视频授权分销、反盗版维权监测、版权资产管理以及基于版权的影视质押融资等服务于一体的集成化版权服务产品,截至目前协助企业共完成电视剧版权质押贷款8 500万元,孵化电视剧本7部。与中国传媒大学等机构合作举办首届中国软IP大会,这是我国首次举办覆盖IP全产业各个相关领域的产学研协作的大会。指导举办首届中国剧本推优与版权保护论坛,促进电视剧创作拍摄融资、主创专业人才融合等多方合作,18部电影、电视剧、网剧剧本与影视制作公司达成签约拍摄意向。
(四)指导和支持下属企业适应发展需要进行战略转型和业务创新,更好地发挥对中心版权服务体系的业务支撑作用
大力支持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在新的战略布局下开展版权服务工作,总公司在做好传统的版权代理、国际版权贸易和版权登记代理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和完善战略布局,以高端版权服务技术支撑和业务拓展为重点构建更加多元化的业务发展体系,与中心形成更加顺畅的业务互动关系,设立北京华代版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专门的技术公司,为互联网环境下的专业版权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服务团队和实体。积极服务文化“走出去”战略,总公司在英国设立的子公司正式开展运营,持续在世界各地书展上举办“China Day”版权贸易主题活动,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对外版权贸易和交流成绩显著,以出版版权贸易为例,共引进与输出图书约400种,输出图书中包括少儿类、科普类和文学类。
《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注重策划宣传的导向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版权前沿理论研究和产业实践指导的作用,完成了杂志改版和日常出刊工作,得到业界和读者的广泛好评。初步完成并不断深化杂志社运营的全媒体、数字化传播转型,创办中国版权共享课堂线下公益讲座系列活动,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地举办7期知名法官公益讲座,线下覆盖学员1 000余人,受到业界普遍关注。与人民网合作,推出原创短视频访谈节目《知产热点名家看》,探索融媒体发展实践方式。成功举办了新时代版权强国青年征文大赛,为国家版权事业发现、汇聚人才。
(张文娟)
2018年,中国版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协会工作实际,秉承服务会员、服务版权事业的宗旨,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改进、创新工作内容与方法,围绕国家版权工作大局,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协会团结了全国版权学术界、产业界的广大代表,充分发挥联系政府和产业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交流、行业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协会根据国家有关社团管理规定,以及中央巡视组和出版主管部门人事、党务、纪检等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协会现有会员单位453家,其中常务理事单位152家,理事单位301家,会员单位涵盖版权相关党政机关、行业协会,版权学术组织,出版企业,互联网、软件企业,影视传媒企业,版权服务、实业企业等多个领域。
针对中央巡视组和出版主管部门关于整顿检查局属社团的工作部署,协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理事长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加强完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兼职取酬的规定,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协会兼职的有关领导均未在协会取酬。
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协会积极开展支部各项建设,坚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上,严格落实出版主管部门人事、党务、纪检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相关活动,明确党组织在协会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在协会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各类党建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党性修养,促进党建工作和协会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发展党员,支部工作展现出生机活力,取得健康平稳的发展。
根据出版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协会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及劳务报酬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行政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重新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管理办法。在制度落实方面,严格按照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具体办法开展业务,明确内部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人,并编制了《中国版权协会管理制度汇编》,加强日常和财务管理,明确了各项制度要求,确保协会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中国版权协会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第五届理事会于2018年1月已届满。协会于2018年9月已向主管单位呈文,申请召开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完成换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协会章程,协会于11月召开理事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调整常务理事、理事的决议,并增补协会副秘书长。
2018年,协会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认可与支持,95%以上的会员单位按时缴纳了2018年会费。
2018年,协会继续秉承服务会员、服务版权事业的宗旨,努力提高服务会员单位的能力,着力为会员及版权产业服务。
培训工作是协会为会员单位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协会每年举办一至两期面向会员的免费培训班,邀请立法、司法、行政、教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版权产业界的领军人物,围绕版权产业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版权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会员单位组织培训和讲座。2018年9月,协会在山东枣庄举办版权实务培训班,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林子英、中信出版集团副总编辑孔彦、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秘书长田小军等著名专家学者担任授课老师,就新时代版权发展基本趋势、版权典型案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版权保护前沿问题等对会员进行专题培训,共有93家会员单位的136人参加。
中国版权协会定期组织全国版权协会联席会议,加强与各省、市版权协会的沟通。2018年7月,协会组织部分省、市版权协会在西安举办“全国部分省市版权协会联席会议”。会上讨论了协会的工作规划及各省、市协会相关工作事项,会议极大地增强了协会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了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协会每年定期举办中国版权年会,已连续举办十届。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周年之际,协会于2018年12月1日在武汉东湖宾馆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版权年会。年会以“新时代助力文化发展”为主题,举办首届“远集坊”论坛,十二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著名历史学家阎崇年、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总裁谭跃、湖北省文联主席熊召政、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金山办公软件CEO葛珂、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捷、百度副总裁梁志祥等重量级嘉宾致辞或演讲。本届年会,中国版权协会邀请社会各界卓越人士会聚一堂,包括年会特邀嘉宾,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部分版权协会负责人,获奖代表,版权产业界、教学科研、法律事务、新闻媒体代表等。年会中颁发由协会评选的各奖项,柳斌杰、阎崇年获得“中国版权事业终生成就者”称号,白京兆、毕飞宇、江波、刘恒、刘昕、王斌、王亚民、张良成、赵东亮等九位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者”称号,湖南广播电视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44家单位获得“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奖,陕西广电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获得中国版权新锐企业奖。