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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先秦时代称为《诗》,都称有三百多首。孔子称为“《诗》三百” (《论语·为政》) ,又称“诵《诗》三百” (《论语·子路》) ;《墨子·公孟篇》里有“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大概当时传的《诗》就只有三百零五首,举成数说,只说三百首了。到了汉朝,尊称《诗》为经,才有《诗经》的称呼。如班固的《汉书·艺文志》称“《诗经》二十八卷,齐、鲁、韩三家”。

这部《诗》是谁编的?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里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这是把删诗说是孔子,把三百零五篇诗的删定说是孔子,把三百零五篇诗配上音乐说是孔子,把三百零五篇诗中的《关雎》、《鹿鸣》、《文王》、《清庙》四首诗作为《风》、《小雅》、《大雅》、《颂》的开始,认为这四首诗有关于王道的开始,也始于孔子,把一切有关于《诗经》的事都归到孔子身上。其实孔子没有说过诗三千余篇的话,没有说过删诗的话。《诗》到孔子手里,只有三百余篇。这三百篇都已配上音乐,音乐也不是孔子配的。后来孔子周游列国,回到鲁国,那时《诗》的《雅》、《颂》上原配的音乐已经散乱了,这时孔子才加以整理,所以说孔子给《诗》配上音乐是不对的。把《诗》中的《关雎》、《鹿鸣》、《文王》、《清庙》作为《国风》、《小雅》、《大雅》、《颂》的开始,是编《诗》的人这样安排的。《诗》既不是孔子编的,这样安排也不是孔子的。把这样安排称为“四始”,说是有他的用意,是《毛诗》的话,也不出于孔子。因此,司马迁讲的话,都是不对的。

到了宋朝,朱熹写《诗集传·序》说:“孔子生于其时,既不得位,无以行劝惩黜陟之政,于是特举其籍而讨论之。去其重复,正其纷乱,而其善之不足以为法,恶之不足以为戒者,则亦刊而去之,以从简约,示久远,使夫学者即是而有以考其得失,善者师之而恶者改焉,是以其政虽不足以行于一时,而其教实被于万世,是则《诗》之所以为教者然也。曰:‘然则《国风》、《雅》、《颂》之体,其不同若是,何也?’曰: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惟《周南》、《召南》,亲被文王之化以成德,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是以二篇独为《风诗》之正经。自《邶》而下,则其国之治乱不同,人之贤否亦异,其所感而发者,有邪正是非之不齐,而所谓先王之风者,于此焉变矣。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至于《雅》之变者,亦皆一时贤人君子,闵时病俗之所为,而圣人取之,其忠厚恻怛之心,陈善闭邪之意,尤非后世能言之士所能及之。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浃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朱熹讲的话,结合他的认识,实际上同司马迁的推重孔子是一样的。司马迁讲孔子删《诗》,朱熹也讲孔子删《诗》。司马迁讲孔子用《诗》作为王者政治的开始,朱熹也有这个意思。朱熹说“而圣人取之”,就是说孔子取之,实际上是说《诗》是孔子编定的,只是不提孔子罢了。朱熹在《诗集传》上讲到《商颂》时,说:“至孔子编《诗》而已亡其七篇。”是说《商颂》本十二篇,“亡其七篇”,只剩了五篇,这里明确地提了“孔子编《诗》”,承认《诗》是孔子编的。

两次编《诗》

孔子有没有删《诗》,有没有编《诗》呢?清方玉润《诗经原始·自序》说:“且孔子未生以前,《三百》之编已旧,孔子既生而后,《三百》之名未更。吴公子季札来鲁观乐,《诗》之篇次悉与今同(惟《豳》次《齐》,《秦》又次《豳》,小异),其时孔子年甫八岁。迨杏坛设教,恒雅言《诗》,一则曰‘《诗》三百’,再则曰‘诵《诗》三百’,未闻有‘三千’说也。厥后自卫反鲁,年近七十。乐传既久,未免残缺失次,不能不与乐官师挚辈审其音而定正之,又何尝有删《诗》说哉?”孔子既没有删《诗》,也没有编《诗》,那末《诗经》是谁编的呢?说《诗》是谁编的,已无法考证,只能考《诗》是哪个机关编的。当时是鲁襄公二十九年,吴公子季札到鲁国来聘问,他知道周朝把周乐送给鲁国,就向鲁国大夫叔孙穆子请求一观周乐。周乐用《诗》的《风》、《雅》、《颂》作为歌辞,所以季札听了周乐,也听了《诗》的《风》、《雅》、《颂》。编周乐的周朝大乐官也把《诗》编成《风》、《雅》、《颂》,他是按照《风》、《小雅》、《大雅》、《颂》的次序排列的。《风》是十五国,他把十五国的歌谣排在第一,这是很难得的。当时周朝有采诗的官,周朝可以派他到十五个诸侯国去采集歌谣。像鲁国,只是一个诸侯国,就不能派官到各个诸侯国去采集了。所以说孔子编《诗》是不对的。方玉润《诗经原始》谈《邶风》说:“武王克商,分自纣城朝歌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以封诸侯。邶、鄘始封及后何时并入于卫,诸家均未详。”“惟邶、鄘地既入卫,《诗》多卫诗,而犹系其故国之名,且编之卫国前,《序》与《传》都莫名其故。……范氏处义曰:‘先《邶》而后《鄘》者,岂以其亡之先后欤?’”季札听了邶、鄘、卫诗,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原来邶、鄘已并入卫,已没有了。可是周代编《诗》的乐官不承认卫国并吞了邶、鄘,还写明是《邶风》、《鄘风》。

