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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词解释

1 大数法则 [首都经贸大学2018研]

答: 大数法则也称为保险大数定律,它是指在随机事件的大量重复出现中,往往呈现几乎必然的规律。大数定律是用来说明大量的随机现象由于偶然性相互抵消所呈现的必然数量规律的一系列定理的统称,是保险经营的重要数理基础。常用的大数定律有切比雪夫大数定律、伯努利大数定律和泊松大数定律。

大数定律应用于保险得出最有意义的结论是:当保险标的的数量足够大时,通过以往统计数据计算出来的估计损失概率与实际概率的误差将很小。保险经营利用大数定律把不确定数量关系向确定数量关系转化,而确定性的大小,决定了上述误差的大小,即确定性越大,误差越小;确定性越小,误差越大。

2 利润损失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7研]

答: 利润损失保险在英国保险市场上被称为灾后损失险,在美国保险市场上被称为营业中断险。利润损失保险对传统的财产保险中不承保的间接后果的损失提供损失补偿。它承保由于火灾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停产、停业或营业受到影响所造成的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灾后营业中断期间仍需开支的必要费用等损失。

利润损失保险是一种附加险,是依附在火灾或财产保险基本保单上的一种扩大责任的保险。由于利润损失保险所保风险与火灾或财产保险所保的风险是一致的,所以只有在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发生物质损失,而该种物质损失已经或可以获得保险赔偿的情况下,保险人才负责赔偿该事故所造成的利润损失。

3 强制保险 [首都经贸大学2017研]

答: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强制保险的保险关系不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是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强制保险的范围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方性的。强制保险的实施方式有两种选择,或是保险对象与保险人均由法律限定;或是保险对象由法律限定,但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人。然而,不论何种形式的强制保险,大都具有下列特征:①全面性。法定保险的实施以国家法律形式为依据,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保险对象,不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保险。②统一性。法定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不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自行决定,而是由国家法律统一标准规定。

4 代位追偿 [中央财经大学2018研]

答: 代位追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代位追偿首先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则的贯彻执行。代位追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代位追偿原则的主要包括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5 风险单位 [首都经贸大学2017研]

答: 风险单位,也称危险单位,又称风险波及度,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风险单位的划分既重要又复杂,应根据不同的险别和保险标的来决定。风险单位的划分关键是要和每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联系起来考虑,而并不一定和保单份数相等同。风险单位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两栋建筑物之间本没有通道,后修建了天桥,使之连接起来,这就使互相分割的两个风险单位变成了一个风险单位。风险单位的划分有时需要专业知识,风险单位划分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甚至影响到被保险人的利益,因而是再保险实务中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问题。

6 海上保险 [广东财经大学2017研]

答: 海上保险又称“水险”,是指以同海上运输有关的财产、利益或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和程度,补偿由于海上风险造成的损失的一种保险。海上保险是现代保险业中最为古老的险种,它是现代保险的起源。海上保险萌芽于地中海沿岸的共同海损分摊制度和船舶抵押借款制度。现代形式的海上保险产生于意大利,但海上保险的发展却是在英国。目前我国海上保险种类包括:①货物运输保险;②船舶保险;③运费保险;④保障赔偿责任保险,包括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保险、保障和赔偿保险;⑤石油开发保险。

7 绝对免赔额 [青岛大学2016研]

答: 绝对免赔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论损失大小,保险人均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免赔额的确定,一般以具体数字表示,也可以规定赔偿限额或赔偿金额的一定比率。

8 承保控制 [广东财经大学2017研]

答: 承保控制是指保险人对投保风险做出合理的承保选择后,对承保标的的具体风险状况,运用保险技术手段,控制自身的责任和风险,以合适的承保条件予以承保。承保控制的对象分为两类:①风险较大但保险人还是予以承保的保险标的,而为防止自己承担较大的风险,保险人必须控制自己的保险责任;②随着保险合同的成立而产生的新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9 三差益(损) [中央财经大学2016研]