中国版权年度评选相关奖项是为在版权事业发展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企业设立的,旨在弘扬版权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开拓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历程和成功经验,推动我国版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2018年11月8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击侵权假冒论坛在上海举办。协会协办的该届论坛以“合作 创新 共创”为主题,系统宣介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交流借鉴国际经验,提升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和全球协同治理水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德铭、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等嘉宾致辞或演讲。
由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文化IP及创新设计展于2018年9月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该展是国内首个基于“文化IP”的交流平台,阎崇年、王亚民、吴文辉、陈刚、张凌云、张云帆、陈彦、肖玢等嘉宾分别在展会首日的“2018中国文化IP发展高峰论坛——优秀内容创作 赋能运营传播”做了主题演讲。
协会举办了“2018中国首届嗨未来儿童有声阅读计划”发布会,通过听书的方式让2~12岁儿童爱上听书,收获知识。该计划旨在为中国少年儿童持续不断输出精品知识性儿童有声内容,让正版的好内容陪伴孩子度过七彩童年。
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协会在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一是组织培训,协会在2018年分别在鄂尔多斯、成都、广州、北京承办了四期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政府办公厅、工信厅、财政厅、发改委、版权局等部门的千余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承担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全覆盖督查的技术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的工作安排,协会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对福建、甘肃、青海、云南、重庆、四川等六省(市)的254家省级政府机关的33 446台计算机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了该六省(市)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工作报告和有关检查数据资料。
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协会承担编写《中国版权年度报告(2017)》的任务,并承办了“2017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评选活动。《中国版权年度报告(2017)》汇总了2017年版权行业相关信息,如法律法规、工作概况、统计资料、典型案例、奖项评选、版权相关图书等。“2017年中国版权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由协会面向社会征集备选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在各大媒体上对评选结果进行宣传,扩大版权工作影响,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
协会与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形成了互访机制,并已在北京、西安、银川等地成功举办了九届海峡两岸版权保护研讨会。2018年,协会本着积极推动海峡两岸版权交流的目的,应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邀请,经批准,由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带队,赴台参加2018海峡两岸版权交流活动。活动期间,代表团拜会了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举行主题为“新媒体应用下两岸著作权”的研讨会。代表团还拜访了当地著作权保护组织,与台湾著作权权利人交流会谈,并参观了当地文创园区。台湾地区作为大陆版权贸易重要输出地,此行通过交流进一步增进海峡两岸版权保护的沟通与了解,推动建立有关协调机制,携手促进海峡两岸版权保护的发展,推动两岸版权贸易乃至思想文化交流,为两岸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围绕小网站跨国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展开研讨和经验分享,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联手打击跨国侵权,协会于2018年2月主办北京国际网络版权监测研讨会。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时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陈福利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版权协会版权监测中心副主任、冠勇科技董事长吴冠勇进行了主题发言。来自WIPO中国办事处、美国电影协会、日本国士馆大学、日本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等国际知名行业协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国内各大网站及版权相关单位的40余人出席了会议。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黎流栢一行四人于2018年3月拜访协会,双方就内地和香港的版权现状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参观了中国版权协会版权检测中心。
2018年4月,中日韩联合版权宣传活动正式启动。中国版权协会是该活动的中方执行单位。活动推介了《中日韩版权保护宣传片》,三个国家的知名动漫形象“孙悟空”“柯南”“啵乐乐”,携手为版权保护代言。此举旨在将“保护版权、繁荣创作”的理念植入人心,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提升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版权保护意识。
日本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专务理事后藤健郎一行三人于2018年6月访问协会,CODA希望可以与协会进行全方位合作,包括两个协会组织间的交流,两国版权保护的宣传及如何促进两国版权产业发展,并实现中日两国权利人和内容产品的互访交流。
韩国GMCP音乐公司CEO金美罗一行于2018年8月访问协会,双方就跨国音乐版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根据会员的实际需求,协会下设三个具有活力、面向社会和市场的二级委员会:版权监测中心、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软件工作委员会。
版权监测中心启动版权监测服务,监测保护作品覆盖院线电影、电视剧、综艺、体育赛事、音乐、有声书、新闻资讯、网络文学、漫画等多个领域。其中包括《红海行动》《唐人街探案2》《李茶的姑妈》《我不是药神》《无双》《复仇者联盟3:无限战争》等院线热映的国产和进口优秀影片。2018年1—11月,版权监测中心累计监测社区论坛、视频平台、音频平台、搜索引擎、网盘、影视移动应用、新闻资讯网站、网络文学平台、中小网站等各类互联网平台超过10万个,监测保护作品近50万个,向各类平台发布版权预警函超过2.6万封,监测盗版侵权链接近680万条,发送下线函超过50万封,下线盗版侵权链接近400万条,持续为国内外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各领域作品版权方保驾护航。
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提供的中国艺术品鉴证备案服务是通过高新技术和行业资源推出的为艺术品建立“身份证”信息的服务,鉴证备案面向全球征集艺术家的艺术品,至今已有近4 000位知名艺术家加入鉴证备案行列,6 000余位收藏家送检艺术作品,10万余幅作品进入鉴证备案数据库,全面保障了艺术家权益。艺委会与雅昌艺术网于2018年共同组织发起举办了鉴证备案当代书画拍卖专场,参拍作品由艺术品版权委员会进行版权备案,雅昌进行技术备案保证作品真实性、唯一性,拍卖全程由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艺委会)对其监督,该种专场拍卖模式为净化艺术品交易市场、保障艺术家及艺术品爱好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思维、新模式。2018年度鉴证备案拍卖专场已组织四场,有效保护了艺术家及收藏者的合法权益。艺委会在2018年举办多起大型版权活动,具体包括:艺术品版权保护高峰论坛、艺术设计IP授权产业峰会等;在艺委会提倡发起下,成立了青年设计师联盟,联盟旨在通过聚合优质设计机构和青年设计师,搭建多元化、多品类、国际化的设计交流及创作运营平台,以具有国际视野的设计标准和观念来影响艺术设计发展的方向,推动文化和经济创意产业的发展。艺委会成立的专家顾问委员会,截至2018年8月31日,聘请了42位国内知名艺术家和艺术机构领导作为专家顾问。同时,艺委会为会员提供全方面的版权维权服务,与多家知识产权机构达成了版权维权合作,跨地区多维度地为我国艺术品版权构筑版权保护和贸易服务平台。