再看方玉润论《唐风》:“周成王以封弟叔虞为唐侯。南有晋水,至子燮乃改国号曰晋。……十七传至晋侯缗,为曲沃武公所并。然武公能灭晋之宗而不能灭唐之号,能冒晋之号而不能继唐之统。君子欲绝武公于晋而不可,故总名其诗为唐以寓意焉。”

再看方玉润讲《商颂》:“愚谓颂之体始于商,而盛于周。……而乃先周而后商者,何哉?盖先周者,尊本朝,后商者,溯诗源,编《诗》体例应如是耳。”

从吴公子季札观周乐就听到许多诗看,从方玉润论邶、鄘风诗及《唐风》、《商颂》诗看,知第一组编《诗》的人就是编周乐的周朝乐官。从季札观周乐看,季札在听到《齐风》后,就听《豳风》,他听了《豳风》说:“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大概季札听的《豳风》,只有《七月》一首诗,下面的《鸱鸮》诗他没有听到。《鸱鸮》诗说:“予室翘翘,风雨所飘摇,予维音哓哓。”倘季札听到这诗,谈不上“乐”了。倘季札听《豳风》,只听见《七月》一首诗,那把它放在《齐风》后面,没有不合。不过鲁国的乐官听了,一定很不满意,把相传周公作的诗附在后面,成了方玉润讲的《豳风》。方玉润说:“案《豳》仅《七月》一篇,所言皆农桑稼穑之事,非躬亲陇亩久于其道者,不能言之亲切有味也如此。周公生长世胄,位居冢宰,岂暇为此?且公刘世远,亦难代言。此必古有其诗,自公始陈王前,俾知稼穑艰难并王业所自始,而后人遂以为公作也。至《鸱鸮》、《东山》二诗,乃为公作。《伐柯》、《破斧》、《九罭》、《狼跋》则又众人为公而作之诗。以其无所系属,故并附《七月》后,而统而名之曰《豳》,凡以为公故也。……且诗以《风》名,有正不能无变,既漓又当返淳。天下淳风,无过农民,此《七月》之诗所以必居变风之末者也。……”这是又一次编《诗》,当出于鲁乐官之手。孔子在季札观周乐时只有八岁,未必参与第二次改编的事。第一次编《诗》的本子既到了鲁国,鲁国的乐官听了季札的评《豳风》,一定很不满意,把相传周公作和他人为周公作的诗,附在《七月》后,按照方玉润说的道理,把《豳风》放在十二国风最后,可能是出于鲁国乐师之手。这是第二次的改编。

孔子论《诗》

孔子以《诗》教人,《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朱熹注:“言三百者,举大数也。蔽犹盖也。‘思无邪’,《鲁颂·驷》篇之辞,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然其言微婉,且或各因一事而发,求其直指全体,盖未有若此之明且尽者,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

《论语·子路》:“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朱熹注:“《诗》本人情,该物理,可以骇风俗之盛衰,见政治之得失。其言温厚和平,长于风谕,故从之者,必达于政而能言也。”孔子教儿子孔鲤学《诗》,说:“不学《诗》,无以言。”当时的外交官,都用念《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不念《诗》,在外交上不能说话,念《诗》可以供外交上发言之用。

