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一定有的。不一定叫荷马,但这个人就是荷马。
各民族有各自的童年。希腊这孩童最健康,他不是神童,很正常、很活泼,故荷马史诗是人类健康活泼时期的诗。所谓荷马史诗风格,可列如下四特点:迅速,直捷,明白,壮丽。
最伟大的诗人是瞎子。上帝的作品:将最伟大的诗人弄瞎,使最伟大的音乐家耳聋。
说到这儿,要说几句司马迁的坏话:他的伟大,是有限的,他的精神来源是孔老二,是儒家精神,用儒镜照史,是迂腐的。他能以孔子论照,何不以老子论照?
很静。一点声音没有。好像天然习惯,每次迟十五分钟。
今天介绍希腊史诗。史诗又牵涉神话。诸位今后不一定有机会读史诗。西谚曰:人人知道荷马,谁读过荷马?
这层象征很有意义:人所崇拜的东西,常是他们不知道的东西。在座谁读过《伊利亚特》?《奥德赛》?(座中只有王纪凡举手,二十岁,薄茵萍女士的公子,在美国受教育)。大陆来的艺术家没有一个读过。中国有极好的译本。
荷马是被架空的诗人。世界四大诗人,荷马为首(Homer,古希腊)、但丁(Dante Alighieri,意大利)、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英国)、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德国)——现在我们假定有荷马。荷马留下两部书:《伊利亚特》( Iliad )(阳刚),《奥德赛》( Odyssey )(阴柔)。
《伊利亚特》——漫长的战争。
《奥德赛》——漫长的奇迹。
到后世成了经典。
在中国,《诗经》本来不是“经”,后来成了经典。《离骚》,后世称“离骚经”。西方也如此。
中国常有“诗曰”,其诗本来写的是爱情,然而后世奉为“经”。皇帝听说是“经”,也得买诗的账。《圣经》也是一些故事,后来成了经典。
古希腊人称荷马是诗人,诗人就是荷马。中国人称孔丘为“子”。开口“子曰”,“孔”也不称。欧洲人称新旧约为“书”。
诗人、子、书,是最高尊称。
荷马位置这么高,有缘由的。西方人说,如果没有荷马,此后不会有但丁、维吉尔(Virgil)、弥尔顿(John Milton)。这两部史诗的影响,永久,伟大。试想,如果荷马瞎了,一时恼火,跳海死,既谈不上壮烈牺牲,也没留下诗。
所以说,不死而殉道,比死而殉道,难得多。
希腊史诗中的奥德修斯(Odysseus,拉丁名为尤利西斯)代表智慧、谋略,海伦(Hellen)代表美。
古代有游吟诗人、行吟诗人。可能不识字,能唱,能弹,唱的都是历史故事。景象仿佛天造地设,非如此不可:荷马,多胡子,瞎,一村一村游唱。当时游吟诗人多极了,荷马最优秀,其他诗人被历史淘汰了。
晋书法家不知凡几,历史唯剩王羲之。
而最伟大的诗人是瞎子。上帝的作品:将最伟大的诗人弄瞎,使最伟大的音乐家耳聋。
《伊利亚特》,叙特洛伊战争的故事(Trojan War)。
话说帕琉斯(Peleus)与忒提斯(Thetis)结婚时,大宴众神,唯独没有请女神厄里斯(Eris,聚合与分离的主宰)。厄里斯大怒,出毒计报复,以阳谋出:在金苹果上刻“献给最美丽的人”,投向宴席。众人抢,三女神(朱诺、雅典娜、维纳斯)相争。宙斯说,女人之美,得由男人评。当时最美的男子是王子帕里斯(Paris,一译作巴黎)。三女神前往接受评价,朱诺对王子说:然,给你荣耀;雅典娜说:然,给你财产;维纳斯笑而不答,最后说:然,给你情人。