软件工作委员会旨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维护会员权益,促进产业发展,协助推进使用正版软件等工作方面的协调和组织保障作用。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软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软工委)于201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举办了推进自主基础软件创新发展研讨会,围绕进一步加强软件版权保护,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国内基础软件产业发展。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司长谢少锋,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副司长段玉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赵绪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金山办公软件CEO葛珂出席会议并发言。2018年11月,软工委在北京故宫博物院举办了“中国传统文化与数字化科技融合创新研讨会”,会上发布了《新时代中文版式应用》倡议书,通过文化与技术相融合,实现传统文化赋能现代科技,现代科技助推传统文化。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司长谢少锋、时任故宫博物院副院长冯乃恩、故宫研究院古文献研究所所长王素、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冯宏声、金山办公软件CEO葛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赵健等出席研讨会并发言。
秉承坚持正确导向、倡导平等交流、碰撞思想火花、汇集八方智慧的主旨,邀请社会各界卓越人士阐述有益于祖国繁荣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真知灼见,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惠及更多的读者,努力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服务,中国版权协会和国家版权创新基地在2017年共同创立了一个文化交流平台,取名“远集坊”。
“远集坊”自2017年9月29 日首期开讲,至2018年10月7日,一年零八天里共举办了17期,阎崇年、王文章、雷军、柳斌杰、谭跃、王亚民、沈鹏、黄强、朱永新、郝林海、郑渊洁、黄书元、郑欣淼、刘珺、罗振宇、王秦丰、吴为山等17位主讲嘉宾为“远集坊”带来了高瞻远瞩、别开生面的精彩演讲,200余位特邀嘉宾光临“远集坊”并与主讲嘉宾积极互动、发表了他们的真知灼见。
协会对17期“远集坊”进行了回顾与总结,并在征求了各位主讲嘉宾的同意后,携手中信出版社,出版了《远集坊:名家论中华文脉与创新精神》一书。书中收录了“远集坊”全部17讲,从书中可以看到各位主讲嘉宾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他们深入研究问题的观点与心得。书中同时收录了各位主讲嘉宾在“远集坊”的演讲视频,使阅读与视听能够融为一体。
(连熠)
2018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新发展会员数为506人(家),其中词作者169人、曲作者305人、继承人25人、其他1人、出版公司6家。截至2018年底,会员总数达9 413人(家)(见图1、图2)。
图1 历年会员数统计
图2 2018年音著协会员类别占比图
在新发展的会员中,较有影响力的个人会员有:张天宇、王啸冰、李春、胡帅、郝雷、唐恬、崔凯、吴丹、杨臣刚、胡臻、高阳、刘一澜、黄铂、雷立、那仁朝格、方柏深、李瑜哲等。较有影响力的公司会员有:酷亚音乐(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梦织音传媒有限公司等。
作为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通过全球最大的中文音乐作品版权信息系统DIVA(Documentation Innovation Visionary Art)对海量的音乐作品进行管理。DIVA可凭借其强大而完善的数据库处理会员信息、作品资料及版税分配等工作内容。当会员加入音著协时,音著协会在DIVA系统中为每一名新会员建立一个专属的权利人识别编码,其中包含会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入会身份(词曲作者、继承人或其他著作权人)等个人信息,以及该会员公开发表的音乐作品名称和该音乐作品的详细权利信息,包括音乐的词曲作者、权益人、权利归属和权利比例等内容,这些都是附着在一首音乐作品上的重要法律信息。2009年2月1日,音著协成为ISWC(国际标准音乐作品编码)在中国大陆的唯一代理机构,负责ISWC编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登记、发放和管理等工作。在数字音乐和网络环境下,ISWC编码是一首音乐作品在世界范围内被有效给予辨识、版权保护的“身份证”号码。
截至2018年底,DIVA数据库作品总数为943万余首。音著协登记作品数达42.6万余首,其中原创作品约33.5万首、影视作品约7.6万首、改编作品8 000余首、填词5 000余首,申请ISWC作品约14.3万首。
自2013年启动电子登记以来,共登记音乐作品2.8万余首。电子登记形式大大提高了新作品的登记效率,有效地增进了会员作品信息的更新与收集。
由于音著协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组织,提供的版权归属证明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自2017年起,音著协开始接受执法部门的委托,完成对侵权音乐作品版权信息的鉴定工作。2018年,音著协帮助无锡市版权局、张家港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沧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提供相关音乐作品版权信息6 500余首,为司法机关最终认定非法经营等侵权行为提供了有效帮助。
2018年,音著协许可使用费总收益突破3亿元人民币,达到3.17亿元(含海外收益人民币约824万元),创历年收入新高,较2017年增长46.2%(见图3、图4)。
图3 2010—2018年许可使用费收入图
图4 2018年许可使用费收入构成
(一)表演权许可工作
2018年,音著协收取表演权许可使用费金额约人民币8 975万元,较2017年增长19.7%。
(1)现场表演方面。演出市场著作权许可收费平稳增长,且更加规范,许可收费金额约600万元,较前一年增长29%。
(2)背景音乐方面。以主题公园等为新增许可收费重点,继续按照“公证—诉讼—宣传”的思路开展工作,但是由于存在音乐服务公司的恶意竞争,且公开场所多改为播放海外音乐而导致公证取证难度越来越大、诉讼判赔金额仍然普遍偏低、媒体宣传还不够到位等困难,2018年许可收费金额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广播权许可工作
2018年,音著协收取广播权许可使用费金额约3 750万元,由于受到多家电视台组织机构改革影响,整体许可收费金额较2017年略有下降,但是实际许可覆盖面较2017年有所扩大。
广播权许可工作主要有三项内容:
(1)经过多轮谈判,音著协分别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下的电视版权委员会、广播版权委员会制定了2016—2020年度许可使用费标准增长方案,这是自2010年广播电视组织向音著协缴纳音乐广播权许可使用费以来,双方首次就收费标准的提升问题达成一致。
(2)全力推进对侵权广播电视组织的诉讼。
(3)强化对广电行业的服务,增加行业间互动。
截至2018年底,已与音著协达成许可收费签约的电视台有48家、广播电台有66家,共计114家。较2017年增加了5家,其中电视台1家(银川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台4家(银川广播电视台、承德广播电视台、哈密人民广播电台、西藏人民广播电台)。
2018年,音著协继续推行“以诉促谈”的许可工作理念,发出律师函2封、催告函636封,提起诉讼6起,涉及广西广播电视台、成都广播电视台、厦门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济南广播电视台、南昌广播电视台等。
(三)复制权许可工作
2018年,音著协收取复制权许可使用费金额约1 100万元。
音乐类图书的著作权许可收费金额达到339万元,较2017年增长190余万元。在教科书法定许可方面,2018年5月音著协与辽海出版社签约,至此全国范围内九家出版涉音乐类教材的图书出版单位全部与音著协签署了音乐著作权许可合作协议。
影视、广告类音乐著作权许可方面,2018年许可收费总额约人民币450万元,较2017年增长了约170万元,主要影视音乐许可作品有《红海行动》《一出好戏》《永远的战友》《李茶的姑妈》《天衣无缝》《天气预爆》等。
(四)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工作
2018年,音著协收取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费金额约1.69亿元,较2017年增长金额约1亿元,增幅约133%。
由于此前的许可授权协议到期,音著协与腾讯公司根据腾讯音乐的市场规模、音乐使用情况等因素,重新签订了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许可使用费实现大幅增长。至此,音著协通过“数字音乐主渠道合作模式”,与包括腾讯、网易、阿里、酷狗、酷我、Apple Music、荔枝FM、陌陌、今日头条、爱奇艺、花椒直播等在内的众多数字音乐服务提供商、APP应用等主要网络音乐平台均达成了音乐许可合作协议。
针对网络侵权行为,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外,音著协也采取向行政机关、运营平台投诉的维权方式。2018年音著协先后两次向国家版权局投诉9个网络平台:六间房、一直播、蜻蜓FM、好唱、快手、音悦台、9158、美拍、斗鱼。合计投诉侵权歌曲共计95首。在Apple Store进行维权投诉的APP约110家,与侵权使用者和Apple Store往来的邮件约1 250封,下架APP约40个。在安卓平台商店投诉维权的APP共10家,与侵权使用者和安卓平台商店往来的邮件约150封,下架APP 1个。
