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感应”与西方的“反映”是不同的,“感应”不是像反映那样忠实地复制外物,它不是镜映过程,而是在对象物的引发下情感的对应、摇动、活跃、兴发过程,这是诗人接触到对象物之后产生的一种比反映活动更为广阔、更为无限、更为微妙、更为神秘,同时也更具有诗意的心理活动。
中西古代文论有很大差异。这一点我们前面说过了。但也不能说没有相似的地方。西方的摹仿说,主张文学艺术是对外部世界的摹仿,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有被摹仿者,然后才有摹仿。这个被摹仿者就是作者所面对的外部的世界。外部世界引起摹仿者的兴趣,才能产生摹仿的动机,然后才有作者的摹仿行为。可见,外部世界的刺激,是文学艺术的最初的本原。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本原论的最初论述,可以追溯到《礼记·乐记》。《礼记·乐记》是中国最早的音乐理论著作,其作者尚无定论,传说是孔子的再传弟子公孙尼子。《乐记》曰: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
这里所说的“乐”,并不是仅指音乐,它是一种舞蹈、诗歌、音乐三位一体的综合艺术。这就是说,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学艺术的产生,是由于外物的感发。自《乐记》提出“感物”说(也有的论者称为“物感”说)之后,后代的许多理论家皆持此说。陆机将“感物”说得很具体:
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心懔懔以怀霜,志眇眇而临云。
这意思是说,“四时”的变化引起诗人的叹息,万物的复杂引起诗人的“思纷”,劲秋的落叶使人悲,春天的柔条使人喜,心冷清是因为想到了寒霜,志气高远是因为面对白云。陆机以诗的语言说明,人的各种感情不是凭空产生的,外物的变化是人的感情变化的根据。没有对万物的感应,就没有动人的诗情。这种“感物”理论,在刘勰那里得到了最好的概括,他说:
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
这里,刘勰提出了“感物吟志”说,将文学活动几个要素,即作为客体的对象“物”、作为主体心理活动的“感”、作为内心形式化的“吟”、作为作品实体的“志”,联为一个整体,并且揭示了四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是很有理论价值的。我们先就文学本原的第一序概念“感物”加以阐释。“感”是文学主体的心理活动,“物”则是“感”这一心理活动的对象,即对象物,带有物理性质。联系起来看,“感物”是“心理—物理”层面的活动,文学的本原首先就在“感物”的心理活动中。为了把“感物”说解析得更加清晰,我们不妨先将刘勰的《文心雕龙》所涉及到的“感物”说中“感”与“物”两个字分开来理解,然后再联系起来解说。
首先说“感”。“感”字在《文心雕龙》一书中多次出现。其中有:
故其叙情怨,则郁伊而易感。
志感丝篁,气变金石。
桓谭疾感于苦思,王充气竭于思虑。
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
盖阳气萌而玄驹步,阴律凝而丹鸟羞,微虫犹或入感,四时之动物深矣。
祈幽灵以取鉴,指九天以为正,感激以立诚,切至以敷辞,此其所同也。
诗总六义,风冠其首,斯乃化感之本源,志气之符契也。
序乾四德,则句句相衔;龙虎类感,则字字相俪。
