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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敬”与“德”的意识形态意义

周初的意识形态话语建构是一件综合性的、复杂的工程,除了“制礼作乐”之外还包括其他的方面。这主要是《周书》里记载的那些官方文告和《周易》里的卦辞、爻辞。如果说“礼”的意识形态功能主要通过仪式这种文化形式来实现,那么《周书》《周易》的意识形态功能则靠书写,即直接的话语形式来实现。对于这个方面的意识形态话语建构,我们打算通过剖析两个核心性的价值范畴来略加阐述,以求窥一斑而知全豹之效。

“敬”是周公时时宣之于口的一个词汇。在《周书》《逸周书》等周初文献中随处可见。我们分析几则这个词汇的具体用法,对其所蕴含的意义就明了了。武王即位之始,担心商纣会不利于周,遂访诸周公,周公劝告武王说:

兹在德敬。在周其维天命,王其敬命。……维文考恪勤战战,何敬何好何恶?时不敬,殆哉!

意思是说,这里的关键是以敬为德,即谨慎小心地恪守天命,凡是文王严肃认真地对待的事情就一定严肃认真地对待,稍有懈怠就危险了。这个“敬”是“谨慎小心、严肃认真地对待”之意。这里的“敬命”之说值得重视。《逸周书·命训解》云:

天生民而成大命,命司德正之以祸福,立明王以顺之,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成则敬,有常则广。广以敬命,则度至于极。

这篇文字据说是文王所作,目的是为了移风易俗。这几句话的意思是:上天生育万民是要靠他们来完成大的使命的。上天用祸福来匡正人的行为使之符合天之大命,又选立聪明睿智的君主来主动地顺应天之大命。天之大命有其常则,民之小命则日有所成。日有所成主要靠对于大命的敬畏与恪守,天命的常则可以显现于广大的范围。在天下广大的范围中都能够严肃认真地对待天命,那么人间的法度就可以达到最好的状态了。这里的“敬命”是指个体的小命要服从天之大命的意思。如果联系到历史的语境,我们可以说文王是在为推翻商纣统治、建立新政权做舆论准备:让他的臣民相信天命属周,从而增强灭商的信心,而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大家都要严格检点自己的行为,这便是“敬”的真义所在。《逸周书·寤儆解》载周公告诫武王:

天下不虞周,惊以寤王,王其敬命!

武王做梦被商纣所惊,怕商将不利于周,十分忧虑。访诸周公,周公劝他“敬命”——相信天命所归。意思同样是要武王坚定灭商信念,不要动摇。可见“敬命”的含义是很丰富的,除了“谨慎小心”之义外,还有“笃信恪守”之义。所以在这里“敬命”表面上是谨从外在神秘意志的意思,实际上却是坚决恪守自己既定的政治理想之义。这既是周人自信心之来源,亦为其自我警策之方式。

在《周书》中,“敬”更是大量使用的词汇。让我们先来看看《康告》。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后,将原属武庚的封地转封给弟弟康叔,是为卫君,并写下这篇文告以教导康叔勤勉治国。全篇“敬”字凡五见:

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子难保。”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小人有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蔽时忱。”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

这里的“敬”有二义:一是小心谨慎,二是尊敬。周公告诫康叔对待政事、刑罚务必谨慎小心,不可掉以轻心。对于已经确立的法典则要以敬畏的态度认真遵照执行。此时周人已然取得天下,周公依然如此强调“敬”的意义,完全是为了新政权的长治久安。又周初文告中多有“敬德”之说,如《召诰》云:

呜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

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

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

《无逸》云:

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

《君奭》云:

其汝克敬德,明我俊民,在让后人于丕时。

所谓“敬德”就是要谨慎小心于自己的德行的意思。《召诰》和《无逸》分别是召公和周公劝诫成王的文辞;《君奭》则是周公言于召公的文辞。他们反复强调“敬德”,可见在他们的心目中,作为执政者,谨言慎行简直是头等重要的事情。那么周初的杰出政治家们作为“马上得天下”的胜利者,何以会如此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呢?这主要有如下两个原因。

其一,周人的胜利过于巨大,以至于胜利者自己都感到惶惑不安。殷商曾经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王朝,统治天下四百余年。即使到了纣王之时,也还对天下诸侯具有巨大的威慑力。周本是一个地处偏僻的小邦,居然一举而灭商,其中有许多侥幸的因素,故而周初统治者时刻提醒自己必须谨慎小心方能保住这巨大的胜利果实。

其二,所谓“殷鉴不远”——纣王的所作所为正是“敬”的反面。纣王本人是个很有才智的君主,据史书载:“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史记·殷本纪》)这样一位才能超群又贵为天子的人很容易养成妄自尊大、唯我独尊的性格,其行为可以说是任意妄为,毫无节制。周人深知商纣灭亡的原因,为了不重蹈覆辙,当然要处处反其道而行之了。这是他们将“敬”字作为行为准则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从意识形态话语建构角度看,“敬”的意义实在非同小可。这是周人为自己确立的一种基本政治态度。它表现于王室与诸侯的关系中,王室内部上下关系中,诸侯内部上下关系中,诸侯之间的关系中,可以说是协调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敬”不仅要求执政者时时自我警戒、谨言慎行,更重要的是要求他们在处理各种人事关系时要谨慎小心,处处按照既定的规范来做,所以“敬”实际上也是“礼”的精神之所在。孔子说:“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论语·八佾》)这是说,“礼”是以“敬”为基本精神的,倘若“为礼不敬”,“礼”也就不成其为礼了。

