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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程

一、长三角地区空间一体化发展进程

长三角是我国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以2018年为例,长三角三省一市以占全国不到4%的土地面积,集聚了全国约16%的常住人口,产出了全国约23.5%的经济总量。从人均GDP来看,长三角地区省际梯度差异明显。2018年,上海市人均GDP超过12万元,江苏省人均GDP超过11万元,浙江省人均GDP接近10万元,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人均GDP不足5万元,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如图3-1所示,从基尼系数来看,2000—2018年,长三角地区内部经济规模差距呈缩小趋势。进一步观察发现,2000—2012年,长三角地区基尼系数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经济差距持续缩小。但是,2013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基尼系数总体呈现小幅上扬的趋势,地区差距缓慢扩大。

图3-1 长三角地区基尼系数的演变趋势

如表3-2所示,就经济联系强度来看,安徽对江苏的经济联系量和经济隶属度要远远高于对上海和浙江的经济联系量和经济隶属度,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安徽尚未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此外,江苏、浙江、安徽对上海的经济联系量均不高,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上海作为“龙头”的扩散效应不足。

表3-2 2018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经济联系强度

如图3-2所示,从可达性指数来看,长三角地区可达性空间格局相对比较平衡。2018年江苏省的加权平均出行时间最短,可达性最优,说明其与区域内其他地区具有更加紧密的联系。与之相对,2018年安徽省的加权平均出行时间最长,可达性最差,但其与江苏也仅相差大约32分钟。

图3-2 2018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可达性指数

二、长三角地区市场一体化发展进程

商品和要素的流动主要取决于价格差或回报率变化,故而衡量市场一体化程度通常采用基于“一价定律”的相对价格方差法,衡量地区间价格或回报率(变化)是否趋于一致。本章分别从消费品市场、资本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探究长三角地区市场一体化发展进程。

从图3-3不难看出,消费品和资本品的市场分割指数的演变趋势没有显著差异,均呈现不断震荡波动但波幅逐渐变小的稳定收敛趋势。也就是说,长三角地区消费品和资本品市场的分割程度逐渐减弱,即消费品和资本品的市场一体化程度趋于增强。进一步观察发现,劳动力市场的相对价格方差波动幅度较大,表明长三角地区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发展趋势不够明显。综合来看,消费品市场的分割指数低于资本品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指数,即商品市场一体化水平高于要素市场。由此可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阶段,推进市场一体化发展,应更加注重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市场准入、户籍制度、金融体制、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价格、上市制度等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使市场在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图3-3 长三角地区市场一体化指数的演变趋势

三、长三角地区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从2018年三次产业结构数据来看,长三角地区间产业结构存在明显的梯度差异。其中,上海市第三产业比重较第二产业高40多个百分点,服务经济主导型的“三二一”型产业结构特征明显;江苏省和浙江省第三产业比重略高于第二产业,呈现服务业和工业基本并重的“三二一”型产业结构;安徽省第二产业比重略高于第三产业,形成“二三一”型产业结构,工业依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部门(见表3-3)。由此可见,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梯度差异性和时序衔接性,有利于产业一体化发展。

表3-3 2018年长三角地区三大产业增加值总量结构概况

如图3-4所示,从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数来看,2010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数缓慢提升,产业结构层次上的差异开始逐渐显现,地区间产业结构专业化分工趋于合理,产业一体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进一步观察可以发现,长三角地区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数基本保持在0.2左右,仍然偏低,地区间专业化分工水平不高。

图3-4 长三角地区克鲁格曼专业化指数的演变趋势

进一步地,从结构相似性系数来看,上海与长三角其他省份之间的结构相似性系数相对较低,江苏、浙江与安徽三省之间的结构相似性系数均相对较高,即苏浙皖同构现象较为严重,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见表3-4)。由此可见,长三角地区尚未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生产力布局出现重复的盲目性,产业结构趋同化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表3-4 2017年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相似性系数

结合制造行业区位熵指数,由表3-5不难看出,上海、江苏与浙江区位熵大于1的行业主要集中于中高端制造业,安徽区位熵大于1的行业主要集中于中低端制造业。可见,长三角地区产业布局各有优势,存在一定的互补性。进一步观察发现,长三角地区优势产业重合度依然较高。例如:浙江省几乎所有区位熵大于1的制造业行业均与江苏省重合,江苏省几乎所有区位熵大于1的高端制造业行业均与上海重合。