王子大悦,指维纳斯最美,维纳斯得金苹果。从此,朱诺、雅典娜成了王子的敌人,长期争斗开始。
维纳斯既允王子得情人,就请王子去斯巴达国,国王墨涅拉俄斯(Menelaus)不知来意,盛情款待。王后是海伦,绝美,与王子一见钟情,私奔,同归特洛伊(Troy)。墨涅拉俄斯大怒,与其兄阿伽门农(Agamemnon)征集希腊各邦军队,兴师讨伐特洛伊,誓言夺回海伦。义师既发,各邦将领如阿喀琉斯(Achilles)、奥德修斯(Odysseus)、狄俄墨得斯(Diomedes)、阿琪克斯(Ajax)等都率领军队前来参战。希腊军的统帅是阿伽门农,率军团团围困特洛伊。特洛伊方面的首领是帕里斯的哥哥赫克托尔(Hector)。
天神也分两派:朱诺、雅典娜,帮希腊一边;战神玛尔斯(Mars)等,帮特洛伊一边;宙斯、阿波罗,中立。
战争持续九年。九年后,起内讧——史诗自此而始。
这一构思非常巧妙:希腊军内阿喀琉斯与阿伽门农起了冲突,奥德修斯的故事以此开始:史诗凡二十四卷,是二十四天之间的战争纪实,叙述中心,是阿喀琉斯的愤怒——九年切开,仅写这一层。
战争是兽性的暴露。
希腊军围困特洛伊城时,纷纷掠劫财宝和女人。其中抢到阿波罗庙祭司的女儿,给了墨涅拉俄斯的兄弟阿伽门农。祭司请阿波罗降瘟疫给希腊军。抢女人不均,最高将领阿喀琉斯和阿伽门农起冲突。阿喀琉斯退出战争,无人可替代他。他要求母亲向女神求力量,对情敌阿伽门农报仇。宙斯请梦神托梦阿伽门农出阵。王子帕里斯出来观战。
墨涅拉俄斯、帕里斯单骑争斗,两军退息,观战,决胜负。
海伦也上城头观战,双方士兵首次见到海伦,惊为天人,都觉得九年战争值得。
(插叙:但丁往选美,出六十多美人,编号,最后说:不要排名,最末一名放到第一名,也一样美——这是诗人的说法)
王子败。希腊要求海伦复归,王子赖账,战争复起。
阿喀琉斯退战,希腊方面缺将而弱。阿伽门农礼请,奥德修斯说项,阿喀琉斯均不允。其中一席话,是荷马演说的极峰,在史诗中最有名。
中国古代名将乐毅《报燕王书》,响当当,也是退将拒绝之词。
但阿喀琉斯出借自己的铠甲战车给战友帕特罗克勒斯(Patroclus),友上阵后,旋败。阿喀琉斯闻知好友亡,战车失,狂怒而起,其母求伏尔坎连夜铸做新铠甲,叙写铠甲的文字,也是荷马诗最著名的一段,极富考证价值。在古代,盔甲、战车、盾牌,极重要。希腊史诗中大量篇幅描写当时的武器。出土文物证明是对的。
阿喀琉斯披戴新盔甲,以“哀兵难敌”之慨,冲向特洛伊城。起初赫克托尔避而不战,后与之交锋,不敌,奔逃,阿喀琉斯紧追,绕城数匝。天上众神俯瞰战局,在金天平放砝码两枚,一代表阿喀琉斯,一代表赫克托尔,眼看赫克托尔砝码下沉,必败无疑。果然,赫克托尔死,阿喀琉斯不退还其尸,置战车后拖拽,耀武扬威。赫克托尔妻安德罗玛刻(Andromache)在城头看见,悲痛欲绝,跳下,死。死者父亲哀求,尸体终于运回。阿喀琉斯为其战友帕特罗克勒斯办葬礼——至此,史诗结束。
荷马高超。起篇奇,收束也奇——到底有没有荷马呢?如果没有荷马,又是谁写的呢?
