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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新旧约的故事和涵义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六日

在章学林家(前缺一课)

实实在在说,我之所以读佛经、读《圣经》,继之考察“禅宗”六祖,又泛泛而论探索了经院哲学,命意大致有二:一,真理有无可能;二,精神上的健美锻炼。

我少年时有个文字交的朋友,通了五年信,没见面。她是湖州人,全家信基督。她的中学、大学,都是教会学校,每周通一信,谈《圣经》,她字迹秀雅,文句优美。她坚持以上的论点,我则力主《新约》的文学性、思想性胜过《旧约》。

当时我十四岁,她十五岁……后来我们在苏州东吴大学会面,幻想破灭。后来她转入南京神学院,信也不通了。《旧约》没有能使她爱我,《新约》没有能使我爱她。现在旧事重提,心里忽然悲伤了。毕竟我们曾在五年之中,写信、等信二百多次,一片诚心。

最符合平常心的,是个人主义。超人哲学,是个人主义的升华拔萃。然而超人哲学只宜放在心里,闷声不响,超那些庸人恶人。尼采堂而皇之提出“超人”,真替他不好意思,越想越难为情。

他真正是一位绝世的天才,道德与宗教的艺术家。读四福音,便如见他立在面前。我随便走到哪里,一见耶稣像(画或雕刻)一定止步,细细看,静静想。尼采是衷心崇敬耶稣的,尼采反上帝,而奉耶稣为兄长。

尼采宣布“上帝死了”,我左右为难,耿耿于怀,直到今天。本章的题目,就可看出我不可告人而已告人的心态,此人是无神论?有神论?当然,是个想信仰又信仰不了的异端,呼叫“宗教事小,信仰事大”的“假先知”。

是。我是个拙劣的、于心不忍的无神论者。

上次讲“希腊悲剧”,列过一个公式:

有神→泛神→无神

(信仰)(观念)(哲理)

今天补释“泛神”:

三民主义、共产主义,讲“科学”,把宗教定性为“迷信”、“精神鸦片”。

后现代,知识界最高的代表人物悄悄主张有神论了。有神论才算时髦呢。在座没有教徒吧?恐怕对宗教不敬而远之,对任何一种教的经典,都没研究过。

回想起来,我从小最着迷两件事,你们猜猜,是什么?

是艺术和宗教。

艺术是世界性的,随便什么艺术我都接受(绍兴戏、歌仔戏不接受),宗教,只读《圣经》和佛经。我小时候曾做过和尚,法号常棣,有芒鞋袈裟,模样是非常fashion。后来又在修道院生活了一阵子,真的想研究“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对圣托马斯·阿奎那(St.Thomas Aquinas,约1225—1274)抱有好奇心。

如果“文革”不发生,门户开放早二十年,我不会来纽约,而是去法国偏僻地区的修道院。

史家称中世纪为“黑暗时期”,教皇教廷对知识分子是极端仇视。宗教裁判所是迫害狂的发泄机关,但历史最俏皮、最富幽默感。从中世纪到二十世纪初,欧洲的精英分子为了逃避迫害,躲起来了。躲在哪里呢?修道院里。

修道院是旋风的中心,最安静。他们读书、研究学问,最好的啤酒、葡萄酒、香水、香料,最精美的 浆,都产于修道院。上次不是讲到“快乐主义”吗,我很想以“快乐主义者”的身份挤进修道院,和知识精英谈谈,然后,吃好菜,喝好酒。

实实在在说,我之所以读佛经、读《圣经》,继之考察禅宗六祖,又泛泛而论探索了经院哲学,命意大致有二:一,真理有无可能;二,精神上的健美锻炼。

前后约计四十年,有话可说。(笑)仿孙中山辞令,易为:“余致力宗教探索,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我个人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申请出国,并联合世界上的真诚待我之朋友,共同努力,以求贯彻。”

好,现在开始讲正文。

Bible 是书,是经,是古书的总集,记载了纪元前千余年的人类史(真实性是大有问题的,也不好说是文明进步史)。而影响人类精神的势力,遍及全世界,欧洲的道德,就是宗教道德。