答: 三差益(损),是指由分红保险产品的保单红利而产生的,包括死差益(损)、利差益(损)和费差益(损)。其中,死差益(损)是指对于以死亡作为保险责任的寿险,由于实际死亡率小于(大于)预定死亡率而产生的利益。利差益(损)是指由于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低于)预定利率而产生的利差利益。费差益(损)是指公司的实际营业费用少于(多于)预计营业费用所产生的利益。

10 静态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5研]

答: 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静态风险一般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无关,在任何社会经济条件下都是不可避免的。如地震、洪水、飓风等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火灾、工业伤害等意外事故都属静态风险。

11 可保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7研]

答: 可保风险,从广义上讲,是指可以利用风险管理技术来分散、减轻或转移的风险;从狭义上看,则是指可以用保险方式来处理的风险。即可保风险是保险人愿意并能够承保的风险,是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一般所言的风险是指狭义的可保风险。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危险。但也并非任何危险均可向保险公司转嫁,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危险是有条件的。可保风险的条件包括:①风险不是投机的;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③风险必须是意外的;④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⑤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12 保险价值 [中央财经大学2018研]

答: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议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它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人身保险中一般没有保险价值。我国《保险法》规定的确定保险价值的方法有两种:①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并明确记载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为定值保险。②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合同中只记载保险金额,不记载保险价值。

13 保险犹豫期 [河北大学2017研]

答: 保险犹豫期是给予保单所有人的,在收到保单后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该保险的一段期限。许多个人寿险保单中通常包含有免费观望期条款,又称“犹豫期”条款。该条款允许保单所有人在收到保单后的一个期限内(通常为10天)进一步考虑是否应当或者需要购买该保险。在免费观望期内,保单所有人可以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如数退回投保人缴纳的首期保费。保险责任在免费观望期内通常有效,但在投保人取消保单时失效。

14 保险经纪人 [中央财经大学2016研]

答: 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经纪人有专门的保险知识,比较熟悉保险市场情况,能够为投保人争取到最好的保险条件。一般说来,保险经纪人不直接承保保险业务而是代替保险需求者购买保单,如果投保人与保险经纪人有特别约定,保险经纪人还可以代理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代理收取保险费。保险经纪人作为投保人的代理,其行为可以约束投保人,但不能约束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经纪人的过失而遭受损失时,保险经纪人在法律上需独自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有再保险经纪人,即指基于原保险人或再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企业和个人。

15 责任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8研]

答: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承保的是责任风险。其构成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负有赔偿责任;二是受害的第三者必须向被保险人请求赔偿。责任保险的特征:①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具有共同的性质,即都属于赔偿性保险;②责任保险承保的风险是被保险人的法律风险;③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损失为承保基础。根据业务内容的不同,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其中每一类业务又由若干具体的险种构成。

16 健康保险 [浙江财经大学2018研]

答: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按经济损失的形式可将健康保险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所致残废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或死亡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第二类是医疗费用保险,即由于疾病和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由保险人给予保障的一种健康保险;第三类是工作能力丧失收入保险,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所致的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丧失,而使其不能获得正常收入,由保险人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①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即由身体内在的生理原因所致;②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③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17 预约分保 [河北大学2014研]

答: 预约分保也称“临时固定再保险”“预约再保险”,是一种介于临时再保险和合约再保险之间的再保险,因而既有临时再保险的特征,又具有合同再保险的特征。一般而言,它对于分出公司来说,相当于临时再保险,而对于接受公司来说相当于合同再保险。这种安排对分出公司没有强制性,业务是否要办理再保险或分出多少,完全可以自由决定。但对于接受公司来说具有强制性,凡属预约分保范围内的每笔业务不能加以挑剔选择。预约分保对分出公司而言,主要可以增加承保能力,在合同分保限额不足的情况下,运用预约分保方式作为合同分保的自动补充。在实务中,遇有大额业务,超过合同分保限额,则能运用预约分保的限额,而不用与接受人临时洽谈,逐笔分保。基于预约分保对于分出人具有临时分保的性质,因此分出人将放入合同的业务,每月或每季须提供业务清单,列明每笔业务的保户、保额和保费项目,以及赔款清单,以便接受人了解所承担的责任和对赔款的审核处理。预约分保主要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比例分保业务。

18 除外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2016研]