(提要——王子抢海伦,丈夫开战,众神参战,希腊军内讧,阿喀琉斯退战,请战,阿喀琉斯请其友出,死,为战友复仇,阿喀琉斯亲往战,胜,回来葬友)
其中以海伦上城头,阿喀琉斯回拒,王子赖誓,都是精彩的部分。
特洛伊木马,不在《伊利亚特》篇,阿喀琉斯战死,也不在《伊利亚特》篇,而在《奥德赛》篇。《伊利亚特》阳刚,是写给男性看的,类《三国》、《水浒》。如有人能以诗的形式改写《三国演义》,或不输《荷马史诗》,但改写者必须具有荷马的天才——世界各大国、各大族,历史都很丰富悲壮,然而伟大的诗才太少了。以此,中国没有史诗。
《奥德赛》叙述特洛伊城陷落,希腊全胜之后。海伦回来了,其他英雄陆续回归。独有奥德修斯在归途中历经各地,多年后,漂流回家。
没有暴烈的战争,没有震撼人心的描写,《奥德赛》是女性的,温和的,富人情味。因此有人判断《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写于两个时代,后者在较后的较文明时期;但也有人坚称二者皆出于荷马,前者是诗人生活颠簸激烈时所作,后者是静穆的晚年所作;又有人认为,《伊利亚特》是男性写的,《奥德赛》是女性写的。
我都不太信服。这两部史诗都是二十四卷。《奥德赛》分得更细致,六部,每部四卷,共二十四卷。
首部,叙奥德修斯家,妻子久等,丈夫不归,求婚者纷至,难以应付,儿子出往寻父。
二部,叙述奥德修斯离了仙女卡吕普索(Calypso)到海王国(Sea Kings)。
三部,写在海王国,奥德修斯讲述从前的冒险故事。
四部,回到伊萨卡(Ithaca)地方,与子相会。
五部,奥德修斯假扮乞丐,回家,使人不识,可用智谋。
六部,与子联合,杀求婚者,与妻复合。
鉴于大家都忙,且要忙到老,不能详谈荷马史诗,只略述一遍。
众神聚会,波塞冬不在。奥德修斯曾杀波塞冬之子,故波塞冬不来。雅典娜求情,请他让奥德修斯回,但问题是奥德修斯在仙岛上与卡吕普索仙女爱,不舍他回,故先得说服仙女放奥德修斯。
其时,奥德修斯家求婚者不绝,在他家饮酒欢乐,几耗尽家产。雅典娜神变成奥德修斯家老友,怂恿奥德修斯子忒勒马科斯(Telemachus)寻父。子问父友墨涅拉俄斯,墨涅拉俄斯款待忒勒马科斯,见海伦在场,谈起当年战争,是一美妙段落。墨涅拉俄斯告诉奥德修斯之子其父在何处。
其时仙女已放走奥德修斯,奥德修斯造木筏,出海,上归途,眼见中途必经海王国,被海神波塞冬遇见,波塞冬怒其不归,使木筏碎,奥德修斯落海,两昼夜后浮到海王国。
雅典娜又求海王国公主救奥德修斯,公主救,善待,国王看重奥德修斯,款待,饮酒,听歌,唱到特洛伊战争(写法高明),唱到木马攻城(此时点出奥德修斯当时用木马计),奥德修斯感动下泪。王诧怪,问何故,奥德修斯告知自己是谁,趁此说出十年漂泊经历(手法高明,收放自如)。
奥德修斯说,他和他的同伴被风浮到某地,国人仅食莲花,外人吃,即失记忆。奥德修斯不食。又到塞力斯国(Cyclops),国不耕种,互不相助,食野果。奥德修斯又到一岛,岛无船,岛中人从未到过异地。又遇一独眼巨人,食人,巨人实为波塞冬之子。奥德修斯以酒灌醉巨人,盲其另一眼,抱羊逃出。
巨人求其父报仇。
奥德修斯至埃俄洛斯(Aeolus)所住的岛,四周铜墙围,岛主好客,临别有礼,皮袋,容世间各种风。主称:仅留西风,送汝归。
数日,祖国在望,奥德修斯喜。略松神,瞌睡,随从好奇,想看袋中何物,风乃出,船乱,奥德修斯醒,已不可控。
到女神喀耳刻(Circe)所在的地方,女神有魔法。奥德修斯留船上,其余随从上岸,观女神屋,周围有百兽,驯良。女神好客,以酒待客,饮酒后,皆成猪,唯领队慢饮,未成猪,逃回,告奥德修斯。奥德修斯设计救,找到赫尔墨斯神(Hermes),神给奥德修斯黑茎白花,使奥德修斯持往女神家,不会变猪。奥德修斯往,喀耳刻知,善待,以二十一猪返人形,还奥德修斯,奥德修斯索性住下,一年,或与女神有爱。
奥德修斯往死国。该国有先知。奥德修斯见了已死的母亲,又见特洛伊战争中死去的诸将,又谈战争。