《圣经》全书只是一个主旨:人寻求上帝。历史、诗歌、预言、福音、书翰,都蕴着对上帝的爱。

《圣经》不是神学的总集。它没有被清理、被规范,所以庞杂,像人类生活本身,忍耐、懦弱、胜利、失败,像一个老实人的日记。作者们的热情是忠恳的,被高扬纯洁的信仰所激发,呼号哭泣,相信自己为神所派遣,来世上完成伟大的使命。

他们正直、善良、真诚、热情,所以文字明白简朴,思想直接有力,有一种灵感、一种气氛,笼罩你。我少年时一触及《圣经》,就被这种灵感和气氛吸引住。文字的简练来自内心的真诚。“我十二万分的爱你”,就不如“我爱你”。

总之《圣经》不是一部书,而是许多书的总集。

接着来分《旧约》和《新约》。《旧约》,是希伯来民族在千年间所产生的最好的文学;《新约》,不限于一国一族,而是从开始就预示着通向世界的伟大文学。从既成的论点看,凡研究历史与宗教思想者,认为《新约》较《旧约》重要,凡爱好文学者,则认为《旧约》比《新约》更可宝贵。弥尔顿(John Milton)的《失乐园》( Paradise Lost ),班扬(John Bunyan)的《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 ),都依据《旧约》。

我少年时有个文字交的朋友,通了五年信,没见面。她是湖州人,全家信基督。她的中学、大学,都是教会学校,每周通一信,谈《圣经》,她字迹秀雅,文句优美。她坚持以上的论点,我则力主《新约》的文学性、思想性胜过《旧约》。论证,是法国纪德他们一批文学家,作品的精粹全出于《新约》。

后来我们在苏州东吴大学会面,幻想破灭。再后来她转入南京神学院,信也不通了。《旧约》没有能使她爱我,《新约》没有能使我爱她。现在旧事重提,心里忽然悲伤了。毕竟我们曾在五年之中,写信、等信二百多次,一片诚心。

《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我的朋友认为在耶稣那时,犹太人说的希腊话已不纯粹,“四福音书”的作者虽然热诚忠恳,到底不能形成文学。《旧约》的文字与思想,天然和谐,是由于希伯来人的语言,而《新约》作者似乎都是犹太人(除了一个圣·路加),以犹太人的思想注入希腊的范畴,这种和谐就不能再有了。

我的论据:耶稣是天才诗人,他的襟怀情怀不是希腊文、希伯来文所能限制的,他的布道充满灵感,比喻巧妙,象征的意义似浅实深,他的人格力量充沛到万世放射不尽。所以他是众人的基督,更是文学的基督。

当时我十四岁,她十五岁,信里各自节引《圣经》,她引《旧约》,我引《新约》,这样倒使她也仔细读了《新约》,我也耐心把《旧约》弄清楚。现在她如果活着,已经是祖母级了,大概早已告别文学。我呢,坚持文学,坚持《新约》的文学价值高于《旧约》。纪德、王尔德,大概与我观点相同。

现在来介绍《旧约》。

我的几个家庭教师中,有一位是新潮人物。他教我读《圣经》,简称“读熟五记、四福音,就可以了”。五记是“创出利民申”,为此,当年我凑了一首五言绝句:

旧约容易记

创世记

出埃及记

创出利民申 利未记

民数记

申命记

新约更好办

一同四福音

到目前为止,《旧约》不敢说读过几遍,读《新约》,无论如何超过一百遍。这不是故意求纪录。比如你与一个杰出的人物交朋友,几十年交往,谈话几百次,有什么奇怪呢?而《旧约》好比是外公外婆家,我不常去,去也是为看看舅舅的儿子女儿(即《旧约》中“诗篇”“雅歌”),和外公外婆礼貌性说个三言两语而已。