音乐平台之外的其他网络许可所涉使用方式包括H5页面、直播或短视频、网络宣传片、网络节目、网络翻唱、网络剧等等。
2018年音著协共进行11次分配,涉及许可收入金额约1.7亿元,扣除增值税后约为1.6亿元,管理费比例约占17%(见表1)。
表1 2018音乐作品许可使用费分配明细
注:四舍五入至万位。
2018年,音著协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16件。通过诉讼方式获得判赔、调解及和解金计1.125亿元,待执行款32万余元,诉讼花费总支出为45万余元。
重点案例:谭咏麟《银河岁月》40载巡演金华站侵权案,蔡琴《琴暖羊城》经典金曲演唱会侵权案,黄丽玲声呐SONAR世界巡回演唱会广州站侵权案,协会诉上海欢乐谷背景音乐侵权案、无锡苏宁易购(聚丰园店)侵权案、南京中央商场(新街口店)侵权案、四川永辉超市(银泰城店)侵权案、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侵权案、珠海广播电视台侵权案、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侵权案、济南广播电视台侵权案、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侵权案、中国电信爱音乐侵权案、中国移动咪咕音乐侵权案、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案、小米音乐侵权案、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案。
2018年,音著协继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理事工作简报》、《会讯》、《年报》等形式,向会员、使用者、政府、社会公众通报具体工作,主动做到公开、透明。
在常规工作之外,音著协就许可、维权等各方面工作中的重点内容,通过内外部平面、网络等媒体进行报道,扩大影响。包括:协会诉短视频平台“小咖秀”侵权案、协会诉珠海广播电视台侵权案、协会诉无锡苏宁易购(聚丰园店)侵权案、协会诉上海欢乐谷背景音乐侵权案、协会诉中国电信爱音乐侵权案、协会诉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案,广深港高铁获得协会著作权许可、协会为上海进博会使用音乐保驾护航等。
2018年3月15日,音著协与日本远藤实歌谣音乐振兴财团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中日著作权研讨会”,促进了两国著作权保护方面的交流。
2018年,音著协与土耳其音乐著作权协会(MSG)、哈萨克斯坦音乐著作权协会(KazAK)、乌克兰音乐著作权协会(UACRR)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至此,音著协已与70余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了相互代表关系。
(张群)
2018年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成立十周年。在这一年里,音集协面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应对来自各方挑战的艰巨任务,开启了力除积弊、创新未来的历史征程,在音集协发展史上2018年是具有转折意义的重要之年。在国家版权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关怀和指导下,在理事会和广大会员坚定不移的支持下,音集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勇于接受挑战,积极应对,开拓进取,敢于担当,深化服务,努力奉献,全年完成收取著作权使用费1.91亿元。同时,音集协锐意开拓创新收费模式,探索建立大数据收费系统、改革完善分配规则,努力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一)健全机构设置,调整领导班子,严格按章程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音集协由代理总干事周亚平负责全面领导秘书处日常工作,重大事项提交理事会审议,涉及会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会员大会审议,音集协内部的民主决策程序更加透明、健康;同时,监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列席理事会会议并对议事程序、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音集协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运行机制上初步建立了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监督制约的制度。
(二)完善协会各项管理制度
按照理事会的要求,2018年音集协实行预算管理,严格音集协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成了对前任总干事、法定代表人邹建华的离任审计;接受了民政部的年度报表审计,审计重点为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和报表编制等的合法合规性,经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的有关要求,结合音集协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工作需要,音集协进一步加强人事制度管理,完善员工招聘、离职、转正晋升和辞退制度。音集协为发挥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对新员工进行了工作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团队建设培训活动。
(三)加强党建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音集协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好基层党建工作。音集协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相关文件精神,促使党员坚定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党支部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赴西柏坡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温入党誓词”及参观历史博物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成果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音集协成立十年来一直委托天合集团及分公司开展卡拉OK收费工作,天合公司在收费过程中存在诸多违约行为,音集协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公告解除天合集团和下属子公司代表音集协收取卡拉OK著作权费的资格,开启了清除历史积弊,在自己组建收费队伍的同时创新收费模式的全面转折,积极推进大数据著作权管理系统,实现卡拉OK曲库的正版化和信息化管理,创新卡拉OK著作权费收费模式,做到信息透明、精准收费、精准分配,彻底解决传统人工方式在收费与分配上的痛点。
截至2018年底,音集协新发展会员34家,增幅创历史新高,会员数达到了201家,包括360个著作权权利人。为了完善会员信息,加强管理,为今后大数据系统提供作品确权和标识的基础,2018年下半年开始,音集协对会员信息进行了重新采集,补充了歌曲别名、表演者别名、首次发表时间、时长、ISRC等重要项目,改变了以往会员信息资料不完整的状况,为将来大数据系统的作品确权及建立曲库、更精确地进行数据比对和分配、补充或申请ISRC码以及进行版权登记、维权等工作打下了基础。
除卡拉OK歌厅的许可业务外,音集协还直接开展了卡拉OK移动包房(迷你KTV)许可业务、智能电视/智能机顶盒许可、VOD合作内容领域业务,为会员开拓了台湾地区市场,创造了收益。为避免过渡期人工收费可能带来的不规范行为,音集协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筹备启动电子合同与开票协同系统项目,现电子合同系统已经完成开发并进入试运行阶段。电子合同与开票协同系统将能很好地解决许可联络员监督、合同管理、发票开具、数据统计等工作,有利于加强对联络处的管理,统一市场规则。
2018年音集协在全国28个省、区、市(除河北、宁夏、西藏及港澳台)均有与天合合作期间遗留下来的由天合子公司及其合作律所参与的维权活动,这些案件本质上都是为了促进收费,所以均按照程序正常推进。已判决执行完毕的案件全部以音集协胜诉为结果,其余大量案件还在审理和执行当中。
2018年,由于小权利人商业诉讼和非法集体管理活动持续,造成使用者享有集体管理的一站式服务降低交易成本的福利丧失,其成本被放大,甚至变得无法交易。同时权利人的收益受损,集体管理成本增加、边际效益递减,危害正常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音集协通过积极与法院沟通,希望通过司法实践遏制商业诉讼和非法集体管理,促进集体管理组织的健康发展。在河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的法院判决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在广东、湖北、浙江等地的法院判决中尚需要大量的工作。
关于《著作权法》的修法进程,音集协也在持续关注。除通过向立法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在新闻媒体组织百家会员联名发表呼吁书的方式,积极要求修改《著作权法》,增加录音制作者的广播权和表演权之外,音集协的主要负责人在参加各种会议时也为录音制作者增加两权持续发声,为作品权利人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2018年音集协根据理事会通过的分配细则,以第三方专业调查公司出具的点播报告为基础,向会员分配2017年度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3 667万元、VOD商著作权使用费644万元。此次分配完成了从部分划档分配到完全按照市场调查的点播数据进行分配的过渡,分配完后有一些会员认为数据的代表性不够充分,其客观性和准确性不足。鉴于上述情况的存在,秘书处认为在大数据系统尚未落地之前,依靠部分VOD设备商提供的数据做出完全按照数据分配的方案精准度尚存在一定的抽样误差,建议2018年的分配以数据为主、划档为辅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弥补抽样误差,这样可以综合平衡各方的利益,争取在无法让每个会员都完全满意的情况下做到让大家基本满意的结果。另外,对待分配年度之后加入协会的会员,按照理事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从非会员预留中进行补偿。对使用部分会员的作品进行维权诉讼所产生的赔偿,也向相应的会员单位进行了分配,本批次诉讼赔偿金分配963万元,涉及诉讼案件924起,共34家会员单位参与分配。