《论语·阳货》:“子谓伯鱼曰:‘女(汝)为《周南》、《召南》矣夫,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朱熹注:“《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正墙面而立,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说明孔子极看重《周南》、《召南》。孔子所以看重二南,因为二南的诗,是接受周文王教化的。周文王的教化,是实行王道的。可见孔子讲《诗》,是从实行王道来的。

《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感发志意),可以观(考见得失),可以群(和而不流),可以怨(怨而不怒)。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人伦之道,《诗》无不备,二者举重而言),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其绪余又足以资多识)。’”朱熹注:“学《诗》之法,此章尽之。读是经者,所宜尽心也。”

《论语·卫灵公》:“颜渊问为邦,子曰:‘……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朱熹注:“放谓禁绝之。郑声,郑国之音。佞人,卑谄辩给之人。殆,危也。”《论语正义》说:“郑国之俗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举歌相感,故云‘郑声淫’。非谓郑诗皆是如此。”

《论语·子罕》:“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朱熹注:“鲁哀公十一年冬,孔子自卫反鲁,是时周礼在鲁,然《诗》乐亦颇残缺失次。孔子周流四方,参互考订,以知其说。晚知道终不行,故归而正之。”

孔子论“放郑声”、“郑声淫”,《论语正义》以郑声指郑国之俗,而不以指郑国之诗,极善,是孔子非放逐郑诗也。孔子之正《雅》、《颂》,是在《雅》、《颂》放废以后。孔子不言四始,则司马迁论孔子言四始及弦歌三百五篇皆非其实矣。

三家《诗》与《毛诗》

汉时言《诗》有鲁、齐、韩三家《诗》,后又有《毛诗》。三家《诗》,据《史记·儒林列传》说:“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于齐则辕固生,于燕则韩太傅。”又称:“申公者,鲁人也。……归鲁,退居家教终身不出门,复谢绝宾客。独王(鲁恭王)命召之,乃往。弟子自远方至受业者百余人。申公独以《诗经》为训以教,无传疑,疑者则缺不传。……弟子为博士者十余人。……”“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久之,病免。今上初即位,复以贤良征固,诸谀儒多疾毁固,曰:‘固老。’罢归之。时固已九十余矣。……自是之后,齐言《诗》皆本辕固生也。诸齐人以《诗》显贵,皆固之弟子也。”“韩生者(名婴),燕人也。孝文帝时为博士。景帝时为常山王太傅。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焉。……自是之后,而燕赵间言《诗》者由韩生。韩生孙商为今上博士。”

《汉书·儒林传》:“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郑玄《诗谱》:“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孟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谓小毛公。”

这样,西汉讲《诗经》的有《鲁诗》、《齐诗》、《韩诗》三家,都列于学官。三家的书,用今文写的,即用汉朝通行的隶书写的。还有《毛诗》,没有立于学官,是用古文写的,即用周代的文字写的。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序例》说:“《诗》则鲁、齐、韩三家立学官,独毛以古文鸣。献王以其为河间博士也,颇左右之。刘子骏(歆)名好古文,尝欲立《毛诗》,然其《移太常书》,仅《左氏春秋》、《古文尚书》、《逸礼》三事而已。东汉之季,古文大兴,康成(郑玄)兼通今古,为毛作笺,遂以翼毛而凌三家。盖毛之诂训,非无可取,而当大同之世,敢立异说,疑误后来,自谓子夏所传,以掩其不合之迹,而据为独得之奇,故终汉世少尊信者。魏晋以降,郑学盛行,读郑笺者必通毛传。其初,人以信三家者疑毛,继则以宗郑者暱毛,终且以从毛者屏三家,而三家亡矣。众煦漂山,聚蚊成雷,乃至学问之途,亦与人事一辙。君子观于古今盛衰兴亡之故,可不为长叹息哉!”那末,王先谦讲《毛诗》突出的不同于三家《诗》而错误的是什么呢?他说:“《毛传》巨谬,在伪造周召二南新说,羼入《大序》之中。”“二南疆域,三家具存其义,若如毛说,是十五《国风》不全也。”《毛诗》在《诗大序》中插入一段说:“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风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原来从《关雎》到《麟之趾》十一篇诗叫《周南》,从《鹊巢》到《驺虞》十四篇诗叫《召南》。《周南》是指周公领导的南国,《召南》是指召公领导的南国,所以成为两个南国,占十五《国风》之二。照《毛诗》的讲法,不作为二个南国,就少了两国,成为十三《国风》,就不对了。《毛诗》第一句话,像《羔裘》,《毛诗序》说:“刺朝也。”《女曰鸡鸣》,《毛诗序》说:“刺不说德也。”《鸤鸠》,《毛诗序》说:“刺不壹也。”《楚茨》,《毛诗序》说:“刺幽王也。”《信南山》,《毛诗序》说:“刺幽王也。”《甫田》,《毛诗序》说:“刺幽王也。”《瞻彼洛矣》,《毛诗序》说:“刺幽王也。”……“《楚茨》以下诸篇,毛以为‘刺幽王’者,篇中皆无刺义。”这是《毛诗序》的不可信的第二点。又称:“《关雎》之为刺,三家《诗》说并同。《琴操》、《驺虞》、《鹿鸣》诸篇,亦与众说相应,无一家独自立异者,虽旧文散落,大致尚堪寻绎。而毛于《关雎》、《驺虞》别创新说,又以《驺虞》配《麟趾》为《鹊巢》之应,私意牵合,一任自为,其居心实为妄缪,宜刘子骏不敢以之责太常也。”这是说《毛诗》别创新说,私意牵合,实不可信,三也。又说:“《毛诗》则诡名子夏,而传授茫昧,姓名参错,其大旨与三家歧异者凡数十,即与古书不合者亦多,徒以古文之故,为郑偏好。诸家既废,苟欲读《诗》,舍毛无从。抚今者溯往事而不平,望古者睹遗文而长叹,是以穷经之士讨论三家遗说者,不一其人,而侯官陈氏,最为详洽。”从后面的文章看,他是讲陈乔枞。这样看来,不论是陈乔枞或王先谦,研究三家《诗》的,都想纠正《毛诗》的误解,求得三家《诗》的解释,以求正确解《诗》。