埃及与巴比伦是两个文明强盛的古国,从两国的艺术、文字、思想之不同,可知其种族之不同。

在幼发拉底河与尼罗河的两大帝国之间,有一小国迦南(Cannan),即今之巴勒斯坦(Palestine)。迦南最初是归化巴比伦,后来埃及扩张领土,征服迦南。埃及衰败后,乱世中有一个游牧民族叫做希伯来(Hebrews)的,大受灾难,由摩西(Moses)带领,逃出埃及,回到迦南南部的沙漠间。

这些同属闪族的以色列人(Israel),占据了迦南山地,迦南人坚守平原,双方长期战争。到以色列王大卫(David)出,迦南人和以色列人才合为一个民族,希伯来文化,尤其是希伯来宗教,发旺起来,那是纪元前一千年之后。

希伯来人从什么启示了宗教观念,无法推想,凭借《圣经》,认定这个以耶和华为至尊的一神教,是经摩西传来。摩西必是极伟大的人(米开朗琪罗雕摩西,头上有角,杰出到非人),他是天然的领袖,独创了一神教(埃及人是多神教的)。摩西《十诫》( Ten Commandments )没有多神教的影响,他是个道德家、立法者,他的教训不提到死后上天堂,也不提最后审判,都是面对世界和人性,直接感发。

《旧约》五记,“创出利民申”,向来称为“法典”(The Torah),传说为摩西所作,故又称“摩西五书”(Pentateuch),直到二十世纪初才改变解说,认为是许多宗教衍变改革的结果,即许多教士相继编定的。

五记中,以“出埃及记”与摩西关系最大,故事性强,读起来有兴趣。包括摩西《十诫》,民事法律,显出古人的正直宽厚。

“创世记”是历代画家的脚本。作神话看,很壮观,但要重视其中永恒的象征意义,艺术家必须读“创世记”。

其他三记是叙祭祀献礼、民事讼诉、人际关系,你们大概没耐性读。我从前读,觉得古代人也难对付,愚蠢而复杂,行为不讲理,口头最喜欢讲道理。“利未记”有一句:“你要爱你的邻人如爱你自己。”整个基督教真谛,就在这句,但正是这句,问题最大。

你的邻人是什么人?他利用你的爱,损害你(佛家还要糟糕:“舍身饲虎”)。宗教总是从情理开始,弄到不合情理,逼人弄虚作假。

最符合平常心的,是个人主义。超人哲学,是个人主义的升华拔萃。然而超人哲学只宜放在心里,闷声不响,超那些庸人恶人。尼采堂而皇之提出“超人”,真替他不好意思,越想越难为情。

说了一阵《旧约》的坏话,其实不是心里话——《旧约》是很值得读的,以色列民族是伟大的。他们经识的痛苦太大,信仰上帝是因为实在疲乏了,绝望了。

“士师记”中写,“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下面隔几节,又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但支派的人仍是寻地居住”,显得何等的混乱,笔力强极了!这是个元气淋漓的民族,亡于巴比伦四十年,被掳去的人回来时,已经老了,在故土重建圣殿,年轻人欢呼:看哪,圣殿造起来了!年老的哭号,因为他们见过被毁前的圣殿。这时有别族的人经过,取笑他们,以色列人答道:你们晓得什么,你们到这里来,无分、无权、无纪念。

另有“列王纪”中有一节绝妙,现代文学家无论如何写不出的:先知骑驴出城去,被狮子咬死了,有人从那里经过,看见尸身倒在路上,狮子立在驴子旁边,人死在驴子脚下,随从者进城去报告,于是许多人赶来了,看哪,狮子立在驴子旁边,人死在驴子脚下。

狮子咬死人怎么不走开,等人看?那么多人赶来,不怕么?狮子不再咬人吗?——超现实!真正高手!古代画战争,伤的、死的,姿态优美,古人就是懂得一切讲姿态。你要永垂不朽,无穷魅力,必得讲究姿态。那只狮子、驴子、死的先知,都是姿态。