为了更好地宣传集体管理的理念和大政方针,把音集协的意图快速地推进到卡拉OK市场,提高协会知名度及行业影响力,音集协新增设了宣传部,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微信订阅号、微博号、头条号等,配合并改版了协会的官方网站,及时更新内容,让卡拉OK市场及时了解音集协的大政方针,扩大音集协对社会的宣传。针对社会各界对音集协删除非会员歌曲公告、解除天合合作公告提出的种种质疑,及时通过协会的自媒体网络发声,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为扩大音集协的社会影响,积极参加音乐产业社会活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2018年上半年音集协参加由韩国音乐著作权委员会(KCC)主办的第六届中韩音乐著作权合作交流会;派员赴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参加了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组织的区域性集体管理组织的培训,参加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亚太区理事会,介绍音集协情况,加强与国际姊妹协会的合作。2018年11月,周亚平代理总干事代表音集协参加中欧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与许可研讨会和第六届中国国际音乐产业大会,会上以“技术驱动,提升著作权集体管理水平”为题,与参会各方分享了音集协的大数据著作权管理系统的理念,让社会各界了解音集协未来的目标和集体管理组织对音乐产业健康发展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其后,音集协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在全国政协就“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调研的圆桌会议及其后的两次音乐产业大会上,均就弱势的中小权利人群体无法与掌握着互联网音乐定价权的巨头企业平等议价的现实提出异议。呼吁广大中小权利人加入音集协,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交给集体管理组织“集中行使”,从而形成规模化的运营能力,与拥有雄厚实力的平台平等地对话,从而抑制平台巨头利用自身优势侵占权利人利益的现象发生,为权利人谋取最大的交易红利和作品的传播价值。
(苗熙梓)
2018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在国家版权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党建工作,通过专业的版权服务,了解市场需求,积极主动推广会员作品,通过诉讼和调解等方式,有效维护会员合法权利,脚踏实地履行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法定职能,稳步推进版权代理工作,创造性地将作品汇编权和戏剧表演权纳入集体管理范畴,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继续探索新时代的版权集体管理授权业务,执行中俄、中白政府间“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加强国际交流和国际版权贸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具体工作。
文著协是向著作权人转付报刊转载和教科书等“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著作权使用费的法定机构,因此,“法定许可”稿酬收取和分配工作是文著协的法定职责,必须作为文著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文著协采取主动查找作者、主动核实作者信息和转载信息、主动发放转载稿酬的“三主动”方法,向作者转付报刊转载和教科书选文稿酬,确保把每一笔稿酬发放到真正的权利人手中。文著协制定了严格的稿酬转付流程,给作者的每一笔稿酬都有作品使用明细单。保证每个月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稿酬转付工作,同时,随时处理个别作者的申领稿酬。文著协确立的“三主动”方法获得广大作者好评。
2018年,文著协全年共收取著作权使用费1 047万元,为文字作品著作权人收取的著作权使用费首次突破1 000万元,比2017年翻一番。其中:
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著作权使用费:181万元;
汇编权使用费:403万元;
信息网络传播权使用费:146万元;
维权所得:101万元;
版权代理著作权使用费:216万元。
(一)具体分配情况
2018年全年文著协共向会员和其他权利人分配稿酬45次,总计571万元,涉及文字作品数千篇次,惠及作者、译者千余人次,图书300多种。其中:
报刊、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分配共计135万元,涉及文章2 048篇,惠及作者534人次;
汇编作品和版权代理稿酬分配共计335万元,涉及文章数千篇次,惠及作者、译者千余人次,图书200多种;
版权纠纷调处追讨稿酬分配共计101万元。
由于很多出版机构都在2018年12月份交纳著作权使用费,故大部分使用费的分配转付工作将在2019年第一、二季度进行。
(二)为老会员上门送稿酬
在2018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文著协先后拜访了著名作家毕淑敏、散文家梁衡、翻译界泰斗许渊冲和著名作家萧乾遗孀文洁若、刘绍棠遗孀曾彩美、陈敬容之女沙灵娜、建筑学家梁思成遗孀林洙、艾青遗孀高瑛、陈伯吹继承人陈佳洱、茅盾继承人沈韦宁、梁实秋女儿梁文茜等多位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继承人,为他们送去稿费和样书,认真听取了他们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意见,热心解答他们的每一个提问,了解他们遇到的版权问题。这是文著协第十年开展为会员上门送稿酬活动,得到会员的好评。
2018年6月,陈建功会长和张洪波总干事还专门走访了冰心女儿吴青教授,就困扰她的很多版权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发放样书
2018年文著协给权利人发放样书共计754册。
(四)提供稿酬清单
在日常的著作权使用费分配转付工作中,文著协都向权利人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稿酬明细单,主动为会员和权利人进行稿费分配情况的核对工作,让权利人对自己获得的合法权益做到心中有数。
会员是文著协立足业界之根本。文著协自成立以来,通过坚持不懈地为广大权利人办实事、办好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2018年,新增会员656人,协会会员总数已达9 917人。
由于文著协定期发放稿费,许多权利人纷纷主动填写入会申请表要求入会,许多老会员陆续寄来新的作品备案,要求续签合同。
在2018年转付稿酬过程中,文著协通过主动查找,新增了数百位权利人信息,并通过对权利人信息库中相关信息的不断审核与补充,更新了多位权利人信息,增强了与会员联系和稿酬分配的成功率与准确率。
文著协根据法定职能和权利人反映,主动调查教科书出版机构和文摘类报刊社转载会员作品的付酬情况,为会员收取文摘类报刊和教科书出版社交纳的转载和选文稿费是国家法律赋予文著协的法定职能。经过文著协的不懈努力,2018年,文著协与20多家报刊社和教科书出版单位签订“法定许可”稿酬转付协议,包括上海教育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江苏凤凰报刊出版传媒公司、《青年文摘》杂志社、《格言》杂志社、《全国优秀作文选》杂志社、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广西南方国土资源杂志社、《幼儿教育》杂志社、《演讲与口才》杂志社、广西《三月三》杂志社、《新疆党员之友》杂志社、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等教科书和报刊出版机构。
其中,文著协与上海教育出版社往来联络达3年之久,2018年底双方终于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转付协议。自2019年起,该社将其出版18年的九年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使用的文字作品稿酬依法交由文著协转付,涉及作品近千篇,惠及作者数百人。文著协正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践行“让权利人利益最大化”的宗旨。
在“法定许可”稿酬收转业务方面,无论是从合作的报刊社、出版社数量来看,还是从收取的著作权使用费数额,以及转付分配的著作权使用费金额来看,文著协都是法定许可业务开展最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8年,文著协继续与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亚马逊中国)等机构合作,通过数字新媒体平台推广会员作品;同时与部分微信公众号开展合作,收取版权使用费,为会员创造更多的收益;为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传播使用文字作品提供专业的著作权服务和稿酬转付业务。
(二)戏剧公开表演权
2018年,文著协为国内院团引进的俄罗斯著名话剧《办公室的故事》和《青春禁忌游戏》(原名为《亲爱的叶莲娜·谢尔盖耶夫娜》)继续在国内上演,观众反响热烈。