这里八处用了“感”字,除了第六处“感激”是“感动激奋”的意思、第七处“化感”是“教育感化”的意思、第八处“类感”是“以类相感”的意思外,前五处所用的“感”,大体上是相似的,是指诗人之创作心理活动的“感”。第五处,表面是说“微虫”“入感”,但我们读下文就可知道,作者意思是,“微虫犹或入感”,那么有美玉般“惠心”的人,就更能被周围的物色所感召了。所以刘勰在多数情况下,是在强调主体微妙的心理活动的意义上来用“感”。诗人能够“感”,是因为先有“情”,“情”是先天的。《礼记·礼运》:“何为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这七种感情是天生的禀赋,是不需学习的。“人禀七情”才能“应物斯感”,“情”是“感”的前提条件,没有情是不能“感”的。那么“感”的真实含义是什么?《说文》云:“感,动人心也。”所谓“动人心”,包括了“感应”“感发”“感动”“感兴”“感悟”,而后才有感想、感情、回忆、联想、想象、幻想等。“感物”也就是“应物”,即接触事物,“应物斯感”,意思是接触到事物而引起主体思想感情上的相应的活动,产生感想、感情、回忆、想象、联想和幻想等。《全宋文·傅亮·应物赋序》有“感物兴思”,比较清楚地说明了“感”的功能。所谓“兴思”,即接触物色后心理的活跃状态。值得说明的是,刘勰所说的“感”作为一种心理活动,是中介的环节。一边是先天的“情”以及对象“物”,另一边是作为诗意生成的“志”,中间就是“感”的环节,这是诗的本原最重要之点。还值得指出的是,刘勰这里所说的“感”,与现在我们所说的“反映”,是有很大不同的,“反映”确有复制、再现的意思。文学反映论是西方的“知识论” 在文学艺术理论的反应与折射,换句话说,在西方的思想家看来,文学艺术也是一种知识形式,黑格尔早就说过“反映”即再现、复制的意思,其结果是偏重客观知识的获得。但中国古人所说的其中也包括刘勰所讲的“感”,则并不是再现、复制、复写、摹仿的意思,而是由对象物所引起的一种微妙、神秘、诗意的心理活动。中国古代并不像西方那样把文学艺术归结到“知识论”的范畴内,而主要归结为“人生修养论”范畴,因此古代文论中虽有“再现”的思想,但并不突出,突出的是从《礼记·乐记》开始的“感物”论。刘勰这里所说的“感”——感应、感发、感悟、感兴,如果将其具体化的话,那么就是在前面提到的陆机《文赋》的话:“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心懔懔以怀霜,志眇眇而临云”,也就是强调对象物的形状与内心的感情相对应。其实《文心雕龙·物色》篇提到的“阴阳惨舒”的说法也许更能说明中国古代“感”的内涵:
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
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
这些说法更具体细致地说明了东方的“感应”与西方的“反映”是不同的。“感应”不是像反映那样忠实地复制外物,它不是镜映过程,而是在对象物的引发下情感的对应、摇动、活跃、兴发过程,这是诗人接触到对象物之后产生的一种比反映活动更为广阔、更为无限、更为微妙、更为神秘,同时也更具有诗意的心理活动。例如,前面提到“阴”与“惨”相对应,“阳”与“舒”相对应,一片叶子发芽或凋落足以引起诗人的遐想,微小的虫声也足以引起诗人感情的波澜,这不是一种很有诗意又很神秘的心理活动吗?中国诗学注重“兴”这个范畴就是与东方式的心理活动“感”有很大的关系。前文所引傅亮的“感物兴思”的说法,也可以理解为强调感物与“兴”的关系。在情、物与志中间有一个“感物”的中介环节,有了这个中介环节,诗人的审美心理被激活,出现“联类不穷”的活跃状况。刘勰说“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就是说诗人的“情”受对象“物”的引发而产生心理活动,从而生成了“志”,这是诗的创作的自然规律。
自刘勰在诗歌生成论上总结出“感”这种心理活动后,中国古代的诗论对“感”的解释和运用就越来越自觉。其中比较突出的有:
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之舞咏。
感激时将晚,苍茫兴有神。
凡所为文,多因感激。
感物造端,发为人文。
是事触先焉感随焉,而是诗出焉。
故天下无不根之萌,君子无不根之情,忧乐潜之中,而后感触应之外。
