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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与艺术:从“生活实践”到“美是评价”

黄药眠是20世纪5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中最为活跃的人物之一,但是他的关于美学的理论贡献是否得到了恰当的评价了呢?我认为没有。5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被后来的学者总结为蔡仪先生的“客观派”、高尔泰的“主观派”、朱光潜的“主客观统一派”和李泽厚的“实践派”,黄药眠先生的理论只是被提到,但认为他没有“派”。我们觉得既然要总结那个时代的一次学术讨论,那么就应该客观一些,把大家的理论贡献都全面地挖掘出来。根据我的考察,黄药眠先生在诸种美论中,比较同意李泽厚的“实践”观点,这并不是偶然的。如上面所述,他在1950年所发表的《论美与艺术》一文比李泽厚更早揭示美的“生活实践”观点。他后来继续思考美学和艺术问题,又提出了“美是评价”的理论观点。他可以说是中国运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对美学问题进行考察的第一人。

黄药眠在1957年6月3日那天所作的讲演《不能不说的话》 (这是一篇兼论美与文学艺术问题的精彩讲演)中,强调美与艺术的问题是不能完全切割开的,因为美的最高表现就是艺术,而艺术建立于人的审美判断上面,艺术是审美现象的一部分。在这次讲演中,他结合文学艺术的实际提出了“美是评价”的观点。黄药眠提出这个观点是出于对当时流行的所谓“唯物主义”的“美是客观”的观点的不满。黄药眠先生认为,“美是人类社会生活现象”。 他反对将客观现实与美混为一谈。他说:“物的存在离开我们仍然存在,但美却不能离开人的感觉而存在。假如离开人的感觉而存在,就归到蔡仪先生所说的是事物本身有美的属性。……如果说美可以离开人的感觉而存在,等于说美可以离开人而存在。” 在黄药眠先生看来,现实如果离开人和人的感觉,就不存在什么美。“一个人若是感到某一事物的存在,这是生理的事实,我们看到花,并不一定构成美的现象,我们看到山水田野,常感到有山水田野,并不构成审美的现象。” 在黄药眠先生看来,客观现实中的颜色、形状,如对称、比例、节奏、黄金分割等,如果不与人的感觉、情感以及各种社会关系发生关联,是不能构成审美活动的。

黄药眠先生认为,审美活动必须有审美的人,“离开人的生活去谈线条色彩是不对的,因为线条在人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才有意义,故美不是存在于事物本身中,而是人对于客观事物的美的评价”。 黄药眠先生也不认为朱光潜先生的“感觉加上意识形态的反映就构成审美现象”是对的。黄药眠认为,“审美现象首先应从生活和实践中去找寻根源” ,他以原始人的生活和实践为例,说明人在生产实践中,人作用于对象,对象也作用于人,如此反复多次,人与对象之间就建立起了联系,终于人最初对于对象作出了评价,作出了审美的评价。“由于人不断地劳动创造,接触了不少的对象,接触面越来越广,越来越深,人对周围事物感觉力也增多了,这样就产生了人的主观力量,这个主观力量,可以说是为对象所创造与提高的;同时,它又是对象的对立物,没有对象,也就没有主观力量。” 黄药眠认为主观力量是人评价对象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评价活动不会发生,审美活动也不会发生。

但是,黄药眠先生没有抹杀客观对象物的重要,客观对象物的价值性仍然是重要的。他说:“我们承认美是客观事物的在人脑中的主观的反映,并不是说美没有客观性。例如,丰收所得的谷物与狩猎所得到的野兽,原始人都感到快乐,因为满足他们的物质的需要,所以感到是美的”,“显然美是有客观性的,不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可以假设,任何原始人类放在狩猎到许多野兽的环境下,都会感到这些事物是美的。这样看来,可以说美是有客观性,但是通过人的意识表现出来的。” 黄药眠的意思是,美的客观对象不是那种与人没有联系的或只发生生物性联系的对象,如“人的奋斗史,以整个历史来看,它是有客观性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是中国人民的斗争史,它是客观的,它本身具有价值性,可以成为我们的积极评价对象,所以它是美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黄药眠所理解的客观现实是人的实践的产物,也就是“人化的自然”,不是那种纯然的物自体。这个观点与他1950年《论美与艺术》一文中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有人可能会问,这样一种美论与朱光潜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的美论不是一样的吗?看来还是不一样的。关键在于黄药眠不是谈哲学上的“统一”,而始终认为美是主体对于客体对象的“评价”。在《不能不说的话》的讲演录中,“评价”一词出现了12次之多,而且语境都差不多,即认为美是对客观事物的评价。这就是说,黄药眠先生对哲学上的这个“统一”、那个“统一”不感兴趣,他在讲演开始时就说:“将哲学上的认识论的命题(物先于人存在)硬套在美学上,是不适当的。”又说:“我以为只抓着哲学上的教条,对美学上的问题是不能解决的。” 他转而从马克思主义思想武器中寻找新的理论支持,这就是价值论。在“美是一种评价”的命题中,客体要有价值性,主体要有评价的能力,而主体以自己的审美能力揭示客体的价值性的过程,是一种评价的过程,而评价过程是人的一种活动。这样,黄药眠先生就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简单揭示“美的本质”的命题,而把这个问题转化为“人的审美活动是什么”的问题。这一提问的转变以及阐述视角从哲学转向价值学,把美和美感联系起来考察,大大推进了当时的讨论。如果当时有人沿着他的思路研究下去,那么20世纪80年代苏联学者斯托洛维奇的《审美价值的本质》也许就不那么新鲜了。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黄药眠用他的“美是评价”的观点来解释文学艺术问题。他认为文学作为人的创造,“写出了人类生活的评价,又写出了艺术家对人的审美生活的评价。故说,艺术既反映了现实生活的美,又反映了艺术家对生活对艺术的评价”。 他举了保尔·柯察金这个人物形象为例,说保尔说,人生应该如何如何过,才是有意义的,这是保尔对生活的评价;而作家写出了保尔这样一个英雄人物并加以赞美,则是作家对生活的评价。所以黄药眠认为,我们一方面要承认生活高于艺术,因为生活中许多丰富的东西,艺术都没有完全反映出来;但另一方面,又必须说艺术高于生活,因为艺术家对生活必须加以评价。为了更深入说明这一点,他又提出丑的事物为什么在艺术中可以变成美的问题。这里的关键还是“评价”,他说:“丑的事物是由于我们对它的批判所引起的美感。” 所谓“批判”也就是一种评价活动。

作为一个文学理论家和美学家的黄药眠,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具有独创性的并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的东西,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学习与探讨。他的“生活实践”的观点和“美是评价”的观点,其突出的意义在于在20世纪50年代,他意识到单一的认识论,即“存在—意识”的二项关系式,不能解决全部文学问题,而认为马克思的实践论和价值论对于文学艺术问题更具有阐释力,这是很了不起的见解。在20世纪50年代,黄药眠无疑是中国一个重要的文艺理论家。他的声音不应该被埋没,也不会被埋没。 fmrFdk0JuKaZmVGdOZ2eTkY+oU3pAkVsenQE3+28Q/chZrjfyHEjqk0NkgO6Z8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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