(三)汇编权
汇编作品是很多出版单位的重要产品线。多年来,文著协根据市场需求,通过授权推广会员作品,主动查找作者、译者,与很多会员和权利人建立了稳固的关系。文著协通过集体谈判、“一揽子”授权,将很多会员从烦琐的单篇文章授权业务中解脱出来,节省了会员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提高了会员的收益,解决了出版单位的后顾之忧。经过多年的实践,将作者汇编权纳入集体管理,是文著协版权集体管理工作的一大“创举”,得到会员和出版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2018年,文著协利用长期积累的会员和作者信息,与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接力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明天出版社、天天出版社、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吉林美术出版社、山东画报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华语教学出版社、北教小雨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韬奋书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翰墨怡香图书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煊坤博文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世卓越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天域北斗图书有限公司、北京奇妙之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上海盛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凤凰含章文化传媒(天津)有限公司、江苏亲近母语文化教育有限公司、重庆五洲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北知音动漫有限公司、武汉乐趣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开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天淘文化有限公司、陕西言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逾百家出版社和民营出版策划机构签订了汇编作品授权协议212份,较2017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解决了数千篇次文字作品的汇编授权,涉及图书200余种,惠及作者译者千余人次,稿酬400余万元。
(一)国内图书代理授权
由于文著协拥有陈伯吹、曹靖华等众多名家作品独家版权,教育部“全日制九年制义务教育语文新课程标准”将很多名家作品列为中小学生课外必读读物,为此,出版界对名家名作需求旺盛。2018年,文著协为国内多家出版社、民营出版策划机构解决近百种单本图书的授权。
(二)海外版权代理
2018年,文著协为英国、日本、新加坡、香港地区等的多家出版公司解决华文教材和教辅图书上使用华文作家作品的版权授权和稿酬转付问题。为接力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引进俄罗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德米特里·利哈诺夫《幼小的心灵》等图书版权。
2018年底,文著协与俄罗斯、乌克兰、亚美尼亚等的出版机构达成麦家、刘震云、阿来、盛可以、薛涛等作家的版权输出协议,合同正在陆续签署中。
(三)其他领域版权代理
2018年,文著协为贵州茅台酒集团、华为公司解决了企业微信公众号、广告片中使用文字作品的版权授权问题,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一)项目成果
2013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著协为“中俄经典与现代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的中方承办单位。通过文著协和中俄双方各出版机构以及双方翻译家的努力工作,“中俄经典与现代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结出丰硕的成果。截至2018年底,中方已出版“俄罗斯文库”中的文学作品共计53种,俄方已出版“中国文库”中的文学作品共计35种,总计88种,顺利完成项目的88%。这是中国对外开展的最成功的互译出版项目。
(二)项目宣传
2018年8月底,在第二十五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文著协和俄罗斯翻译学院在俄罗斯代表团展台共同举办“中俄经典与现代文学作品互译出版项目”圆桌会议,吸引了众多读者和中俄两国新闻媒体的关注。
俄罗斯出版与大众传媒署代表、俄方项目主任、青年汉学家、“品读中国”奖获得者玛莉娅·谢缅纽克,俄罗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尤里·涅奇波连柯,俄罗斯童书插画家叶夫根尼·波德科尔津,格奥尔基·古帕罗夫出版社社长格奥尔基·古帕罗夫,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中国社科院外文所译审、《外国文学动态研究》主编苏玲,参与互译项目的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黑龙江少儿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群众出版社等单位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译者代表和媒体朋友参加了这一活动。
发布会上,中俄双方新译出版的图书精彩亮相,“中国文库”中莫言的《红高粱》、贾平凹的《秦腔》、钱锺书的《围城》、杨绛的《干校六记》、茅盾的《子夜——茅盾作品集》、古华的《芙蓉镇》、张洁的《沉重的翅膀》、方方的《风景》、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等大家名作的俄文版悉数登场,“俄罗斯文库”中的《1962》、《再塑博斯》、《舌人》、《请叫我先知》、《一切皆可挽回》、《阳光闪耀》、《一个欧洲人的悖论》、《步履维艰》、《知识分子们的那些荒唐事》以及《俄罗斯当代戏剧集》(5卷)等作品的中文版也精彩亮相,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关注。
《俄罗斯当代戏剧集》(5卷)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翻译出版俄罗斯当代戏剧作品。
(一)日常维权
2018年,文著协继续为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工作,成功调解会员梅洁、常福生等多位会员与相关出版机构的版权纠纷,追讨出版单位拖欠会员稿酬,为会员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受到会员的肯定与好评。
(二)首个网络维权诉讼一审胜诉
2016年,多位会员投诉《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和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中国知网未经许可,擅自上载传播大量作品,要求文著协出面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文著协根据法庭建议,与对方进行长达一年半的交涉谈判,但到2018年6月,对方推翻所有谈判成果和原来达成的共识。鉴于对方出尔反尔,文著协向北京市海淀法院提出了尽快恢复诉讼程序的申请,恳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恢复诉讼程序,尽快予以判决,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2018年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一审判决:(1)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2)赔偿原告文著协经济损失1万元;(3)赔偿合理开支1万元。案件受理费1 30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至此,该案件的一审以文著协胜诉告终。
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对于互联网环境下完善文字作品的合法传播与交易模式、保障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交易中经济利益的实现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此案一审胜诉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三)对侵权平台进行行政投诉
经过调查取证,2018年底,文著协针对部分会员的投诉将中国知网、重庆维普、超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等知识分享平台侵犯会员权益的情况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举报,要求依法查处,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一)为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提供专业的著作权服务
2018年6月,中宣部开始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文著协的建议下,从2018年6月,中宣部从文著协与其他兄弟协会抽调专人直接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涉及作品版权问题的梳理和解决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版权工作、认真落实《著作权法》、积极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有效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社会地位,宣传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服务党和国家建设的社会职能。
