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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需要是人的现实活动的原驱力

人的生存是人类历史的首要前提,因为所谓历史无非就是人类生存过程的时间上的延续。用马克思的话说,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这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基本的东西,就需要物质生产劳动,人类的第一个历史事实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生活资料的劳动。历史的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家庭,家庭本来是满足人自身的生产的一种社会形式最初也是唯一,的社会关系,而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社会需要的时候,家庭便成为从属的关系了。而语言和意识,也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

我们看到,马克思在论述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要素、基本前提的时候,处处都提到“需要”,不仅如此,他还处处都把“需要”当作是一种原动力,一种始因,用以来解释人们的活动。在这里,马克思把需要当作是一种经验的事实来对待的,所谓经验的事实,就是某种人人都能感知的无须争辩的事实。马克思把人的肉体需要看作是一种“自然的需要”,在一些地方他甚至认为这种自然的需要是人和动物共有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语句:“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 很显然,马克思在强调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本能式的活动相区别的同时,也包含了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相区别的意思。严格说来,讲动物的“需要”和“生产”,只是一种方便的拟人化的说法。后来恩格斯就讲道:“动物最多是搜集,而人则能从事生产。仅仅由于这个唯一的然而是基本的区别,就不可能把动物社会的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 马克思也说过,“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 动物没有把自身与自身需要的对象区别开来,对象对动物来说就不是它的对象,需要也就不作为需要而存在。只有人才区分了自身的需要和需要的对象,只有人的需要才是原本意义的或严格意义的需要。

马克思讲人的肉体需要是一种“自然的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肉体需要的自然性,正是这种自然的也是必然的需要,使人发动起自身的自然力去获取满足需要的对象,进行简单的物质生产。这种需要及生产是重要的,而更为重要的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使用的工具,又引起了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因为只有不受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这才是社会性的生产。也就是说,正是这种在生产中产生的新需要,不仅推动着生产活动的持续地进行,而且规定了其发展的方向。随着意识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生产力的提高,出现了进一步分工的需要,物质生产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出现了,各种神学、道德、哲学、艺术、理论等也随之出现了。精神生产既是为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生产,也是催发新的精神需要和能力的生产。尤其是科学和艺术,极大地扩展了人类的对象领域,扩展了人类精神生活的空间。

如此说来,人的需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的需要,首先是指人的需要通过劳动得到满足并在社会化的劳动活动和交往活动中得到发展和丰富。在这种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产生新的需要;另一方面,原来的自然需要也越来越注入社会性的内容,其自然性因素和色彩越来越退居到次要的地位。

其次是指人的需要作为被意识到的需要,它们受到意识的调节,特别是它们得以满足的形式、顺序、程度,都受到社会文化和制度方面的影响。

最后是指人的需要的社会性,还表现在它借助于社会文化的作用,既超越了生物物种的固有域限,又超越了自在的因果联系和功能作用的确定方式。一定的生物物种只同特定的事物发生关系,只以特定的事物为其满足的对象,这种联系和关系本质上属于自然的、自在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因而生物的物种需要的界限是固定的,是它的个体成员难以逾越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生物物种与它的个体之间表现出明显的一致性,物种需要的界限直接就是个体需要的界限,个体需要的界限也直接就是物种的界限。而人则不同,他作为“意识到普遍性的普遍者”,作为在一定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个人,原则上可以同任何对象发生需要关系。人的需要永远是开放着的,是与社会发展和自己的能力相适应而不断发展着的,不仅不同时代人们的需要会出现很大的差异,人的个体的需要和类的需要之间也会发生较大的差异,个体之间的差异就更为巨大。如果说肉体需要主要是一种生存需要,那么在满足生存需要基础上产生的需要就更多的是享受的需要和发展的需要,如果说生存需要作为基本需要,人们彼此之间表现出较大的共同性,那么,作为享受的需要和发展的需要,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就成为很突出、很明显的事实。这些享受需要的满足,不单体现在生活必需品之外的生产过程中,比如对奢侈品的生产、艺术品的生产,同时也体现在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过程中,比如使生产的工具越来越精巧,生产过程越来越省力和具有一定的乐趣,产品越来越精致、多样,等等。

享受需要构成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的一种中介,它一方面是生存得更好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它之中又蕴藏着发展的需要,人在享受的同时就锻炼着、生产着享受和欣赏的能力,在这些能力的基础上又产生了对新的对象、对象的新的方面和新的功能的需要。发展的需要既是一种在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基础上的高层次的需要,同时也是对生存需要和享受需要的合理的整合和提升。这种整合和提升,从消极的方面看,意味着人为了实现某种更高的目标、达到某种更高的状态而对某些需要的限制、抑制,或是使其推延性地得到满足;从积极的方面看,它使得一些低层次的生存需要和单纯的享受需要具有了新的意义、新的指向,成为实现更高目标的一个环节或一种手段。同样是对食物的需要,同样是吃饭,在美食家那里,就成为创造饮食文化的一个环节。

无论是生存需要还是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也无论是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它们都是与个人的生理—心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相联系的,是人的生理—心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的一种确证和表征。也即是说,并不是人们想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需要,想怎么变换需要结构就能怎么变化需要结构;一个人有什么样的需要和需要结构,表现了他具有什么样的生理—心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人们的生理—心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当然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特别是在心理的和文化的结构的变化过程中,个人的主观努力起着相当的作用,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变化总是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只有变化了的结构才能产生出新的需要,新的需要总是同新的结构相匹配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讲人的需要的丰富程度与人的发展程度是一致的。人的发展程度越高,他的本质力量越强大,他就越能与更多的对象建立起需要关系,即他的需要就越丰富多样,需要结构越趋于合理。