朱熹和方玉润

研究三家《诗》的人想借三家《诗》来纠正《毛诗》的错误,但三家《诗》有的同《毛诗》一样错了,怎么办?这时有朱熹来纠正。但朱熹也有错的,怎么办?就靠方玉润来纠正。方玉润也有不明白的,只好靠其他人了。比方《周南》的《卷耳》诗,第一章说:“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置)彼周行。”“我”指妇人,这个妇人拿着顷筐采卷耳,不满顷筐,因为怀人,把顷筐放在大路上。可是《鲁诗》说:“思古君子官贤人,置之列位也。”把“怀人”解作“思古君子”,把“彼”指“贤人”,把“周行”解作周朝的官的行列,说成“置之列位”。说明《鲁诗》全错了。朱熹把“周行”解作“大路”,对了。但诗的第二章说:“陟彼崔嵬,我马虺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朱熹说:“此又托言欲登此崔嵬之山,以望所怀之人而往从之,则马罢(疲)病而不能进,于是初酌金罍之酒,而欲不至于长以为念也。”第二章里有两个“我”字,朱熹把第二章的两个“我”字说成即第一章的“我”,认为妇人上山,错了。方玉润说:“故愚谓此诗当是妇人念夫行役而悯其劳苦之作。……则求贤官人之意,亦无不可通也。”方玉润认为是“妇人念夫行役”,则诗第二章中的两个“我”指丈夫说的,纠正了朱熹的错误。但说:“则求贤官人之意,亦无不可通也。”这是回到第一章说“周行”是周朝官的行列,又错了。“周行”指大路,是朱熹的正确解释。即朱熹对诗的第一章解释对了,对第二章的两个“我”字解错了。方玉润对第二章解释对了,对第一章解释错了。只有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中对《卷耳》的解释,认为“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第一章写妇人,第二章写丈夫,讲得正确。因此,我的解释,先用《毛诗》的解释,因为《诗经》只有《毛诗》传下来,不能不引用它;再引用三家《诗》或朱熹的评论《毛诗》,因为三家《诗》或朱熹确实能批评《毛诗》的不足;再引用方玉润,因为他确能指出《毛诗》和朱熹的不足来。凡是《毛诗序》讲的同三家《诗》一样的,我用又,称又三家《诗》,或又朱熹论。倘《毛诗序》讲的同三家《诗》不同,称一是《毛诗序》,二是三家《诗》;或一是《毛诗序》,二是朱熹《诗》。我就是这样注释的。至于方玉润的不足处,为了节省篇幅,不可能作细致的批评,只能简略地指一下谁对而已。有的不指出,让读者自己判断,因为看了诗注,再看了《毛诗序》和别的解释,必能自己作出判断,来节省我的批判了。 Tp3Tq6S0/g/SQHAR4wFef64HwfRxiuBDmPV7qmODvlVTxO9jp5Pdt9/TDWQapw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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