(二)版权专业研讨
2018年,文著协参加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北京印刷学院、浙江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文化贸易、文化“走出去”的课题立项、评审、研讨活动。
多次参加与自身业务发展紧密相关的版权宣传研讨活动,包括“剑网2018”专项行动通气会、“剑网2018”调研座谈会、2018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全国版权监管工作会议、第九次网络信息法制圆桌会议暨“数字时代下的著作权法修改”研讨会、中国社科院著作权法修订座谈会、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版权保护研讨会、区块链专题研讨会、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第五届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018年第五届强国知识产权论坛、2018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工作会议、中欧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与许可研讨会、中英版权研讨会、亚太版权协会年会、法国图书影视视频会议、全国博物馆版权交易研讨会、北京地区报刊社长总编培训会、浙江省新闻出版影视业“走出去”工作经验交流及培训会、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大会、AIPPI中国分会版权热点论坛、2018海上丝绸之路文学发展国际论坛、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国际战略研讨会、2018俄罗斯文学国际翻译家大会、中国文学国际翻译大会、中外文学翻译出版高研班、出版融合高研班等。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并在会上做专题发言,文著协积极宣传了自己的职能、宗旨和服务理念,扩大了在社会上的影响,同时有机会虚心学习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普及版权法律知识。
(一)参加俄罗斯举办的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战略国际论坛
2018年4月,应俄罗斯著作权协会和欧亚权利人协会联合会的邀请,文著协派员参加了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战略国际论坛并发表演讲。
(二)参加俄罗斯远东媒体高峰论坛和第一届俄罗斯文学太平洋国际论坛
2018年6月,应俄语世界基金会远东分会邀请,文著协派员参加俄罗斯远东媒体高峰论坛和第一届俄罗斯文学太平洋国际论坛,并发表演讲。
(三)参加莫斯科国际书展和俄罗斯文学国际翻译家大会
2018年9月,应俄罗斯出版与大众传媒署的邀请,文著协派员参加了第四届俄罗斯文学国际翻译家大会和莫斯科国际书展,在莫斯科书展上举办中俄互译出版项目新书发布会、新书成果展,接受媒体采访,展示中国文化的魅力,展示文著协的工作成果,吸引了众多参展商和观众,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参加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国际书展
应土库曼斯坦国家出版局邀请,文著协派员参加了阿什哈巴德国际书展。土库曼斯坦副议长、副总理和当地有关政要,中国驻土库曼斯坦大使孙炜东专门视察了中国展台。文著协代表团应邀参加了中国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举办的国庆招待会,向驻土库曼斯坦大使馆赠送中俄互译出版项目新书和有关出版社的新书。
(五)接待俄罗斯青年代表团
2018年11月,文著协接待了来自俄语世界基金会组织远东分会组织的访华青年代表团一行七人,双方就我国“一带一路”政策、中俄互译出版项目情况等进行了友好深入的交流。
(六)参加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亚太委年会
2018年5月,文著协派员参加了在香港举办的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亚太委年会,并在会上做了年度工作报告,同时与前来参会的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了解。
(七)参加2018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学发展论坛
2018年11月,应广东省作家协会邀请,张洪波总干事参加2018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学发展论坛并做专题发言,同时,协助邀请罗马尼亚、越南、印度等国版权集体管理协会领导、出版商代表和著名汉学家参会。
(一)微信公众号
本着与时俱进、低碳环保的原则,文著协自2017年起不再印刷邮寄纸质版《通讯》,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博客定期推送文章,介绍文著协工作动态,以及有关版权新闻。2018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57篇,截至2018年底,关注文著协微信公众号的总人数为2 507人,阅读数量最多的两篇文章分别是《文著协提起首个网络维权诉讼一审胜诉》(1 802人阅读)和《知产实务的现状与未来》(1 005人阅读)。
文著协依法制定了《微信公众号转载文章图片版权规则》,要求公众号在转载他人文章前,每一篇都提前征求作者许可,并支付转载稿费,每千字100元。这一做法得到很多媒体的积极评价和作者好评。
微信公众号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宣传和扩大协会影响、普及版权法律知识的社会效果。
(二)在线版权沙龙
随着文著协业务范围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多,文著协在业内的影响力也逐年增强。作为我国唯一的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文著协经常会接到各使用单位、平台提出的关于著作权保护、稿酬转付等方面的各种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文著协决定组织“出版编辑版权沙龙”,通过网络召集各出版机构的编辑人员,针对在出版编辑实务中遇到的各种版权问题共同研讨。
2018年共策划组织线上沙龙九期,参加人员已达3 000多人次。沙龙研讨的问题不断深化,在出版领域的影响逐步增加,在宣传文著协法定职能和业务、彰显文著协的专业能力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中国知识产权报》《文艺报》等多次进行专题报道,多篇公众号文章被其他公众号转载。
(张洪波)
2018年是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摄著协)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第一年。摄著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的精神,激发协会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在国家版权局的领导下,大胆探索积极开拓,在发展会员、推动教科书依法转付摄影作品使用费、积极配合和参与国家修改《著作权法》、继续推进与国际组织开展版权保护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近年来,摄著协秉承积极发展会员,做好服务会员就是做好摄影版权保护工作的理念,积极努力拓展会员队伍,真正使之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集体管理组织。
几年来,摄著协把发展会员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全国300多个地市级城市,建立了包括这些城市在内加30个各类全国性摄影协会的首席代表工作机制,在基层建立如此庞大的发展会员队伍力量,在全国摄影界唯摄著协一家。摄著协以这种方式和激励机制统领和带动多层面的力量大力发展会员,使得协会近年来每年平均发展会员人数在3 000人以上。截至2018年底,摄著协会员总数已达到1.8万人,成为中国五家集体管理组织会员最多的协会。
摄著协大力发展会员,为会员争取越来越多的权利,为做好集体管理收费业务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摄著协执行教科书法定许可法律规定,克服困难努力与教科书出版社沟通联络,积极推动教科书使用摄影作品收费工作。一年来,摄著协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和上海教育出版社等单位进行沟通,积极促进收费业务工作开展。2018年摄著协对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摄影作品收费数额实现历史性突破。
2018年7月,摄著协会员武强的一组19幅摄影作品《中原饭场》,在没有获得摄著协授权的情况下,被几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媒体公众号转发,导致近百家各类微信公众号连续转发。这一案例说明微信公众号侵权使用摄影作品现象依然严重,为此,摄著协迅速行动积极为会员依法维权,快速把首发侵权的几家媒体诉上法庭。由于摄著协所管理的会员作品权属明确、证据清晰,加之相关法院高效审理快速结案,使得侵权者依法一一向摄著协进行赔偿。这一案例是摄著协成立以来,为会员单次维权作品数量众多、上诉媒体数量众多、获得赔偿数额最高的典型案例,亦是摄著协为了保护会员的权利,重拳打击网络侵权的典型案例。
