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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中华古代文学理论是中华古老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它的现代意义日益显现出来。中华古代文论无疑带有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鲜明特点,同时也揭示了文学的某些普遍规律。正是中华古代文论所蕴含的普遍规律,把中国文学及其文论与世界的文学与文论紧紧地联系起来。

清末民初,中国的学术开始转型,中国古代学术的文论也开始转型。从梁启超和王国维那里开始,文论的发展由古典形态转向现代形态,前者主张文学的“功利”论,后者主张文学的“超功利”论。经过许多学人一个世纪的共同努力,中国古代文论的研究已经蔚为大观。但是时代在发展,世界文论也在不断更新,特别是20世纪被称为“批评的世纪”,文论更新是惊人的。如果说当年王国维以叔本华、尼采的“生命哲学”为参照系,撷取中国古代文论的资源,融合成新的理论的话,那么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参照系,已是20世纪西方所产生的俄国形式主义批评、英美新批评、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批评、荣格的原型批评、法国的结构主义批评、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批评以及新近兴起的文化批评等,已经是我们自身在一百年中形成的中国的文学理论现代形态。参照系的重大改变,要求我们以更新的现代视野来观照、考察、研究中国古代文论。换言之,中华古代文论究竟要经过怎样的现代转化,才能走进中国当下的文学理论园地里,融合到现代的文学理论中。现在有不少学人正从事这一“转化”工作。本课题成员尝试以宏观的视野,开放的心态,严谨的态度,参与到这一有意义的研究工作中。 gqn0G6dYTG6ccb7B06MdIs42ooRj/Cqp50GJzxzMAZm50/6aTnqRYOX/u0eFle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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