表3-5 2016年长三角地区区位熵大于1的制造行业

续前表

从制造业来看,推进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就是要强化上海在食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比较优势,江苏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的比较优势,浙江在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行业的比较优势,安徽在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行业的比较优势,不断提升产业一体化发展水平。

四、长三角地区创新一体化发展进程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方面的投入快速增加,其占GDP的比重也持续扩大。从图3-5不难看出,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GDP比重的变异系数不断下降,并降至0.1左右,这表明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R&D经费方面的投入差距不断缩小。与之相对,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占就业人员比重变异系数呈逐步上升的趋势,这表明长三角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R&D人员全时当量方面的投入差距较大,且有缓慢扩大的趋势。

长三角是我国创新最活跃的地区之一,2017年长三角地区国内三种专利受理数已经接近120万件,国内三种专利授权数超过57万件,技术市场成交额超过2 000亿元。从图3-6我们发现,长三角地区国内三种专利人均申请受理数、国内三种专利人均申请授权数、技术市场成交额占GDP比重的变异系数均呈明显下降的趋势,即长三角地区创新产出的地区差距趋于缩小。

图3-5 长三角地区创新投入的变异系数

图3-6 长三角地区创新产出的变异系数

从资金往来的情况,可以对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水平进行间接度量。如图3-7所示,2007年之前,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远远高于安徽省。2007年以来,上海市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不断降低,政府资金的比重持续提升。综合来看,长三角地区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的比重并不高,产学研协同创新潜力较大。

科技成果的交易是创新成果合作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创新一体化的重要内容。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区域创新的极化和扩散效应。如表3-6所示,上海市和江苏省是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创新极,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的合同数、成交额均远远高于浙江省和安徽省,反映其创新合作能力更强。浙江省输出技术和吸纳技术的增长速度较快,反映其创新合作的活力比较突出。

图3-7 长三角地区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R&D经费中企业资金比重的演变趋势

表3-6 2017年长三角地区技术交易情况

五、长三角地区交通一体化发展进程

2000年以来,长三角地区交通一体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枢纽型机场、枢纽型港口、高铁网络和高速公路网络等区域性快速交通骨干网络已经基本形成。从图3-8我们不难看出,铁路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公路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反映出长三角地区网络化的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健全,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地区间的人流和物流,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创造了便利条件。进一步观察发现,铁路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远远高于公路交通网,长三角地区间铁路交通网密度差异较大,应大力推进国家铁路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纵横交错、便捷发达的城际铁路交通网。公路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始终维持在0.2上下,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省际公路运输能力,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打通省际“断头路”,不断提升省际通达力。

图3-8 长三角地区交通网密度的变异系数

六、长三角地区信息一体化发展进程

加快推进长三角信息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和信息资源共同利用,对于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由图3-9我们不难看出,长三角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的内部差异不断缩小,为信息一体化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方向引领。值得注意的是,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的更新升级、协同布局可以为信息一体化创造条件,但是推进长三角地区信息一体化发展,更为重要的应该是紧抓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等新兴信息技术带来的产业机遇,创新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明确重点、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群策群力,促进基于数据的跨区域、分布式生产和运营;推动区域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大力提升社会领域信息化协同和融合发展水平,形成社会民生、航运交通、城市安全等重要领域信息化应用全面对接的良好局面,如:加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领域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环境治理信息共享、完善交通智能化服务等。

图3-9 长三角地区信息化发展的变异系数

七、长三角地区贸易一体化发展进程

从省际贸易依存度来看,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中,上海和浙江的省际贸易依存度明显高于江苏和安徽,表明上海和浙江的省际贸易开放水平更高(见图3-10)。因此,对于江苏和安徽而言,鼓励本地同类产业的发展可以理解,但是要注意防止采取保护措施来限制外省产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优先购买本地产品的行为,否则将会引起严重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不利于长三角地区贸易往来和一体化发展。

图3-10 长三角地区省际贸易依存度的演变趋势

由表3-7我们可以看出,除上海外,江苏、浙江和安徽货物内部发送量占较大比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苏浙皖地方政府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推行自给自足,降低了省际的贸易强度。