开展国际版权保护合作,是做好集体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摄著协在纽约与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瑞典、日本和澳大利亚版权保护组织签订了版权保护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先由这7个国家为中国摄影家进行版权保护,在上述国家的互联网、公共传播领域(包括有线、无线电视和卫星传播)、展览、广告、出版(书籍、报纸、期刊)、租赁和租借、任何类型的复制以及私人复制等多个领域为中国摄影家保护版权,这使摄著协版权保护开启国际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2018年6月,摄著协又与比利时SABAM签订版权保护相互代表协议,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目前摄著协正在积极为2019年加入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做准备,摄著协今后可以获得国际组织的业务指导、技术资源支持和人员培训等,为摄著协集体管理工作向国际化方向发展而努力。
2018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向摄著协致函,通过摄著协征求摄影权利人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稿)》的意见。1月3日,摄著协联合中国摄影家协会召开了摄影界修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就修改稿征求广大摄影家的意见。来自各全国性摄影团体、机构和不同层面的摄影家以及老一辈摄影家的继承人出席了这次座谈会。会后,摄著协把摄影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了《摄影界关于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朱宝祺)
2018年,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在会员单位的支持下,不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电影著作权保护和管理等重点任务,开展了系列工作。
2018年1月10日,根据北京市外办的要求,影著协上报关于举办国际会议预报表。国家机构改革后,影著协按照要求,向中宣部填报行业组织以及涉企收费等相关信息。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协会继续接受国家版权局的管理,报送协会业务情况,接受监督。2018年2月8日,协会与其他四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共同参加了由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召开的2018年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工作会议。按照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脱钩方案的要求,影著协于2018年3月14日,到民政部将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更换为没有主管部门的新证书并按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影著协党建、人事、机构、财务、外事等相关工作无缝转接到相关管理部门。
(一)参与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机关相关活动、提供咨询并协助执法
(1)2018年1月,影著协接到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修改《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改稿)的定向征求意见函。经认真研究阅读,并结合会员单位长期以来反馈的意见建议,协会回函就相关条款的修改提出意见。
(2)2018年7月,影著协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的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宣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版权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影著协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了解当前版权执法监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剑网2018”专项行动等版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部署,认真听取了中宣部副部长、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庄荣文在会议上的讲话。会议结束后,协会参会人员还与相关地方执法人员就电影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进一步交流。
(3)2018年1月和7月,影著协分别参加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的“剑网2017”专项行动成果通气会和“剑网2018”专项行动通气会。协会向会员单位宣传有关行动成果和计划,鼓励大家积极参与,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4)2018年4月和6月,影著协理事长应邀出席国家版权局主办的“2018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和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的“电影的经济及文化价值与版权保护高端论坛”,并分别做主题发言。6月,协会还应邀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和英国知识产权局共同主办的中英版权圆桌会议。
(5)2018年1月,影著协收到黑龙江省版权局发来的《关于协助认定出版物著作权的函》并随即展开工作。根据其提供的电影作品信息,整理出涉及影著协会员单位出品的电影作品,并向该局复函说明鉴定情况。
(6)就伊犁州税务稽查部门、内蒙古版权局等部门关于影视版权认证方面的来电,提供咨询。
(二)加强与权利人、使用者及相关机构的交流与调研
(1)2018年6月和10月,影著协分别在第二十一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国际电影市场和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设立展位。参展期间,影著协通过宣传片、展板和宣传手册相结合的形式,向国内外嘉宾全面展示了影著协成立近十年来在开展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维护会员权益和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展人员还与与会的领导、嘉宾和专业人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影著协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电影节期间,影著协通过向来展位参观的人员发放问卷的形式,完成了一个小范围的调研。从调研数据来看,大家对电影版权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只是对电影版权的相关了解还有待提高。相关数据为协会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版权博览会期间,影著协因优秀的展示和宣传工作,获颁“金慧奖”优秀组织奖。
(2)影著协还通过参加由中国版权协会召开的网络监测会议、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霍尔果斯影视文化行业协会授牌仪式暨影视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等活动,加强与各界的交流。
(一)相关调研
随着版权意识的提高,出版社、商场、轮船、休闲度假区等使用者纷纷电话咨询电影作品大规模使用方式的版权许可问题。鉴于此,协会申请承接了国家版权局的调研项目“传统影院外放映电影作品的版权问题”。希望通过实地调研以及研讨会等方式,探寻适合的解决方案。
(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项目
2018年5月,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带队五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中宣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召开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版权保护工作会议。2018年6月,应中心要求,影著协抽调一名骨干人员到中心版权组工作,负责学习平台视频内容的版权管理工作。经过对平台已有视频内容及其获取版权许可的情况的梳理,影著协发现平台绝大部分的视频内容存在版权风险。结合中心对平台的规划以及上线期限等因素,经过与影著协法律顾问等法律专家的研讨,影著协于2018年7月向中心提交了平台视频内容版权管理方案。方案被中心采纳。随后,协会按照此方案,开始具体的版权核实、签约等工作。截至2018年底,已经为平台近千部作品排除版权风险,为平台正式上线提供支持。
(三)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纪录片项目
2018年11月,影著协收到国家版权局传达的中宣部新闻局来函,要求影著协协助解决纪录片《我们一起走过——致敬改革开放40周年》中采用的电影画面的相关使用权。影著协对函件提及的任务十分重视,于收函当日确定专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并向函件中的联系人了解情况。鉴于纪录片即将公映,时间紧迫,且内容涉及电影作品17部,其中《霹雳舞》《泰坦尼克号》《追捕》《狐狸的故事》《望乡》等5部影片涉及境外制片方,影著协随即回函说明相关情况。随后,影著协会开始与国内制片方以及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继受方核实版权。同时,跟权利方和纪录片制片方协商授权事宜。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完成9部影片的授权工作。
(史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