后奥德修斯又离开死国,回喀耳刻处,女神告知旅途,别。途中遇岛,有歌者,闻歌而不思归。奥德修斯越歌岛而去,遇窄谷,一边有漩涡,另一边有海妖斯库拉(Scylla)住着,入漩涡,船没,不入漩涡,被妖吃。奥德修斯自知不敌漩涡,试敌妖。可是六个水手被妖逮,越逮,奥德修斯越逃,听身后六水手呼唤其名,奥德修斯以为所有艰难中此处最悲伤:见死而不得救。
过海峡,至美丽岛,有神牛,奥德修斯同伴饥饿,宰神牛食。宙斯要惩罚杀牛者,雷电交加,众人淹死,唯剩奥德修斯。
漂流十天,到卡吕普索岛(仙女岛),直到后来仙女使他走……国王听完故事,造船送奥德修斯回家。
奥德修斯回家前,先已从儿子处得知家中求婚者众,闹,于是装扮成乞丐,无人识。仅家中老狗嗅出,兴奋,狗死。乞丐受百般凌辱,然奥德修斯明白其妻忠诚,乃团圆,同往拜老父,从此和平——《奥德赛》故事至此结束。
我的观点:
史诗中英雄美人的显著特点是:性格鲜明,不用太多的字句,写角色说的话、做的事,读者自然看到的性格。这是古典的文学方法论,到今天,仍应看取、借鉴。莎士比亚用这个方法,司马迁也用这个方法。古法当然不是唯一的,但却是最好的,用这种手法看其他文学,凡大品,都无赘述——近世的文学描写,太赘——所谓“大手笔”、“史诗式”,就是这个意思吧,希腊传统正是最佳典范。
其次,荷马史诗的“神”与“人”,既有性格上的相通,又有凡尘和天庭的差异,这差异分明是诗人设计的,然而极令人信服。这是希腊传统又一个好典范,至今值得体会、借镜。
人类有童年。各民族有各自的童年。希腊这孩童最健康,他不是神童,很正常、很活泼,故荷马史诗是人类健康活泼时期的诗。所谓荷马史诗风格,可列如下四个特点:
迅速,直捷,明白,壮丽。
这四个特点,若读原文,可感更切。任何译文,均可传达四特点中之一两点。
荷马喜用“Similes”(简洁的比喻),极直接,不深奥,不暗示,也成了传统。后来的维吉尔、弥尔顿等史诗家都袭用简洁的比喻。有人统计《伊利亚特》的直喻共一百八十多处,《奥德赛》四十多处。
如形容希腊奔赴前进,如大火吞没森林;匆忙的声音,如群鸟噪音;军队聒噪时,如苍蝇飞鸣;军败退时,如羊群奔散。以狮比猛将(三十多次),如此,史诗显得辉煌。
荷马史诗不仅是文学,而且是文献。近世,希腊与周边国家发现荷马所写的城邑、器物,均分批出土,迈锡尼(Mycenae)发现了城墙与城门,还有国王的寝陵。殉葬器中,竟有《奥德赛》所记奥德修斯用过的金胸针,都与史诗所载相符,可见真实性。连阿喀琉斯的战车、盾牌,都找到了。特洛伊所在的海边发现了《奥德赛》所写的海王国,有弘丽宫殿的残迹。由此断定,史诗非虚构,而是实迹记载。荷马,是根据人类的世界而创造了一个荷马的世界。
扯远一点。
西方有历史学家克罗齐(Benedetto Croce),被我们称为唯心史观。克罗齐提出历史与艺术有相似性。他说:
一,艺术不是抒发官能快感的媒介。
二,也不是自然事实的呈现。
三,也不是形式关系系统的架构与享受。
他说,艺术是个体性的自觉的想象。艺术家观察并呈现这种个体性。艺术不是情绪的活动,而是认知的活动。科学和艺术相反,科学要认知的是“普遍”,要建构的是一般性概念。科学之间,概念之间,要厘定它。
历史关心的是具体个别的事实。所以,要仔细对待事实,叙述事实,找出事实的前因后果,找出事实之间的关系。根据克罗齐的说法,历史并不在于理解它的客体(对象),而仅止于凝想那个客体,这种凝想、凝视、凝思,正是艺术家命定要来从事的活动——重复我的意思:就是那耳喀索斯的活动——唯物史观要把历史归入科学概念,连串“事实”似乎专为辩证法推论存在,完全无视“个体性”,只要普遍性,而历史、艺术要具体性、个别性。
历史不属于科学的概念范畴,属于艺术的概念范畴。
历史是要对客观思考、凝视,非旨在理解。这也正是艺术的课题。
我不完全同意克罗齐的观点,但部分是对的。唯物史观把历史拉到科学,克罗齐把历史拉回艺术。唯物史论把历史看成规律性,不看到个体性,起初即错。历史的个体性只可做凝视、观照,不可做成规律性。唯物史观因找规律,爱预言,而预言皆不准。如预言工人会上政治舞台,结果是希特勒。
回到荷马,是对历史细碎性的凝想,故史诗成为历史与艺术的理想结合。克罗齐之说,近乎荷马史诗。
是否因荷马的方法,历史、艺术两个概念可以等同起来呢?