表3-7 2016年国家铁路行政区域间货物交流

国际贸易一体化是缓解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共同分享国际大市场的重要手段。从图3-11我们不难看出,长三角地区外贸依存度的区内差异较高,即对外贸易的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主要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苏浙沪对外贸易的“爆炸式”增长,导致外向化程度高的产业在苏浙沪高度集聚,并加速了这些地区“世界工厂”“国际制造基地”的形成,客观上加大了其与安徽的差异。现阶段推进长三角地区对外贸易一体化发展,应该注重建立以“我”为主的价值链分工体系,促使苏浙沪皖合理分布于价值链的不同环节,共同参与全球竞争。

进一步观察图3-11,长三角地区外资依存度的区内差异较低,即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相对平衡。这既说明各地投资环境差异趋于缩小,也说明政府在利用税收优惠、土地或产业补贴等政策手段进行招商引资中趋于基本一致。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战略的推进,有利于克服过去对一些投资周期短、资金回收快的“短平快”项目“一哄而上”的现象,避免为争夺相对有限的市场和资源各自为战,恶性竞争。

图3-11 长三角地区国际贸易的变异系数

八、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

如图3-12所示,长三角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的内部差异逐渐趋于收敛,即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区内差异正缓慢缩小。城镇常住人口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的变异系数增长较为明显,表明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的内部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未来长三角应致力于社会保障的互联互通,提升跨区域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此外,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的变异系数明显高于其他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长三角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的内部差距较大,但是差距在不断缩小。

图3-12 长三角地区公共服务的变异系数

九、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一体化发展进程

长三角地区工业发达,生态环境相对脆弱,是新发展理念下实施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短板。如表3-7所示,2017年,上海单位GDP废水排放量相对较高,江苏单位GDP耗电量、固体废物排放量相对较高,浙江省单位GDP耗电量、废水排放量相对较高,安徽省单位GDP耗电量、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排放量均相对较高。进一步观察发现,2017年,江苏省和安徽省PM2.5、PM10年均浓度均远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评价标准,大气污染较为严重。 上海市和浙江省的空气质量优于江苏省和安徽省,但是上海市和浙江省的PM2.5年均浓度也略高于或刚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评价标准。且上海市和浙江省的酸雨发生率均远远高于江苏省和安徽省,空气质量也不容乐观。

表3-8 2017年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指标

十、长三角地区制度一体化发展进程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地域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通,发展一体化的民间呼声和行动由来已久。1982年,国务院成立的上海经济区,成为长三角经济圈概念的最早雏形。1992年,长三角地区联合成立城市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同年6月,国务院召开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规划座谈会,明确了长江三角洲的规划范围。1997年成立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2004年城市经济协调会由原来的每两年召开一次调整为每年召开一次。进入21世纪,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机制的建设,开始由最初的城市联谊活动上升为全方位务实合作,上升为沪苏浙战略性协作,区域协作层级不断提升,城市经济协调会制度持续完善。2001年沪苏浙三省市发起成立了由常务副省(市)长参加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制度。2004年沪苏浙三省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制度的召开,标志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上升到省级层面。2008年,安徽省出席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标志着长三角区域合作范围拓展至安徽省。经过多年努力,长三角政府层面的合作形成了“高层领导沟通协商、座谈会明确任务、联络组综合协调、专题组推进落实”的省(市)级政府合作机制。2011年以来,长三角地区陆续签订《关于开展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协助和工作交流协议》《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的应急联动工作方案》《长三角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机制总体框架》《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框架》《长三角地区政法综治协作交流框架协议》《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合作协议》等框架协议,议事协调与争端解决机制不断健全。

为进一步完善常态长效体制机制,2018年2月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并重点研究制定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等,区域合作不断走向纵深。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出重要指示,明确了“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追求,“上海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各扬所长”的推进路径,“凝心聚力抓好落实”的关键保障,为新时代长三角合作与发展指明了方向。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旨演讲中宣布将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迎来了历史性重大机遇,一体化发展迈入崭新阶段。

真正可能长期地、持续地扭曲一体化进程的主要力量,可以归结为制度方面的阻碍因素。长三角跨地区协调机制的建设,仍然面临政策配套、立法和资金等保障机制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等现实挑战。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惯常使用的“非均衡战略”,本质上是创造政策差异,形成政策“洼地”,实质上就是一种政策歧视,是时下中国地区间难以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制度掣肘(刘志彪,2019)。 crGzNF85rj4NUL8Z8etLfcFYl/8fS1UDrPhS3UeYe9VGzRG3+nuM86BQsNXzEq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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