答: 除外责任又称责任免除,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属于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保险人不予赔偿的责任。对保险人而言,除正面规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外,又明确规定其不应承担的责任,目的是为了使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更为明确,避免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以及避免逆向选择,防止发生法律纠纷。除外责任通常要就地点、风险、财产和损失等方面作出明确的限制。

19 标准保费 [中央财经大学2015研]

答: 标准保费是指将报告期内不同类别的新业务按对寿险公司利润或价值的贡献度大小设置一定系数进行折算后加总形成的保费收入。标准保费由于具有的相同价值标准,比保费收入更客观地反映寿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寿险行业的发展状况。简言之,标准保费指的就是用规模保费乘以一个折标系数,折标系数根据险种以及交费年限各有不同,交费年限低,则折标系数低,缴费年限高,则折标系数高,交费年限到了一定程度就不再有影响。某一险种的标准保费收入与实收保费收入差异大小,取决于该险种某渠道趸交业务与期交业务的比例。趸交业务越高,两者间相差就越大。

20 未决赔款准备金 [山东大学2016研]

答: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未决赔案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当会计年度结束时,被保险人已提出索赔,但在索赔人与保险人之间,尚未对这些案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保险赔付额度等事项达成协议,称为未决赔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简称赔款准备金)是衡量保险人某一时期内应负的赔偿责任及理赔费用的估计金额。其计提的原因在于:在保险公司会计年度内发生的赔案中,总有一部分未能在当年决算结案。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保险公司对于这些已发生的赔案应依法提取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的营业支出中,以免利润的虚增。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方法有:逐案估计法和平均估计法。

21 重大疾病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6研]

答: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专门针对易发生的多种重大疾病而设计的一种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手术、癌症、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和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这些疾病的发生将给被保险人的生活及生存带来重大影响,并且会产生大量的医疗费用支出。因此,该种保单的保险金额通常较大,一般采取采用定额给付方式,即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确诊患有合同中所述重大疾病后,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全部保险金额。

22 相互保险公司 [河北大学2014研]

答: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具有以下特点:①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时又是保险人。②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非营利型公司。③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类似于股份公司,有着与股份公司相识的运行机制。

23 相互保险社 [广东财经大学2017研]

答: 相互保险社是指同一行业的人员,为了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组织。相互保险社是最早出现的保险组织,也是保险组织最原始的状态。与相互保险公司相比较,相互保险社具有以下特征:①参加相互保险社的成员之间互相提供保险,即每个社员为其他社员提供保险,每个社员同时又获得其他社员提供的保险,真正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②相互保险社无股本,其经营资本的来源仅为社员缴纳的分担金,一般在每年年初按暂定分摊额向社员预收,在年度终了计算出实际分摊额后,再多退少补;③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事先并不确定;④相互保险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社员选举出来的管理委员会。

24 保险代理人 [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

答: 保险代理人是从事保险代理活动的人,保险代理制度是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公司招揽和经营保险业务的一种制度。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代理人与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在法律上被视为同一人。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25 互联网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7研]

答: 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其中,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26 农业保险 [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

答: 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农业保险主要承保种植业和养殖业,亦被称为两业保险。农业保险的特征①农业保险面广量大;②农业保险受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双重制约;③农业保险的风险结构具有特殊性;④高风险与高赔付率并存;⑤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的支持。

27 保险监管 [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

答: 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对本国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二是国家专门的保险监管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贯彻执行。政府开展保险监管缘于保险市场存在的市场失灵现象,通过加强保险监管可以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带来对全社会的正外部性收益。保险监管是有成本的,监管收益正外部性需要大于监管成本才有价值,并且当监管的边际收益等于监管的边际成本时,才能达到理想的监管均衡状态。

28 财务稳定系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研]

答: 财务稳定系数是指赔偿金额标准差与保险赔偿基金的比值,用K表示,即K=Q/P。一般而言,财务稳定系数K越小,财务稳定性越好;反之,财务稳定系数K越大,财务稳定性越差。 jrFNCJrUOKTvdIXDUVgO6rVS85X/48ewm//wZWAX2vu9uKevDfPuoW91qtv9uE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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