在这些论述中,“感”作为中国本原论的主体审美心理活动概念获得了发展与完善。“感”成为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诗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谈一谈“感物”说所论的“物”。一般论者把“感物吟志”中的“物”理解为“外物”,有的则把“物”看成是“绝对理念”。这恐怕不太符合刘勰的原意。我们的体会是,“感物”说所讲的“物”是诗人的对象物,当然它最初的瞬间是“外物”,但旋即转为诗人眼中心中之物。中国20世纪50年代美学大辩论中,北京大学著名美学教授朱光潜先生提出了“物甲”与“物乙”的概念,所谓“物甲”是指事物的本然的存在纯粹是“外物”,是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物的客观形态。“物甲”是科学家的对象,是科学的对象物,但它不是诗人的对象物。诗人的对象物是“物乙”,“物乙”就是诗人眼中心中之事物,是外物与人的主观条件结合的成果。 刘勰在《文心雕龙·诠赋》篇说“物以情观”,十分清楚地说明了“感物”所说的“物”,是经过情感观照过的“物”,是“物乙”。“物乙”是胸中之“物”,这是经过诗人的感情初步过滤了的“物”,它已经不是事物的“物理境”,而是事物的“心理场”。诗人、艺术家与“物”所建立的是审美关系,在审美关系中,物已不是本然的存在,而是感情世界中的存在。我们解读“感物”中的“物”是“物乙”,实际上是把“物”理解为作品的“题材”,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生活是外在于诗人、作家、艺术家的,而“题材”是内在于诗人、作家、艺术家的外的。在“物甲”只有内化为诗人情感世界中的“物乙”时,也才能化为诗人的“情性”。而诗歌的“志”不是直接从外在的“物甲”中来,而是从诗人的“情性中来”,“物乙”则已融化于“情性”中了。因此这个“物乙”不但有情感的附着,而且是个性化的,用刘勰的话来说是“随性适分”的,随着个性的不同而不同你眼中心中之。“物”,跟我眼中心中之“物”,虽然都作为同一对象物而存在但所见到所想到的,、“物”则可以是不一样的。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中的“菊”“东篱”“南山”是物,但并非外在于诗人之“物甲”,而是他感情世界中的“物乙”,而且这是陶渊明的个人世界中之“物乙”,也就是说,在这诗句里的“菊”“东篱”“南山”都属于陶渊明个人,而与他人无涉。
如果“感”是心作用于“物”的话,那么“物”就是“感”反作用于心。但是仅仅从心理与物理的作用与反作用来理解“感物”就还没有摸到中国古人的思想脉搏。其实,“感物”不是“我”与“物”的机械的作用与反作用。是否可以这样讲,世界上有三种观念:如果“感物”是单纯的由物及心,最后心归于物,物是怎样,心就像镜子一样怎样把它镜映出来,那么这是“物本”观念,西方的摹仿说,就是一种“物本”观念的产物;如果说“感物”是单纯的由心及物,最后“物”都归于心,心是怎样,物也就是怎样,那么这是“心本”观念,西方后来兴起的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基本上是“心本”观念的产物;如果“感物”是心及于物,物也及于心,心深入物,物也深入心,心与物相互交感、应答,那么这就是一种心物一体观念。中国古代儒家和道家,都持心物一体的观念,原因是世界上一切自然物皆有生命,人也是自然物,也有生命。人的生命活动把自己的生命情感外溢到自然山川、花鸟鱼虫等自然物中,而自然山川、花鸟鱼虫也深入到人的生命活动中。正是在各种生命体的相互深入中,诗情画意自然而然产生了。例如,李白的诗《独坐敬亭山》: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
过去解释这首诗,要么用中国传统的“拟人化”理论,要么用西方的“移情”理论,前者解释成诗人把“云”“山”比喻成人,后者则解释为诗人把自己的感情移置到“云”和“山”上面。这两种解释都强调诗人主体有意努力的结果,不很符合李白的诗情的本原。实际上,李白在这里是真正地“感物”,他没有把自己有意地当作一个主体,也没有有意地把“云”和“山”当作客体。在他写诗的那一瞬间,他忘记了自己是人,也忘记了“云”和“山”是“物”,他的生命与物的生命完全融为一体。换言之,人与自然山川相往来,这里没有什么主体与客体之分。我们认为,“感物”说的真谛就在这里。“感物”说由物及我,又由我及物,物我来回往复,从现代观点看,这仅仅属于文学本原“物理—心理”层面。“感物”说与我们后面要重点谈到的“天人合一”说是密切相连的。我们在后面还将有进一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