对于太多艺术家气息的历史学家,我遗憾:何不去弄艺术?反之,考据气盛的人,我也反对。最理想是司马迁。他是历史学家,有文学才能,但不多用,他知道。
鲁迅评《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好!
“史家之绝唱”,即历史真实性,是对客体的观察、凝想。“无韵之离骚”,即艺术的真实性。《史记》中最上乘、最精彩的几篇,恰好合一,双重连接了这个标准,如《项羽本纪》。
说到这儿,要说几句司马迁的坏话:他的伟大,是有限的,他的精神来源是孔老二,是儒家精神,用儒镜照史,是迂腐的。他能以孔子论照,何不以老子论照?试想,如果司马迁这面镜不是孔牌,而是李牌,不是“好政府主义”,而是“无政府主义”,那么,以司马迁的才华气度,则《史记》无可估量地伟大。以唯物史观的说法,这叫做司马迁的“历史局限性”。
再看鲁迅之评,过誉一些。
历史创造伟大文学家、艺术家,常常偶然。我不同意克罗齐,很简单:历史学家,是真口袋里装真东西。艺术家,是假口袋里装真东西。历史学家苦,要找真口袋,我怕苦,不做史家。艺术家造假口袋,比较快乐。但艺术家应有点历史知识。
历史学家要的是“当然”,艺术家要的是“想当然”。
考证《红楼梦》,错,是当历史学家去了。然蔡元培以“想当然”考证,又大错了。历史与艺术,追求真实,但追求的方法、表现的方法均不同。
克罗齐的科学概念,是常识。但他对历史与艺术的见解,还有待说。普遍性还是要有,但不是苏联说的“典型环境之典型人物”(产生公式化)。我既不认同历史和艺术的纯个体性,又反对“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克罗齐的“个体性”不能完全排除“普遍性”。史家、艺术家,一定要从不可分的普遍性的东西中分出来。史家分出个体性,还得放进普遍性。艺术家分出个体性,不必再到普遍性。
这是我的意见。
回到史诗。荷马不用文字,是口传,是有人记载加工的。直到公元前500年,乃正式成为文字记载。此事不知是谁做的。
“伊利亚特”,当然是音译,意思是:一系列的战绩。
“奥德赛”,意思是:漫长而曲折的旅程。
荷马,是“零片集合者”的意思(Piecer-together),如此,荷马的形象不见了。殊憾。四大诗人中,老大不见了。我很伤心。正伤心,英国有人说,荷马真有其人。直到德国,歌德、席勒(Friedrich Schiller),都坚信确有荷马其人,正合我的心态。席勒脾气大,骂了胡尔弗(Wolf),因为胡尔弗认为荷马只是个口头的初稿者。席勒说,你不认,是野蛮人!
他们论据何在,不得知。
我们直接读原书,巧妙的连续,完美的结合,实在像出于一个人。这人一定有的。不一定叫荷马,但这个人就是荷马。
你们以后读荷马史诗,悄悄注意:每次战后,都描写大吃大喝。希腊人真是健全、诚实,吃饱喝足才能打仗呀,打九年哪,不吃不喝怎么打得动。假如中国也有史诗,恐怕不会像荷马那样去写吃喝的。今天我们讲课到薄家、丁家,课中休息,有吃喝,此乃“史诗风格”。
美术史,是几个艺术家的传记;文学史,就是几个文学家的作品。
民国版《希腊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