这个“敬”字后来成为儒家学说的基本价值范畴之一。所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 成为儒家处事的基本信条。作为民自然要敬其上,而作为执政者同样要敬其事,所谓“敬事而信”“执事敬”是也。到了宋儒那里,“敬”更被理解为一种人格修养的主要功夫范畴,所谓“居敬穷理”成为道学家们的基本信条。久而久之,这种“敬”的精神渐渐渗透到整个民族文化的血液之中,成了民族性格的一个基本维度。

“德”是周初文献中另一个最为常见也最为重要的价值范畴。“德”这个词语本来在殷商的文献中已经常常使用。《商书·盘庚》就有“施实德于民”及“用德彰厥善”等说法。但这都是在一般的意义上使用的,意思是“美好的意愿” ,并未将其视为基本的价值范畴。在周初,这个概念得到了空前的弘扬。郭沫若先生曾说:“这种敬德的思想在周初的文章中,就像同一个母题的合奏曲一样,翻来覆去地重复着,这的确是周人独有的思想。” 这一个“母题的合奏曲”真是一个极为形象而准确的比喻,可以充分体现“德”这个价值范畴在西周初期的重要性。下面我们摘引数例并略加分析,以说明“德”在周人的意识形态话语系统中的重要地位。

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

聪听祖考之遗训,越小大德。

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

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酒诰》)

所谓“小大德”是指大大小小的德行;“中德”即中正之德;“元德”即大德。这里的“德”都是指美好的品行而言。又有“明德”之说:

惟乃丕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康诰》)

今王惟曰:先王既勤用明德,怀为夹,庶邦享作,兄弟方来。亦既用明德,后式典集,庶邦丕显。(《梓材》)

予小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召诰》)

“明”是明白、明了之意,故所谓“明德”即“自觉地遵循美好德行”的意思。周初的执政者如此强调“德”之重要,正是要人们自觉地进行道德自律,完善自己的人格,从而和睦人际关系,使“礼”的原则得以顺利贯彻。从个人的道德修养入手以求达到确定社会价值秩序之目的——这就是周人标举“敬”和“德”的根本目的。这与后世儒家的所谓“内圣外王”之道一脉相承。所不同的是,对于周公、召公等周初政治家来说,现实的等级制已经通过分封诸侯和制定礼仪制度而确立,“敬”“德”等意识形态话语只是为了进一步巩固这种既定秩序并使之合法化而已;对于孔、孟等春秋战国之际的儒家思想家来说,则原有的社会等级制度已然遭到破坏,他们的目的是要借助于意识形态话语的建构重新建立一种合理而有序的社会制度。相比之下,周公等人的目的达到了,孔、孟的理想对春秋战国的社会现实却未曾有过任何实际的影响,在当时只能是一个美好的乌托邦。值得一提的是,周初官方意识形态中包含的以“敬”和“德”为代表的这种精神对后世儒家基本文化性格乃至整个士人阶层的文化性格都有根本性影响。徐复观先生将这种精神称为“忧患意识”,他说:

周人革掉了殷人的命(政权),成为新的胜利者;之但通过周初文献所看出的,并不像一般民族战胜后的趾高气扬的气象。而是《易传》所说的“忧患”意识。忧患意识,不同于作为原始宗教动机的恐怖、绝望。……“忧患”与恐怖、绝望的最大不同之点,在于忧患心理的形成,乃是从当事者对吉凶成败的深思熟考而来的远见;在这种远见中,主要发现了吉凶成败与当事者行为的密切关系,及当事者在行为上所应负的责任。忧患正是由这种责任感来的,要以己力突破困难而尚未突破时的心理状态。

这是对周初官方意识形态特征的准确把握。这种“忧患意识”后来经过儒家的继承与发扬,成为一种“文化基因”深深积淀于中华民族文化的血液之中,为历代士人阶层所恪守,至今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一个“敬”字和一个“德”字为代表的周初意识形态话语的功能首先在于使周王朝获得合法性。在周公等人看来,“敬”和“德”所能提供给新政权的合法性依据甚至超过“天”或“天命”。这也就是《君奭》篇中所说的“天不可信,我道惟文王德延”,以及《大雅·文王》中“天命靡常”之说的真正含义。周公等人由于殷商覆灭的教训,实际上已经成为政治上的理性主义者——他们清楚地知道:周人要巩固政权、使周王室为天下信服,最重要的是反商纣之道而行之,做克勤克谨的有德之人。这里的逻辑是这样的:“敬”和“德”固然是对西周贵族阶层的价值规范,是梳理其内部关系的准则,但这一切又同时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将作为现实统治者的贵族阶层塑造成文质彬彬、严于律己、宽厚仁慈、动止有礼的有教养的人,这本身就是周人统治合法性的依据。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新”在哪里呢?就新在文明有礼、品德高尚上。相对于殷人的骄奢淫逸、横行无忌,周人能够做到掌握大权却战战兢兢、唯谨唯慎,这便是得到天下诸侯和百姓认可的资本,故而以“敬”和“德”为代表的一套价值范畴既是周人自我约束的信条,又是征服天下人心灵的国家意识形态。

总之,西周初期的“制礼作乐”与“敬”“德”等价值范畴的确立是极为高明的意识形态话语建构策略。一旦天下诸侯接受了这套礼乐制度与价值范畴,他们就在庄严肃穆、繁复细微的仪式中被真正征服了,就在惊愕于如此伟大的人文创造的同时不知不觉地认同了它。如果说殷商统治者主要是依靠上帝和鬼神的神秘力量维持统治的合法性的,那么周人则主要依靠礼乐文化空前的文明程度来震慑人心。 l/NrzvpmW+6xL8JoQflkhtim6JXuwfFzsHdEjciPu5MB/nR6/USnisc/P8PgX7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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