“传道书”我也特别爱读。常常文章里节引几句,好像蛋糕上的樱桃,特别性感:银链折断,金罐破裂,日色淡薄,磨坊的声音稀少,人畏高处,路上有惊慌……

都是空虚,都是捕风,日光之下无新事。

我偏爱的当然是“诗篇”和“雅歌”,尤其是“雅歌”,一共只有五页。

(诵“雅歌”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

“雅歌”美丽幽婉,温柔沁人肺腑。所罗门是一位大诗人,我写情诗就喜欢用这个调子。现代人只要忘掉现代,同样可以肝肠如火、色笑似花。“雅歌”纯粹是文学,而且异端,压根儿忘了耶和华,所以教会中人否认它们是恋爱诗,曲解为耶和华对子民的爱——谁相信呢?

“路得记”是一篇很可爱的牧歌。“约伯记”是讲人类痛苦。“箴言”、“传道书”谈智慧。其他的篇章,总称“杂著”,还有所谓“石经之书”(Apocrypha),就是《圣经》的编外作品十四篇,从略。

现在讲《新约》。

《新约》都用希腊文写的,作者马太(Saint Matthew)、马可(Mark the Evangelist)、路加(Luke the Evangelist)、约翰(John the Apostle)都是犹太人(路加可能不是),他们用的希腊文与荷马、柏拉图所用的不一样,已是纪元后通行的白话文,即希腊人谈话、写信所用者。而当时的文士仍用古典的美文。

《新约》作者采用口语化的文体,很明智,得以广为宣传。信徒都属中下层阶级,耶稣的信徒也多数来自这个阶级。他们虽然用通俗的希腊文著书,却不是大老粗。圣·保罗(St.Paul)受过完全的神学教育,类似高干子弟。

圣·路加与圣·约翰也有文才知识。其他的《新约》作者都能使用非本土语言,表白清楚完美。他们确信负有伟大使命,写得自然、直捷,保罗尤善雄辩,读他的书札,如见其人。约翰又漂亮又聪明,耶稣最宠喜。他的希腊文不纯熟,但第四福音书却最有灵性、最有爱心。“路加福音”是《新约》的最佳篇,平易、庄重、美丽。

“四福音书”的伟大,是耶稣的伟大,而恐怕耶稣也没有料到马太、马可、路加、约翰根本不是专业作家,平时从来不写文章,却创作了千古不朽的篇章。而且总起来形成一个体裁(风格),后世曾称为“圣经体”。

我的体会是,每当自己写出近乎这种体的文辞,心中光明欢乐,如登宝山,似归故乡。为什么呢?为什么当文字趋近《圣经》风格会莫名其妙地安静、畅快?神秘的解释是:圣灵感召。实在的解释是:归真返朴。

《新约》弥漫着耶稣的伟大人格。他的气质、他的性情、他博大的襟怀、他强烈的热情,感动了全世界——耶稣是个奇迹,是不是神的儿子,是另一回事,全世界持续两千年的感动,足够是奇迹。而且一直崇敬他,很可能将来更加崇敬,如果真有“第三波”(The Third Wave)的实现,那么钟声还是耶稣基督的钟声。

《新约》的写作,至少是在耶稣离世大约三十年后,耶稣的实际生日约是纪元前六年,上十字架的日子,有说是纪元后二十九年,有说是三十一年,总之没有到四十岁。他说的是巴勒斯坦的阿拉玛克(Aramaic)方言,又通希伯来语和希腊语。

最古的“马可福音”,约在纪元后七十年,当亲眼见过耶稣的人都死了,马可动手写。那时耶路撒冷陷落,“马可福音”的最后一小部分是失落的。现在的印本谅必是后人补了结尾,但看得出是匆匆而止。

耶稣真正是一位绝世的天才,道德与宗教的艺术家。读四福音,便如见他立在面前。我随便走到哪里,一见耶稣像(画或雕刻)一定止步,细细看,静静想。尼采是衷心崇敬耶稣的,尼采反上帝,而奉耶稣为兄长。 6OJdjjhaOvAn0fAqOLvhldouCdvtwwr0/nfHka/k3KeJEYPI6SHtF/20ZwrQnO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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