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们着重讨论了中国文论的两大传统,以及它们的互补关系,以揭示中华古代文论的文化根基。在这一章,我们将讨论这两大文论传统所形成的基本范畴,并从这些独特的范畴来看中国文论不同于西方文论的民族文化个性。
在中华古代文论研究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倾向,即以西方文论的范畴和概念简单地“宰割”中华古代文论的范畴和概念,力图把中华文论纳入西方文论的强势话语中。这个用心也许是好的,其目的在于显示中华古代文论没有死亡,它仍然有活力,仍然有现实意义。但是这种简单化的做法,只能使中华古代文论成为西方文论的“佐证”,既没有显示中华古代文论的活力,也没有真正追寻到中华古典文论的深层的特征,因此也就不能充分揭示中华文论的民族文化个性。我们认为,要从研究中华文论的基本范畴入手,中华文论的民族文化个性才会呈现出来,进而才可能揭示中华古代文论究竟有何世界意义,它可以从那些方面来丰富世界文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