需要既与人的生理—心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相联系,也与一定的对象相联系。需要总是有内容有对象的,任何需要都是对一定对象的需要,是指向一定对象的。需要的对象可以是具体的,如需要一些食物、一件衣服、一所房子、一辆车,也可以是比较抽象的,如需要学习、需要知识、需要安全、需要爱,等等;可以是一件东西,如需要一台电脑、一杯饮料,也可以是一种状态、一个行为,如需要安静、需要休息、需要锻炼;可以是现实的某种存在物,也可以是非现实的某种想象物,等等。一般说来,需要的对象世界原则上无所不包,可以无限扩张,具体地讲,人们需要的对象总是他有所知且有所望的对象,其意识之外的存在不可能成为需要的对象,意识到的对象也不必都成为其需要的对象。

从需要与对象的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需要所体现的正是人的生理—心理结构和社会—文化结构所构成的人的整体性存在与周围环境的一种关系,是基于人与环境的不平衡而产生的趋于平衡的一种自觉倾向。我们在这里把需要规定为是“基于人与环境的不平衡而产生的趋于平衡的一种自觉倾向”,包含了这么两层意思,也是针对两种我们认为是有些片面的需要观的。一种观点认为,需要产生的基础是“匮乏”或“缺乏”,正因为缺乏某种对象,所以才需要某种对象。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观点和观念。它固然反映了一部分事实,有大量的实例作为根据。但它没有看到作为“匮乏”或“缺乏”的对立面,即“充盈”和“满溢”。一个人在能量过剩的时候就需要发泄,在情感丰满而压抑的时候也需要宣泄,有了便意就得排泄,否则就会对人的机体和心理产生伤害。马斯洛和弗洛姆在谈到人的爱的需要,就反对把爱只是理解为“得到爱”,主张更应是“付出爱”、“去爱”。弗洛姆还专门写了一本《爱的艺术》,就是讲要破除传统上对爱的理解的误区,主动地“去爱”、“付出爱”。如果仅仅把需要理解为是因为“缺乏”,那么满足需要的行为就只能是“占有”和“攫取”,这显然是大成问题的。我们讲“趋于平衡的倾向”就把“缺乏”和“充盈”两方面的情况都顾及到了。

国内学界还有这么一种观点,为了论证需要的客观性,就尽力排斥需要的“自觉”性,或者说把需要看作是不能受半点意识因素染指的东西。我们承认需要是客观性的,但同时也认为,如果完全排斥意识因素,那就无法把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区分开来。马克思说,在人类的初期,这个开始和这个阶段上的社会生活也带有同样的动物性质,“这是纯粹的畜群意识,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 这里的本能就是生理性需要。只有人才意识到自己和自己的环境的区别,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的需要和需要对象的区别,所以人才不仅是受动的存在物,也是能动的存在物。我们讲“趋于平衡的自觉倾向”,也就是这个意思。

人的需要是对一定对象的需要,这体现了人是一种受动性的存在,人总得依赖一定的对象一定的环境而存在,总受着因果关系的制约,所以他的存在是受限制的、受制约的。但同时,需要不仅是“需”,而且是“要”,是意识到了的并经过意识的作用而形成的,这又体现了人是一种能动性的、主动性的存在。正是在需要的驱动下,人才会去主动地去寻找对象,去改造对象,去占有和消费对象。不仅如此,在社会性的活动中,在与其他人互动的过程中,人的能力不断发展,视野逐步扩大,新的需要不断产生出来,其需要在范围上在质量上都有了提高。所以马克思说,人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作为商品生产者,“一方面,他作为独立的私人而生产,自己主动进行生产,只是取决于他本身的需要和他本身的能力,从本身出发并且为了本身”,“但另一方面,他生产交换价值,生产一种产品,这种产品只有经过一定的社会过程,经过一定的形态变化才能成为对他本人有用的产品”。 总之,从自己的需要和能力的实际情况出发去进行生产和交换,推动着他们进行各种交往,生产和交往产生了新的需要,新的需要又进一步推动了新的活动。

需要的对象性,表明需要总有一定的指向,首先是一种“外向性”的指向。需要的指向也即是活动的指向,有多少种对象,就有多少种指向。但这些指向又不是离散的、互不连属的,也不是“勇往直前”的,它们源于需要的主体,又折返回需要的主体。这就是“内向性”的指向,其中就都有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作用。正是这种“内向性”指向,使得各种需要成为一种有机的系统成为可能,也是人的需要整合的内在要求。这就意味着,尽管人的不同需要之间有着差异,有着冲突,但人总可以根据它们各自的性质以及在需要体系中的地位,同时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情景,确定哪些更为紧急,哪些可以迟缓一些,哪些更加重要,哪些较为次要,由此规定了它们的优先顺序,确定事情的轻重缓急。在有些时候,人面对着自己的相互冲突的需要,必须有所割舍,有所限制。即使这种割舍并非情愿,自知会留下深深的甚至是无可弥补的遗憾,那也是没有办法无可奈何的事。之所以会如此,就是因为这些需要构成了一种整体性结构,而且是为主体所自觉到的,为了整体的总体的需要他就必须割舍某些需要,对某些需要有所限制。 IKQ2lF5k6ZvsOfU3iwgZXNTDlszL9qng+iyjnSECJFVPsaPL0ZUcgg8Jo6IuVD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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